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感觉与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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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感官的发展

第一章
视觉

对于最初几年的视觉感官的发展的观察是关于对光的敏感度、色彩的辨别、眼皮的动作、觑视的方向、看出东西的远近以及了解所看见的事物的意义。此外附加一些关于新生动物的视觉的叙说。

1.对光的敏感度

我的小孩刚生了五分钟,正值天色昏暗,就抱着他面向窗子,他的对光的敏感度不大;因为他的眼睛轮流一开一合,合到眼皮中间只有一小缝隙。过了一会儿,在黄昏中,我看见他两眼张得很大。同时眉头皱起来。

在第一天全黑之前好久,这样抱他,使他的脸朝窗子之时,我把我的手遮他的两眼,他的面容忽然变了。因此微弱的光无疑给他印象,并且,由他的面容判断,是个愉快的印象;因为脸被遮之时样子变得不那么安适。

在第二天,把一支蜡烛拿近他的眼睛之时,他两眼很快就闭上了;在第九天,小孩一醒,就把蜡烛拿近他,他的头也很猛地转动,避开烛光。两眼闭得紧紧,可是,在第二天,小孩正在澡盆里,把蜡烛拿到他面前,离开他一米远,他的两眼还是张得很大。这样看来,对光的敏感度,在刚醒那时刻比在过了一点时间之后大得那么多,所以同一个烛光在前一时候使他大烦恼而在后一时候却让他愉快。

在第十一天,烛光在他面前半米远,他似乎很适应,因为他张大眼,不断凝视它;后来一个发亮的帐钩拿到他似乎在凝视的方向,因而进到他视线之内,这时候他也好像很满意。如果我把他转开,他就恼了,哭起来了;假如我再转他朝光,他的脸又表示满意。为复证起见,同一天,我抱他对烛光,一样离开半米远,一回在他刚醒之后,一回在他清醒,但在暗中经过些时候之后。这两回,他都闭起双眼来。

我把他的头转开,背窗子之后,他的头常常转向窗子:所以他喜欢不太亮的白昼天光,是很显然的。在第六天,大多数时候是这样转头向窗子,在第七天,常常重复这样转头,并且每回脸转朝窗子之时,脸上的满意的表现是谁都不会看错的。

我屡次观察到:光射到正在睡觉的婴儿脸上的时候,他们就突然把两眼闭得更紧,但不醒来;第十天跟以后还是这样。

关于我的小孩,我发现在通常白天的光中,瞳孔大多半时间比成人更缩小——确然直径不到两毫米;并且在全部的观察时间内,他看见一片发亮的雪或是发亮的夏天的云之时,眼皮距离的减少也比成人更常有,更持久。

由第二个月以后,假如有发亮的东西出现在他的视野内,他就发出喜悦的惊呼。但是其他色彩很浓的东西也容易引起这个婴儿的注意。在第十个月,晚上点灯的时候,他就高兴;他对着光笑,并伸手要接近光亮的灯泡。

关于别人对新生儿对光的敏感度的观察,应该提到的如下:

(1)足月生的婴儿新生之时,假如受亮光刺激,就很快地并抽搐似地闭上两眼。在不足月而早生两个月的婴孩之中,有些在第二天就能分辨光跟暗。

(2)在才生的几个小时内,瞳孔在亮光中就缩小,在比较不亮的光中就放大。

(3)假如新生儿的一边眼睛闭着,一边眼睛开着,那么,开的那一边的瞳孔放大。

(4)两天到四天的乳儿睡在暗中之时眼皮闭得很紧,并且甚至很亮的烛光拿近他的眼睛之时,他就惊跳而醒来。

这些是库司矛(Kussmaul)教授说的,特别是其中第一项,我能够证实;根兹麦(Genzmer)博士说,新生儿的眼睛假如忽然受亮光刺激,就作辐辏(convergence)的动作;并且假如光忽然刺眼,或是光很快变化,眩迷眼睛,敏感的婴儿就会感到不舒服而哭起来;这个,我能够证实。受亮光的婴儿眼睛轮流一闭一开,这是屡屡看到的;根兹麦并且看见两天的婴儿睡眠之时就这样——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观察,但还待再证实。反之,我从来没看见新生儿对炫眼的亮光安静地张眼看。有人断言有跟这个相矛盾的经验,也许是由于这样断言的人所观察的,是生来盲目的婴儿。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如下的结论:在足月的新生的人类,一出生之后,或是生下几分钟之后,或是至多几小时之后,通常是有对光的感受性的;他们能在感觉上辨别光和暗;并且由视神经到动眼神经(oculomotorius)的反射径已经起作用了——缩小瞳孔的纤维尤其是这样。所以在这场合,是一种生成的反射,并且是双重的,因为光射到一个瞳孔之时两边瞳孔都缩小。而且,在最初,刚醒来的顷刻,或是在暗中过了一些时候,对光的敏感等于对它的憎恶;可是微昧的光已经是这阶段的婴儿所追求的;因此并不是不适意的,难受的。最后,我们推断:新生儿过了几天之后,通常的白昼天光,或是辉煌的发亮的东西会引起他们高兴;对光的憎恶消灭了,头就更加屡屡转向窗子了。

2.对色彩的辨别

小孩在什么年龄能够辨别色彩,至少辨别红、黄、绿、蓝四色,这是很难断定的。在最初几天,确实只能觉得光暗的不同,并且只能模糊不清地觉得;还有[照伏勒锡(Flechsig)说],视神经道(tractusopticus)在足月生下的婴儿,起初还是灰色的,并没有神经髓状鞘,和它的永久的颜色;到出生三四天后才有。并且就是三四天之后,对于同时来的明暗的印象的辨别还是进步得很慢的。

第一件由它的颜色而使我的男孩有印象的,大概是一个玫瑰红的帐幕,挂在小孩面前大约一英尺(1英尺=0.3048米)远,被太阳照得很亮,但不到炫目的程度。这是在第23天。当时小孩发笑,并且发出满意的声音。

因为只有光滑的、不动的、亮色的平面占据全部视野,所以它会引起愉快,必定是由于它的发亮或是它的颜色。在同一天的晚上,小孩正在对着空处看,把烛光放在他眼前,离一米远,这使他展露十分相似的愉快面容;并且,在第42天,看见有颜色的流苏在动,也有同样效果;可是,在这个事例,流动也是愉快的来源。

在第85星期,我开始做有系统的检验,用形式相同而颜色不同的筹码,还看不出颜色辨别力的痕迹,但无疑这个能力已经有了。虽然表示“红”“黄”“绿”“蓝”这些字音的印象很不同(小孩必定能分辨这些音),虽然他很明白“给我”的意义,但就是只要他给我“红”和“绿”,他也不能够给我颜色对的筹码。可是,我们不应当由这个推断他的眼睛不能分别这两个颜色;因为在这场合,有必要考虑纵使他有颜色的感觉,但把代表“红”“绿”的字音与适当的颜色相联结是有困难的。

在这个还没到21个月的时候,小孩必定不仅认识强度不同的光(白、灰色、黑),而且也认识有些颜色的性质;因为他对夺目的颜色感到愉快,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对于幼小的儿童,就是他们已经开始说话之后,没有周详的检验,是不能够决定他们能够分别什么颜色并把这些颜色的名字说得正对。

因此,为要发现在这方面,不同的颜色彼此关系如何,我曾经对于我的小孩做过几百次颜色检验,由他两岁的末了开始。我时常每天在清早用这些检验,做了一星期;随后隔了一星期之后,又几乎天天做,但换一种方式——这个将在下文说明。

在一切这些检验,我是用麦纳司(Magnus)博士在他的“色觉训练图表”(Tafel zur Erziehung des Farbensinnes,1879)中所列的有色的椭圆形。

给他看红、绿两色,同时说出相当的颜色名称,这样做了好多回之后,只给他看这两种颜色,问他“红在哪里?”, “绿在哪里?”,总是轮换地问。在他生后第86和第87星期,这种检验绝对没有结果。隔了22星期,在第758天,我得到对的答复11回,错的6回。在后一天,答复7回对,5回错;再后一天,9回对,5回错。看这种情形,好像他大概已经能分辨这两种颜色,或是认识它们的性质,或是认识它们的明度,并且屡屡能把适当的名称跟这两颜色结合。可是,使我惊奇的是:他在763天,答复对了15回,只错了1回,并且在后一天,对了10回,没有一回错。因此他已经把代表“红”“绿”的声音印象与两个不同的颜色印象的联系掌握得很巩固了。因为像上列次数的那样比例不可能是出于偶然。

我把检验推进一步。红、绿之外,我又加上黄色。三种颜色搁在附近,问他某个颜色在哪里之后,他所指的颜色都是对的。随后,他现出不愿意继续做的样子;这种不愿意往往使对这么小的小孩不可能做色觉检验。再检验之时,他不注意,把这三色都相混了。在第二天,就是765天,特别是绿跟黄相混。第110星期的5天内的答复如下:

现在又加上蓝,第四色。在第110星期末到第112星期开始中间八次检验的答复如下:

屡次,特别是在问他“蓝在哪里”之时,小孩考虑了很久,注意观察这四个颜色,然后决定,很快地给我那个颜色。显然黄色比其他颜色更有把握认得。黄色似乎最容易区别,因此也最容易记住。我做了别的同类检验,也表明黄色的优越。随后又加了紫色,作为第五色,为要容易说,叫做“lila”,并且我采用别的法子进行这个检验。

我把每个颜色分开放在小孩面前,问他,“那是什么?”他回答rroot(意指roth,红), “delp, depp, gelp”(意指gelb,黄), rihn, ihn(意指grün,绿), balau,(意指blau,蓝),和lilla(意指lila,紫色)。

在第112星期,四次检验的回答如下:

在这个检验,黄也是最前头;说对9回,没有一回叫错。蓝在最末;蓝尤其跟绿和紫色相混。假如小孩不能再注意,我就停止。

以后把两种方式合起来继续检验;可是这样做,很费时间。常常小孩对颜色不感兴趣。有时由于顽皮,他不肯说出他知道的颜色的名称,不肯将我所要的颜色指出或拿给我。在别些时候,他自己将搁有色椭圆形的盒子拿来,说wawa(意指Farbe颜色),希望我给他教一课。小孩完全注意的检验可惜并不多。

我又加上灰色。在第112星期和113星期,做五个检验,回答如下:

黄色还是第一位,22回说对,只有1回错。对于蓝色的判别最坏,15回错,10回对。可以注意的,是:在这一串检验,像上串一样,紫色比绿色说对的次数更多。

我又屡次叫小孩把同颜色的椭圆形放一起。他动到这儿,动到那儿,动了好多时候之后,才把黄色、红色、玫瑰色、绿色、紫色分好了,但是很不完善。颜色的名称前头加上“浅”“暗”字样,就无法了解。因此浓的和不那么浓的颜色,浅的和暗的颜色,像以前一样,只用通常指色彩的性质的名称指出。由第114星期到116星期的时间内用混杂了的颜色做四个检验,结果如下:

