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关于一名道德楷模的评价
原文
匡章曰:①“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②居於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④井上有李,⑤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⑥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⑦虽然,仲子恶能廉?⑧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⑨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⑩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⑪抑亦盗跖之所筑与?⑫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⑬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⑭
曰:“是何伤哉?⑮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⑯曰:“仲子,齐之世家也。⑰兄戴,盖禄万钟。⑱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⑲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⑳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㉑己频顣曰:㉒‘恶用是鶃鶃者为哉?’㉓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㉔以母则不食,㉕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㉖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㉗(《孟子·滕文公下》)
注释
①匡章:孟子的朋友,齐国人,齐威王、宣王和湣王时曾为将军。②陈仲子:齐国人,文献中或称“田仲”。因居住在於陵,又称“於陵子”。岂:难道。诚:真的。③於(wū)陵:地名,据考证,在今山东邹平东南。④耳无闻、目无见:耳朵没有听见的声音,眼睛没有看见的东西,即因过度饥饿,完全失去了听觉和视觉。⑤井上:指井边。李:李子树。螬(cáo):也称蛴螬,是金龟子的幼虫,俗称地蚕,是一种杂食性的作物害虫。按:蛴螬生活于地下,以植物根茎和土中有机物为食,破土成虫为金龟子,喜食梨、桃、李等果实。实:果实。⑥将:拿取。咽:吞吃。三咽:吃了三口。⑦巨擘(bò):大拇指。比喻杰出的人物。⑧虽然:尽管如此。恶(wū):疑问代词,怎么,哪里。⑨充:使满,这里有完全做到的意思。操:指人的志节、品行。蚓:蚯蚓。⑩夫(fú):那。槁(gǎo):干枯,干燥。黄泉:地下的泉水。⑪伯夷:商朝末年孤竹国君主的长子,跟弟弟叔齐相互推让君位,相继出走。伯夷、叔齐曾劝阻周武王伐纣。武王攻灭商朝后,耻食周粟,宁可饿死在首阳山。古人把他们看作清高廉洁的典范。与(yú):句末语气词,表示疑惑、探询的语气。⑫抑:还是。表示选择的连词。亦:语气副词,不过,只是。⑬粟:谷子。泛指粮食。树:种植。⑭是:这些。⑮是:这,指代陈仲子所居所食由什么人提供这类事情。何伤:伤何,妨害什么。哉:句末语气词,表示感叹语气。整个句子是反问语气,用了“哉”,有不以为然的口气。⑯彼:他,指陈仲子。身:自己。屦(jù):鞋子。当时的鞋子多以葛、麻编织而成。辟(bì):治,这里指绩,即把麻析成丝再搓捻成线缕。纑(lú):搓捻成的麻缕,用来织布。以:用,指用编织的鞋子和搓成的麻线。易:交换。之:代词,指代前文提到的所居之室和所食之粟。⑰世家:本指世禄之家,这里泛指世代显贵的家族。⑱戴:陈戴,是陈仲子的哥哥。盖(gě):地名,陈仲子之兄的食邑,在今山东沂水西北。禄:指从食邑收取的作为俸禄的钱谷。钟:古代的容量单位,一钟合六斛四斗。⑲不义:不合乎道义。⑳辟:躲避。这个意义后来写作“避”。㉑他日:某一天。馈(kuì):赠送。生鹅:活鹅。㉒频:皱眉。这个意义又写作“颦”。顣(cù):同“蹙”,也是皱眉的意思。㉓恶(wū):疑问代词,哪里。是:这。鶃(yì)鶃:拟声词,鹅叫声。㉔哇(wā):吐。㉕以:因为。㉖是:这。尚:还。类:种类,同类,即具有相同属性或特点的事物。所谓“充其类”,意思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用相同的原则,不可以有变通。㉗若仲子者:像仲子这样的人。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确实是一位有操守、有原则的士人吗?他居住在於陵,三天没吃东西,因过度饥饿,完全失去了听觉,眼睛也什么都看不见了。井边有一棵李子树,上面的果实被金龟子吃掉了大半。陈仲子挣扎着爬过去,取过李子吃,吃了三口,然后耳朵才能听见声音,眼睛才能看见东西。”孟子说:“在齐国的士人中,我认为陈仲子一定是其中最为杰出的人物。尽管如此,仲子哪里能算得上有操守、有原则呢?要是完全做到仲子所追求的操守,那么只有变成蚯蚓才可以。蚯蚓向上吃干土,向下饮用地下的泉水。仲子(能做到吗?)他居住的房屋,是像伯夷一样廉洁的人建造的呢,还是像盗跖一样的强盗建造的呢?他吃的粮食,是像伯夷一样廉洁的人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一样的强盗种植的呢?这些情况是尚未得知的。”
