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变革视角下的当代生态文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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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绿”生态文化理论及学术流派

“深绿”意义上的生态哲学与伦理、深生态学、生态美学、生态自治主义和生态文明理论,是以个体生态价值观的生态(物)中心主义转变为核心/基点的代表性生态文化理论,其基本特点是坚持认为,个体价值观层面上的生态中心主义改变,即明确承认和充分尊重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独特价值,是所有绿色变革得以实现的根本或前提。

生态哲学与生态伦理学严格地说分属于哲学和伦理学两个不同的学科分支。前者是要从最根本的意义上回答人类社会及其自身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作用以及适当的生存与生活方式(即“我们从何处来,又向何处去”),而后者是关于如何对待生态价值、如何调节人与生物群落之间和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伦理学说(道德规范)。但是,无论就它们形成发展的大致历程,还是就其所致力于探讨的核心议题(如何在根本性消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同时,明确承认与充分尊重非人类自然存在、生态和物种的内在价值及其存续需要)来说,“生态(环境)哲学”和“生态(环境)伦理学”都是大致可以互换使用的概念。尽管其思想渊源可以一直追溯到19世纪边沁的扩展的“道德共同体”和赫胥黎的人与自然间亲和伦理,甚至中国古代“仁爱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但学科形态的生态哲学/伦理学大约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西方欧美国家,标志性著述是法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Albert Schweitzer)的“生命伦理”和英国环境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的“大地伦理”。70年代及其以后,美国哲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的《哲学走向原野》《环境伦理学:自然界的价值和人对自然的责任》等论著,将其确立为一门独立的新兴交叉学科。90年代后,中国学者关于生态哲学和伦理的著作也大量出现,比如刘湘溶、李春秋和叶平的同名著作《生态伦理学》以及余谋昌的《惩罚中的觉醒:走向生态伦理学》等。

当代生态哲学和伦理的焦点性议题,无疑是提供人类(社会)与自然关系的合生态关系一般构型,以及相应的人类个体或群体的生态道德规范,即当代人类社会何以成为生态化的社会。但进入新世纪以来,至少就国内的研究进展来看[1],生态哲学与伦理的突破性成果(类似90年代初关于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之间的学术争论)似乎不是太多。比如,余谋昌所倡导的创建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伦理学派的努力[2],并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效,而中国环境哲学研究会举办的关于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生态社会主义等的系列专题讨论[3],也缺乏引领性的独创之见。

深生态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最具代表性的激进的生态哲学与伦理理论流派。[4]它是由挪威哲学家、生态学家阿恩·奈斯(Arne Naess)1973年最早提出的[5],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颇有影响的生态哲学与伦理学说。奈斯认为,深生态学的两个“终极性规范”是“同时承认人类和自然界其他类属的个体潜能的自我实现”和“主张一种以生物为中心的平等”或“生物(态)中心主义”。在他看来,问题的关键是找到一种使我们可以体验到与其他存在物等同的活生生感觉的方法,因为只要我们能在感觉中容纳其他自然存在,也就不用专门以道德劝告显示对自然的关心。依据这一思路,美国学者沃瑞克·福克斯(Warwick Fox)在《走向超越个体生态学:发展环境主义的新基础》(1990)中,论证了“自我更新存在”的内在价值,而比尔·德维尔(Bill Devall)和乔治·塞森斯(George Sessions)则在《深生态学:充分尊重自然的生活》(1985)和《手段简单而意义丰富:实践深生态学》(1988)中,详尽阐述了深生态学的一种宇宙学和心理学的方法,即“超越个体生态学”。超越个体生态学方法,既是宇宙论的,也是心理学的,因为它始于一个特殊的世界或宇宙图画,即我们事实上是展开的生命之树上的树叶,然后扩展到与所有现象的认同。

具有强烈非理性或直觉方法论色彩的深生态学,为我们探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指出了一种既原始又崭新的路径,即从超越自然转向回归自然、从外向性征服转向内心省悟。但部分是由于对现代文明的深层抵触或质疑态度,深生态学往往很难得到“红绿”或“浅绿”生态文化理论流派的接受或认同,就连奈斯本人也称之为“面向22世纪的生态学”。国内学者中,杨通进和雷毅更为关注的是深生态学的一般哲学理论渊源和科学基础,而范冬萍和张华夏、聂耀东和彭新武等更关注的是深生态学与复杂性科学之间的联系,还有的学者像朱晓鹏、佘正荣试图从中国古代文化中寻找深生态学的理论渊源。[6]总的来说,纯粹或极端意义上的深生态学——信奉并追求人与自然间的“物我两忘”“浑然一体”,恐难以成为当代社会中普通民众的一种普遍性/持久性的“真情实感”(作为某些个体的某种情景下的感悟是能够存在的),也就不容易实现一种向生态中心主义价值与伦理的转化甚或替代。

