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尔特:一个话语符号学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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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书的主体结构、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是一套系统的理论,而巴尔特自己未曾有过透彻表述,批评界也忽视了这一点。因此,笔者不仅需要对这一系统进行理论架构上的重塑,也需要在文本实验中测试该理论系统的解释能力及其解释界线。也即是说,本书的基本目的是爬梳巴尔特自身在话语符号学相关问题上的理论建树与文本实践,在学科发展史中,重新定位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地位与解释能力。

笔者在全文的逻辑架构上参考了自然科学门类的论文写作方法,比如,建立一套科学模型可能包括原理求证、模型建造、实验甄别、对比分析等过程;同时从人文学科的定位出发,笔者坚持承继比较文学学科受实证主义思想影响而确立的影响-接受研究,一并辅佐以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时期在话语和文本自主运作机制等问题上的理论进展。在本书中,笔者试图确立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思想渊源、话语语言学模式、话语符号学研究之领域幅员、内部运作规则及其自身的系统性;在此基础上,笔者同时尝试分析巴尔特自我反射式的文本实践;最后,笔者试图将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应用于比较文学传统命题的研究,在比较文学领域内实践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解释能力。

在本书的第一章,笔者以自索绪尔以来的语言学对“言语/话语”问题的研究为切入点,描绘符号学领域的语言学模式从语言系统焦点转移到话语焦点与语言系统焦点并存的发展脉络。笔者首先分析索绪尔对言语部分搁置不谈的原因及对其符号学的影响,以及对巴尔特等人在应用其语言系统模式下的符号学时所遭遇的局限,之后再考证雅各布森、本维尼斯特二人对索绪尔搁置的言语问题的重新阐述与扩展表达。在这一章中,笔者一方面以实证主义视域下的文献梳理为基础,通观《巴尔特全集》(Œuvres complètes de Roland Barthes,2002),分析索绪尔、雅各布森、本维尼斯特对巴尔特的具体影响,一并整理他们各自的理论框架,以此来确定分析符号学从语言系统符号学到话语符号学之发展历程的合理路径。另外,笔者竭力挖掘语言系统语言学在话语语言学的建立过程中的奠基作用,比如,雅各布森的交流模式与本维尼斯特的话语分析如何发展了索绪尔的言语循环?雅各布森的失语症研究如何在索绪尔联想/句段两轴的基础上推理出人类话语建构的心理基础?本维尼斯特对人称代词、时态系统的分析如何在语言系统中发挥出语言与文化的同一性等问题都是本章研究内容。上述研究是建立巴尔特自己独特的话语符号学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石。

在本书的第二章,笔者要对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理论从幅员范围、模型建构、发展历程、核心问题等多个面向进行研究,尝试定位巴尔特接受了语言学从语言系统研究向话语研究转向的思想基础之后,发展出来的话语符号学的理论特征,从而试图塑型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理论系统。在这一章中,笔者主要要讨论到的文本包括1964年《交流》杂志“符号学专刊”上发表的《引言》与《符号学基础》,1966年的《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同年的《书写,一个不及物动词?》(“Écrire, verbe intransitif?”), 1967年的《历史的话语》(“Le discours de l'histoire”)、1970年的《旧修辞学(记忆术)》(“L'ancienne rhétorique:aide-mémoire”)以及同年的《话语语言学》(“Linguistique du discours”)等。通过分析这些重要文本和其他相关文本,笔者尝试将1964—1970年间确立为罗兰·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明确发端、发展和成熟时期。围绕着巴尔特对各类型的话语以及话语本质的研究,该章描述出巴尔特话语符号学发展的各个标志性节点。上述文本是笔者在话语符号学这条主脉上抽取出来的里程碑式的文本,其他文本也将充当这些文本的互文文本,从而帮助笔者抽象出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独特特征。

