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2018年我国原材料工业重点政策解析
一、《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原材料工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种结构不断优化,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原材料工业在质量基础设施、关键工艺技术、产品实物质量、有效供给能力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原材料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支撑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政策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要以提升原材料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产用融合,提高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一致性水平,增强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产品的有效供给,带动原材料工业质量品牌整体提升,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并重点明确了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和建材等四个细分行业的质量提升三年发展目标。
《行动方案》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完善质量基础建设。要充分发挥原材料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国际对接,加大原材料工业质量标杆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拓宽交流渠道,在技术创新、标准制定、质量治理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原材料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政策影响
《行动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体现。《行动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统一各方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工作,也有利于完善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一)政策出台背景
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跟踪模仿和产业化培育的初期阶段,与建设制造强国的要求相比,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卡脖子”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高端产品比例不高的现状急需改变。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相比整体实力上还有较大差距,与世界第一原材料工业大国的地位不匹配,与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适应。特别是在产业资源共享方面,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新材料产业已积累沉淀了海量资源,但各类资源分布于不同主体,信息封闭不对称,资源闲置浪费,交易流通困难,价值难以被有效挖掘利用,资源共享不畅问题亟待解决。推进共享平台建设,有助于加快产业资源交流互通,适应政府部门信息化管理需要,适应新材料产业科技、产业、市场、金融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和服务需要,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新材料产业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和我国新材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政策主要内容
《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提出了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及建设和运营方案。
总体思路:联合龙头企业、用户单位、科研院所、互联网机构等各方面力量,整合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同时紧密结合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和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加强与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及商业化平台的对接和协同,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垂直化、专业化资源共享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务信息、产业信息、科技成果、技术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采购销售、测试评价、质量认证、学术、标准、知识产权、金融、法律、人才等方面资源的共享服务。
发展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初步建成具有较高的资源开放共享程度、安全可控水平和运营服务能力的垂直化、专业化网络平台,以及与之配套的保障有力、服务协同、运行高效的线下基础设施和能力条件。建立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门户网络体系。二是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更加完善。平台集聚资源总量和覆盖领域、共享开放程度、业务范围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平台网络体系和线下基础设施条件更加完备。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能力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建设和运营方案: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分为系统资源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系统资源建设包括政务信息服务系统模块、行业知识服务系统模块、仪器设施共享系统模块、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模块、供需对接服务系统模块和其他资源服务系统模块。网络体系建设主要是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多元异构数据管理工具和数据资源分类、叙词表、知识图谱等知识组织工具,构建丰富权威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元数据库。
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在管理和运行方面,将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设立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总师团队等,加强重大决策的咨询和监管。
(三)政策影响
《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对开展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重要决策,对解决新材料产业信息流通不畅,实现产业资源交流互通,提升新材料行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及促进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
(一)政策出台背景
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其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需要经过长期的应用考核与大量的资金投入,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
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对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保监部门开展了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为做好2018年首批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二)政策主要内容
目录中列出了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3大类共166个品类的重点新材料,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性能要求及应用领域。其中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下有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其他材料5个小类,共涉及116个品类的重点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大类下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4个小类,共涉及41个品类的重点材料;前沿新材料大类下有9个小类的材料,主要为石墨烯及粉末材料,共涉及9个品类的重点材料。目录中与半导体、电子产业相关的材料品类共有55项。
(三)政策影响
《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中新材料品种应用领域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目录中的产品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市场验证或初期应用阶段,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推行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有助于加速解决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