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的时空观
有道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对于这样的哲学命题,可与“每一天都是新的”另一命题相对应。其实,道理不悖:不变的“天道”只能体现、呈现、显现于瞬息万变的寻常生活之中。“天道”之于艺术,仿佛“不变”与“变”。这里关涉到一种特殊的时空形制。任何所谓的“传统”都暗合着“时间”的规则。古代的农业传统非常讲究时节。《尚书·尧典》:帝“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时”与“日”有关,诸如旦、早、晨、旭、晓、朝、暮、晚、昏、明、暗等涉及时间的文字必以“日”表示。甲骨文,表示太阳运行,本义为太阳运行的节奏、季节。四季为“时”,一天为“日”。《说文解字》:“时,四时也。从日寺声。”《管子·山权数》:“时者,所以记岁也。”农耕文明的根本就在于与四季(四时)节气相配合,即围绕天时而进行各种农事活动。
“周公测景台”[34]观星台里的日晷(彭兆荣摄)
“历史”其实也是就“时间”言说的。古代的时间以日的移动为观测根据,“日历”为我国最早记录时间的历法。“历”的古用有两种:歴、曆。歴者,指经过,甲骨文,《说文》:“歴,过也。”曆者,从日,可知其与日有关。与“歴”合并,厤,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歴”的省略。暦,金文(厤,“歴”的省略,穿越、经过)加(日、时光、岁月),表示经过一段时间。本义为时光流逝穿越。《说文解字》释曆:“历象。”《史记》中“曆”与“歷”通用。“历”作名词解释的本义指“纪时法”。历本、历法、历书、历史等皆指。《易·革》:“君子以治历明时。”农耕田作不仅遵守天时之历,也与城郭建设存在关联,其中包括修建的时间规定。比如《月令》中有关于城郭和宫室修建时间的记述如下:“孟春之月”[35],“毋置城郭”;“仲春之月”,“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季春之月”,“周视原野,修利堤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这些规矩原本只是根据“天时”而进行时节和农事的活动安排。
“细考人类文明史,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文明都在人类的童年时代产生了其天文学和知识信仰,并由之产生了更复杂的体系。”[36]农耕文明中的“天道”之理也成为艺术遗产之所依者。有学者认为,我国早期的山水图式脱胎于天文图式有踪迹。是“基于多维图式的山水画”[37]。尤其在墓葬绘制画像,更是普遍。山东的武梁祠墓葬图画就有大量的天象造型图,比如“北斗”之形象一直是古代绘画的造型的“对象”。北斗帝车石刻画像,便直接以北斗为帝车造型,这种图像中可以看出绘画造型的天象本源,尤其是帝王形象。因为北斗历来就是天帝的象征,天帝与地王化一,为基本的意象。更有学者从文字造型的角度,确信“龙”形象就是根据天象“北斗”造型而来。[38]再如长沙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的彗星图形态各异。[39]
重要的是,观象、占星相(象)术等原本就是艺术和技术。这是我国在艺术定位上与西方的重大差别:神圣与世俗可以化解通融。古代的相关术数中的“卦”便很难以通常的概念对应之。有学者根据战国简(古代诸遗址发掘)的所谓“数字卦”其实不是数字,而是卦画,这里涉及对筮数的不同看法。[40]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古代“天象”与“人事”同置于一畴。然而,似乎以不同的语境变化去看待过往的文化现象和文物中的符号,或用今天概念常识,特别是以近代以降西方引入的“科学技术”一整套工具概念去套用我国古代独特的表述,确实会经常犯错误。
以中国的建筑艺术论,天象学知识与建筑融为一体。《宅经》云:“二十四路者,随宅大小中院分四面,作二十四路。十干、十二支、乾艮坤巽共为二十四路是也。”所谓“二十四路”,指二十四方位。所谓“十干”,即天十干。十二支,即地支。传说上古天皇制定干支,用于纪年。在这里,天干地支相互配合,阴阳时空搭配。[41]具体而言,先民建筑民宅,有三进、五进、七进的区别,就像几个院子串联在一起。在宅居的建筑理念中,有“吉凶”之别。术士用九星加以解释:根据坐方与九星,可知住宅属于后天八卦的哪一个卦,有乾宅、坎宅等。术士把星名与地理相联系,把九星分别置于九宫。九星是贪狼、巨门、武曲、文曲、禄存、破军、廉贞、左辅、右弼。左辅右弼常常合称为辅弼,作为一个星。[42]九星中有吉有凶,阴宫阳宫,各有命数,关联配合,极为复杂。至于相宅之术,“龙脉”观念是首先的。在具体的建筑艺术上,“天象”也时常成为装饰的形象和部件。比如北京紫禁城的太和殿的垂脊[43]上饰有仙人及小兽,最前面的是骑在鸡上的仙人,其后依次为:龙、凤、狮、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其中就有天上的星座人,比如斗牛为天上星座二十八宿中北方的斗宿和牛宿。[44]
人的生命常被比作“气”,这是古代认知。今日仍然活跃于中医和养生术之中。甲骨文“气”作“三”[45],于省吾先生采用“以形为主”,对照其他的方法,特别是从西周到东周的古字形演变,确认“气”与“三”的关系。[46]“气”也因此成为我国绘画的表现形态,并往往与“仙”互说。在汉代以前,“气”大致被理解成宇宙及人体内在生命力的一种抽象哲学概念。“气”若云雾,幻化为各种具体的自然现象和生命形式。“其中流动着的云、山、植物、人兽等无限形象。”[47]至于各类的“云气图”,更是将“气”与生命和“再生”化通。马王堆就是这类《云气图》。[48]与之相关联,中国的绘画艺术也讲究“气韵”:“中国绘画中最重要者为气韵,气韵之说,虽未十分显著,实在使绘画能精神活泼,出神入妙,有生命表现。”[49]在这里,“气”既是自然形态的运动形式,也被引之为生命的表象。人之“生气”成为生命运动经验性的认知,“气绝”则直接言诉“身亡”。而生命之“气”在于“天”。古代的“天命”说不独可鉴,而且表现为“天人合一”生命观的经久原型。
