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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谬误与无知
核心提要
“谬误”一词的用法在日常语言里并不严格。有的人把任何言论或思想上的错误都叫做“谬误”。在这个意义下,像“吸烟可治好肺癌”这类与“事实”不符的错谬说法,也可以说是犯了谬误。然而,在逻辑学上,“谬误”一词是有较严格的用法的,像上述“吸烟可治好肺癌”这类违反事实的说法,就不能算是一种“谬误”。因它犯的只是“事实上”的错误,而非“逻辑上”的错误。
但是,话又说回来,谬误与无知紧紧相连。特别是背理。背理,即违背最普通的常识,又违背最平凡的真理。无知是智慧的黑夜。如果问谬误产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可以明确地回答:无知。
举个实例:
汤姆:爸爸,我们的图画老师连马都不认识!
爸爸:怎能这样说呢?
汤姆:我昨天画了一匹马,老师看了竟然问:这是什么东西?
汤姆言论的错误的实质是无知。老师怎么可能连马都不认识?汤姆画的画根本不像马,还要埋怨“图画老师连马都不认识”。
再举个实例:一对初婚夫妻的对话。
丈夫:今天桌上摆了个蛋糕,是什么意思?
妻子:啊呀,你忘记了?今天是你的结婚纪念日,我特地为你买的。
丈夫:谢谢,等你的结婚纪念日到了,我一定好好为你庆祝一番。
结婚纪念日对夫妻来说具有对称关系,因而只能是共同的纪念日。“今天是你的结婚纪念日”,“等你的结婚纪念日到了”之类的话,都是愚不可及的。
一边在挑战谬误 ,一边在诋毁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