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单元课程的研究
第1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与幼儿师范音乐教育
一、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音乐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艺术形式,是反映现实生活和表达人类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它有自己特殊的表现方式和意义,能够表现和传达文字和视觉艺术等不能传递的感情、思想和心智。学前儿童音乐是反映0~6岁学前儿童的生活和表达他们思想情感的艺术,同时也体现了学前儿童对音乐的天性、兴趣、感受、体验、表现及创造。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指学前儿童通过音乐学习活动对音乐知识技能和知识情感认知的教育实践过程,它是音乐学与学前儿童教育学相交融的产物,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符合学前儿童爱动、好奇、玩乐的天性。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科学家、政治家、教育家对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大脑的研究在逐步地深化,对音乐在学前儿童生理、心理、智力上所起的作用进一步得到了科学证明。教育学研究确定,学前儿童的启蒙教育决定着他的未来发展。教育者根据学前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创设特定的教学环境,借助专业的教具,通过一些常规的音乐表现形式,诸如唱歌、跳舞、音乐游戏、音乐欣赏等,对学前儿童实施音乐教学活动,将学前儿童的音乐学习和全面发展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不仅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基本知识、技能的教育和熏陶,而且将音乐作为教育手段和实施教育的途径,促进学前儿童个体在身体、智力、情感、个性和社会融合性等方面的和谐发展,进行人的基本素质教育,达到教育的目的。因此,音乐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塑造“人”的工程,它具有唤醒、联系和整合人格的力量。
由于音乐学科知识的独特性和技能的实践要求,以及幼儿的身心发展和知识认知的阶段性,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首先要明确学前儿童与知识的关系。
(一)学前儿童与知识的关系
从一开始,学前儿童与知识之间就是一种紧密相关的、和谐的生态关系。学前儿童有求知的本能和与生俱来的浓厚的探究兴趣,对知识是一种非功利性的需求,能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世界。从知识的角度来看,知识也与学前儿童密不可分。知识起源于探究,而探究起源于个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经验。儿童从生下来就处在一种互动着的环境中,经历着、探究着外界。音乐学科的知识正是来源于人类生活,活跃于人类生活,对音乐的感受、学习正符合儿童发展的自然规律。那么,如何确定学前儿童教育中的教学知识呢?
首先,学前儿童教育中的教学知识必须是有意义的知识。对于学前儿童来说,最有意义的知识必须是儿童自己需要的知识,指向儿童关心的方面。什么是需要?从本质上讲,需要是一种体验,它产生于具体的情境之中,有时一种遭遇就能激发人的需要。学前儿童的需要是可以去发现,但不能够被事先规定的。学前儿童对音乐的领悟和感知就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在音乐活动的参与中,学前儿童的身心、智力、情感得到全面的激发和引导,这就是知识教育的目的。
其次,学前儿童教育中的教学知识必须是行动性的知识。这种知识必须是学前儿童自己迫切需要的知识,并且以行动为载体,学前儿童可以在行动中理解并建构知识系统。例如,学前儿童在参与歌唱韵律活动《捏拢放开》的过程中,一边通过手指捏拢放开的动作感受简洁活泼的旋律,一边学习朗朗上口的歌谣,既锻炼了手指的活动能力,又建构了对手、肩、膝盖、五官等的认知,从而使学习活动效果强于单纯地给孩子们讲解“什么是头?什么是肩?什么是捏拢?……”
最后,学前儿童教育中的教学知识必须是经验化的知识。这种知识有概念化和经验化之分。相对于学前儿童而言,概念化的知识是现成的,是早已确定好的,教学只是借助各种手段将之呈现出来,并促使其向儿童内部转化。经验化的知识并不是将知识简单地等同于经验本身,而是儿童经历着对事物的不断加深理解与解释,也就是儿童对知识的自我建构过程。例如,学前儿童在参与歌唱韵律活动《小猪睡觉》的过程中,通过学习朗朗上口的歌谣和肢体动作,感受简洁活泼的旋律、节奏,建构了关于“猪”的憨直形象:吃饱了就睡,爱摇尾巴等。这比单纯告诉他们“猪是什么?”、“猪长得什么样?”有意义得多,还将知识延伸到与他们紧密相连的现实生活中,并启发学前儿童了解动物与人类关系的多元智能思维。
(二)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具有辩证思想
现实中的学前儿童教育会存在功利性而非教育性的目的。这种普遍的、功利性的教育目的使得教师在教学中只强调知识的传授,而不感受学前儿童的天性和需求,使教育的意义走向消积。例如,教师在一次课堂上反复地教唱儿歌《小猪睡觉》,教师一遍遍地歌唱示范,幼儿一遍遍完全模仿跟唱,最终“掌握”了这首儿歌的歌词和音准。教师在乎的就是使幼儿唱会一首歌,认定的教学成果就是“声音整齐明亮,咬字清楚,场面热闹”。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会如此唱一首歌,也高兴异常!但是,学前儿童真的需要关心“音高准确和吐字清楚”吗?学前儿童教育的目的仅限于学习几首歌、做几个高难度舞蹈动作吗?