蓝色特别是会跟紫色相混,也跟绿色相混。一切很淡的颜色跟灰色相混,一切暗色跟黑色相混。各色被认识的,就是说得对的顺序如下:黄色最好,红色次之,紫色次之,绿色又次之,蓝色最坏。

在别的日子,我像从前一样,把单一个颜色放在他面前,问他这是什么;假如他不立刻答对,就算他错。这样,他把这些颜色叫做rott, delp, drün, blau, lila, grau, swarz, rosa, braun(意指红、黄、绿、蓝、紫色、灰色、黑、玫瑰色、棕色)。

在第114和115星期做四个检验,回答结果如下:

对于头五个颜色,这个检验得到跟以前一样的顺序。蓝和绿最不明确;蓝被叫做drün(意指g rün,绿)和lila(紫色),绿叫做灰色;更常有的,蓝跟绿都叫不出来;而黄、红跟黑叫得又对又快。

我又让他由藏有色椭圆形的盒子里随意地把一个一个颜色拿出来,叫出颜色的名称,再拿给我。才试之时,他乱拿;第二回,他就找他最喜欢的颜色——黄。

在第115星期的两个检验结果如下:

结果同前面一样。只有红、黄、黑一定会认得。

此后两个月,我不再检验。这个小孩同我一起旅行,每天大部分时间在户外;大半时间是在加尔达湖(Lake Garda)附近。

在第121星期,偶尔检验他,结果比以前认识更不明确。虽然极慎重地检验,蓝色几乎没有一回说对。在我们回家之后,再作检验,结果也坏。我把有色的筹码放在手中,问他。他答最先的问话之时,把黄色叫对三回,完全没错;可是红色叫错了两回,没有一回对。

在第124星期,用一切颜色试他,最先四个检验的回答如下:

这时候比以前更显然可见红和黄比绿和蓝已经认得更有把握,更不错。在866天,并没有勉强他,这个小孩把颜色由盒子拿出来给我,并且同时叫出它们的名称。彼此弄错的颜色如下:玫瑰色、灰色跟淡绿;棕色跟灰色;蓝色跟紫色。

在下述检验,同样,这个小孩每回将颜色由盒子拿出来给我,同时叫出名称,丝毫没有指点他。在第124和第125星期中的五个检验结果如下:

他很急切地寻求红色和黄色,并且几乎总是说得对;他避免蓝和绿,并且总是把名称叫错(例如叫做lila 紫色,或swarz黑)。我把一切红的跟黄的颜色拿开,让他不歇气地尽量把余下的颜色拿给我,并说出颜色的名称,熟悉得越多越好。可是,因为现在红和黄不见了,他由最初起,就不那么感兴趣,并且遇到绿,他就说,“爸爸说!”。在一切别的场合,他总把他拿的颜色说出一个名字。假如他说错了,我总纠正他,屡次他自己改正;可是假如他第一次说错,在记录内,我总算他错。在第125和第126星期,严格遵行这个方法做了六个检验,他的判断如下:

他先拣选出比较明亮的颜色。他把橙黄(他叫做oroos)跟黄相混,蓝跟紫色相混,绿跟灰色相混,黑跟棕色也相混。

我屡屡要引他把他觉得好像一样的颜色通通放一起,可是完全失败。随后我说出一个一个颜色的名称,叫他拿给我;但这种办法的结果也不好。(这个是在第879天)。最后我一回只拿一个颜色,问他“这是什么?”在第126、127和第128星期,做了四个检验,他的回答如下:

绿和蓝,假如是浅的,他就跟灰色相混,假如是暗的,就跟黑相混;他对于绿和蓝大概敏感度低些,无论如何,一定是不那么有兴趣。蓝,他还叫做lila(紫色)。并且,很难叫他不断注意这些颜色。虽然只在早晨的最早几小时内检验他,但他现在也想找别的玩意。他有时把话说错了(这种错误在纪录上用括弧标出)。可是在第898天,个个颜色的名称都说得对——当然绿和蓝只是经一些猜度才说。在第129、135和138星期做了六个检验,他把颜色拿给我,并叫出它们的名称。他的成绩如下:

他像以前一样,还把有些颜色相混。只有一件新的现象,就是他把绿和蓝叫做garnix(意指garnichts“一点没有什么”)。现在他把不知道的颜色往往叫做绿,例如蓝叫做绿。一束黄玫瑰花中的花,他叫做黄的;但他坚持地把叶子叫做garnix,同样把很淡白的颜色都这样叫——可是,这些颜色,在强度中等的光线中,在认识色彩的成年人看来,是立刻可以认出它们的种类的。

在第934天,当绿色和蓝色放在他面前之时,他说了一句可以注意的话:“grin blau kann e nicht, grosse mann kann grin blau”(由其他相似的话推测,他意思是说“我不能够把绿和蓝叫得对;大人能够”)。绿色,大多数时候叫做灰色;很少很少(并且带疑问地)叫做红;蓝色叫做lila(紫色)。在第131和134星期,我做了三个检验,把颜色排出来,叫他给我某色某色;在第138和139星期,在三个检验中,有时他自己拿颜色,有时我拿颜色放在他面前。他的回答如下:

最后在这场合,绿色开始叫对;而蓝色叫对的次数还没有那么多。在第139、141和第146星期的三个检验,这个小孩自动拿颜色,叫它们的名称,结果如下:

两回叫错的那个红色是暗红。现在他对叶子和草地总用正确的名称,叫做“绿”,并且在未满三岁之前,假如注意没有分散,蓝色几乎总是叫得对。

截至第34个月为止,颜色叫得对的次序的总结果如下:

这样看来,四个主要颜色之中,黄和红比绿和蓝叫对早得多;并且黄先叫对——棕色看做(暗晦的)黄——随后红也叫对。绿、蓝和紫色的感觉的比率很不同,这一件事大概不是这一个小孩特有的。紫色比绿和蓝叫对的次数多得多;紫色是含有已经认得很清楚的红,小孩可能觉得是不纯净的红色或是暗红色。因为实际大概是:在最早期,蓝和带点绿的蓝色不是被认为蓝和带绿的蓝,而是认为灰色和黑色。一切种类的绿色一直到了很后才叫得对;这可能一部分是由于网膜内血管中的血液把光吸收得多些。虽然视觉最清楚的地方,在眼睛的后部,是没有血管的;但是其他颜色,如黄、橙黄、红、棕色,由于到达网膜而没有变成更暗,并且范围广大,比绿和蓝占优势;绿和蓝最容易与灰色相混。

就是在这个小孩的第四岁中,他在早上未完全清醒之时还屡次把蓝色叫做灰色;在那时刻,据我看清了是蓝色。他奇怪他的浅蓝袜子夜里变成了灰色。这件事,我在三天中都观察到。

无疑,在最初能辨别彩色之前好久,灰色跟黑、白就被认识了,但是屡屡叫错;这是因为绿和蓝大概是被看做灰色。在三岁的末尾,灰色才大多数时候被叫对;而黄色却在几乎一年前已经差不多总是叫对了。网膜上的黄点的色质对于黄色是顶有帮助的。明亮的白天,假如闭眼,特别是在地上有雪之时,视野内只有红色“那就是说,眼皮是半透明的,我们看见红色”也像在暗中入睡之时我们只看见黑色一样;可能因为这件事实,红色也占便宜。

因此,总看起来,我们必定要断言这个小孩在两岁和三岁的前半年还多少缺乏对于冷色“蓝绿类的颜色”的感觉;对于其他小孩们的偶然观察跟这个结论也相吻合。无论如何,很多儿童都是先把黄色叫对,而蓝色则在最后。有一个小男孩,还没有满四个月,就对于一种明亮的红色比其他颜色更喜欢些[1]。一切小孩,像他一样,在这个年龄以及以后好久,都比较更喜欢像白色的色彩。不管这些色彩是哪一种。

假如说两岁的小孩可能对于蓝和绿已经有清楚的感觉;他可能是不能够把代表蓝和绿的名称跟他的感觉紧密地联结起来(虽然这两个名称,他已经听见过,并且用得很流利);并且假如认为这个是两岁小孩所以不能把蓝绿叫得对的唯一理由,那么,这个话是不对的;因为他在很多个月之前,代表黄和红的名称早已用得很正确了。假如在他的感觉上,绿和蓝跟黄和红一样清楚,那么,他就绝不会把绿色和蓝色叫错名称,绝不会在一切场合对红色、黄色比对蓝绿更喜欢。虽然这个小孩已经认识黄和红,但还不知道绿和蓝有什么意义。在第109和第112星期,他显然能把红绿分别得开;但是他也还不知道绿这个名称是什么意思。在这时候,在他看来,绿只是不是红的东西罢了。

我必须提到我的小孩在他三岁的开始之时在黄昏的半黑暗中间走动并运用自己的肢体的有把握和迅速到了可惊的程度;所以他对光和暗是能分辨得很清楚的。并且在他四岁开始之时,除了很暗的或很淡的颜色之外,对一切色彩的名称都叫得对,特别是连深浅变化最多的绿色蓝色也认得明白;因此那些有时看见过上述的颜色训练和他的不少错误的人们都大为诧异。

其他眼睛健全的小孩在三岁对于叫颜色的名称这件事也完全有把握。但在两岁时候是很游移不定的。一个两岁八个月的男孩子,各颜色对他的印象的顺序如下:

1.暗紫色;2.黄;3.红;4.蓝;5.绿。

他在其他色彩之先叫出紫色,是因为紫色是暗的色彩[2]

有一个四岁的男孩子,并没有受过正规的观察色彩的训练;有一次一条光辉的彩虹明亮地衬托在灰色的天上,他父亲问他看见彩虹内有什么颜色。他慢慢地,但是坚决地回答说:“红,黄,绿,蓝”。他父亲是耶拿(Jena)的巴得雷本(Bardeleben)教授;告诉我这个小孩此后总很容易地从颜料中拣出这几个主要色彩,而要他把紫色、微带红的黄色以及其他混合色叫出名称却是他的难题。

3.眼皮的动

在才生后几天内,眼皮并不常常张开很长久。新生的小孩,就是醒着,闭眼时候比张开眼时候多得多。并且,眼皮朝上开之时,大多数时候,有个奇怪的不对称:一眼闭而另一眼开着。在第1~11天,我常看见他眼睛轮流开合;以后就少见了。可是,我的小孩生下还没到24小时,有一回在黄昏中,两眼同时张开很大。在第一个月,大多数时候,两眼同时张开之时,张开不一样大;在第31天,这个还是很显而易见。并且在这时节,还是有时只有一眼张开。就是两眼都闭上,左边上眼皮跟右边上眼皮常常不是同时动。

