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社会(译文经典)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章 引论:社会学和历史学

献给

伊尔娅·诺伊斯塔特和莱斯特大学社会学系

所有我的朋友和同事!

特别感谢

福尔克尔·克鲁姆赖伊在整理书稿时给予的建议和帮助!

诺贝特·埃利亚斯

1.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王公宫廷和与任何王公宫廷结合在一起产生的特定的社会形态,即宫廷社会,构成了社会学研究一个丰富多彩的领域。恰如在国家发展以前的那些时代中央集权尚未达到相同程度一样,法兰西王政时期旧制度的王公宫廷也把王公家族的最高财政预算的功能与政府的功能结合在一起;在单独的地区,由一位王公在广泛排除各种等级大会的情况下进行治理;在实行专制制度的地区,与整个国家行政管理的中央机构的功能结合在一起。执政者——即王公及其助手们的人事和职业任务——尚未像后来在各工业化民族国家里那样十分清晰明确地分工和专门化。

在这些民族国家里,公众监督机构采取议会、舆论、司法或者各种公开竞争的政党形式,越来越强制国家在对人事和职务的要求上要有某种比较清晰的区分,甚至在最强有力的男人或女人当权掌政的情况下也要有明确的区分。在以其宫廷精英分子为首的王朝统治的国家社会,人员和职务或职业的要求的比较大的统一,尚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社会生活中不言而喻的事;而认为人们可能或应该把它们分开的观念,只在有些地方以较为残缺不全的形式出现,这种观念并不具有某种正常的官员职务伦理或者职业伦理的性质,充其量源自个人对某位更强势者承担义务的感觉,或者是对他的畏惧。各种家族、家庭的结合和争斗,各种个人友谊和敌意,作为正常因素在处理各种政府事务或者处置一切其他职务事务时,都一起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对宫廷社会的种种社会学研究,从某种特定角度看,会让欧洲国家社会发展的较早阶段变得豁然开朗。

于是乎可以确定,不仅在欧洲国家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有过各种宫廷和宫廷社会作为某种国家社会的主要(社会)形态,而且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各种进行征服或者受到征服威胁的社会里,分布在比较广阔的领土上的、在职能方面已经部分实现分工的聚居在一起的人民,接受同一个中央政府的治理。整体而言,这些社会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倾向,即在一种社会地位上或者说在君主的社会地位上,把各种在规模上远远高出一切其他地位的权力机会结合在一起。凡是发生这种情况的地方,比如在古代(欧洲)由中央政府执政的大国,在中国、印度,在较近的大革命前的法兰西,君主的宫廷和宫廷人士的社会构成了某种强有力的、享有威望的精英分子团队。

因此,王侯宫廷和宫廷社会是人的一些特殊(社会)形态,这些社会形态有必要阐述清楚,其重要性不亚于对各种城市和工厂的研究。有关各种具体宫廷的研究和资料俯拾皆是,汗牛充栋;但社会学方面的研究尚付阙如。不管社会学家们对封建社会或工业社会做过多少研究,对从前者身上崛起、在后者身上式微的宫廷社会——至少在欧洲发展中如此——的研究,几乎全然忽视了。

2.毫无疑问,宫廷社会的上升与国家权力的日益中央集权化的推动,与任何中央统治者的两种决定性的权力源泉的日益垄断化息息相关。这两种权力源泉是指整个社会的赋税以及军队和警察的权力。然而,社会发展动力在这种相互关联当中的基本问题——即在国家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如何以及为什么会形成某种社会地位,从而把相比较而言极为不寻常的大量权力机会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迄今很少有人提出,因此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需要对自己的觉察审视能力进行某种重组,才能认清这个问题的重要意义。这样一来,人们就会把视野从历史学转移到社会学上。就此处所言,历史学会让各种单一的个人,即各个国王个体本身变得清晰明朗;社会学则会同时让国王的社会地位,亦即国王地位的发展也明晰起来。

在这个发展阶段上,人们在各种社会、各种王朝国家里能够一再观察到,虽然这种专制—君主政体的某个具体当权者或者整个王朝可能会被刺杀或被推翻,但王朝国家的社会性质不会有丝毫变化,国家依然由专制的统治者或其代表们掌管治理。一般而言,遭废黜或刺杀的国王会被另一个国王取代,被推翻的王朝也会被另一个王朝取代。或者说,另一个世袭的核心统治者拥有同样的大权,会借助一般规律或迟或早登上驱逐了前任国王的国家的王权宝座;新生的这个王朝也会占据被剥夺权力的王朝的位置。只有随着社会的日益工业化和城市化,随着某些动荡,这种规律性才会衰减。

也就是说,相互依存的人的(社会)形态不仅让以下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显得有必要:成千上万的人,几百或几千年来一再受到某个家族或其代表的统治,对这个家族却没有任何监督的可能性,这种(社会)形态的性质如何,是人们从社会学研究宫廷社会时要面对的诸多核心问题之一。然而,人们会问:在这些以国家形式组织起来的社会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我们以“皇帝”或“国王”来表明其权力无限的君主的社会地位,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形成?随后,人们又会默默地提出一个难题:为什么这种地位在我们今天所处的历史阶段开始消失?

3.随后的这些研究,仅仅是深入研究了一个特定时代的宫廷社会。然而,对这个特定时代的各种社会的形成进行社会学研究,如果人们没有着眼于在很多国家社会、社会发展的长期阶段都能够形成和发现的各种宫廷社会;如果没有注意到对一种宫廷生活进行社会学研究的任务也包含对各种模式发展的研究,而这些模式能够让人对不同的宫廷社会进行比较,那么研究就会毫无意义。刚刚所提出的问题就是:相互依存的人的何种形态能够让某些个人及其小小的助手圈子面对占压倒性多数的被统治者,让他们自身和他们的王朝,让很长时间内或多或少权力无限的统治者,牢牢掌握政权。这个问题已经表明,即使一次性的宫廷社会的研究,可能也会同时对社会推动力包罗广泛的社会学疑难问题的阐释有所贡献。

恰如将要表明的那样,甚而在所谓的专制主义时代,一个统治者的强权并不像“专制主义”一词让人感受到的那样完全和绝对地不受限制。即便是路易十四这样的“太阳王”,人们往往把他描绘为大权独揽的典范,对一切独断专行的、绝对不受限制地执掌政权的统治者,如果详加观察就会发现,他这样一个个体基于其国王的身份地位,也被编织进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非常特殊的网络里。而他只能借助一种极为小心的权衡,通过比较狭义的宫廷社会和比较广义的整个社会的独特形态所规定的战略,来保持他的权力游戏的活动空间。像路易十四这样的统治者,借助特殊的战略来保持其总是受到威胁的国王地位的自由活动空间以及灵活机智的驾驭能力,并且精心建构了一种人的特殊形态,这种形态让处在国王位置上的单一个体的游戏战略既成为可能,也变成必要,如果他不想输掉大的赌注的话。如果没有从社会学角度对这种战略进行分析,如果没有精心建构的这种模式,单个统治者的行为举止就仍是不可理喻和无法解释的。