一些教师往往从“圆满”完成计划的角度出发,将学前儿童真正的学习需求抛诸脑后,置学前儿童的学习动机与热情于不顾,使许多教学活动都是在缺乏材料、没有探究行动,甚至不需要学前儿童离开座位一下的口耳相传中完成的。教学过程的这种简约性将学前儿童原本生动的求知过程枯燥化、机械化,使学前儿童失去探究与思考的能力,觉得知识是教师和家长所需要的而非自己所需要的。当教育使知识与儿童无关时,不仅挡住了幼儿的视线,使他们体会不到知识对于自己的意义,也就不会有疑问和思考了,教育意义也浅薄了。因此,学前儿童教育应具有辩证思想。就学前儿童的发展来说,更重要的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思考“为什么”及“怎么能够”等问题获取知识,而不是不需要动脑筋只接受“是什么”。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要满足学前儿童全面发展的整体需要,有效地发挥各领域的教育作用;符合学前儿童的年龄特点,联系学前儿童的实际生活经验与兴趣,内容具有时代性、丰富性;适合学前儿童的能力与发展需要,对学前儿童的进一步学习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学前儿童必要的和有效的学习内容。
二、幼儿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
幼儿教师是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具体执行者,是直接对学前儿童施加教育影响的人。教师是教育与幼儿发展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是承接教育理念和教育实效的中间人,是学前儿童教育活动直接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前儿童教育最基本的力量和保证。将教育理念、教育行为、教育实际能力融合为幼儿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师魅力,是教师教育发展的方向。学前儿童教育思想的丰富、教育形式的多样、教育的个性化发展促使我们去关注幼儿教师教育与学前儿童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
1999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园教育内容进行了重新划分,将艺术教育作为一个领域提出来,在对艺术教育的目标、内容、实施等各部分的阐述中,不仅赋予了艺术教育以新的理念,而且对幼儿教师的教育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幼儿师范院校是培养幼儿教师的载体,要使学前儿童时期的音乐教育是成功的,幼儿师范的音乐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要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落实艺术领域的目标,幼儿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有必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提升水平,并寻找两者的衔接点。
(一)新形势下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1.积极关注儿童的发展,树立正确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观
正确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观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应为学前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作为学前儿童教育组成部分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势必要根据新的教育理念来调整和端正自身的价值取向,理性地建构自己的教育观念。应认识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核心是艺术启蒙教育,这其实是完成艺术的审美、创造美的任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再是注重知识、技能的传递,而是注重学前儿童情感的培养和自我表达、精神创造的满足,使学前儿童成为一个热爱生活、热爱艺术、热爱美的人。这将使学前儿童受益终身,为其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其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应尊重和满足每个学前儿童的音乐审美需要。学前儿童天生喜欢音乐,他们和成人一样有音乐审美的需要,并且对音乐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表现欲。他们容易对音乐活动表现出自发的热情和兴趣,但又往往带有情绪色彩,不稳定、易转移;他们喜欢表现自己创作的成果,但又不会独享自己的成功,总是想方设法与他人分享,让别人接纳并期待得到他人的赞许;同时,每个学前儿童都有自己的兴趣、需要和音乐潜能等方面的特点,都有其家庭成长背景和生活经验的差异。教师应充分认识学前儿童音乐学习的特点及其个体差异,重视和尊重幼儿的差异,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需要,让每个儿童都得到美的熏陶和培养;对有艺术天赋的儿童要注意发展他们的艺术潜能;要尊重每个学前儿童的想法和创造,善于站在学前儿童的角度,发现、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2.合理选择音乐教育内容,增强音乐审美能力和高级思维能力的培养