匡章说:“这有什么妨害呢?他自己编织鞋子,他妻子搓制麻线,拿自己制作的这些东西去交换房屋粮食。”孟子说:“仲子出身于齐国的世家大族,他的兄长陈戴从盖邑收取的钱谷俸禄有上万钟。他把兄长的俸禄视为不合乎道义的俸禄,一口都不去吃;他把兄长的房屋视为不合乎道义的房屋,不去居住。躲避兄长,离开母亲,跑到於陵去住。有一天回家,正好有人送给他的兄长一只活鹅,他自己皱着眉头嘟囔道:‘用这嘎嘎叫的东西做什么呀?’过了几天,他的母亲杀掉了这只鹅,跟他一起吃鹅肉。他的兄长从外面回到家,就说:‘这就是那嘎嘎叫的东西的肉啊。’他马上跑出门去,把刚吃下的肉都吐了出来。因为是母亲的食物就不吃,因为是妻子的食物就吃;因为是兄长的房屋就不住,因为是於陵就住在那儿。这还算是能把自己的原则贯彻到底吗?像仲子这样的人,只有变成蚯蚓才能完全做到他所追求的操守啊。”
解说
匡章和孟子讨论的主题是:陈仲子的品性能不能用“廉”来加以评定。那么,什么是廉呢?“廉”的本义是指殿堂台基的侧边,即台基的竖面与台上平面相交形成的外交角。引申之,凡有角有棱都可称“廉”。有棱角就容易伤人,所以《老子》五十八章说:“廉而不刿,直而不肆。”一个人做人守节操,讲原则,重清白,不苟且,不随波逐流,不看风使舵,别人与这样的人打交道时,就会感觉有棱角,不圆滑,所以也用“廉”来命名这样的品性。东汉刘熙《释名》说:“廉,敛也,自检敛也。”这是在解说“廉”的引申义,即自我约束,品性端方。《淮南子·氾论》记述陈仲子的品行说:“陈仲子立节抗行,不入污君之朝,不食乱世之食,遂饿而死。”可见陈仲子以绝不与现实妥协的姿态,坚守自己的气节。《孟子》此章匡章也叙述了陈仲子贫困潦倒的情景,其言下之意是,假如陈仲子能够接受现实,善于投机钻营,以他的能力和背景就一定不会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
孟子认为,人既然生活在社会当中,很难做到彻底的清高廉洁。蚯蚓那样的昆虫可以纯粹依赖自然而生存,但是,人与人之间则需要相互依存。如果一定要标榜清高廉洁,那么,就不能住在不清高廉洁的人造的房子里,不能吃不清高廉洁的人种植的粮食。换言之,要真正做到彻底的清高廉洁,可能只能像伯夷一样饿死。所以,孟子觉得,像伯夷这样的圣人,只能作为一种道德榜样供人们学习,在现实中不能照搬。孟子对伯夷很推崇,《孟子·万章下》:“伯夷,圣之清者也。”《孟子·尽心下》:“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既然孟子对“廉”这样一种道德品质持肯定态度,而由匡章讲述的陈仲子的事迹来看,仲子忍饥挨饿,顽强地与贪欲进行抗争,一丝不苟,坚忍不拔,那么孟子何以不愿给仲子授予“廉士”的称号呢?
从开始讨论陈仲子是否可以评为廉士这个话题,我们便感觉到孟子的话里话外似乎对陈仲子颇有些看法。他使用蚯蚓的比喻说明,若是按照陈仲子对“廉”的解释,那除非变成蚯蚓才能完全做到;仲子作为世家公子,坚持跟被他断言为不义的兄长划清界限,可是哪里那么容易呢?只要稍作考察,仲子得以闻名于世的事迹和口碑,诸如“不入污君之朝,不食乱世之食”,其实他本身不可能完全做到。仲子所拼命倡导和标榜的,已经超出了常情常理。凡违背人情和常识的观点和说法,或者是在认识上陷入片面极端,或者是欺世盗名,或者是包藏了不可告人的用心。从当时的社会背景看,纵横家们喜欢大话炎炎,有些学派的人物以夸诞的行为艺术吸引眼球,以求自己的观点主张得到关注。对此,孟子持批判态度。
孟子对“廉”的理解是:“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意思是说,一样东西,无论是钱财还是功名,可以取,也可以不取,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取了,就会伤害到廉。因为可取可不取,却选择取,证明此人还处在贪欲的控制下;不能克制贪欲的人是做不到廉的。由此可见,孟子认为廉在本质上是懂得人性的界限,明白大义所在;同时,任何一种主张都应有合理的度,超过合理的度便会走向反面。
顺便说到,东汉赵岐《孟子章句》认为这章的主旨是:“志士之操,耿介独立,可以激浊,不可常法。”即孟子承认陈仲子的清高廉洁,但反对将仲子作为普通人的典范和表率。宋代朱熹《孟子集注》引范氏说:“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人之所以为大者,以其有人伦也。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这是认为孟子否定陈仲子的出发点是仲子无人伦。这两种对本章章旨的解释,恐怕都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