关于在一边和两边的视线的提高与降低,也看到其他奇怪的不规则的(非典型的)眼皮动作。特别是在第五星期,常常视线朝下而眼皮朝上开,因此角膜上看得见白的巩膜;这种动作,大人很难模仿;并且弄得脸上的样子反常,几乎使人愁虑。可是在第三个月之前好久,视线朝下之时眼皮就照例跟随瞳孔了。反之,小孩仰卧,视线朝他的额头(他能够这样而额头一点不皱)的时候,眼皮不一定都翻上,往往把眼帘盖住,快到瞳孔边,有时甚至连瞳孔都部分被盖了;一直到了他生后第8星期,我还屡次看见他这样。

病小孩的“翻眼睛”(rolling of the eyes),就是瞳孔朝上而上眼皮朝下,因而在两眼皮中间只看见白的巩膜,这是这种生理上不规则的更深一步;这也见于歇斯底里的病人。就是在第三个月末尾,当这个小孩直立地抱在手上而他朝上看,例如看高处的灯,这时候他的眼皮不完全向上扬起,而眼皮的边接触到瞳孔像切线似的。小孩的额头,在生下头几天,常常起横的皱纹,像猴子那样;但在这时候,他的额头一点不皱,或是皱得很少,并且在例外时候,视线朝上,也这样。一直到了第98天,我的小孩才在视线朝上之时皱眉头,但也没到大人皱的程度;就在第8个月,眉头也不一定皱;可是由第9个月末了以后,眉头就总是皱了。所以这个互相呼应的动作是习得的,大概是由于这样可以使朝上看之时不用仰头而视野可以扩大。

雷尔曼(Raelmann)和威柯伏司基(Witkowski)也看到婴儿生后一直到第十天,朝下看之时眼皮向上;并且他们说,在最初,眼皮上扬与角膜上扬还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对的。使眼皮扬上的肌肉能够与眼睛的下直肌(lower rectus)同时收缩;上直肌(upper rectus)也可以收缩而同时使眼皮上扬的肌肉不收缩:但后来就不再能够这样了。所以在最初,在动眼神经的范围内一定是各分支互相独立;这种独立后来失掉了。因此,到上扬眼皮的肌肉[举睑肌(levator palpebrae)]的神经分枝,跟那从动眼神经上支到达使视线朝上的肌肉(上直肌)的神经分支被刺激之时也被刺激,这是习得的——因为这个对于看东西的动作有帮助,每个人都从新学习一番。同样,据我们的观察,在动眼神经的下支内走到使视线朝下的肌肉(下直肌)的神经分枝被刺激之时,使眼皮上扬的神经分枝也受刺激,这个完全无用的刺激,虽然在其初很常见,但以后总是不然;因此成年人很难把举睑肌与下视肌(下直肌)同时收缩,就是说,他很难朝下看而同时眼睛张得很大。所以所说的动作,即向上看之时上眼皮朝上,向下看之时上眼皮朝下,在人类并不是生来如此。

反之,受强光刺激而闭眼,以及瞳孔受光而缩小,这些动作是生成的。可是这是视神经的反射作用:一个是刺激颜面神经(facialis)的眼眶分枝;一个是刺激动眼神经到眼帘的分支;因此这不是联带动作之例,而是纯粹的感觉运动性反射(sensorimotor reflexes)。

眼皮忽然一动,很快地把眼闭上,又立刻张开,就是所谓眨眼(Winking);大家都知道新生儿或很小的婴儿是不会眨眼的。事实确实证明:忽然把手拿近这些幼儿的眼睛,他们是安然不动眼皮的;可是长大之后,人人在这种情形之下,眼睛总闭上一刹那,甚至手才近之时就往后退缩,好像真被碰着一样——并且就是脸前面有片玻璃隔住,也这样——除非在成年时期特别练习控制这个反射动作弄到可以用意志抑制它不出现,才会不至眨眼或退缩。

对于我的这个小孩,我曾经观察他什么时候第一回由于忽然来的印象,表示害怕而眨眼,并什么时候看见新印象,表示惊异而眨眼。我的经验如下:

在他生后第6、第8、第11、第12、第22、第25、第50、第55天,他安然躺着,眼睛开着,我把手忽然拿近他的脸上,他毫无反应。在这个时期,轻轻碰到眼毛,或眼皮边缘,或结膜,或角膜,他都立刻闭眼。可是一直到第12天,眼皮闭合的速度比大人慢得很多。在第57、第58天,我看到眨眼第一回出现,是在我把头很快地靠近他的脸的时候;可是,再试几回,他两眼却开住。在第60天,大多数时候,由于东西很快靠近他的脸,他已经是很快地把两眼同时闭而又开(就像对于忽然来的大声音也一样)。在这种时候,他往往把两膀很快地向上伸,无论他是躺下或被抱在手上都这样。一直到第14星期,特别是如此。可是,在这时候,把我的脸很快地靠近他的脸之时,并没看见他的头或上身往后退;但现在眨眼总是很迅速地出现,就是很快地接连几回把头靠近他的脸也这样。第15、第16星期也同此情形。据西祺门(Sigismund)说。其他小孩,假如你用一个手指向他冲,好像要打击他的样子,他们还不闭眼。这个不同,大概是因为:比起手掌和脸,手指在视野内占的面积太小了。索特曼(O.Soltmann)发现在第7、第8星期,对于好像要打的手来近而眼皮动这个现象第一次发生;我的观察与他的相符合。

在小孩生下三个月之后,我才看到:他在澡盆里,水碰到他的角膜,甚至只碰到眼毛,他眼睛也就闭了;在才生几天内,把他眼睛弄湿,虽然再三这样,他总是不闭眼。大概是由于这种经验(眼睛没盖住的部分被碰的不舒服的感觉),使他在第9星期有一个大东西忽然靠近他的眼睛,还没碰到之时,他的眼皮就合了,这是第一次;因为很快的来近这件事自身就不是适意的。就其余的说,对于强烈的,出乎意外的印象而眨眼,一经出现之后,就作为习得的反射动作而保留着;每遇有这一种刺激,这个动作就再现。例如,在第25星期,一阵气吹到他脸上时候,他眼眨得非常之快。他眼皮反应了以后,瞪眼朝空气流吹来的那方向凝视,带疑问的样子。

好多人由于要解释这种反射作用,以为必定先有了危险的观念,才会发生闭眼的动作,但事实不容许我们这样假定。如果这样假定,那么,就不是纯粹反射作用而是习惯了。要在这个时间内发生这个观念以及闭眼的有意的冲动,是来不及的;并且9星期大的小孩也还不会有危险的观念。他并不知道手靠近他之时视野内光暗的分配忽然变化可能跟对他本身的危险有关;就是在第25天,他对于忽然来的声音也一样眨眼。

万一他有危险的观念,他将会在我的手或头很快靠近他之时把他的头或上身往后忽然退缩,像他后来表现的一样。我们也许不得不采取辅助的假设,以为小孩的祖宗在成年时期所得的经验弄成习惯,后来这个习惯就成了遗传的习惯在子孙的初生期就出现。这种达尔文式的见解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与个个出乎意外的,突然的,强烈的感官印象相连结的那种不快感自身就足够引起眼皮的闭合。理由是:只要小孩还不能够分析他的感官印象,特别是视觉印象,只要他还不能明白地看到中等光亮的视野的迅速变化,他就不会因为这种变化而感到不快。可是他发展够程度,能观察忽然的重要的变化,那么,他会体验到一种不快感,会害怕,并且这种情感的立刻结果就是避免进攻他的东西,就是说,他会闭起眼皮。这样看来,对突然来的光而闭眼,是跟生下头几天受亮光而把两眼紧闭是一类的;只是要解释在最初何以眼睛闭得比较久(因为新生儿不眨眼)。这个不同只是在量上;大概是因为在新生之时神经兴奋传导得比较慢,这个反射需要更长的时间,尤其是因为刺激的强度更大,历时更久。对于成年人,炫目的光也比陌生的突然靠近引起更不快意的情感。闪电引起眼皮闭了一刹那;一片雪,被日光照得很亮,引起两眼闭合和瞇缝眼(blinking),甚至眼皮紧紧相挤迫。

两眼皮之间的空隙减少和紧闭两眼时的完全闭上,大体说,是由于合眼肌肉[眼眶肌(muscularis orbicularis)]的收缩,而在眨眼时上眼皮的下落是由于眼皮肌肉(眼皮肌musculi palpebrales)单独收缩;狭义的,看见光到炫目的东西的半合眼是由于眼眶肌肉的在外部分(尤其是眼眶连颊辅的肌肉)。一切这些纤维是受颜面神经的控制;它们的运动神经只有这个。因为生下第一天,亮光就使两眼紧闭,所以视神经的反射已经完备;因此由视神经到颜面神经的这个分枝的反射径以及到动眼神经的眼帘分枝的反射径必定是生来就有的。

假如我们放弃危险观念的假设(这种观念是小孩没有的),而以为每次惊诧,就是可乐的惊诧,由于它挟有出乎意外的性质(对于感官的突然印象)在最初顷刻是可以与恐怖归为一类的,那么,惊诧之时眼睛快合快开就也更可以了解了。忽然的危险只是一个特例。就是在成年人,出其不意的大声音也总是会使眼皮眨动的。

我的小孩在第25天,第一回注视他的保姆的脸,随后又注视我的和他的母亲的脸;并且我点头的时候,他的两眼开得更大,眼皮合而又开了几回。在这一天,我第一次用低调沉重的声音对他说话,这时候他也有同样的眼睛反应。这是惊异(surprise)的反射动作。

在我小孩第7个月末了,把一把绿扇子离开他的脸半米远,很快地一开一合,他每次都把两眼很快地合而又开,表示绝大骇愕,一直到了我接连把这个实验重做了好多次,才不这样;并且就是最后这时候,对于大圆面(扇子的)的忽有忽无,还表现无量的惊异。这可以由他在激动之后一动不动和他凝视时的使劲程度看出来。眼皮的活动也对于其他新的运动发生,特别是对于有节奏的运动,也像对于听新的声音一样;在这种时候,嘴往往长开着,两眼开得很大,但是眉头不上扬(这在第8个月)。