选择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内容要注意思想性、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同时还应注意:第一,音乐作品的内容应贴近学前儿童的生活,满足他们的兴趣,体现社区、园所文化特色;第二,既要考虑各年龄段学前儿童相关的知识经验和技能水平,还要考虑每个学前儿童活动的愿望和兴趣;第三,音乐作品的题材和风格要广泛,内容可以有反映社会生活的、自然界的和表现学前儿童游戏、生活的,应考虑到不同的地区、时间、场合和不同教育目的的需要,灵活地选择教育内容;第四,引导学前儿童了解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音乐表现形式,帮助他们形成对不同民族及其文化的理解和尊重意识,使内容的选择体现多元文化的特色。
教师还应该具备分析和把握音乐作品结构的审美价值及潜在教育价值的能力。这是一种鉴赏音乐作品的审美能力,它需要教师有较高的综合艺术修养、文化修养和思想修养。要求教师既要掌握各种形式音乐作品内在的基本结构,如音乐作品的前奏、间奏、尾声、乐句、乐段及其重复变化等,又要了解艺术作品的创作背景、主题思想、情绪、风格,艺术家个人的背景、阅历、创作风格等。只有这样,才会对音乐作品做出细致的分析和处理,为学前儿童选择合适的音乐作品,并将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及潜在的教育价值更为有效地落实在教育过程中。甚至,通过音乐教育手段深入展开对学前儿童高级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3.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教育活动,提高组织管理能力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强调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要以学前儿童为本,重视幼儿的情感体验和操作过程,发挥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促进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所以,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要转变那种以教师教、学前儿童练为主的单一的、封闭的、静态的课堂教学形式,采用教师预设的音乐活动与学前儿童生成的音乐活动相结合、有组织的音乐活动与渗透性的音乐活动相结合等多渠道的、开放的、动态的音乐活动形式,将音乐教育与学前儿童的生活、游戏融合在一起。教师灵活机动地组织各种音乐活动,充分发挥学前儿童的主体作用,改变学前儿童被驱使进行音乐活动的被动地位,使他们在与教师、同伴、环境、音乐作品的互动过程中,在自我表现、自我表达的过程中,获得丰富的情感和体验,提高其艺术审美能力。例如,教师可在活动室一角,布置“小剧场”的场景,创设“音乐区角”,放置各种与音乐活动相关的道具及一些适合学前儿童使用的小乐器、录音机等,为学前儿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音乐表现的自由活动提供机会,鼓励他们用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通过理解和想象,使音乐区角成为学前儿童自由活动、自主表现的有效场所。
在组织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过程中,作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实施者和引导者,教师首先要用自身对音乐的表现能力来调控艺术教育活动,使教师对音乐作品的表达在情绪上感染学前儿童,激发学前儿童参与音乐活动的兴趣和欲望,并在操作上起示范作用,为学前儿童进行艺术创造活动提供榜样。由于学前儿童情绪易感染性强,当教师自身的情绪表达能与音乐作品的情绪一致并和学前儿童的情绪产生共鸣时,学前儿童才会被活动的内容所感染和吸引。所以,教师要善于将自己的情绪调控在与音乐教育目标相一致的状态上来,用艺术化的、带有情绪色彩的、生动形象的和富有感染力的表情、嗓音及体态动作来进行艺术表达,展现音乐作品的生动形象性和具体可感性;在自然、亲切、富有童趣的艺术表现中,实现与学前儿童的心灵直接沟通,使教师的情绪成为激发或抑制学前儿童的情绪、帮助学前儿童理解和体验音乐作品所需要的有效因素。