这样一来,社会学提出的问题和历史学提出的问题之间的关系,就变得较为清晰了。由于人们占支配地位的思维习惯,可能很容易将社会学研究误解为历史学研究,考虑到这两种研究之间的相互关联,这样一种澄清也许并非无益。恰如已经充分强调过的那样,历史学提出的问题首先针对各种一次性事件,当它的研究对象是17、18世纪的法兰西宫廷之时,某些特定个人尤其是国王本人的各种活动和性格特征就处在了各种问题的中心。

4.对前面已经指出的那种类型的问题——即涉及17、18世纪法兰西国王的社会职能、宫廷的社会结构的种种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这种研究处在迄今为止历史学所针对的“一次性事件”的层面之外。对国王这样的社会地位,历史学家放弃对其进行系统性研究,因而也放弃对由其地位所赋予一个国王的各种战略和决策的可能性进行系统性研究,这种放弃导致了历史学视角的某种独特的短视和局限性。于是,人们称为历史的东西看起来往往是某些个体的种种相互毫无关联、单一行动的累积。

因为在人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层面,像“国家”“等级地位”“封建社会”“宫廷社会”或者“工业社会”这些概念所涉及的长期的、往往是重复出现的各种结构和进程的层面,一般都还处在传统的历史学研究领域之外,或者充其量处在边缘地带。因此,在一个科学加工琢磨过的和事后可以检验的有关坐标体系上,就缺乏各种具体的一次性的、把这些研究置于中心点上的资料数据。各种现象的相互关联,在很大程度上仍是让人随心所欲地进行解释,往往令人推论猜想,浮想联翩。在这里,究其原因在于在今天所理解的历史科学里,没有真正科学研究的持续性。有关各种事件的相互关联的理念来去匆匆,未能长期停留。但是从长期观察来看,一种理念犹如另一种理念那样,既是正确的,也是无法证明的。

兰克已经指出:

“历史总是一再被改写……任何时代及其主要的方向都把它占为己有,并且把它们的想法转移到上面去。随后就以此为依据,分别给予颂扬和谴责。于是,这一切就断断续续地慢慢进行下去,直至人们不再能够看清事实。除了回溯到原始信息,什么也无助于事。然而,如果根本没有当前的感情冲动,人们还能研究历史吗?……是否可能有一种完全真实的历史呢?”[1]

5.人们一再使用“历史”这个词,既是为了人们所写的内容,也是为了写作本身。简直混乱不堪。初看起来,“历史”似乎是一个清楚的、毫无问题的概念。倘若再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在这个似乎十分简单的词的背后隐藏着不少悬而未决的问题。人们写的东西,即其研究的对象,既非真实的,亦非虚假的;只有写出来的东西,即研究的结果,才可能是真实的或者虚假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兰克所说的“事实”是什么,由于历史学家的称颂和谴责,人们是不是往往根本无法看清事实?

兰克本人知道,面对这个咄咄逼人的问题,除了指出原始的信息,指出同时代人的各种文献资料外,什么也于事无补。这种坚持研究文献,坚持细心研究、整理文献资料的做法,可谓一大功绩,[2]给整个历史研究以巨大的推动,如果没有他,很多研究领域就不可能推进到种种问题的社会学层面上。

然而,正是因为人们把精心研究文献的重要性作为历史专业的基础推到前沿位置,才会提出历史研究的任务和对象的问题。那么,各种文件、各种原始的信息资料来源就是历史的实体本质吗?

它们似乎是唯一可靠的东西。人们可以说,历史研究者可能提供的一切其他的东西都是一些阐释。在不同世代的人当中,这些阐释往往是十分不同的。它取决于同时代人变幻不定的兴趣或利益,也取决于历史学家们带着这些兴趣和利益所做出的称颂和谴责。兰克指出问题的核心所在:历史学家把颂扬和谴责分配出去。他不仅小心谨慎地发表存在于文件里的东西,也做出价值判断;他按照自己的衡量标准分配着光与影,而他对光与影的分配往往显得好像这是不言而喻的,这与他在他自己的时代在各种派别里所献身的各种理想、世界观原则是相适应的。当代的同时代人的种种状况决定着他如何看待“历史”,甚至决定着他视为“历史”的东西。根据他在当代直接感觉到好或坏的东西,他从过往的各种事件中进行选择。

当兰克谈到通过“颂扬和谴责”来掩盖事实本身时,这显然是他自己所影射暗示的东西。而从根本上讲,这一直是始终如一的。仔细研究论证文献,细心地指出历史文献渊源和整个历史文献知识,这种精细的态度已经明显越来越多。在这里,存在着对历史研究工作的科学性质的某种辩护,也可以说是唯一的辩护。不过,历史文献资料渊源是一些残存碎片。在历史研究中,人们试图根据这种断简残编重新建构各种事件的相互关联。然而在指出文献资料可以检验的同时,对这些残存碎片的拼接组合和解释却在很大程度上听任研究者个人随心所欲地进行处置。它们缺乏牢固的支撑;在比较成熟的科学里有一些相互关联的模式,可以称之为假设和理论,为研究者个人提供了牢固的支撑,在那里这些假设和理论的发展通过不断的逆向反馈,与知晓各种具体资料数据的进展结合在一起。

在那些比较成熟的科学里,由于这种逆向反馈、提问的形式,具体文献资料的选择和各种相互关联的模式的发展,相比扎根在科学之外的辩论中的各种价值的对立性,具有某种较高的自治性。在历史研究中,研究者个人在他自己的社会里与之形成一体的各种群体化、拉帮结派和理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将哪些历史文献资源归为光明的东西,哪些归入阴影里,以及如何看待它们的相互关联。这种程序让人想起人类从前在建筑废墟上按照自己时代的风格建造自己房屋的做法。恰如兰克所写的那样,“历史总在被改写”,其主要原因就在这里。每一代人都从过往的时代里为自己寻找一些废墟,再根据自己的理想和价值判断把它们拼凑、组建成自己特有的房屋。

6.人们在各种国家社会里生产和消费“历史”,与国家社会的种种紧张和争辩相比,人们在历史研究这种比较小的自治体系里寻找当前历史研究较大的部分,具有早期科学或类科学性质的主要原因。通过某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特征,历史研究有别于一些比较成熟的科学研究领域,这些特征之一是建立在这种缺乏自治的基础之上的:历史研究工作缺乏发展的特殊的持续性,而那些比较成熟的科学研究工作则明显表现出这种特殊的持续性。在后者那里,在数代人之中,不仅个别知识的规模和可靠性在增长,而且与此最密切相关的有关各种具体资料数据相互关联的知识,其规模和可靠性也在增长。在前者那里,即在历史专业里,充其量在有关具体资料数据知识方面有某种持续性增长;但在相互关联的层面上并没有知识增长的持续性。