可是,不止惊异,强烈的观望也使他的眼皮开到最大限度。在这个小孩的第34星期,我把他的牛奶拿去,他定睛注视它,两眼开得很大,表示说不出的渴望样子。并且他屡屡发出表示欲望的声音,表示得不完善,嘴唇闭着;在两岁时,他还有这个习惯。此外,这个小孩有强烈的欲望,惊异,或欢乐之时,两眼看得出是比平常更发亮得多;这个现象不应该解释为是由于血液增加而泪腺被压迫的结果,应该说是由于伴随心理的激动而泪腺的分泌神经[三叉神经的泪腺(ramus lacrymalis trigemini)]被激发。

关于心理发展更重要的,是下述事实,这是我证实一切婴儿都有的;事实就是:一切婴儿从初生以后都以张大两眼表示高度的快感;以闭上两眼,紧密合住表示不快感。关于前者,使我惊奇的事是:小孩一放到他母亲的乳房上,甚至正要放到那里之前,他的两眼照例就张开,并且他开始吮乳之时几乎总是两眼张得很大。到第3天、第16天和第21天,我看到他的眼睛张得越大了。在头三星期,在35℃的温水洗澡之时,他两眼也张大;并且虽然他没有笑,但由于两眼皮中间的缝隙加宽,他的面孔有了一种愉快的表现。在第23天最初发生的听得见并看得见的笑只是这种表示愉快方式(可以叫做“眼笑”的)之更进一步。有些不太强的光觉也使两眼张大;上文已说过,这是由第一天以后屡屡观察到的。有一个婴儿,头才由子宫出来就哭,3分钟后,我把一只手指头放进他的嘴里,压在舌头上。他立刻一点不哭了,开始很猛地吮吸,前此不适意的面貌忽然改观了。这个还未完全产下的小孩似乎体验到一种适意,于是在吮手指之时两眼大开。一切这些观察坚决地支持下列意见,就是:只要眼睛受得了白天的光,愉快是以张大眼来表示的——在黄昏和中等强度的人工灯光中,就是才生之时也就这样。不适意以闭眼来表示,也是同等确实的事。

一般地说,婴儿第一回哭,两眼一起闭合;后来在大多数时候,一切由于疼痛或不适意的感觉,例如饥饿地哭出声来,两眼的眼皮都紧凑在一起,无论如何,两眼皮中间的开缝相当减小。并且假如两眼扭瞇(screwing up of the eyes),也不哭,也不作声,而往往头同时转开(例如在两岁半时,出牙或是检查牙龈之时),这无疑是不适意的记号。

后来小孩对于一切突然来的强烈的感官印象,都闭眼,因为这种印象伴随有不快感;有愉快感之时两眼就张开。假如这个生成的表情动作常常重现,那么,它就来得越来越快,最后变成了纯粹的反射动作;连着一切够强烈的、新鲜的、突然的印象,它在快感和不快感能开展之先就出现了。

上文已经提到遗传的由三叉神经到颜面神经的眼眶分支的反射;在小孩生下第一天,他的眼毛被碰时或是他的结膜或角膜被触时眼皮就合起来,这表示这个反射已经有了。这个反射在起初也可能是对不适意的事物的自卫,一种不快感的表情动作;因为每次碰着眼睛的富有神经的外露部分,就是轻微的,也是出乎意外的,不愉快的。与这个相当的反射径最初是不那么快速通过的;因为在最初,不快感大概发生在内导(centripetal)和外导(centrifugal)的过程中间——更不用说神经冲动也传导比较慢。后来遇接触而出现的合眼的反射会机械地发生,并无事先的不适意之感,甚至还好像是有最存心自卫的目的;好像他在说“因为我怕眼睛会受伤,所以把它闭上”;可是其实并没有这种存心考虑过。

这个遗传的三叉神经到颜面神经的反射与遗传的视神经到眼帘的反射之间的不同,把远古遗传的[古种性的(palaeophy-letic)]反射与新代遗传的[新种性的(neophyletic)]反射之间的不同表示得很明白。理由是:在新生儿立刻出现并且总出现的,也在无眼皮的动物出现的瞳孔对于亮光的适应,一定比眼睛被碰面合眼这个反射更早就遗传下来;因为后者,在新生儿,没有那么快发生。可是新生儿像受虐待的蛤蟆一样,两眼受炫目的亮光刺激时就闭住,并且一般地,他觉得不适意之时也如此。大概是由这个紧闭两眼的动作又分化出来遇着一切忽然来的感官印象而忽然暂合眼皮这个视神经到颜面神经的反射;并且这个反射是一个习得的反射,甚至可以由意志制止;所以它是与那两个遗传的自卫反射处于对应的地位的。

4.眼睛的动

新生儿和婴儿的眼睛动作,就它对于空间知觉来源的历史之关系说,是富有趣味的。互相争论的两派,生成论者(Nat-i vists)与经验论者(Empiricists[3],为了支持他们的见解,都明白地从没有经验的幼儿求根据。生成论者主张有一种预先成立的机构在最初就使新生儿会作协调的联合的两眼动作。经验论者断言:事实不如此;新生儿的眼睛动作是不对称的,不协调的;只是由于经验,才学到能够有意地使用眼睛的肌肉,并且后来成年人所有的那种双眼视觉,由于在“定睛注视”(fixating)东西时两眼动作相联合,才可能发生。

我的观察指明:只就简单的事实说,两派都对。有些新生儿在第一天当真几次发生联合的协调的两眼动作;但是其他新生儿就不然。在有些场合,我看见同一个小孩有这两种事实;可是我始终没看见任何小孩所有的眼睛动作都是协调的。

我看见我的小孩在他生下第一天的末了,两眼同时转右,然后又转左,好多回,向这边,又向那边,他的头却是不动;但是,他又会眼睛跟头向同方向转动。在这个全部时间,他的脸朝向窗子,时在黄昏。不独如此,他生后才五分钟,在半暗中,我抱他,脸朝窗子,他两眼联合地动。并且当我开始对新生儿观察之时,我偶然看到有一个小孩在出生后35分钟(1869年1月4日),他两眼总是像大人惯有的那样,一致地动。

顿得斯(Donders)和黑灵(Hering)也曾在新生儿看到这种眼睛动作。这种观察需要忍耐;因为新生儿在最初24小时内大半睡着,而醒来之时,也又很多时候在哭,两眼不张开。

假如我们看到了像这类的事实就认为满意,那么,我们会达到完全错误的结果。我对幼儿(特别是在最初6天)的眼睛动作做了更准确,并屡屡重做的观察之后,觉悟到幼儿的两眼同时转右转左,不是像大人那么协调得完全对称。在生下10小时的,以及生下6天的幼儿,两眼张开之时,我看见他们两眼联合地动,并且只有联合动作;可是经过更准确的观察以后,就发现两眼不完全一致。大体说,我看到:在新生儿,往往一边眼跟另一边眼各自独立转动,并且头的转动与两眼的转动方向相反。两种动作是无意的动作,这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在才生时候,两种动作的联合是偶然的。在生下第一天就有的两眼共同转左转右的动作,也有偶然的姿态,只是一切可能的动作之中的一种动作。

就像很小婴儿的躯干上和脸上的其他肌肉是无意地收缩,眼睛的肌肉也一样。

因为这个理由,在小孩不哭而安卧不动之时;由于眼皮闭住,不可能有视觉或对光的感受(例如,在第10天);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还可以看到伴随做怪脸、皱眉头和掀动嘴唇而起的各种各样的两眼的不相协调的动作。有时,他两眼半张开,但睡着了,这可以从他的呼吸有规则以及四肢的安静看出来;但是这时候也看见他两眼的各种无意的动作。在小孩醒时引人注意的动作之中,有确然两眼辐辏的动作;他好像是斗眼(squinting)的小孩。可是在生后第3星期的开始,最大限度的辐辏和斗眼远没有像在第1星期那么常见;别人也曾在好多其他新生儿看到的两眼动作的那种不规则,还是很明显的。瑟勒(Schoeler)在最初几天(在第4天之前)的小孩,只看到不协调的动作,并且在第10天之前没有完全恰好的两眼注视一件东西之动作。在这个时候,他的观察停止。我的小孩,在第31天,斗眼是罕见的;在第46天,很少见很少见;在第48和第50天,一样;并且,一般地说,不规则的动作,从第55天以后是很少见的;可是小孩醒的时候,这种不规则动作是会出现的,一直到第10星期为止。但是,他在睡着时候,一直到第60天,两眼还作活跃的不对称的动,往往两边的眼皮也这样,两眼半开着,鼾声不断。到了他3个月之时,两眼的不协调的动作不再出现了。可是,此后我只是有时观察睡着的小孩;在第9个月,我看到偶尔有轻微地不规则的两眼动作。

不过,眼睛肌肉的机构的这种团结起来,绝没有使眼睛的无用的协调的动作停止不出现:这可以由几种经验来证明。例如,有个小孩在生下第23星期,视线几乎照例注向他的额头。这个小孩,头上患了一种发痒的湿疹,在那时候,假如任何东西,就只是枕头,碰到他的头,如果他的两手被抓住,那么,他的头就会摆来摆去。

我的小孩在第9个月,没有任何可以指出的原因,他的两眼很容易辐辏,并且能辐辏于人拿在他鼻子前面,离开一两寸的东西上。

在第10个月,视线的辐辏似乎受了干扰;两眼有了一种很轻微的斗视;可是,经我指定让小孩在户外的时间加长,使他多向远处看看之后,几星期之后,这种不规则就完全没有了。从此以后,两眼的动作总是正常的。可以注意的,是:把我的一只手指放在我小孩的鼻尖上,他的两眼很容易地辐辏在手指上,一直到第20个月还如此;而且在最初,这样高度的辐辏跟瞳孔的比较放得很大同时(在成年人,就不是这样)。

一切这些观察绝对支持下列意见,就是:有意识的视觉对于节制两眼动作有决定性的作用;只在视觉的神经中枢能辨别光的印象之后,才有调和的由中枢外导向肌肉的冲动从眼睛肌肉的神经[动眼神经(motor oculi),外旋神经(abducens),滑车神经(trochlearis)]出发,并且在起初,在能看见东西之前,就是说,在只有对光的感受力之时间,两眼动作是不相联合的,不相协调的。纵使我们看见两眼有对称的动作,但面对着大多数或很多数的不规则的眼睛动作,我们也不能够推断有个预先完成的完善的神经机构,两边对称的,而且像吮吸那样一生下就会执行它的任务的机构。理由是:假如人像小鸡和其他动物一样,一出生就有这种机构,那么,为什么他会弄到要做了这许多不规则的、无目标的两眼动作之后才能永久使用这个机构呢?