其次,教师还要善于运用语言行为来调控音乐教育活动。教师运用语言行为的方式调控音乐教育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运用观察。在音乐活动中,教师要善于观察学前儿童的情绪、行为,及时了解他们的需要、兴趣和困难,并根据学前儿童的状况和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引导和指导。二是多用鼓励的方法,激发学前儿童对音乐作品艺术表现的积极性,培养其自信、自尊等积极的自我意识。教师的鼓励应平等地给予每个学前儿童,这是学前儿童最需要的一种激励。当学前儿童在某项活动面前进退两难、缺乏信心时,教师的热情邀请、打气鼓劲等支持性行为,能够起到促使其参与活动的作用;当学前儿童面对有一定难度的活动要求时,使用一点“激将法”,同样也是鼓励;甚至教师对幼儿的点头、微笑或空间上的接近等体态语言都是很好的鼓励。三是有意识地不断变换自己的角色与学前儿童互动。当学前儿童面对活动要求不知所措时,教师应站在学前儿童的正面,作为学前儿童音乐活动的引导者,给予耐心的启发;当学前儿童有愿望独立表现和尝试时,教师应靠近或处于他们中间,成为学前儿童音乐活动的支持者和合作者,在学前儿童需要时随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当学前儿童完全可以独立活动时,教师应站在离学前儿童较远的位置上,作为学前儿童音乐活动的欣赏者和分享者,适时地给予他们一些支持性的鼓励,使学前儿童感受到教师的信任和自己的成长。这样,有助于学前儿童形成自我表现、自由创造的积极、独立的人格。
4.紧密结合学前儿童实际生活,善于挖掘周围环境中的音乐教育因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环境的创设要有利于学前儿童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使学前儿童成为环境的设计者和创造者,使学前儿童在与环境的互动中获得发展。学前儿童所生活的环境作为一种“隐性语言”,既是幼儿在学前儿童教育机构中活动的物质条件与基础,又是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重要途径。例如,在幼儿园,从建筑艺术造型的空间组合到体现在建筑物上的具体拼画、标志、浮雕和空间悬挂物;从用不同的艺术形式装饰的走廊、楼梯和室内的各种墙饰到户外的绿化、雕塑和小品;从活动中播放的背景音乐或优美散文到大自然中的各种现象等,都潜移默化地给学前儿童带来不同的艺术感受和审美愉悦。所以,教师应善于挖掘周围环境中潜在的音乐教育价值,充分利用幼儿园的各种环境因素,为学前儿童营造良好的音乐艺术氛围。
总之,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已经远远不只限于扮演知识传承者的角色。如何在活动中灵活地扮演最适宜的角色并与学前儿童积极地互动,才是幼儿教师工作中最本质、最富挑战性的环节。因此,幼儿师范音乐教育的培养应与时俱进,幼儿教师的培养应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理念一致,使幼儿教师深入了解和掌握学前儿童音乐学习的规律,探索音乐学习的新途径,提高专业素质,体现素质教育,完成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二)幼儿师范院校音乐课程的构建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师资一直是两级培养体系,一是师范大学的本、专科层次(高等教育),二是幼儿师范学校或普通师范学校附设幼师班的中专层次。前者以理论学习为主,缺乏对从事幼教工作所需要技能的训练,学生毕业后难以直接到幼教第一线开展工作,大多是到中等师范学校或师范专科学校从事教育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后者的毕业生到幼儿园工作时,在幼教工作的技能方面显示出了较大的优势,但在理论知识,尤其是教育理论方面却显得极为不足,这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创新和改革意识受到限制,难以适应当今学前儿童教育理论多样化、课程模式多元化以及教学手段与方法体系化的改革趋势。很多幼儿园的教师除少数来自幼儿师范学校外,绝大多数是各地中等师范学校、职教中心的幼师班和幼儿师范教育应用型自考班的毕业生。由于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及学生来源的限制,各个中专层次培养机构的教学主要侧重于基础文化课和幼教技能课,而与从事幼教工作相关的教育类课程的开设显得不足,大多只开设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和各科教学法等课程,不能使这些“准幼儿教师”们获得系统的教育科学知识,从而影响了他们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及教育质量观等理念的形成,也不利于他们的教育能力和教研能力的培养,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从事幼教工作的后续发展。可以说,这种幼教师资的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学前儿童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了。