在传统艺术遗产的特定领域,“体物”是一个具有“巫术”含义的概念。古代巫觋专门负责沟通天地人的关系,他们让地上的“体物”通神,分别代表神和人“协商”。巫觋的活动以他们对“体物”的操演,并通过这种操演对于受众的感官刺激,实现其政治调控。在商代,为举行政治性占卜活动,首先要准备甲骨,一半是牛的肩胛骨,一半是龟的腹骨。“甲骨稀缺,大概提高了他们作为天地交通手段的价值。甲骨使用前均作过细致的处理,要刮削平整,甚至浸泡风干,最后施以钻、凿。占卜时,用火烧窝槽底部,甲骨正面就会出现游丝般的裂纹。对裂纹的解释,便是向祖先提问的回答。商王有时亲自向卜官发问,但一般是通过一个做中介的“贞人”提问,裂纹显示的卜兆则由“占人”来解释,这个角色可由卜官代替,但也常常由商王亲任。[50]一般而言,卜辞的内容分为叙事、命辞、占辞、占验四个部分。[51]将占辞刻凿于甲骨上,便是甲骨文。以安阳出土的甲骨数量,兽骨(牛、羊、鹿、猪等)占十分之九,龟甲仅占十分之一。其中,龟的腹甲居多。[52]
中国的时空观测虽可视为一门技术和观测方法,但蕴含了远比技术和方法多得多的内涵。所以,即使是近代西方的天文学“科学”亦不足以“证谬”传统的宇宙观。康有为认为:“地自转成昼夜今以一昼一夜为一转旧以日为纪宜改。”因“古之人不知地自转也,误以为日之绕地也,遂以日为纪,古用干支纪日,今既知地自转矣,宜行其实,以地转为名,故今定纪日,曰某转。”[53]“干支纪日”的方法易改,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则不变。《淮南子·原道训》所云:“纮宇宙而章三光。”三维合一:
1.时间(观天)。历法来自于对天象,尤以对“日”的观测。《尔雅》:“四时和谓之景风。”地之四时实为天象之光景(影)的运动变化,《尔雅·释天》:“四时和谓之宝烛。”注:“道光照也。”古代的时间制度与“天”的神圣性密不可分,凡是重要的事务都须由天来决定,日月星辰无疑是先民观察天象最为直接的对象。[54]“天时”以及对其的记录也就极其重要。《淮南子·天文》载:“四时者,天之吏也。”“吏”惟“史纪者”。
2.空间(观地)。时间与方位总是结合在一起,《广雅》:“南方景风”。按,犹日光风也。“方位”同样由天象确定。古代用于测时的仪器还有圭表,“表”指直立于地面,用以测日影的标杆。“表”通“标”,引申为“表率”“标榜”等。《礼记·表记》:“仁者,天下之表也。”古之时,确定时间和方向(方位)属于同一形制,时间移动于四方,“四时”即“四方”之义(《释名》:“四时,四方各一时,时,期也。”这就是中国的宇宙观。它可以分而观之,亦可复而观之,仿佛“宇宙”“时空”。
3.这样,“天圆地方”便完整地体现了中式宇宙观。中式的建筑最为鲜明地将这一认知形制加以表现。明堂不啻为榜样。东汉蔡邕的《明堂月令论》总结了这一建筑的三个要点:“明堂作为对古典礼仪结构的综合,明堂作为宇宙的象征以及明堂作为统治的指南。”[55]明堂建筑既然是宇宙的象征表现,必然要将“天象”反映其中。明堂为天子所居之所,即所谓“天子明堂”,其为“布政之室,上圆下方,在国正阳。”((汉)李尤《明堂铭》)。明堂的建筑形制作为“礼制”,反映了宇宙模式。[56]至于“天子明堂”如何实践宇宙观,古代的一些文献对此有过论述:“昔者,五帝三王之莅政施教,必用参五。何谓参五?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乃立明堂之朝,行明堂之令,以调阴阳之气,以和四时之节。”[57]换言之,“观取天象”是明堂建设之至上者。
4.认知(人观)。“天时地利人和”既是哲学上的本体论,又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它涉及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知识体制的问题,比如“四象”(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皆为天象星图形态构造,这在我国许多重要的考古遗址和文物中大量出现。湖北战国时期曾侯乙墓漆箱盖天文图象、湖南长沙西汉轪侯家庭墓中的天文图和帛书《天文气象杂占》,陕西西安汉墓四象二十八宿星图、山西平陆东汉墓天象图,不胜枚举。[58]人的许多重要活动都离不开“四象”,比如宫殿在立基时中轴和方位确定,以及古代城郭建制中重要的祭祀位置等都需要根据天象进行测定。以“观象”之特别而成就特殊的“人观”。
我国的艺术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直接与政治统治联系在一起。而政治统治之道讲求“和”者。“礼乐”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证。《史记·乐书》:“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淮面子·天文训》:“道(曰规)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而万物生……以三参物,三三如九,故黄钟之律九寸而宫音调……黄者土德之色,钟者气之所种也。日冬至,德气为土。土色黄,故曰黄钟。律之数六,分为雌雄,故曰十二钟,以副十二月,十二各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为积分七十万千一百四十七,黄钟大数立焉。凡十二律,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微,南吕为羽。物以三成,音以五立,三与五如八……微生宫,宫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洗生应钟,比于正音,故为和……”(八音和)《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萌芽始震,凝寒以形,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