一般规律是:由诸多肌肉的同时发生的,但不协调的动作,渐渐发展出协调的动作来;两眼的肌肉也这样。并且在协调的动作在见物的作用中已经健全化了之后,多余不必要的动作就一点一点地消除,对两眼的清楚视觉有用的动作就渐渐占优势。同样,在学走路之时,两只腿的不规则动作越来越少见,并且,就协调的动作之中,只有最有用的,费力最少而又最得力的动作被保留下来。

奇怪的事是:虽然有了上述的事实,生成论的代表还坚持对于新生儿的研究结果是生成论的佐证,例如雷尔曼和威柯伏司基就这样说:“说到新生儿的眼睛动作的特性,这种动作在有些方面与睡眠时的眼睛动作相似,但在好多方面又不相似;新生儿的两眼动作往往是完全不协调的,有时只有一边动,不过少见些,就这个范围说,是相似的;新生儿的眼睛动作一般地相随得快得多,并且在大多数时候,似乎是两边的,而往往又是协调的,这是不相似之点。就是在刚生下,两眼皮中间的缝隙第一次自发的开大之时,我们就看到明显的、协调的向侧边的动作,但在距离和强度上带有不规则的性质。两眼经过几分钟不断动来动去,动作辐度大,后来的有节制的看东西的动作不这样。在新生儿的这种动作之中,我们确然看到忽然有不协调的动作插进来,这是绝对不相联合的动作。

我的观察与这个话完全相合。并且观察家对于睡眠的小孩的眼睛动作(眼皮上抬而不醒来)所报告的,在好多方面,也与这个相合,也与瑟勒的话相合;瑟勒说,“关于这种动作的方式,我们,第一件,看到相联合的向侧转动,就是说,动作是两边的,并且似乎是协调的。在睡眠时,这种动作,虽然罕见,但似乎是有的;无论如何,可以断然说两眼的不协调的动作是最常见的。例如,我们见到两眼慢慢地朝右边动;可是貌似联合的向侧动作两边不相等,力量在变化,一会这只眼睛,一会那只眼睛力量大,因此两眼的辐辏和分歧(divergences)轮流出现。

并且,两眼还常常有完全变态的,正正相反的动作;一只眼睛慢慢向右动,那一只向左动;或是右眼朝上向右面左眼朝上向左。最后,还有这种两眼的竖直向的变动,例如,右眼转左而稍微向下,左眼转左而稍微向上。可是,最值得注意的观察,是:有绝对是一边的眼睛动作;例如,右眼似乎在注视观察者,而左眼向侧边转动”。

虽然这些观察是关于在睡眠中的小孩(和大人)的眼睛;但据我的经验,一切是对于醒来的生下最初几天的小孩们完全适用的。

5.觑视的方向

“注视”(fixate)一个光亮的东西的能力,新生儿是完全没有的;因为他还不能随意发动眼睛的肌肉,而“注视”一物总是有意的动作。另一方面,把头转向光亮的外物,使它投像于网膜上,这种能力,往往在生下第一天的小孩就有了。并且新生儿安卧不动,两眼张开之时会对在他前面暂时拿着的烛光凝视。可是,实际上,很小的婴儿只是对空处直眼睛瞪视stares),一点不动,脸上带发呆的样子,他只是貌似“注视”拿到他视线内的东西,因为直眼瞪视,在东西已经拿走之时还不停止。眼光并不跟随拿走的东西,头也不跟东西转动。可是,在第7天,两眼与头各自转动,并且两眼辐辏得很厉害。

其实库司矛曾观察到:不足月生下(提早两个月生下)的小孩之中,有些在第二天当昏暮之时头不朝窗子,当把他们的身体位置改换的时候,他们就把头屡次转向窗子和天光;我也曾在足月生的婴儿的第6天照例看到同样现象;不过这个只是一种原始式的欲望,不是视线能追随外物走。婴儿眼睛好像追求的外物是不动的,并不是被认识做感觉的原因。宁可说这个经验的性质是如下:身体或头的这样或那样的位置与一种快感相连(在这例是一种愉快的光觉),因此婴儿更喜欢这个位置;另一个位置,脸被遮盖,不见光,引起不愉快,他就避免。同理,婴儿把头转到母亲的温暖的、滑润的胸怀;并且头转离胸怀,就是在暗中,他也觉得不适意。

所以,在有些小孩,就在最初几天就有的头转向不动的、中等明亮的光,不能认为是有意的控制视线的方向。小孩在最初张开眼之时只有直眼睛瞪视;就是在第9天,眼睛避开炫目的光也不能指明他知道方向。

在这方面,我又完全同意于雷尔曼和威柯伏司基的话;他们报告说:他们一直到婴儿生后第10天,始终没看到真正是注视一物的动作。“有时由于烛光的地位的变动,或是小孩眼睛的转动,眼睛偶然对着光,就是说,网膜的黄点(yellow spot)上有了一个光象,但是眼睛与外物间的这种联系,虽然好像是有意的,其实只是完全偶然的,确确实实不是由于有意识的注视”。

达尔文说:在生下第9天,小孩的两眼睛朝向烛光,他意思只是说烛光当时放在固定的视线之内;可是他又说,一直到了第45天,似乎还没有任何东西能使他这样定睛注视,这一定是他错过了注视开始的转折点,没有看到。

发展的第二阶段可以由下列事实知道:头从视野中的一个不动的、广大的、光亮的面转到另一个这样的面。我的小孩在第11天,不断凝视我的脸一两分钟,然后把头转向出现于视野中而靠近我脸的光。同样,有一个小女孩,在生下第14天,先定睛凝视她父亲的脸,刚刚有个人走来,她就转向他,看见这个人的头巾,小孩好像惊奇而把眼睛钉在头巾上[4]

在这时期和其后,也观察到婴儿喜欢视线朝上望着房上的天花板。可是,虽然人家说人类幼儿眼睛朝上看,这是他与动物根本有分别之点;但是由要看天花板而朝上望,无疑是因为小孩在母亲或保姆怀抱之时他的身子是横平的。假如始终不这样抱婴儿,他就很难得常常朝上看。

假如婴儿能以眼睛跟一个走动的亮的东西转,并且是头不转而两眼联合地转动,那就到达了第三阶段了。

我的小孩在生后第23天,正凝视距离他面前一米的稳定的烛光之时,我把蜡烛挪向左,他两眼就转向左;我把蜡烛挪向右,他两眼就转向右。我一把烛火向上挪,他两眼就朝上向着烛光,头一点不动。同时他的脸忽然表示非常有领会intelligent)的样子,这种样子是此前没看见过的。光挪向旁边时,头往往也动;但是在一般时候,只是两眼动。也有时候,两眼动时,跟着,头也有轻微的相和的动作。挪动烛光,总是要很慢的,不然,他眼睛就不跟光动。

我那一天确然把这个实验重做了20次,结果使我大大惊异;因为其他小孩到了好多月之后才会用两眼跟光动。诚然,我从我小孩才生以后,几乎每天试验,这样可能使他的两眼辐辏的机构更早发动。

两天以后,又七天以后,用慢慢移动的烛光,或用我的手做同样试验。每当移动够慢之时,我的小孩都把视线追随这种移动,有时只动两眼,有时头和两眼一致转动。每当他两眼跟光转动之时,他面容总是又带适意的、领会的样子,这种面容是第23天以前完全没看到的。在那一天,也开始有了主动的觑视(looking,与直眼瞪视有别的觑视)。他觑视进入他视野以内的伸展的手、烛光和人脸,我们还不能说他“注视”,因为这个名词是指有意的、清晰的视觉。可是从此以后,他的视线每天无须有设计的条件,就会主动地朝向如上文所说的来到视野内的光亮的物面。

应该注意:在这种进步中,大脑皮质并不起作用。理由是:郎日特(Longet)曾经很小心地把白鸽子的大脑两半球除掉,留下四叠体(corpora quadrigemina)和脑的其余部分,这个鸟还活了18天,他看到:在暗中,不仅忽然有光束近使这只鸟的眼帘缩小并且它眯缝了眼睛,而且他一把烛光循环形移动,它的头也绕环转动。这样看,对于这种动作,大脑是不必要的。但是,四叠体也破坏了之后,试验就没有上述的结果了。

用这种观察,由直眼瞪视变到觑视的界限可以看得还算准确,而由觑视变到观察与“注视”东西的界限就没有这么明显。在第5星期,这个小孩觑视点着好多光的圣诞树,很高兴;在第7星期,他用两眼追随有人拿过的灯,一串发亮的金链子,或是他母亲的头的移动,比以前更快,也更准确得多。当他持久地觑视一个很近的人脸之时,他的嘴很明显的撇住,就像大人在很吃力注意之时所常有的那样。

就是再早一星期,在第39天,很近这个小孩面前的流苏的摇摆使他面上表示适意并且高兴地叫喊。有时他在床上大动,因而无意中把床摇晃,在他脸的上头的流苏也摇摆起来,他就忽然不动,并且笑起来。

在此后几星期,他对于因反射灯光而发亮的镀金的图画框子持久觑视几分钟;因此视线是朝上的。这样强烈的光觉使他高兴,就像摇摆的东西一样。例如,在第62天,他对挂在天花板而摇摆的灯觑视差不多半小时,不断发出愉快的声音。可是,在这场合,两眼并没有紧跟着各次摇摆而转动。其实,两眼屡屡向左或向右动,但不与灯的摇动合拍。他的愉快表现于臂膀的挥动,以及小孩只在觉得好受之时所发的声音;他的兴趣,由于他的定睛不动地看,可以知道。

前一天,这个小孩看着他母亲和蔼的脸几分钟,然后发出高兴的呼声。这好像是他第一回发现他的母亲。他父亲的脸在小孩“愁苦”之时总有安定的作用,在这时候(第10星期以前)也是使他高兴的机会。有一个小女孩在她的第六星期也同样[5]

一切这些事实指明:在网膜上的不动的像与移动的像,小孩已能分别,不过还没有清晰的视觉;调节(accomodation)作用还没有。

到了第四阶段,才有调节作用;从此以后,小孩能够控制他眼睛的方向,使它朝着东西。他能分辨左右、上下;不久就极常用这种能力。现在小孩在醒来并无病之时就对于新的东西用他的眼睛寻求不厌。这种寻求主要是企图使视线有个明确的方向并且维持不变,这是最初3个月的事。一个小女孩在第10星期就寻找在呼喊她的人的脸,不过她很难把她的头抬到直立的位置。反之,一个同样大的小男孩[6],仰卧着,我把一根棍子在他面前舞来舞去,他不能用眼睛追随棍子,只是对着它瞪眼。

又一个小孩,在第3星期末了以后,开始看他自己的手;在第23星期,把别人放在他手里的手指头拿到他自己的嘴里去[7]