高校层次学前儿童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不能类同于中等幼儿师范教育,其培养目标和规格的确定要从学前儿童教育机构对幼教师资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出发,既反映高等教育的水平,又符合地方学前儿童教育发展对幼儿教师的需求。高校层次学前儿童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该既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知识基础,又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为走向教育工作岗位成为集“教育家型”和“技艺型”为一体的专业幼儿教师奠定坚实的基础。他们具有科学设计和组织幼儿活动的能力,依据教育科学原理分析和研究教育问题,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还具有对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和教养的实际操作能力,又具备较高的艺术素养和较强的艺术教育技能。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思考,构建幼儿师范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必须正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理论教学与技艺训练的问题。
幼儿教师不仅要掌握广泛的学科知识,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以满足现代教育对专家型教师的要求,还要具备开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职业技能和艺术表演(表达)能力,以满足学前儿童教育自身的特殊要求。长期以来,幼儿师范院校过于强调音乐知识、技能、技巧的学习倾向,忽略了幼儿师范的音乐教育应有的审美和教育思维,应在进行音乐审美的过程中,体现艺术的审美价值。不同的音乐作品凝聚了不同的情感体验,表现出不同风格的音响效果,音乐以其独特的形式美、丰富的内容美、深刻的理性美去塑造与发展学生的个性品质、气质修养等非智力因素,是一种人文素养的培养。例如,钢琴课(或琴法课),教师只强调对作品的熟练弹奏,很少会在作品的创作背景、作品风格和结构等做分析解释;学生也是想方设法、争分夺秒,一有时间就跑进琴房,加强对手指的约束和熟练,以完成作业为学习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无暇去对作品进行充分的感受和鉴赏,使音乐作品本身具有的感染力下降,削弱音乐本身对学生情感的培养,音乐的审美价值不能很好地发掘,形成教学中舍本求末的模式,学生的学习成为音乐教育肤浅的技能训练的附属。
第二,建立正确的师范音乐教育理念。
要建立正确的师范音乐教育理念,既不过分强调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也不淡化音乐本身的审美价值和教育教学思维。因此,学生一方面在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过程中,获得一定的音乐教育理念和音乐研究的方法,为他们形成教育智慧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音乐技艺训练也要在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提高他们的艺术感悟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
第三,课堂教学与教育实践的问题。
幼儿教师是专业人才,不仅需要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学科知识,还要求具有相当丰富的学前儿童教育的知识经验。这些知识经验既包括了解如何在幼儿园情景中开展教学和保育的知识,也包括个人在选择、适应和改造幼儿园环境方面必备的知识。音乐教育在幼儿师范教育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技能内容,也是实践工作中有效的教育手段。通过这类课程的学习,使幼儿师范学生获得一定的弹(琴)、唱(歌)、跳(舞)、演(表演)等艺术表达能力,并擅长其中一两项,既有利于开展学前儿童教育教学工作,也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发展。