在比较古老和比较成熟的各种科学里,在很多情况下,比较早的有关相互关联方式的假设和理论的重要意义一直保留了下来,不管是在某个特定的特殊领域也好,还是在整个宇宙也好,作为通往以后的假设和理论的道路上的一个阶段始终持续不变,因为如果没有从前的那些步骤就不可能有后来的这些步骤。后来的步骤超越从前的步骤,然而从前的步骤的意义作为研究工作整个链条上的一环仍然保持不变。如果没有牛顿,就不可能充分理解爱因斯坦。科学的持续进步发展并非必然要诅咒比较早的各个阶段的那些进行总结概括的模式,不必咒骂它们是废纸一堆,实际上,科学工作的进步越是可靠、越是自治,这种咒骂就越是罕见。

在历史研究领域,下述情况远非例外,而是规律:在前三四代人当中,学者们各种工作上的努力作为死的书本躺在各图书馆里,无人问津。倘若没有补充说明在这方面历史研究和社会学之间充其量存在着程度上的区别,人们就会陷入误解。在这两种情况下,各种源自时代的激烈争论、短命的价值评判和理想往往作为一些比较自治的理论的替代物,作为各种相互关联的模式。这类模式事后是可以检验的,而且在获得新的个别知识的相互关联里是可以改动、修正的。

然而,社会学研究有别于历史学研究,还由于可以观察到的下述情况:只要人们在不断逆向反馈个别知识的发展上没有做出最微不足道的努力,不受自己时代动摇不定、转瞬即逝的各种派别的影响,发展一些比从前的相互关联的模式更符合客观事实、更自治的相互关联模式,那么各种具体问题的提出和选择就可能会陷入被个别研究人员他治的随心所欲所玩弄,或者被某些特定研究群体他治的、对陈规旧习的信任所摆布。在历史研究里,只要还能看到,甚至缺乏在这方面的努力还没有认识到,没有一些比较自治的相互关联的模式和一些比较自治的理论的发展,而仅仅从汗牛充栋的文献里选择一些个别的文献资料,就会被一些短命的难以经受检验的研究惯例所主宰。

以本书的结构为例,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相互关联的模式在确定各种问题的提出和选择方面的意义。在历史专业里,传统的和一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相互关联模式决定着对各种问题的选择及价值判断,与这类相互关联的模式相适应的是,(拙著)这些社会学研究所关心的很多问题,还有人们进行研究所需要的各种文献,充其量扮演的是一种边缘性的配角。仅举两个例子说明,对各种宫殿空间布局或者宫廷礼节的各种细节研究,倘若人们用历史学家的尺度来衡量,它们可能会作为奇观珍闻出现。然而,正如所表明的那样,除了研究包含某种居住形态和某个特定社会的家庭生活的、具有建筑艺术特色的房屋的整体形态,研究与这个社会有关的人所具有的特征明显的婚姻关系的基本类型之外,对于社交范围内他们与其他人的相互关系的基本类型会产生某种十分可靠的而且是可以检验的启示。按照资产阶级—工业社会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宫廷的礼节礼仪可能看起来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东西,纯粹“外在的东西”,也许是某种可笑的东西;倘若人们让宫廷社会的结构享有自治,这些礼节礼仪就能证明自己是个人在其关系斗争中的一种最敏感的指示器,而且是个人在其社交关系网络里的威望价值的一种最可靠的测量工具。

整体而言,人们也许可以说,仅仅选择宫廷社会作为某种研究课题,显然已经与往往深入历史研究里发挥作用的当前居支配地位的模式很不协调。各种王朝的统治者和他们的宫廷在历史发展的当前时代越来越丧失其意义。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他们(和它们)属于各种垂死挣扎的(社会)形态。在那些比较发达的国家里,如果他们(和它们)还存在的话,他们(和它们)从前的权力和威望已经丧失了大部分。以其繁荣时代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今天的宫廷社会顶多仅仅具有模仿出来的特征。日益上升的社会形式的代表人物常常用一种五味杂陈的感情来看待一个过往时代的这种残留物。

不言而喻,流行的负面价值评判也推波助澜,遮挡人们的视线,让人无法观察宫廷社会,观察它作为一种同样具有明显不同特征的社会形式的固有特性,恰如不能正确观察封建社会精英们的固有特征或者各种工业社会的政党精英们的固有特征一样。后者今天或许可以得到比较深入的观察,因为在他们身上,涉及绝大多数人首先关心的自身所处的当代各种社会类型;而前者即封建社会的精英也许作为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会以比较清晰的轮廓进入观察视野,因为人们能够冷静地与当前各种(社会)形态相比,以相当大的距离把它们看作一些原始形式和对应物。在各种封建的社会形式方面,似乎涉及某种早已过去的事物;人们一般似乎不会还处在抗拒的角度来反对它们,偶尔甚至会浪漫主义地美化它们一下,强调正面价值,展示它们的优点。

认识到宫廷社会也具有各种人们可以突出强调的、这种社会本身特殊方式的结构特性,并不取决于人们认为它是好的还是不好的。这种认识之所以困难,是因为在我们自己的时代,还有一些这种社会形式结构的某些后继的模仿形式。在欧洲工业化的民族国家里,面对现在慢慢被剥夺权力的宫廷精英群体,面对当时最强大的精英队伍的后代,比较年轻的正在蒸蒸日上的精英群体身上往往还保留着负面的评价和抗拒态度,作为从前往往十分强烈的纷争的回响,而这类纷争还余音绕梁。这种情况下,在选择人们视为与历史学和社会学相关或不相关的素材时,会让人感受到大社会的各种评价和情绪。研究宫廷社会,甚而在概念上理解、掌握宫廷社会,都还笼罩在这类大众评价的阴影之下。

如果人们说,在选择和表述各种社会学的问题时,它们是否与当代或者过往有关,面对被视为不言而喻因而相应地不受检验的大众的这种评价,需要有意识地努力保障比较大的自治,根本无法简单地显示这所指的究竟是什么,含义如何。但这只是一个例子。倘若人们要求自己为解释和理解不同的、各种个人借以相互联系的方法和方式做出贡献,那么人们相互间组成的所有(社会)形态,所有的社会群体化,就都是等值的。在这里,人们在比较广义上重新遇到兰克所表达的认识,他曾经指出,历史的所有时代都具有基本的同等价值。他也试图以自己的方式指出,关注理解人的种种相互关系的科学家们如果在这当中被他们自己的时代和他们自己的群体的各种先入之见的价值判断所支配,他们就会无法开窍,找不到(客观的科学研究的)入口,就会自绝出路。