在我小孩的第81天,我在离他有大约一米的地方用弄湿的手指头摩擦一只很高的酒杯,使它发生他没听见过的高调的乐音,他立刻转头,但他的视线没对准方向;他寻找这个方向,并且找着后,维持不变。从此以后,他眼睛追随对他伸出而动得不快的手更活泼、更准确,甚至头也不动。可是,假如手动得很快,他眼睛就不能追随(第13星期)。这个小孩似乎最喜欢用眼睛追随的,是在房间内走来走去的人;他会把他的头转到90°以上而注意地追寻这个走动的人(第14星期)。

在他的第101天,有个摆子,每分钟刚好摆四十次来回,他第一次用眼睛有把握地并且像机械那样有规则地追随它。这证明:眼睛向侧边转动,需要八分之三秒。可是在这个时期,他并不喜欢这么快的移动。在这个小孩的第16星期,他跟我们同乘火车旅行,他不望很快地闪过车窗的那些形象,而不断注意地看车的两旁边和车顶;在我们到达之后,他就凝视他抱进的房间内新鲜的不动的东西。好多婴儿特有的把头向后而持久看天花板,在这个时期和第19星期特别常见(参看本章本节第七段)。用眼睛追随动得很快的东西,对于他不断变成越来越容易。在我陪着小孩之时,假如我忽然站起来要离开房间,他总是很快并很准确地转头向我,张开大眼望我,差不多可以说以有想头的疑问的眼睛追着我(第五个月)。可是到了第29星期,我才看见他,明白无疑地,望着飞过去的麻雀。

可是过了更长久的时间,他才用眼睛追随扔到地板的东西(他玩过了一会的玩具)。因为这里所说的是关于每个人都要自己从新发现的事,就是东西是重的,假如没有支持就会落下这个现象,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我把对于我小孩关于这件事的一些观察列述于下:

第30星期 这个小孩屡次把放在手里一会的东西松手让它掉到地板上,但到此刻为止,并没有一回去望它。

第31星期 假如他看见或听见任何东西掉下去,他有时把视线转到掉下的那个方向。

第33星期 东西掉下,或是他让东西落下,对他没有什么印象,不过对于慢慢向下动的东西,他两眼特别紧紧追随它。

第34星期 他对于由他手里落下的东西,只是很少地寻望它。

第36星期 这个小孩对于扔到地上的东西还没有经常用眼睛追随它,也没有注意的样子,但他凝视任何动得很慢而他可以不断看见的东西,例如吸烟所发的烟气,表示极大的兴趣。

第43星期 他望着扔到地板上的东西,屡次好像惊讶的样子。

第47星期 他把放在他手里的各种各样东西把弄了一会之后就扔下地,并且常常望着它。有一次,他接连八回把一本书扔到地板上,以他两唇的突出表示他迫切的注意。

第63至65星期 他很多次把他不喜欢的,或玩了一会的东西扔下地,并且大多数时候望着扔下的东西。

第78星期 扔掉玩具的事情很罕见了(这个习惯放弃了)。

第124星期 在一切游玩之中,扔球使他感到极大的愉快,并且视线追随着球,特别准确。

依照这个记录,我的小孩,在第43星期,开始有了东西有重量的概念,当时第一次本来拿在他手中的东西落下地,使他惊讶。发现其他小孩在这方面怎么样,是会富有兴趣的事。达尔文观察到:有个小孩,就是在第八个月,还不能好好地以视线追随只是摆动得中等快的东西;反之,我这个小孩在生下第32天,就认识在三四寸远的他母亲的乳房;因为他并没碰着乳房,就把嘴唇突出,并且他的两眼就凝定地钉在那里(参看本章本节第34),就像在第49天看见亮色的流苏一样,流苏出现于他视野内之时他就停止他两膀的舞动了。

6.看见远近的东西

对于还没有动他的眼睛的婴儿,在最初2~6星期,假如把烛光或发亮的金属面拿近他的脸,就会使他辐辏两眼的视线并且斗眼。这个辐辏似乎与调节肌肉的努力相联系,如根兹麦以对于水晶体影像(lens-images)的观察所看出的。他把小孩的一只眼睛轮流地使它接受亮光或被遮盖住而检查那一只眼睛;他由是断定辐辏的位置与调节的努力之间有一种预先成立的联系。事实上,这个假设很会是对的;因为小孩刚生,一受光的刺激,他的瞳孔就缩小;这证明由视神经到动眼神经的反射径在未生以前就已存在。而且,受刺激而使瞳孔缩小的动眼神经也是调节的神经,就是看见近的东西之时使毛状肌(ciliary muscle)收缩的神经;动眼神经同时也是发动眼睛的内直肌(internal rectus)的神经,因而也就是发动辐辏肌肉的神经。

因此,当亮光来近眼睛之时,只是由于从网膜刺激动眼神经,而适应(adaptation)、调节(accomodation)、辐辏(cover-gence)这整批机构就立刻发动了。光拿近小孩之时,瞳孔的缩小,水晶体的变厚,视线朝里,这三件事同时发生,只是由于从视神经前进的对于动眼神经的反射刺激,并无须假定此中牵连有小孩的一点点的选择或存心。无论如何,是由这三种作用与光觉同时发生,才有视觉。虽然毛状肌和辐辏肌肉的肌肉感觉多么不清楚,但亮光来近眼睛的次数越多,它就越确定地与光觉相联结。并且,在新生儿,瞳孔缩小,不是总跟辐辏作用同出现的(参看本章第四节第十段)。

可是,到此时为止,并没有满足可以使网膜上有个明确的物像之条件,并且就是有这样的像,外物也不能被看成一个有界线的面。理由如下:

就第一点说,显而易见,烛光(或任何种亮的东西)直接来到小孩可以看得清楚的距离内,只是很少有的事。婴儿最先认得清楚的,似乎是他母亲或保姆的脸,因为这是光亮的,又最常投像于他的网膜上,同时又那么近,因而最常来到他的最清晰的视域之内。由这样过程,小孩领会模糊的网膜像(远的或太近的外物所投的)与界线明显的像之间的不同。中等光亮的外物对于眼睛的距离在一定小程度之时,光的散布圈(diffusion circles)必定比较少有;在一切其他距离,都有散布圈。

就第二点说,在最初几天或几星期,就是完全没有散布的网膜像,外物的形状也还不能看得明白;只有光的感觉是清晰的感觉:这是无疑的。一切对于生来盲目而几岁之后受手术成功的人的经验都指明同样的事理。因为这种人的视觉的中枢器官长久不用,使这些器官在功能上的发展一部分更快,又一部分更慢,他们的学看东西,与正常婴儿的学看不同;但是,假如手术是在儿童时期施行,这两种视觉过程的发展不见得有根本的不同。一个生来盲目而很大了才医好因而能看见的人第一次企图调节之时,就是由把提东西和触碰东西而得到的经验,他也不能够直接利用。在无数的网膜像之中,他像婴儿一样,也一定比较最喜欢中等光亮的并散布圈最少的像。理由是:很亮的光度,像一切太强的神经刺激一样,是不适意的;而黑暗引起的神经激奋比中等光度所引起的较弱,因而似乎更不易使眼睛注意。在光度中等的诸像之中,最先被观察的,是界线明显的像;因为这种像,除了引起快感之外,正由于它的明划的界线,与一切其他的像有分别,所以相对的位置知道得更清楚,并且东西再看见之时也更容易被认得。所以在好多网膜像同时发生之时,小孩比较更喜欢比较亮些的,比较界线明确些的像;小孩们对于这些像的印象最先有,也最持久,因此其他的像就被忽视了。调节的功能是这样发动的。随后,眼睛就能够逐一注视在距离它远近不等的外物。

可是,由对于外物来近静止的眼睛的反射性的调节转到看见两个距离不同的外物的有意的调节这个过渡步骤还不明了。大概是在小孩移动他的身子,或至少移动他的头和臂膀,靠近外物之后,由于一种逻辑的过程,才第一次迈进这一步。到那时候,他会恍然大悟:“我无须更靠近这个东西,就能看见得清楚”。

然而在选择的能力发展以前,是不能利用这种经验的;因为“注视”是有意地将在视觉最清晰之处,即网膜上的黄点的受光点弄成清楚的物像。第一次凝视烛光的小孩并没有选择的能力;因此他不能够注视。他只是被新的感觉好像受魔力迷住似的,直着眼瞪视着。

可是,能做第一次的调节动作之后,一定好久,双眼的注视还是不准确的;因为两眼的不规则的动作还是常见。严格地说,无论如何,没到第一次有意地用视线追随移动的东西那一天,是没有注视,就是说,没到第三个月的末了[根据我的和居宜纳(Cuignet)的观察],小孩不会注视。

但是在这个转折点之后好久,对于离眼睛远近不等的东西的知觉,以及远近的估计,还是不完善。虽然小孩天天练习,但第三度空间的知觉还是成立得很慢;这从我对我的小孩在中间隔得很多时候的下述观察可以看出来——我这个小孩后来视觉很敏锐。

在他生后第九星期,调节的机构已经起作用。至少我推断是这样;推断是依据下列事实,就是:他的头和两眼完全不动,他所在的好亮的白天的天光的分量也不变,这时候,就是我的脸对小孩的脸的距离也不变动,他的瞳孔还是轮流放大缩小几回。在这场合,显然他在试验,让他两眼辐辏的程度变多变少,使在他眼前的我的脸变得更清楚或更模糊。

第17星期 偶然捉得的东西往眼睛送。他屡次要抓离他有他臂膀两倍长的距离的东西;并且抓同一个东西接连几次。

第18星期 把臂膀伸得太少,够不到东西,是常有的事。

第44星期 新的东西,不再像早先一样拿到眼睛(和嘴)了;无论如何,这事是少见的了;反之,他注意看新的东西,并且用手摸它,嘴巴别住。当他看靠近他的生人之时(在第七个月),他的脸表示极大骇愕,嘴和眼睛开得很大,一切肌肉忽然坚持最后所有的位置,板硬不动。所以这个新的网膜像一定是很清楚,才能这样容易跟其他人脸的网膜像分别开,这就是说,调节是完善的了。

第47星期 他把弄一根(女人的)头发,两眼长久盯着它,这也证明调节十分好了。

第51星期 有些人在离这个小孩一百多英尺远的地方锯木头,引起他的注意,使他高兴。因此可见他对远处的视觉很敏锐,跟对近的东西一样。可是,他还没有领悟看得明白的东西远近是不等的。

第58星期 他乘几小时的火车,再三要抓车顶上的灯,坚持不懈,并且对这件事非常高兴。

第68星期 他还是在企图抓东西之时,手屡次伸得不够远;他也会伸得太过左或太右,也会太高或太低。

第96星期 他在花园地上,我站在第二层楼的一个窗子边,扔下一张纸给他。他把纸捡起来,看看它,举起臂膀拿着纸朝我好久,表示要我接这张纸。这断然证明他认识远近的能力是很小的。