20世纪70年代以后,巴尔特的研究兴趣发生了重要变化,他对文本实践的关注度超过了对理论本身的探索,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在70年代时巴尔特自身的符号学理论已经系统化了。因此,在巴尔特自己的文本实践中去验证他已经建构出的话语符号学,一并去探视他的书写实践对这一理论的补进,是本书第三章的研究内容。在第三章的前两节,笔者选择了两部重要作品作为研究对象,分别是:1975年的《罗兰·巴尔特自述》以及1977年的《爱的言谈——片段集》(Fragments d'un discours amoureux),原因在于,这两部作品最为集中地聚合了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各个核心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话语主体(le sujet parlant)、自我 [(le)moi]/他者(l'autre/un autre)、片段书写、互文性(l'intertextualité)、身体(le corps)/性别(la sexualité)、历时性/共时性、陈述的历史(l'histoire)/话语(le discours)层面、记忆(le mémoire)、想象界(l'imaginaire)、个人私语(l'idiolecte)/社会公语(la sociolecte)、书写风格(le style)、中性(le neutre)书写、非语文文本(non-verbal)等。在这一章中,笔者一并在话语符号学视野下分析了《符号帝国》(L'empire des signes,1970)等作品,也分析了巴尔特的晚期书写与城市符号学,同时也回顾了巴尔特早期的作品《写作的零度》(Le degré zéro de l'écriture,1953)。

通过前面三章的论述,笔者基本能够在符号学学科发展承续脉络中定位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地位,一并探讨巴尔特自己对其话语符号学的批判性书写实践。在本书的第四章,笔者试图在“罗兰·巴尔特与中国”这一命题的牵引之下,将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引入比较文学传统课题“A and B”的研究,探视话语符号学视野下的文化对话和他者书写,实验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对比较文学的规模作用,一并测试其可能存在的局限。同时,以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理论视域讨论自我与他者的关系,将对象文本与后设文本的关系可逆化,也是笔者所实践的话语符号学。因此,第三章和第四章可分别视为是对巴尔特话语符号学的自我反思与他者反思。

同在本书的第四章,笔者也有意识地引入格雷马斯的结构语义学与莫斯科 -塔尔图学派(Moscow-Tartu School)的文化符号学(semiotics of culture)来透视巴尔特的中国书写,一方面与巴尔特自身的符号学思想进行对照,另一方面也尝试在话语分析问题上对不同的符号学进行融通和桥接。同时,笔者将一并参考巴尔特的日本书写,并且涵括巴尔特对电影的符号学论述 [主要是借助于安东尼奥尼(Michelangelo Antonioni,1912—2007)的《中国》(Chung Kuo/Cina,1972)纪录片对巴尔特的中国视域的中介作用],在横跨语文文本和非语文文本两者的领域内,应用话语符号学,这也是笔者的另一目的:测试话语符号学解释能力的边界。