人们一般不可能设想社会的形成、人的相互关系究竟是大是小,是属于早已过去的时代还是属于当前,对这个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和内行的研究,或多或少作为一种不同的研究,可能对于扩大和加深我们对人类在其所有的状态下相互关联方式的理解会有所贡献——不管在思维上,还是在感觉上,不管在憎恨上,还是在友爱上,不管在有所作为时,还是无所作为时,人都以这种方式相互联系着。这些相互关联的易变性是很大很多姿多彩的,因此,至少在我们当前的知识规模比较小和有缺陷的情况下,不可能想象出对某种尚未研究过的人的(社会)形态及其形成变化过程会有一种很专业内行的研究,尚未研究过的人的(社会)形态并没有提供某种新东西来帮助我们理解人类的宇宙,理解我们自己。

7.倘若人们研究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关系问题,那么,经常提到的各种历史事件的一次性问题就起着关键作用。认为历史事件的一次性和唯一性是人的历史、历史研究课题的一种可以且必须进行区别的特征,这种观念往往与下述观念携手同行:这种“一次性”就建立在客体的本性上,也就是说,建立于事物本身,独立于研究人员的一切价值确定。然而,情况根本不是如此。当前被作为历史来研究的东西,人们一般视为一次性资料的某种汇集,这是基于人们把那些一次性的和无法重复的事件看作必须进行研究的事件发生的相互关联的本质。换言之,这是建立在某种特殊的价值评估之上的。价值评估能够很容易就显得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即使人们十分重视它,也许在其是否合情合理方面加以检验会更好一些。

因为不仅在历史学家们选为自己各种课题的发生各种事件的那些相互关联里存在着不可重复的一次性,一般来说,处处都有种种不可重复的一次性。不仅是每个人、每种人的感觉,一个人的每种行为和每次经历都是一次性的,而且每只蝙蝠和每只跳蚤都是一次性的,每种已经灭绝的动物种类都是一次性的。(已灭种的古代巨型爬行动物)蜥蜴类不会再出现。在这个意义上,现代智人作为整体的人类是一次性的。而任何微尘,我们的太阳,我们的银河,以及特定意义上的任何产物都可以此相同的说法来言之:它们来,它们去,而如果它们已经走了,它们就不再来。

也就是说,一次性和唯一性问题与它在各种科学理论的讨论中出现相比,是要更加错综复杂一些的。有各种不同阶段的唯一性和一次性,在一个阶段的框架之内是唯一性和一次性的东西,从另一个阶段出发则可以看作重复,可能看起来像是相同东西的重现。我们的一次性的太阳,我们居住的无法重复的缓慢自转的地球,对于来去匆匆的人来说显然是(两个)永远重复的形象。如果联想到唯一的人类,那么甚至各种个体本身也是一种永远相同的形象的重复,而在人身上不同的东西表现为不断重复的基本模式的一种演变。

然而,在各种特定社会之间和这些社会内部,人们又在某些特定研究领域的分支里不断重复的基本模式框架之内,恰恰特别重视单一个体的这种演变、这种区别、这种一次性,赋予它们特别高的价值。这种价值确定了其本身与这些社会的独特结构,特别是与它们比较高的分化和个体化息息相关,它就是在对这些社会进行历史研究所得到的表现。解释是复杂的,而且没必要在此详细探究这些相互关系的庞大的千头万绪的网络。一种历史理论把发生事件的种种相互关联的一次性东西,与个体的东西放在优先地位,不管这种历史理论合适与否,在这种突出强调里肯定映照出人的自我意识特别打上社会烙印的一种形象。人们不仅在自己身上,对实际上可以认识本身作为分化有别的一次性和唯一性的东西进行评价;而且依据针对赋予个人的特殊的社会烙印,通常把这视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理想:就普遍的人的形象而言,人们应该在自己身上形成和发展一种尽可能具有个性的,尽可能是唯一性和一次性的精雕细琢。把注意力针对事件发生过程的特殊的一次性和唯一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历史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但是,如果人们没有在这类历史所描写的那些社会里赋予个人的唯一性和一次性特别高的价值,这种注意力的针对性是不可想象的。

据此,如果人们研究“历史”,在试图揭示各种事件发生的相互关系方面人们必须首先提出的问题,就是这种价值评判方式的相对不自主或相对自主的问题。根据历史研究在理论上的主导思想,人们把所发生的事件系列上的一次性——特别是各种人员及其行为的一次性——的东西和唯一性的东西,评价为这些相互关联的最重要方面,并且置于优先位置;历史研究在理论上的主导思想方面,是否涉及某种建立在事物相互关系本身的一种没有偏见的批判性分析之上以及在此意义上完全实事求是的突出强调?或者在这当中,是否涉及对提出问题和各种观察的某种思想意识的操控呢,在这种操控下,历史学家们鉴于他们特殊的社会烙印而把一些短命的价值评判和理想从外面生搬硬套到必须研究的、所发生的事件的相互关联上?

倘若人们可以用“要么这样,要么那样”、“是”或“不是”来回答这些问题,那就太简单了。而困难之处在于,在人类各种社会的历史中(恰如还必须更加详细探讨的那样)和在人们以历史的名义研究的东西中,总是涉及某些特定的人类社会团体的“历史”。与各种非人类的动物社会的历史的区别在于,各种事件发生相互关联的一次性的以及具有个性的方方面面,由某种方式与反复出现的社会的方方面面结合在一起。这种方式需要潜心研究,不能放到一种简单的公式里。

8.如若人们把人类历史与各种动物群居社会的历史相比较,哪怕匆匆忙忙地观察,也会特别清楚地看到在人类各种历史的一次性和唯一性的方方面面如何以及为何会扮演着一种特殊角色。为了阐明这些问题,这类对比几乎是不可或缺的。蚂蚁、蜜蜂、蚊子和其他群居昆虫的相互关系、相互依存,它们的群居社会的结构只要涉及的是同一种类,总是历时千年万年重复出现,没有任何变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各种群居社会形式、各种关系和相互依存,在很大程度上牢牢固定在有机体的生物组织里。撇开一些比较微不足道的演变不讲,各种社会群居的昆虫的这些社会群居形式和一切其他动物的具有较小差别的社会群居形式,构成了它们相互间特殊的社会群居形态,只有当它们的生物组织发生变化时,这些社会群居形式才会发生变化。