第108星期 他看着他所认得的一些人的小张相片,立刻认得是谁;这可见他调节的能力已经很好,因为人脸的彼此不同往往很微小,只有网膜像很清晰,才能看到这种不同。

第113星期 他认识的家具,画在图画书上,离他3英寸或3英尺,他也立刻认识。

由这些观察可以知道:在远近知觉开始之前好久,调节作用就已经完善了,那就是说,小孩能够把离他眼睛远近不等的东西看得明白,而不知道这些东西的距离差多少,甚至不知道这些东西远近不同。只是到了后期,他才知道远近;这种认识大概是由于他身体向所看见的东西移动,以及他企图抓远处的东西而失败的经验。

可是,在一切小孩,大概对于远近的正确估计,最初正是由这种抓东西的动作建立起来,因为由于这种企图的次数很多,此中供给了丰富的经验。反之,关于拿东西交给别人,还要迟得好久,才能把远近估计得正确;因为在初期,经验缺乏。把东西提授给别人,比从别人接受东西的行为来得晚得多。

无论如何,小孩就是在能作视觉的调节之后,他比好多动物还是要经过长久得多,才能认识他在空间内的位置关系;例如小鸡生下几小时之后,就能够正确地知道它所要啄的谷粒的距离(参看下文第八节首段)。人类必须由好多的个人经验绕弯地推断出第三度空间;但像鸡的那些动物生来就有一个神经机构,使它们绝无须去学会第三度空间。在人类,因为两臂和两腿是彼此分开的,所以有了臂腿就有了左右上下;但是因为小孩不能看见或摸到背后,所以前后的距离不是原有的。要有前后距离(即深度)的知识,需要动作,尤其是手抓东西的动作;因此这种知识要到后来才有。

到底小孩以为他第一次看见清楚(但还没有看清离眼远近不等)的东西是在眼或眼这个古老的、屡经争论的问题,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在1859年已经根据巴克黎(Berke-ley)对于空间知觉的学说答复了。他说:一个生来盲目而忽然医好,会看见的人,起初没有内外的概念,只会看见颜色,不看见东西。到了他由触觉认识东西,并且有时间将他所接触的东西与他所看过的颜色在心中联结起来的时候,他才开始看见东西;在这以前,他不会看见东西。

这个见解的正确,由眼科专家对于盲目而经过手术才学会看东西的儿童的一切新旧报告可以知道。视觉正常的新生儿的情形也是一样;因为,在任何时候,只要在我们经验中,有两个属于不同感官的印象同时发生,我们就由这一个的存在推断那一个的存在。因此对于在外性的认识比对于东西距离眼睛远近不等的知识的引起和建立是早得多的。“在小孩第一次知道光度和模样上(非实际上)的大小减少是意味着距离的增加这个年龄,他对于触觉的广狭和大小的观念不是模糊的、不明的,乃是新鲜的、强烈的”。可是,在起初还没有远近的知觉,也没有由于接触的知觉;并且在后者已经到达比较发展的阶段之时,前者还完全没有;因为对于生来盲目而后来会看见的人的经验指明:这些病人,有些以为看见的东西是碰着他的眼睛,像摸着的东西碰着他皮肤一样。关于这一点,约翰·穆勒的话是很对的;他说:“东西碰到他们的眼睛,只是这些病人所作的假定;因为他们是用眼睛知觉到这些东西”。由于他们对于触觉的经验,他们心里总觉得对于一个东西的知觉与对它的接触是不可分解地联合着的。可是,假如东西有些看来好像比别的东西更远。这种病人绝不会说一切东西似乎碰到他的眼睛。因此这一类事例完全证明:小孩最初是不能把东西看做有远近的不同的。然而因为这些病人学习用触觉来判断视觉印象,学得极热烈,他们一定也学会判断远近。

还有一个问题也应在这里讲,就是:新生儿更常是近视的,还是更常是远视的呢?

我们有了冯·雅阁(von Jäger, 1861)和伊里(Ely)对于新生儿和婴儿的眼睛的观察;可是这些观察是部分互相矛盾的。前一个人的意见以为在最初几天,小孩眼睛的结构是近视的,因为眼睛的轴生来是过长,但是只有头几星期如此。他由在死后检查人体所做的计量,也找到这个证据。他根据他用检眼镜(ophthalmoscope)和解剖的研究所得的证据,主张:在最初,主要是对较近距离的适应,但在更大的幼儿,主要是对更远距离的适应(在最早几岁)。反之,伊里(1880)用检眼镜检查新生儿和几星期的婴儿(只查活的小儿),并且用颠茄精(belladonna)(如他所说的,这样可以对于生来的远视眼得到较高的百分率),发现正常视(emmetropia)、近视、远视都是生来如此的,远视的最多。哥尼斯坦(Königstein)检查了几乎300个小儿,他说:小孩的眼睛大概一律是远视的(1881)。最好从新不用颠茄精再作观察;不过,当然这种观察是很困难的。

我的小孩生下第12天,当一支烛光在我颈后,偏在一边之时,他的两眼发光很亮(两个脸孔都现暗红)。眼睛这样发亮,指明当时眼睛是远视的。后来他的两眼变成正常。

小孩在最初几岁只把近的东西看得清楚,或是也能看清楚远的东西,这件事对于他的整个心理发展不能没有影响;可是现在还缺乏可以估计这种影响的材料。

只有一件事,我认为是定论,就是:虽然刺纸、安线和穿线诸如此类的练习,在德国的所谓幼稚园内热烈地提倡,并好久是要天天习作,但是像这样使幼小儿童长期从事细致活计,一定是对于眼睛有害的。对于三岁到六岁的儿童,让他们因看近的东西而长时眼劳,就是在最好的光线之下,也是绝对有害。在夜晚必须用灯光之时一切努力注意近物的工作尤其要禁止,不然,调节的机构就太早只作一偏的使用,就会弄成近视。

7.对于所见的事物的领会

好多人假定:纵使婴儿能分辨出任何单个的、看得见的东西,他看“一切东西好像画在一张平面上似的”,他还没有任何东西在外,在他眼睛之外这种概念;无论如何,他想不到东西会朝他自己移动;他的看见,在这时候,似乎只是一种模糊的对于光和暗的感觉;手指头在他看来只是明亮的视野内的一个黑块,并不由这个画面浮突出来[8]

关于新生儿和最初几天的小孩,我同意这个见解;但我此外与它相反,必须辩白:这个见解说是适用于第四至第六月的婴儿;我认为在这个时期一定已经有不仅仅是“模糊的对于光和暗的感觉”的视觉了。理由是:一来,两眼视线的辐辏很久以前就已存在;因此小孩已能注意视野内的个别小点。二来,很久以前,两眼已经能追随动的东西,虽然不是有意的。三来,小孩很早已经由对于放在他面前的个别东西的喜欢或不喜欢的呼声表示他发现了在视觉面上的变化的有颜色的,或光的和暗的区域在空间内的界线。

并且,要过了相当长久,小孩才能够领会interpret)有颜色的,光和暗的,大和小的,消逝的和再现的,像镶嵌式的景象——他才能了解并领略,他才不会再对透明和发亮、反光和阴影惊讶。在这方面,正常的婴儿学看东西,不及生来盲目而由经过外科手术再见光明的人;后者因为他对于触觉的经验丰富得多,所以学领会视野的意义也快得多。

我在不同时期对小孩如何领会比较常见的网膜印象这件事作些观察,可以总合起来,作为例证。

第六个月 当我脸上和蔼地向我的小孩点头,他就笑,两臂舞上舞下;愉快的表示是无疑问的(可是,生人招呼他,他并不这样)。有一回,他看到镜子里有我的影像,很注意,并且忽然回头对着我,好像他要把镜里的影像与原物比较,或是想证实这个脸是重复的。

第七个月 他对于在他近旁的一个生人的脸直着眼瞪视了足足一分钟,并且更长久,两眼固定,表示极端骇愕的样子:因此可知他立刻领会这是奇异的东西。

第八个月 他对于瓶子(奶瓶、酒瓶和水瓶)发生极大的兴趣。他长久凝眸“注视”这些瓶子;他要它,就是瓶子在两三米远,也认得它。这种兴趣应由下列情形来解释,就是:他现在由瓶子得到营养,他每天捉住瓶子几回,并且看见它在近旁。因为这个,他在视野认识像瓶子的东西比其他东西(人脸除外)更容易。

第九个月 现在他对于像婴儿的扑粉盒的盒子,也就像他对于像奶瓶的瓶子一样;他定睛看这些盒子,伸出两臂,张开眼睛,想要它。但是,他渐渐对他周围的其他东西和事情发生兴趣;特别是,门开门关之时,他很快地转头望它;对于他手拿的东西,或在动的新鲜东西比以前作更长久的注意的观察。

第十个月 可是,与食物相关的视觉印象,他最快地并有把握地领会得正确。他两唇突出,两眼张得大大地,发亮,带渴望的样子,不断望着预备他的食物的过程。

第十一个月 他在醒时几乎没有一刹那安静;他对于进房间来或走过的每个人,都想注视他,两眼睛总是动来动去,头也同样转来转去。

他很早就能把人脸,亮的并大的移动的东西,与视野内的其他部分辨开,并且也容易再认得它;假如这些关于孤立的视觉印象的事实指明眼睛早就有知觉外物的能力,但是下列事实(虽然是属于更后期的)证明他领会新印象的意义,还很不正确。

第十五个月 他再三要抓烛光,但伸手不够远,没碰到;在他够近之时,就把手放在烛焰里了;可是以后永远不这样。

第十六个月 他在澡盆内,海绵向他头上挤,水从他头上流下成垂流,他用手抓它,像抓线一样。他想用手指抓住它,姿势很轻巧似的,似乎对他的不成功很讬异。

第十七个月 这个小孩好些次想抓离开他几英尺的吸烟所发出的烟气,通常带笑,弯曲他的手指,用力去抓这个烟气,这缕烟是浮动在他和灯之间的。这样看,就是到这时候,他还只有不完善的对于外物的距离和固体性的概念。

第十八个月 他出乎意外地看见一个很高的穿黑衣的人,他忽然不动,直着眼瞪视那个人大约一分钟,逃到他父亲身旁,肢体一点不动,继续凝视那个高个子。那个人一走开,他立刻说atta,就像以前一样无拘束地高兴大嚷。