在构想研究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的策略时,笔者曾在历时的视角和共时的视角之间徘徊。如果选择历时的视角,这意味着笔者必须清晰地界定巴尔特话语符号学每一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比如: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何时萌芽?有哪些文献证明在某一个历史的轨点,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彻底成熟?而从共时的角度出发,笔者可以以实证主义的事实联系为研究基础,建构符号学学科史,以巴尔特为学术思想影响与接受的终端,容纳索绪尔、雅各布森、列姆斯列夫、格雷马斯、本维尼斯特、拉康、德里达、福柯、克里斯蒂娃、托多罗夫等诸多学者与巴尔特之间的影响和接受的关系;笔者也可以分析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体系的他者渊源,以及巴尔特对其他学者的辐射力量,从而将在语言系统符号学向话语符号学发展的历程中巴尔特的独一无二的位置描绘清楚。经过长期的思索,笔者发现,历时与共时并行的策略更为清晰有效。这是因为:巴尔特的思想衍变并非是完全线性的,而是某种程度上有所曲折地随着当时的符号学主流思想潮流发展,比如,1964年巴尔特虽然已经提出了“超语言学”概念,并且看到了有必要对索绪尔的语言学与符号学的关系进行逆转,但是直至1967年《时尚系统》(Système de la mode)出版,巴尔特依然沿用索绪尔的术语,1964年的《符号学基础》的架构还是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框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同时,笔者必须说明:一方面,这项研究必然是在研究资料上有所取舍的研究;另一方面,这项研究是一项建构理论系统的困难任务。面对如此支系庞大、架构复杂的关系网,笔者选择主要研究巴尔特在话语符号学方向上的代表作品,通过对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中诞生的具体代表作品及其在学界的接受史的分析,投射出他者思想对巴尔特的重塑作用。再者,这项研究必须涉及界定、阐释和实验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因此,在论文第一章和第二章,笔者选择首先厘清巴尔特自己所界定的“话语符号学”的思想渊源和自主的理论内涵,尝试追溯并定位巴尔特之界定的根据,通过分析其根据,以划分其话语符号学的核心概念、组合原则、操作方法及应用之可能性。随后,笔者才进入文本实验部分,从巴尔特的自我反射式的文本实验与笔者从他者的角度所做的实验两个方面,对巴尔特的话语符号学思想进行应用测试。

在此,笔者也一并对本书写作的某些技术层面的策略进行说明。

首先,笔者特别关注西文术语的中译问题。比如对索绪尔的系列核心术语“le langage/la langue/la parole”的翻译,目前大陆学界一般通用言语活动/语言/言语之译法,笔者认为,“la langue”译为“语言系统”或更为恰切。再比如对“signifiant/signifié”的翻译,目前大陆学界使用“能指/所指”,笔者从张汉良认为译为“符征/符旨”更为合理(具体的解释见后文脚注)。诸如此类问题,笔者将在有异议的译名使用位置,采用脚注形式对每个相关术语进行充分说明,具体内容请读者参见具体脚注,此处不再多论。

其次,笔者在引用西文文献时可能会同时使用现有中译文以及自己的译文。笔者如果认同现有译文或者手头缺乏原文文献的情况下,会使用现有译文,在其他情况下使用自译文。

再者,有关注释、文献引用的格式问题也需要说明。考虑到方便读者参阅,笔者倾向于使用国内学者普遍熟悉的脚注方式而不是西文论文、图书中常用的文内注方式与中西文文献都常用的尾注形式。此外,由于笔者需要参考的文献基本上以西文文献居多,中文文献较少,同时笔者处理的核心问题是西方理论发展出的话语符号学与话语语言学问题,因此,笔者考虑再三,认为本书应该参考的文献引用格式更应该倾向于MLA(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格式(即美国现代语言协会制定的英语学术论文格式),或APA(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格式(即美国心理学会制定的相关专业论文写作格式)。但是,如何能够在这两个格式下统一中文、西文文献的使用呢?台湾大学的学术刊物《中外文学》(Chung-Wai Literary Monthly)已经就这个问题根据MLA原格式制定出非常合理的统一格式。因此,笔者以《MLA研究性论文写作手册》(MLA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制定的文献格式为依据,同时采撷他山之良石,参考了经《中外文学》扩展后的中文文献MLA格式,一并也保留了大陆学界惯常使用的引号、书名号以及脚注的阅读便利等。

此外,本书中,笔者在一项文献初次出现时重述全部引用信息,在后文多次出现时,只使用MLA简要格式。举例说明,笔者引用《罗兰·巴尔特自述》的法语版本第12页的某项信息时,初次出现时,附全部信息:“Barthes, Roland. Roland Barthes par Roland Barthes. Paris:Éditions du Seuil,1975. 12.”如果该文献笔者下文引用了第49页,则简注为“Barthes 49.”如果该章笔者引用了多项同一作者的文章或著作,那么笔者将简约信息填补为“Barthes, Roland Barthes par Roland Barthes 49”的格式。以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