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古代东方法研究》一书的作者王立民同志是我的93届博士研究生。此书原是他的博士论文。现在,此论文已被正式确定为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将以学术专著形式出版,是件值得庆贺的事。
几年前,东方社会发生了一些震荡。同时,有些东方国家在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较快的发展。东方社会成了世界瞩目的热点。但是,人们对东方社会过去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实际情况的了解和研究还很不够,特别是法律。当时,还没有从整体上研究古代东方法的专著出版,国内外已出版的有关著作也只是集中于东方国家国别法制史的研究。其中,有关于一个国家的法制通史,如中国法制史和苏联法制史等;有关于一个国家的部门法史,如中国民法史、刑法史等;也有些书籍的内容涉及一些东方国家的法律,如外国法制史教科书等。它们虽然涉及一些古代东方国家的国别法律,但是均缺乏从整体上对古代东方法进行的研究。
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发展,人们要求从总体上对东方法,特别是古代东方法有一些深入的了解。作为东方社会成员之一中国的学者,有责任也有条件对古代东方进行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新的探索和研究。王立民同志以很大的毅力和胆识,对此作了开拓性的、严肃的尝试,我很高兴。他原是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8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并一直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参与编著过中国法制史著作,发表过大量有关中国古代法的论文。同时,他也涉足古代东方其他国家的法律,发表过相关论文,对研究古代东方法有较好的基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他又钻研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理论,并以此为指导思想,对古代东方法进行了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1年在确定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时,我们便商定日后他专攻古代东方法。时历两载,论文终于完稿,并于1993年6月顺利通过论文答辩。之后,我与袁英光教授一起把此论文推荐到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评审委员会。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对古代东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全书分上、下两编,各有侧重。上编主要探索古代东方法的一般问题;下编则按部门法分类,探索古代东方法的具体问题。上、下两编结合起来,便可较清晰地反映古代东方法的一般发展规律和各部门法的一些特点。综观全书,有如下几点比较突出:
一是有史有论。作者采用了大量有关古今中外各时代的史料,其中包括一些原版外文资料,如俄、日、阿拉伯等文。丰富的史料为立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例如,在第九章,作者援引了中文、中译文等许多殷实资料,较充分地论证了古代东方刑罚的残酷性。
古代东方法研究(第三版)序二是把古代东方法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联系在一起。本书避免了孤立论法的做法,使法成为一种与社会经济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都联系在一起,并随着它们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国家意志。这样,书中的内容不仅客观地反映了古代东方法的发展规律,也便于人们正确认识古代东方法。例如,上编从古代东方法与专制制度、私有制和宗教关系的角度,着重反映了其与国家的社会经济、社会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客观地揭示了古代东方法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史实。
三是论述古代东方法的特点比较确切。作者不是泛泛而谈古代东方法的特点,而是把它与古代西方法的有关内容相比较,在比较中显示特点,因此书中所述的古代东方法的特点比较确切。例如,在第十章,作者通过古代东方、西方民法的比较,发现古代东方民法在发展中有先发达后落后的特点,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四是考察了古代东方法在近现代的变化。本书所指的古代东方法包括东方的奴隶制和封建制两个时期的法律。古代东方法在近现代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书的下编各章均述及这种变化。尽管所述的内容比较简单,但是对源流脉络揭示得较为清楚。这有助于反映东方法的全貌,使读者可以较完整地知晓它的昨天。
总的说来,这是一部有关古代东方法的力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它不仅展现了东方法的过去,也为人们加深理解东方法的今天和展望东方法的明天提供了一个方面的依据。
本书的出版,将为法制史的研究又增添一项新的成果,也把古代东方法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我衷心希望作者能在这一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努力,在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古代东方法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吴泽
1993年11月
于沪西丽娃河畔怡然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