生态审美或生态美学集中体现了人类对于自然界价值(广义上的)感知的另一种维度,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善”之上的更高视野与境界——德国著名哲学家赫伯特·马尔库塞甚至从生态“新感性”中解读出了一种强烈的解放或革命意蕴。[7]因而,它既是美学理论对当代人类社会生态环境危机现实主动回应的一种努力,也是传统美学经过数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之后的一种自然本体化意义上的反拨。生态(环境)美学在欧美国家也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哲学美学分支学科,大致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它之前,分析传统下的美学更多关注的是艺术哲学,而生态(环境)美学转向了对自然环境的审美。随着其不断发展,生态(环境)审美已经发展到包括人工或人化环境,以及这些环境中的存在物,并导致了所谓的“日常生活美学”。因而,进入21世纪的生态(环境)美学,已经涵盖了艺术之外的几乎所有事物的审美重要性的研究。[8]

国内最早的生态美学著述是李欣复1994年发表在《南京社会科学》上的“论生态美学”。进入新世纪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和《江汉大学学报》(2005)等,也先后发表了相关专题性论文。2001年10月和2003年11月,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生态美学研讨会在陕西师范大学举行。同时,由曾繁仁领导的山东大学生态美学与生态文学研究中心,不仅从事了许多重大课题的研究,而且举办了一系列全国性和国际性的专题学术会议(依托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比如2005年主办的“当代生态文明视野中的美学与文学”国际研讨会、2009年主办的“全球视野中的生态美学与环境美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和2012年主办的“过程哲学与生态美学国际研讨会”。在研究内容上,国内学者主要集中于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大多数人主张研究广义上的地球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或者分为狭义和广义的生态美学)、生态美学的哲学渊源(得到广泛认同的是曾繁仁提出的生态存在论是生态美学哲学基础的观点[9])、中国古代智慧中的生态美学(许多学者致力于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美学资源)等方面。[10]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生态美学研究尚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更多地关注确立其与主流美学和文艺批评理论的适当边界,而缺乏更多生态(主义)视角下的社会文化理论思考与实践批评。

生态自治主义是一种生态中心主义哲学价值观取向下的社会政治理论,主张在追求尊重非人类世界整体性的同时,建立保证人全面和彼此间实现的、合乎人性规模的、合作性的社区(共同体),而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准是人类共同体适应生态系统的程度和人类全面需要实现的程度。[11]其中,生物区域(系统)原则和寺院式生活准则,是其核心性方面或代表性范式:前者强调生态系统(区域)完整性的优先性,比如美国的科克帕特里克·塞尔(Kirkpatrick Sale)和皮特·伯格(Peter Berg)与雷蒙·达斯曼(Raymond Dasmann),而后者强调人类社区生活必需品满足的自足性,比如德国的鲁道夫·巴罗(Budolf Bahro)和英国的爱德华·戈德史密斯(Edward Goldsmith)等。[12]需要强调的是,几乎所有的“深绿”或生态自治主义者,都把工业社会(大城市)的消解与小规模社区(家庭)的某种程度复兴,视为未来绿色社会的首要表征(远离目前大规模的大众消费社会),而正是这一点遭到了包括大部分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者在内的“红绿”人士——尤其是像詹姆斯·奥康纳(James Oconnor)[13]这样的新一代生态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认为这是不现实的和无法实现的。

作为一种包含着强烈实践意蕴的理论,生态自治主义不仅在欧美国家显得有些“曲高和寡”——各种形式的“生态公社(合作社)”试验只具有非常有限的应用与推广价值,而且在中国,即便自称为生态(物)中心主义哲学与伦理的热情拥戴者,也大都不接受这样一种极端化的未来社会思路。然而,在相当程度上作为现实工业文明(社会)的对立面,生态自治主义的未来绿色社会“隐喻”(众生平等、地方自治、分散化[14])及其实现路径,仍有着不容置疑的启迪或兆示意义。