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结构、各种个体相互依存的形态可能会发生变化,而人的生物学方面的组织却没有变化,这属于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的一些固有特性。现代智人的个体代表们彼此能组成截然不同的社会,而(人的)种类并没有改变。换言之,人类的生物学结构使得下述情况成为可能:各种种类共同生活的社会方式在发展,各种种类本身并没有发展。从法兰西王政时期的旧制度过渡到19世纪工业化早期的制度,从主要是农业社会和农村社会过渡到一种越来越城市化的社会,是一种社会发展的表现,而不是一种生物学发展的表现。

之所以对社会学和历史学之间关系的各种问题的探讨造成困难,是因为时至今日,人们在科学研究中甚至连生物进化、社会发展与历史之间的区别及关系都普遍没有厘清。无疑,我们祖先的各种社会的相互依存和(社会)形态,曾经有过生物学—进化论方面的变化。关于生物学上人科(die Hominiden)进化的方方面面我们知之甚少,因为很少发现研究人类远古时代的专家们在观察这类生物—社会学问题。然而,在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视野里,人类共同生活的这种变化却发生在同一生物种类的范围内。现在,人们不管是在研究古代苏美尔人和埃及人的社会状况和历史状况,还是在研究中国人和印度人或者约鲁巴人(Yoruba)和阿桑迪人(Ashanti)的社会状况和历史状况,或者研究美洲人、俄罗斯人和法国人的社会状况和历史状况,总是在和现代人类打交道。

在此情况下,各种单个有机体一起生活的(社会)形态发生了变化,而这些有机体本身的生物学结构,先天的、遗传的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最终基于这种人的有机体的行为举止的驾驭,相比其他任何一种我们知道的有机体行为举止的操控,它要高到何种程度能够通过单个有机体的经验、通过个体的学习来塑造,而且实际上也必须这样来塑造。也就是说,人的体格这种先天的、遗传的生物学特性,即从儿童时期开始对行为举止的驾驭,在较高程度上依附于单一个体的经验,是人的各种社会(有别于蚂蚁的各种群居社会)具有我们称为“历史”的东西的条件,或曰“社会发展”的条件。

人类各种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学的发展——有别于生物学方面的进化——早已十分明显地表现出社会学发展在某一特定方面是循环可逆的。尽管人们偶然会读到种种玩笑,比如基于现有的生物学知识,人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现代智人”的种类虽然可能灭绝,但不可能变回一种猴类或者爬行动物,就像鲸鱼从陆上动物演变成水中动物,但并没有变成鱼类,仍是哺乳动物。

与此相反,一些高度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完全可能瓦解,而其国民的后代却可能作为一些朴素的游牧部落继续生存下去。如果说蜜蜂和蚂蚁组成的各种群居(社会)形态在遗传方面是极其稳定的,那么相比而言,人的(社会)形态在这方面的稳定性是最微不足道的。人的各种(社会)形态的种种变化,与这种可能性最为密切相关,即在某代人当中形成的种种经验,作为习得的社会知识继续遗传给后代。这种知识的持续性的社会积累,就把知识贡献给了他们共同生活的演变,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形态的变化。然而,知识的汇集和传播可能被打断。知识的增加不会带来人类本身在遗传方面的演变。社会方面积累的经验可能会重新丧失。

9.需要厘清这类基本的客观现实,才能理解社会变化的可重复性和不可重复性的方方面面的相互关系。恰如人们所看到的,借助诸如生物进化、社会发展和历史这些概念所指出的事件的各种相互关系,构成了一个包括整个人类进程的三个不同却又不可分割的层次,它们的演变速度是不同的。用一个人的生命长短和演变速度来衡量,这三个层次的发展很长时间内往往是缓慢的,因此似乎是停滞不前的。人们彼此组成的各种(社会)形态对于数代人而言可能没有变化,它们可能被有关参与者视为不变,总是一些相同的社会形式。比如,欧洲历史上曾经长期存在“骑士——骑士侍从——教士——农奴”的(社会)形态,人一再在这种(社会)形态里出现。又如,在较发达的工业社会,现在已经有一系列的数代人一再出现在诸如“个人——职员——经理”或者“高级官员——中级官员——下级官员”的关系里。一个特定社会的这些位置和其他所有位置的功能的发挥是相互依存的,恰如人们所见,其本身会带来某种排他性。骑士和农奴几乎不可能适应工业社会的形态。

各种个体组成的这类(社会)形态,其中的任何人都是一次性的和唯一性的。然而,这种(社会)形态本身可能以某种比较微不足道的演变速度经历很多代人,且仍然能保持下来。某些几乎一致的(社会)形态,无论如何,只能处于某种十分缓慢的演变之中,并相应地可能由各种不同的、比较迅速地变换的个人组成。从比较迅速演变的个人、唯一和不可重复的个人视野看,这些个人组成的(社会)形态表现出的就是一些会重复出现的或多或少不变的现象。

如果人们把这类(社会)形态在概念上的各种模式解释为人造物,是从事研究的学者在某种程度上强加给被观察者的,那就误解了这种情况。当马克斯·韦伯把那些特定的、存在于缓慢而长期的进程中的(社会)形态模式描述为“理想类型”时,这大致就是他所表达的观念。他试图构建的官员阶层、城市、国家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模式,完全不涉及人的相互关系,不涉及相互依存的个人的(社会)形态,作为学者,他仅仅是为了把秩序带入通常无序的事物里,让杂乱无章变成有章可循,才会在他所观察的素材资料里看到这些模式。这些(社会)形态是真实的,恰如组成它们的单一个体是真实的。今天在概念上还难以把握的东西是这样的一些事实:人们相互组成的各种(社会)形态可能具有一种比组成它们的单一个人更加缓慢的演变速度。

各种(社会)形态的演变速度与各种生物学现象的演变速度的相互关系,情况也类似。以前者来观察,后者的演变十分缓慢,因此(生物)进化似乎是止步不前的。也就是说,在这里,把人类描绘成一条拥有三股潮流的河流,这些潮流的演变速度是不同的。从自身观察,这些层次当中的各种现象每一个都是唯一和不能重复出现的。但是,在与不同速度的相互关系上,从较快的演变速度的层面上看,在较慢的演变速度的层面上的各种现象就容易表现为不能演变的、永远相同的东西的重复。

在生物学(进化)的时间意义上,一万年是一段很短的时间。在过去的一万年里,现代人类在生物学结构上发生的各种变化是比较微不足道的。在社会学(观察)的时间意义上,一万年是一段很长很可观的时间。在人类的很多领域,过去一万年里发生的社会组织的种种变化相比较而言是很大的。其间,很多社会里的村庄发展为城市,城市发展为城邦,城邦发展为领土国家,发展为小王国和大王国,并且最后发展为工业化的民族国家;而这些系列演变的速度明显加快。然而,在个人的时间意义上,在一个人从儿童变为老人的速度的意义上,实现各种长期的社会发展仍是十分缓慢的。这就是说,如果人们既把个人的生命长短期限和演变速度作为不言而喻的坐标,又把停滞不前的各种(社会)形态作为“社会制度”的话,往往感受不到(社会)形态本身的发展,感受不到作为(社会)形态在结构方面的各种发展原因。