这些音乐知识技能还能使幼儿师范学生在实践工作中更好地适应各种不同的教育环境,科学合理地选择和支配教育资源。为了有效地实现培养目标,高等师范教育中必须克服重理论、轻实践,重课堂传授、忽视实践学习的倾向。切实加强职前培养中的音乐教育实践训练,以积累从事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缩短职业适应期,从而加强对音乐的实践性操作,不仅培养幼儿师范学生对音乐的表现、体悟、创造,还要培养他们的教学逻辑思维。因此,要为幼儿师范学生提供实践场景和教学环境,使他们对学习音乐保持积极的态度,通过实践,去展现各自内在的创造力,通过参与大量的实践中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达到师范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培养幼儿师范学生在实践教育中协调音乐知识技能和教学行为的能力。例如,进行音乐童话的创造,在这一过程中,幼儿师范学生会积极地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运用和发掘已有的和未学习过的音乐知识,去创作不同节拍、旋律、色彩的音乐角色;运用不同的表现形式,采用不同的乐器去演奏等,使幼儿师范学生尽情发挥、创造性地进行音乐知识的整合,更好地表现音乐,创作音乐。师范学生的音乐教育实践应该贯穿于师范教育的全过程,成为一系列从高等师范教育早期就开始的、经常性的活动。活动的内容应该丰富多彩,时间须大量增加,形式要多种多样。因此,这需要教育者、研究者进一步探索一种有效的幼儿师范音乐教育实践培训模式。
第三,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的问题。
幼儿教师应该具有多方面的才能。因此,在幼儿师范音乐课程设置上既要有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的内容,又要满足职业需要,有体现学生自身发展特色的内容。实际上,现行的幼儿师范音乐学科的教学内容综合性和实践性是薄弱的。在教学中,音乐表现出很强的独立性,没有积极地和更多的艺术门类结合,和艺术之外的学科结合更加缺乏。师范音乐教育既然是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是针对于幼儿园的教师培养,那么应突出音乐在教学中的综合性、实践性,立足于幼儿年龄段的素质培养、审美感受。为了适应学前儿童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幼儿师范音乐教育的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应依据当代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幼儿师范学生的通识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拓宽幼儿师范学生的各种基本音乐技能和知识面,使幼儿师范学生整体素质合理,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为将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所以,幼儿师范音乐课程首先应大力削弱高深理论与高难技能技巧,削弱纯技能性的东西,使知识在大量的、不同形式的音乐审美中得以渗透。例如,声乐学习中,由于人与人的发音体系存在差别,要让每个学生唱得像专业演唱者(或歌唱家)一样高明恐怕不可能。学生能掌握基本的发声歌唱方法,立足于对音乐的审美中,愉悦地运用一定的音乐技能技巧,去表现自我感受,自然地、投入地唱歌,同时又愉悦地进行音乐作品的欣赏、鉴赏的,就是好的、成功的,不一定非得掌握一套声乐的高难技巧。
其次,幼儿师范音乐课程的设置应加强与相关文化的结合,加强与不同学科教育的综合。学习归根到底是一种能力的提高,音乐的学习使学生的审美能力、个性品质得到好的发展。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应积极主动地完成不同类型知识的综合运用,这也是评价一个人能力的标准。例如,进行一个音乐剧的创作,音乐除了和不同方面知识(曲式、和声、配器、演奏形式等)的结合、重组外,还必须与美术、舞蹈、服装、戏剧、文学等学科进行积极的结合,才能很好地把握音乐剧的内涵。在这种氛围中,音乐与各学科的交融、紧密结合,产生共同的审美功效,体现音乐的价值,使幼儿师范学生的音乐学习在各种学科的交融体验中能够更好地持续下去,实现多元化教育思维的培养。
同时,由于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及学生来源的限制,要针对学生发展的实际和优势领域进行定向指导和因材施教或施训,以促进他们的个性和特长进一步强化和发展,为他们自我的发展奠定基础。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实施与幼儿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幼儿教师教育的专业发展影响着学前儿童的教育发展。幼儿师范音乐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幼儿师范学生在学习基本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的基础上,掌握有效设计、组织、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教学方法和操作程序,培养幼儿师范学生的综合音乐技能、音乐创编能力和音乐活动设计、组织能力,并在学前儿童教育的实践教学中灵活运用,形成正确的教育逻辑思维,最终锻就其教育职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