生态文明理论,尤其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学者在中国背景/语境下所提出、阐发的一种较为激进的生态社会政治理论。一方面,国外学者对“生态文明”范畴或理论的阐述并不特别多,唯一明显的例外可能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小约翰·柯布(John Cobb)等学者[15]——他明确强调应该用一种新型的生态文明来取代目前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当然,鲁道夫·巴罗晚年也有着类似的看法)。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学者中的大多数更接近于一种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立场。也就是说,他们更关注的是社会制度的改变,而不是个体价值观的变革(萨拉·萨卡也许是其中少有的例外)。至于较早论述“可持续发展社会”概念的莱斯特·布朗(Lester Brown)等人,则根本算不上生态文明理论的拥立者。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对“生态文明”概念的阐释与论证,更多是为了从一种更高的政治视野来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与价值。比如,2006年前后较早阐述生态文明概念的张云飞和尹成勇等[16],一般来说,他们并不认为,中国目前的发展比西方国家更接近于一种全新的“生态文明”。

也许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同时强调“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发展意识形态和个体价值革新意涵。[17]也就是说,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成果如何,将同时取决于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层面上的实质性创新和社会主体价值观与生活方式上的根本性革新(即“生态新人”的培育)。无论现实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如何必须呈现为一种政治折中性的大众化运动(实践), “深绿”意义上的生态文明理论,理应具有一种强烈的生态中心主义(或反人类中心主义)意涵。[18]换句话说,作为一种生态文化理论,生态文明及其建设当然应该是“红绿”的,但必须首先是“深绿”的。

[1] 余保玲:“环境伦理学研究综述”, 《当代社科视野》2009年第9期,第28—32页;刘湘宁:“生态伦理学研究综述”,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第98—100页;刘芳:“当代环境伦理学研究综述”,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第15—21页;章和杰:“近年来生态哲学主要观点综述”, 《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年第5期,第45—48页。

[2] 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分别于2004年和2012年在南京市和黄山市举办了“环境伦理学国际研讨会”,主题分别是“创建中国环境伦理学派”和“生态文明:国际视野与中国行动”,代表了国内该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准,但总体而言,我们与欧美学者之间仍缺乏平等的、实质性的学术对话。

[3] 中国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环境伦理学研究会于2007年联合主办的学术年会曾发布了代表会议共识的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的“鹫峰宣言”,尽管该宣言并未产生所期望的社会与政策影响,却颇为罕见地展示了学术团体引领与促动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志向。

[4] John Dryzek and David Schlosberg(eds. ), Debating the Earth:The Environmental Politics Reader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p. 349.

[5] Arne Naess, “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A summary”, Inquiry 16 (1973), pp. 35-42.他在该文中首次提出了深生态学的“七信条”,具体包括:拒绝人类环境而转向一种关系性整体的映像,原则上的生物平等主义,多样性和共生原则,反等级立场,与污染和资源枯竭作斗争,复杂性而非复杂化,地方自治与分散化。

[6] 薛勇民、王继创:“走向深层的环境伦理研究”, 《晋中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第43—46页;雷毅:《深层生态学思想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219页。

[7] Herbert Marcuse, Counter-revolution and Revolt(Boston:Beacon Press,1972); An Essay on Liberation(Boston:Beacon Press,1969).

[8]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SEP),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environmentalaesthetics,31 July 2012。

[9] 曾繁仁:《中西对话中的生态美学》,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曾繁仁:《生态美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生态存在论美学论稿》,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0] 王诺:《生态批评与生态思想》,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朱亚辉:“当今美学界的热门话题:国内生态美学研究综述”, 《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221—228页;刘精科:“国内生态美学研究综述”, 《中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第27—30页。

[11] Jim Dodge, “Living by life:Some bioregional theory and practice”, CoEvolution Quarterly 32 (1981), pp. 6-12.

[12] 王春荣:“生态自治主义及其哲学基础”, 《行政与法》2006年第1期,第66—69页;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2—239页。

[13] 詹姆斯·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臧佩洪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32—433页。

[14] John Dryzek and David Schlosberg(eds. ), Debating the Earth:The Environmental Politics Reader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p. 349.

[15] 小约翰·柯布:“文明与生态文明”,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6期,第18—22页。

[16] 孙亚忠、张杰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述评”, 《贵州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第19—22页;葛悦华:“关于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综述”, 《理论与现代化》2008年第4期,第122—126页;是丽娜和王国聘,“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述评”, 《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1期,第11—13页。

[17] 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种更激进的绿色选择?”载《重建现代文明的根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57—282页。

[18] 郇庆治、李宏伟、林震:《生态文明建设十讲》,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