10.在我们今天所称的历史研究的领域里,人们也许往往没有详细考察,由个体生命的长度和演变速度给出的时间分配作为坐标体系的框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长期的社会发展系列的研究。个人很容易把自己当作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仿佛这是不言而喻的。在迄今为止的历史研究主流里,或多或少地有意识和始终如一地这样做,仿佛亦是不言而喻的。人们首先把观察视野对准一些个人身上发生的种种变化,或者由于这些变化,就相信他们足以作为变化的原创者而追溯到一些个人身上。

在历史学本身的发展中,这种把注意力集中到一些明显独具特色的个人身上,首先与社会的权力分配的某些特殊形式息息相关。人们不会完全忘却这种情况。历史学家们的注意力往往首先针对那样一些个人,鉴于他们为某个特定国家或者为某个其他群体做出了贡献,他们作为个体获得极高评价。首先,这些人通常处在拥有十分巨大的权力机会的社会地位上,即主要是皇帝、国王、王子、公爵以及王侯家族的其他人。凭借他们的实际权力地位,在历史学家的眼里,作为个人的他们形象特别明显,超凡出众,高高在上。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特性,与其他人相比,他们的行为举止的活动空间特别大,他们个性的种种特征特别显眼。他们是独一无二和不可重复的。想一想,一些王侯执政期间的习惯,以及诸如“腓特烈大帝的普鲁士”或者“路易十四时代”的习惯,时至今日仍作为划分历史发展进程的通俗易懂的形式。

在权力地位上的其他人员的情况也类似,比如将帅们,他们的胜败对于一个特定社会联合体的历史具有重大意义;还有一国的大臣们和执政的王侯们的其他助手,国家团体可能会把一些新机构的设立归功于他们,或者他们也可能会抵制各种改革的兴起。与在各种社会体系内部权力的转移息息相关的是,在历史研究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重点也会发生转移。除了一些大权在握和富有威望的个体精英之外,一些缺乏明显特性的个体和较少握有权力的群体也会被纳入历史研究的视野。

然而,从历史学家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所采取的比较普遍的视角来看,单个人本身,尤其是通过权力或者卓越贡献而获得其价值地位的个人,成了解释被观察的事件相互依存的首要坐标体系框架,也成了它们唯一和不可重复的代表性象征。即使是聚焦于执政者和权力精英的政治方面的历史研究,由于纳入一国社会发展的经济、知识、宗教、艺术和社会的其他方方面面,其范围慢慢扩大之时,历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的仍是比较强烈个性化的精英们。

除了少数例外,比如经济和社会历史的研究,人们一般会继续选择那些属于某些特定社会精英群体的个人的著述和行动,作为表述历史的相互关联的坐标体系框架,并没有因此把这类精英的形成本身的各种社会学问题一起纳入研究范围。在有关历史研究的本质的各种讨论里,基本上仍然没有探讨关于选择问题和论证问题的战略及艰巨性。人们往往满足于指出功劳本身的大小和具体所涉及的个人,以此作为伟大功绩不可能进一步解释的源泉。在这里,努力争取对必须研究的事件的相互关联进行某种解释仿佛进入死胡同,走上穷途末路。倘若人们为某种特定历史现象找到肇始者个人,那么提出的问题似乎就解决了。

如果采取这种联系方式,各种松散的线索就仍然悬浮在空中,那么人们处置它们就会如同处置其他历史现象一样,只能作为一些模糊不清的背景现象来解释,无法通过指出一些个别的伟大的,尤其是政治上著名的肇始者来解释。但是,倘若人们这样在某种奇妙莫测、无法进一步解释的东西里,在“个性本身”的奥秘里,寻求对各种历史相互关联的某种最终解释,那么难免会不由自主地把某个人及其各种功劳、特性和表现的崇高社会价值解释为单一个人的人格价值,解释为个人人格的伟大。

这方面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把“伟大”这个定语,作为各种世袭国王的形容词。下面有关路易十四的论述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偶尔可能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历史学家和历史教师把被某种特定历史传统打上“伟大”烙印的人,干脆作为历史传统接受下来。在历史的表达中,人们在评价人的伟大时,太容易利用一种传统的、因此在科学意义上是不可靠的且依然未经检验的价值尺度。倘若不了解赋予个人机会和建功立业的活动空间的各种社会结构,就很容易把没有伟大功绩的人视为渺小的,而把有伟大功绩的人视为伟大的。

历史学家们有时会说:我们根本不是在研究各种社会,而是在研究各种个人。不过,如果更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历史学肯定不是在研究任意一些个人,而是在研究在某种特定方式的一些社会团体里并且为它们扮演某种角色的个人。再进一步说,它研究这些个人,是因为他们在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的各种社会单位里扮演过某种角色。当然,也有可能把任意一只狗、一个花坛或者一个被命运之神选中的人的“历史”纳入历史研究中。每个人都有其“历史”。然而在谈论“历史研究”时,是在一种十分特殊的意义上使用“历史”一词的。最终,总是一些人们认为特别重要的、十分特定的社会统一体构成其坐标体系的框架。

这些社会统一体各有一种按照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布局的价值尺度,从而决定它们当中的哪些统一体作为研究的坐标体系框架,其等级要高一些,哪些则要低一些。因此,一般来说,如果某个国家的某个城市是历史研究的坐标体系框架,那么这类研究就比以整个国家为坐标体系框架的历史研究的等级低一些。处在这种价值尺度首位的,当前也许是各种民族国家。今天,它们的历史构成了主要框架,在其中选择的是那些处于历史研究中心的各种个人和问题。人们一般不会对此有所反思:为什么像“德国”“俄国”“美国”这样的一些统一体的历史会作为坐标体系框架,服务于那些被选出来推到历史研究前沿作为“历史人物”的个人。

现在尚缺乏一种研究传统,在其架构内可以系统地突出种种连接,能够在历史上的一些活动家,尤其是著名活动家的行为和功绩与他们在其范围内赢得重要意义的各种社会联合体的结构之间建立桥梁。如若做到这一点,那就不难显示出,那些历史学家的注意力所针对其命运或行为的各种个人的选择往往与他们属于某些特定国家社会的特殊少数派、属于正在崛起或大权在握或正在没落的精英群体是息息相关的。至少在所有具有悠久历史的社会里,很长时间以来个人获得为国建功立业的机会吸引着历史学家的目光,这取决于个人是否属于那些特殊的精英群体,或者是否能找到通向他们的途径。如果不通过社会学分析来考察这类精英的结构,人们几乎不可能判断历史人物的伟大和功绩。