在这场合,一个出其不意的视觉印象显然引起他的恐惧,并没有可指的理由,因为他不知道那个人对他很和蔼。一直到了他两岁的末了,他才不那么容易为穿黑衣的生人所惊扰。

第二十二个月 新的印象似乎渐渐更加引起他的注意;隐秘的东西越来越有吸引力。

第二十四个月 他很注意地观察正在动的动物,就是动得很慢的蜗牛和甲虫也注意。由他脸上疑问的样子推测,这些容易用眼睛追随的东西,似乎他全不领会它的意义。他对它很温和,几乎是畏怯。

虽然他已经以很多方式表现出在游戏上的想象,对于动作的了解以及对于各种各样器具的用途的了解,比领会这些事物的图像发展得更进步。西祺门的小孩,在两岁的末了,了解圆形代表盘子,正方形代表一种糖果;并且在第21个月,认得他父亲的影子是个图像——他起初怕这个影子,但认得之后很高兴地指着他,叫“爸爸!”。我的小孩在比这个晚得多的年龄,把正方形叫做窗户,把三角形叫屋顶,把圆形叫做戒指,把四个点叫做小鸟们

描摹已认识的东西的能力,就是用画在纸上的线条或用纸剪成,也要到三岁之后才有。在这时以前,这个小孩要“写”(raiw e意指schreiben德文“写”),那就是说要画;并且以为做各种各样的记号,他就是在画火车头、马、勺子、盘子、瓶子;可是没有人帮助,他画不成功。我知道的只有一个小孩,在四岁,没人教他,就会用剪刀把纸剪成各种动物(如长颈鹿、跑狗、狮子、骆驼、鱼),并会用铅笔画在纸上,画得相当好,使人人一看就知道这些界线代表什么东西(就是他画一个人,也能这样)。这种才能是很罕见的,指明这个小孩生来就有对形式的鉴别力。一般的小孩在未到三岁的末期,不能够画一个近似的正圆的线,使它合拢。可是,这个三岁半的小孩把面包咬成动物,用棍子在沙上画动物,用黏土塑成动物,在云里看出动物的形状,并且没经指点,父母、弟兄、姊妹对他一点不加刺激,他就会一连几个月以最大恒心用力在他的艺术上[9]

我的男孩子在他的第30个月要“写”火车头(他说成Loco-potive raiben)的愿欲非常持久,每天要画,往往一天几回;这是由于他常看见火车头。在他的三四岁,这种东西使他非常感兴趣,显然是因为由于很多的视神经纤维被光暗的变化所刺激,视野内有比较大的变化,很早就引起小孩的特别注意。在乡村,火车头是最大的移动的东西之一种。它也比马动得快。因此,火车头是他所看见的最大的动的物体,也像海上的汽轮船一样,成了最有兴趣的东西,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

关于其余,我不能够发现幼儿怎么样设想这种移动。好多小孩在火车头停止之时认为它是疲乏了,在火车头的水箱灌水之时,认为它是渴了,当它烧热之时以为它是火炉;只要任何汽机引擎在他近旁行驶,他们都害怕。

8.新生动物的视觉

跟视觉发展不完全的新生人类相比,很小的鸡没有经验而视觉完善的程度是可惊奇的。设法使小鸡的两眼闭住,但不损伤它,经过一天到三天;在好多例,绑带拿开之后两分钟之内,它就同大鸡一样准确地追随爬地昆虫的移动。在2~15分之内,它就能啄任何东西,把远近估计得几乎到万无一失的准确度。假如东西太远,它会走过去,并且每回都“射中”(比方说);因为就是所啄的谷核并不比罗马字母i字的最小点更大,它也不会啄差到比一根头发还宽;但一啄就啄起来,是更难的工作。虽然它有时第一回尝试就能够用嘴把虫子抓住吞下去,一般说,它必须啄五六回,并且啄起面包屑一两回,才能第一次把食物吞下去。这是斯保丁(Spaulding)所报告的。

根据我的观察,他的话也适用于生下一天的、不绑住眼睛但放在暗中的小鸡;这些小鸡,用不着母鸡或同伴,在孵卵器内或在实验室的桌子上,无论在任何地方,都立刻会自己有办法。可是我不能承认斯保丁所谓无一失,至多只差不到一根头发大。虽然这些小鸡啄不到的时候很少,但可以差到两毫米。反之,要吞咽的企图常常失败。在这方面,应该想到就是大鸡对于啄着食物,啄到嘴里,或吞下去,都不是必定成功;这是任何人,只要细细观察,就很容易知道的。可是,在最初,准确度就很让人惊奇。一天大的小鸭突然用嘴捉刚飞过的苍蝇,捉到了;一天半的火鸡像大火鸡一样,把它的嘴专心地有意地向着苍蝇和其他小昆虫(根据斯保丁)。

同样,好多新生的哺乳类动物,在生下几小时内,就不仅能够转动它的头,而且移动它的全身朝向一个视觉印象,例如小猪。斯保丁把两只刚生的小猪的两眼绑住。其中一只立刻被带到它母猪身旁;它一会就找到奶头,就吸起奶来了。六小时以后,那一只被放在离母猪很近的地方。它半分钟内找到母猪,在经过相当摇晃地走动之后找到。再半分钟,它就找到奶头了。因此,在这两只小猪,一定是嗅觉和味觉支配动作的方向;在第二只小猪,大概也有听觉的作用。可是斯保丁没有明说母猪发出声音没有。在第二天,这两只同母亲放在一起的小猪之中,有一只的绑眼带已经没有了。还有一只小猪完全看不见,可是它走来走去,到处撞着东西。到下午,绑带拿去。此后这只小猪跑来跑去,好像没绑眼之前已经能看见的样子。10分钟以后,它同另一只不断用眼睛的小猪差不多没有分别。“把它放在椅上,它觉得这个高度需要考虑”,跪下去,跳下来。过10分钟以后,这只小猪同另一只小猪放在离猪圈20英尺的地方。两只5分钟后同时走到它们的母猪那里。

在刚说过的这个实验中,如没有排除嗅觉和听觉,只能看见20分钟的那只小猪可能是模仿那只不断在看见的小猪;尽管有这个可能,但先跪下然后才从椅上跳下来这件很可惊奇的事实必定是由于视觉作用。在生下还没有两天,并且到跳下之前10分钟内才能看见的动物的脑里,估计远近的作用无论怎么不完善,但这个证明了:就是这么早,由于网膜印象的结果,它已经从眼睛得到第三度空间的知觉,否则这只小猪不会先跪而后跳。因为前者它并没有视官的知觉,并且在那十分钟内也没有引起跳蹦的视官知觉,网膜的刺激,远近的估计,和此后跪下跳下的肌肉动作这些作用的联结必定是遗传的。理由是:没有人会相信这么小并且10分钟前看不见东西的猪有那种发明的天才,能够由独立的考虑,发起一种那么合理的,又那么适宜于达到目的之动作进程。这只动物之所以跳,是因为它的祖宗曾经无数回不等待长久、不细细估计远近就跳。人类的婴儿没有这种网膜刺激与协调的肌肉动作间的联系。婴儿只有无目标的乱动,结果由椅子摔下来。反之,小的豚鼠(Guinea-pig)不跳,也不是碰巧摔下,但是让它自己掉下来,这是我曾经屡次证实的。

小山羊生下第一天,没有可供模仿的榜样,也没有教导,就能跪、能看见,而且又快又有效率。我曾看见这些小山羊还没有22小时大,就这样吃奶。它们很笨拙地走到母羊边,用鼻子闻母羊的奶头,跪下并吸奶,不断摇尾,并且用头推碰。

同在新生之时,人类比动物,视觉与协调的肌肉动作的联系的可能多得那么多,因此人类生下后需要更长期的生长,才可以使一切这些联系发展成功。

丙司万格(Binswanger)曾发现,人类生下第六星期之前,他大脑内还没有完全发展的神经结的细胞(ganglionic cells);并且根据舍诺夫(Sernoff)的研究,在这时期,大脑的迴转(convolutions)也是刚发展。所以不仅人脑在出生后继续生长,而且它是在生后才分化,不是生前已分化;因为一直到了第二个月,人脑才有表示各别特色的形态上的异征。

像说过的这些联系那样复杂的机构不能在出生前就发展,因为其他已成立了遗传的机构与它牵连的太多了。这些复杂机构都以可能的方式存在,但是最后是其中的那个最容易起作用要靠经验了,就是,要靠外来的激发,要靠在脑脊髓系统内各别联系神经径的被通过的次数的多少。换言之,小孩的学习比动物多得多。

哲学家哈特曼(Eduard von Hartmann)在1872年对于这种差别就已经作下列的动听的说法:“人类小孩似乎没有带来任何能力,一切都要学;可是,其实他带来一切,无论如何,比那种爬出卵就诸事具备的低等动物带来的多得多;然而人类小孩所带来的件件能力都是在不成熟的状况,因为在他有那么多要待发展,所以在九个月的胚胎生活中,只能预示点萌芽。所以在婴儿的脑的进步性的发展中,各种倾向的成熟是与学习并肩前进的,就是说,是与从练习改变这些倾向的作用并进的;并且结果是比动物单由遗传所能达到的更丰富更精细得多”。

这样看来,那种立刻能利用它的网膜刺激控制跳动的动物的优越,只是表面看好像如此;因为它缺乏学习其他利用经验的方法的能力。这种利用可以认为是一种遗传来的逻辑过程,就是说,它是本能的instinctive);因为动物在出生时比人类更成熟,所以它能更早无意识地做些动作;这种动作,人类要后来经由个人的经验才学到,并且必须有意识地完成。

看见与触碰的联系,看见与抓捉的联系,以及其他我们以后要说到的联系也是一样的道理。

然而,也不应该否认:在人类,这种复杂的联系(受了某些感官印象之时眼睛与臂手肌肉的动作的联系)主要也是有遗传的稟赋的助力的。肌肉动作越是人类祖先的生活中惯有的联系,它就越快地无须模仿就循着所需要的途径进行。

[1] 根据根兹麦(Genzmer)《对于新生人类的感官知觉的研究》(Untersuchungen ūber die Sinneswahrnehmungen des neuborenen Mcnschen,1859)。

[2] 根据佛里曼夫人(Frau Dr.Friedmann)。

[3] 请看拉德(George T.Ladd)《生理心理学初步》(Elements of Physiological Psychology,1887)对于这两个名词的解释。(译者按:简单地说,生成论者是指人的空间知觉是遗传的,生来就有的;经验论者是主张空间知觉是每个人从经验中习得的。)

[4] 斯特林贝(von Strümpell)教授的夫人的报告。

[5] 斯特林贝夫人的报告。

[6] 斯特林贝夫人的报告。

[7] 张尔特(E.Schulte)的报告。

[8] 西祺门(Sigismund)著,《儿童与世界》(Kind und Welt),1856。

[9] 佛里曼夫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