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司设立
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设立、变更备案申报材料内部指引
为加强民间融资信息咨询业务监管,提高融资信息咨询机构有关审批事项的审批效率和质量,根据遂市政府办《关于规范民间融资理财信息咨询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设立、变更备案申报材料内部指引。
一、设立、变更备案等事项审核要点
(1)注册资本要求。已设立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且单一法人股东持股不得低于51%。其中托管500万元作为依法合规经营保证金。新设立的注册资本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单一法人股东持股不得低于总股本的51%。全为货币资本一次性到位。其中托管1000万元作为依法合规经营保证金。保证金均由××市商业银行××支行进行托管。
(2)股东资格要求。股东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经济实力强,具备持续出资能力,了解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业务的风险、流程和相关规定;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或集合资金入股。法人股东还应提供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的财务报表和资产损益情况。
(3)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专业经营管理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处置办法,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指引要求
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要按照《××市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有关事项审查、审批上报材料内容》,准备相关上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1份),并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所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备,目录中所列上报材料缺一不可。凡申报材料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不受理上报。
三、设立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申报材料
(1)目录。
(2)拟设立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申请书。
(3)××市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设立事项审查、审批表(见表1)。
表1 ××市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设立事项审查、审批表
续表1
(4)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法人股东应提供有合法资格的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前两年和当期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资产负债表、资产状况等的审计报告。
(5)出资人承诺书。
(6)股东资信证明资料。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申请书,拟任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未来履职计划,拟任人签署的陈述书和承诺书,拟任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拟任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及经营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说明。
(8)章程草案。
(9)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依法合规经营保证金托管(监管)协议。
(11)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12)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变更备案事项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市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变更事项审查、审批表(见表2)。
表2 ××市民间融资信息咨询机构变更事项审查、审批表
续表2
(3)公司变更事项备案请示及公司简介。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5)公司章程、内控制度及风险告之书。
(6)公司上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7)法人股东(控股企业)提供有合法资格的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前两年和当期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资产负债表、资产状况等的审计报告。
(8)依法合规经营保证金托管(监管)协议。
(9)融资信息咨询业务证明(年度及 年~月提供客户明细表加盖印章)。
(1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简历、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11)相关承诺(风险处置承诺书、股东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承诺书、风险告之到位承诺书等)。
(12)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另:涉及公司股东变更或增资的,新进股东或增资股东的资信证明资料(按新设立机构股东要求准备)和公司相关决议。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层管理人员变更的拟任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拟任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简历,拟任人签署的陈述书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