11.宫廷社会,即拙著所研究的课题,就是这类精英组织之一。人们在刚刚描述的例子里会发现一些个人,他们在路易十四执政时代并不属于宫廷社会,或者找不到通往宫廷社会的门路,他们较少有机会能通过在传统的历史的价值尺度意义上被视为享有历史尊严的各种功劳奉献,来证明和实现他们个人的各种潜力。此外,如若借助对这种精英的较深入研究,人们就能十分可靠地展示这种精英结构,并给予或者阻止能让个人去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机会。

比如圣-西门公爵,他不属于国王家族,如果他想借助自己作为高级贵族的特殊社会地位,那么根据路易十四在权力地位方面的政令,他会止步于政府机构的大门外,而且通向任何正式的政治权力地位的门路也会在他面前封闭。这恰恰是他一生努力争取的那种地位。在成为国务活动家、政治家、执政者的方向上,他首先希望能够实现这种愿望。他期望自己能在这类职位上做出某种伟大业绩。但只要路易十四在世,按照其在宫廷权力结构上的地位,就会断绝他的这种可能性,因此他除了在幕后参与宫廷阴谋游戏外,试图采取符合宫廷贵族的习惯和趣味的形式,首先通过写作、写回忆录抓住他的宫廷生活的细微末节来实现他的愿望。随后,他被逐出政治权力结构,他就以这种方式,以作为回忆录作家的这种伟大业绩,恰如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走进历史。倘若没有联系宫廷生活的某种社会学模式,倘若没有认识到在这种社会的权力结构之内他的社会地位的发展情况,就不能理解他的个性发展,也不能理解他作为作家的发展。

传统上,对于个人在历史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辩论时,人们有时会从这种假设出发:在研究历史的种种相互关联时,有些人把注意力集中到“个人的各种现象上”,有些人则把注意力集中到“社会的各种现象上”,并且认为二者之间的对立是不可调和、不可避免的。然而,这里谈论的是一种很不现实的二律背反。只有在与两种政治—哲学的传统相互关联的情况下,这种对立才能得到解释,其中一种传统把“社会”视为某种个人之外的东西,而把“个人”视为某种社会之外的东西。这两种观念都是虚构的。在这里都能看到。

宫廷社会并非一种存在于组成它的个人之外的现象;组成它的个人——国王也好,宫廷侍从也好——也并非存在于他们相互组成的社会之外。(社会)“形态”的概念是用来表达这种客观事实的。传统上的习惯用语很难谈论那些彼此共同组成各种社会的个人,或者那些由一些单一个人组成的各种社会,虽然这正好是人们实际上可能观察到的东西。倘若用一些承载意义较少的词语,就更可能把人们实际上可能观察到的东西清楚明确地表达出来。如若人们说,一些单一个人相互组成不同方式的(社会)形态,或者说,各种社会无非是一些相互影响的人的各种(社会)形态,恰恰就是这种情况。在这种相互关联的意境下,人们今天常用“制度”“体系”的概念。然而,人们只要没有把社会制度同样设想为人的制度,在使用这个概念时就会漂浮在真空里,没有着落。

12.如果人们回顾一下并再次提问:把不可重复的、一次性和唯一性的方方面面评价为人们称为“历史”的事件发生的相互关联本质的东西,这种价值判断是建立在这种相互关联本身的特性之上的,或者评价为受到历史学家的思想意识制约的价值判断,从外面不自主地表达事件发生的这种相互关联;那么借助若干这类考虑,人们就可以在寻求某种答案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几步。人们可能会更好地看到,在把“历史”解释为某些一次性的和唯一性的事件的某种相互依存时,两种价值判断——即客观求实的价值判断和思想意识上的价值判断——同时发挥作用。对自主的和不自主的各种价值评判的这种融合进行概括性分析,是一项宏大的研究工作。在这里,人们不得不满足于指出那些在随后的研究里发挥某种作用的难题,对这些问题的某些方面进行解释。

路易十四的宫廷是独一无二的东西。路易十四本人是一种一次性的和不可重复的现象。但是,他拥有的社会地位即国王的地位并非一次性的,或者无论如何,并非在相同意义上像任何一位当权者的社会地位那样,是一次性的。路易十四之前有一些国王,之后也有一些国王。他们都是国王,但是他们的个人特征是不同的。

像路易十四那样的一些国王,都拥有一个唯一和不可重复的经验与行为方式的活动空间,这种空间相对而言是异常巨大的。在路易十四的个案里,这就是让人谈论关于他的唯一性和不可重复的首要的、现实的东西。与其他社会地位上的人相比,路易十四的个性化回旋空间特别大,因为他是一位国王。

然而与此同时,在另一种不同意义上,这位国王的个性化的回旋空间也特别大,因为他是一个人。这就是让人可以谈论关于这种回旋空间的次要的东西。与非人类的生物相比,从自然属性上看,一次性地和唯一性地塑造每个人特性的个性化机会都异常之大。即使在我们所认识的各种最简朴的人类社会里,单一有机体的个性化机会都比在那些最复杂的非人类群居动物的社会里大得多。

在多层次的人类宇宙层面上,人身上不同的东西,他们的个性,起着一种特殊的作用。如果历史学家们试图展示在这个层面上,在与人的聪慧天资和行为举止的唯一性相互关联上,各种个人特质中哪些部分曾经参与对某些特定社会团体的历史具有重要意义的各种事件,因为对在人可以重复的生物学上的基本结构进行个性化的精雕细琢上表现出的不同,在那些人们称为“历史”的各种社会团体的种种变化上,根据其结构的不同起着或大或小的作用;倘若历史学家们把这个层面推进自己的视线,那么在其研究上的努力就可能因此而符合客观事实。因此,比如一位研究路易十四时代的历史学家就能正确地指出,在他的执政时期,他的宫廷的辉煌和在更广泛意义上的法兰西政治,归功于这位国王的特殊天赋,包括特殊的局限,总而言之,归功于国王独一无二的个性。

不过,倘若在这一点上停滞不前,研究就会有所不足。如果没有研究国王地位本身,即没有研究宫廷和法兰西(社会)形态的各种建设性地位之一,就无法理解国王的个人特征和社会地位之间的关系。前者在后者之内发展,后者在宫廷精英比较狭隘的结构里和在法兰西社会比较广阔的结构里的地位,反过来也是始于某种发展,也相应地处于流动状态。在这里,不必详细深入地探讨国王个人的发展和国王社会地位的发展之间的种种关联,但是,国王发展的这种模式对于思想上的解释是重要的。

