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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审委与公司融资
对一个“自上而下”的单一制大国而言,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筛选公司首发上市,将不合格公司在程序中筛查出去。本章试图在公司首发上市的选拔的程序描述中,展示中国证券监管中的实际权力分配。地方政府、保荐人、中国证监会、由市场人士部分构成的发审委、甚至其他国家部委等诸主体对公司首发上市的选拔均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以中国证监会内设的发审委制度为最为关键的一环,行使证券法所奉行的实质审核的功能。比如,市场人士将首发上市的监管称为“过会”或“过堂”,保荐人追求“过会率”及以“过会率”作为同行之间业务竞争的宣传指标,坊间不乏各种过会秘籍。本章第二节和第三节将展示发审委制度实际承担的角色和在程序层面对发审委制度提出改善的建议。
[1] 汪祖伟等编著:《上市被否企业案例分析(2009年度)》,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邢会强:《IPO八大潜规则》,载《经理人》第187期,第50—51页;吴永和:《创业板IPO过会“秘技”》,载《董事会》2009年12月,第94—95页;证券时报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著:《中国公司IPO和再融资被否原因揭秘》,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