常常这样使用“个人”和“社会”这两个概念,仿佛人们在谈论两种不同的静止不动的实体。在这样使用这两个词语时,人们很容易产生这样的印象:在它们所针对的事情上,不仅涉及一些不同的东西,而且涉及一些绝对分开存在的东西。然而,实际上这两个词语所针对的是一些过程,一些虽然不同却不能分开的过程。国王个人的发展和他的地位的发展是携手并行的。因为后者具有某种特殊的弹性,根据其拥有者个人的发展,直至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可以操控的。

不过,任何社会地位都与这种弹性结合在一起,即便专制主义国王的社会地位亦如此,鉴于其与其所属的整个社会结构的其他社会地位的相互依存,与地位拥有者个人的强大相比,极大地束缚着其固有强势的发挥。通过拥有者的地位结构,给其活动空间设置了各种十分牢固的界限,完全如同某种钢丝弹簧的弹性临界值一样,越是通过个人行为举止的操控让弹性绷得越紧,经受检验,这些限制就越是明显可感。也就是说,一方面,在某些特定界限内,地位拥有者个人的发展获得了对他地位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社会地位的发展作为其所属的整个社会发展的间接代表,也影响着(社会地位)拥有者个人的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在科学理论上假设历史学研究对象的一次性和不可重复性是多么不完美和不可理喻。纯粹作为人来观察,路易十四是一次性的和不可复制的。然而,“纯粹的个人”即“个人自身”,无非是哲学发挥想象力称为“事物本身”的一种人造产物。贯穿个人从儿童开始的各种社会地位的发展,并非在相同意义上像贯穿个人的发展一样是一次性的和不可复制的。因为国王地位发展的速度不同于任何一位其拥有者的发展速度,因为这种地位在一位拥有者离开之后,可能继续存在和转给另一个拥有者。用一个个体的一次性和不可重复性来衡量它具有一种可重复现象的性质,或者无论如何——并非在相同意义上——有着一次性现象的性质。因此,只有当历史研究不把社会学的各种问题像后者那样纳入其研究范围之时,历史研究才能仅仅在传统意义上作为研究各种唯一和个别现象的科学出现。如同人们所见,如果没有在不相同意义上的一次性和个别的国王地位,甚至是对一位国王的一次性界定的研究,那都将是残缺不全的和无把握、不确定的。

同时,像一次性和不可重复性这样一些模式,从根本上讲,仅仅是这些概念所涉及的事件发生的相互关联的象征而已。倘若人们通过各种一次性和个别的事件,逼近包含着人的各种社会地位和(社会)形态的更广泛层次,那么,人们就能同时打开通往这类问题的道路,如果局限在研究各种个人主义—历史的问题上,这类问题仍然是隐蔽和不可企及的。

比如,借助对(社会)形态进行某种系统的研究,人们就可以指出,即使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个处在国王位置上的伟人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地”施政,如若人们把这理解为他的行为和权力没有任何限制的话,恰如将要看到的那样,“专制独裁的统治者”的概念对人造成了错误的印象。从这种观点进行观察,对一位专制独裁国王的社会地位进行研究,会有助于厘清那些已经部分指出过的、包罗广泛的问题:一个人作为统治者间接或者直接决定着事关千万人,也许数百万人的幸福和痛苦,如何可能长年保持着这种地位赋予他作决定的巨大回旋空间?究竟相互依存的人的组织结构如何发展,人的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会有机会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地位,具有我们已经用“专制主义”或者“独裁统治”的概念指出的、特别巨大的独裁专制活动空间?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形成独裁统治的种种地位与其他社会地位的权力布局相比,前者会赋予其拥有者极高的玩弄权力的机会?究竟为什么不仅在危机情势下,而且在一般社会生活正常的例行程序中,千千万万的人会对(独裁者)一个人言听计从?而且在有关国王的案例里,不仅在其有生之年唯独听从(国王)一个人,而且也听从他的儿子和他的孙子,总而言之经历数代人仍听从他的家族成员?

13.迄今为止,在马克斯·韦伯的著作里能找到对统治社会学最为硕果累累的探讨。其中涉及很多方面的论述[3],是社会学观察远未充分挖掘的宝库。然而,他的先导性工作与这里所选择的探讨相比却是粗放型的,而不是集约型的:他努力制定了一些模式并命名为“理想类型”,这些模式是建立在极可能对某种特定类型的迄今所有历史上已知的现象进行斟酌平衡的对比之上的。他也相应地收集了大量的资料,用于建构某种统治类型的模式,人们可以把在这里论述的统治形式算作其中之一。人们发现,在他的论文《领主制度》里有这种统治形式。人们也许可以把这里所论述的统治形式,作为从领主制度到苏丹(君主)制度的道路上的一种传统统治,或者作为一种“强烈中央集权化的领主官僚体制”[4]的统治编入他的语言里;他正确地谈及这类领主官僚体制,认为与封建制度相反,对于它们而言,一种一再被科学忽视而在历史上却往往十分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商业。

然而,恰恰因为韦伯试图对大量的个别现象进行加工梳理,他称为领主制度的模式其结构太过松散,随时都有解体崩溃的危险。就进一步加工梳理而言,时至今日,总的来说,证明它比他的魅力型统治结构牢固的模式的成果更少。在它里面,我们得到一种独裁统治的危机型模式。众所周知,它涉及这种类型的统治者,这种统治者企图借助其他一些集团,即迄今为止一直是外部的一些集团,来反对现存的惯例以及保留这些惯例的地位牢固的权力集团。

下面要探讨的专制主义独裁统治的中央集团,在很多方面它们是魅力型独裁统治的中央集团的对立面。其中发展起来的模式,涉及已经变成固定的惯例的独裁统治[5]。这种模式赖以生存的资料颇为受限,远不如马克斯·韦伯在制定他传统的、非魅力型的统治类型的模式所利用的资料。与粗放地利用各种证明相比,集约地研究一种制度似乎会为一种非魅力型的独裁统治社会学模式的结构提供某些帮助。在做这类研究时,人们可能会十分深入细致地去探索,什么样的权力分配、什么样的一些惯例能让一个人在大权在握的独裁者总是存在风险、永远不会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保护自己一生免受伤害。在下面的探讨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国王的程序机制的模式构成了答案的核心,它将会回答在这项研究里已经提出的探讨这类独裁统治的条件的各种问题。

然而,如果人们想抗拒理论上的贫乏,就必须借助各种个别现象和范例来揭示这样一种机制在争权夺利的各种权力集团的实践里是如何发挥作用的;随后,必须尝试在工作中直接观察它。在这里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了解早晨起床和晚上就寝的惯例作为统治工具,能否效力以及如何效力于国王本人,这对从社会学上理解独裁统治这种业已成为习惯的类型,以及更普遍地观察“国王的权力运行机制”的结构,具有毫不逊色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深入研究这类范例性的细枝末节,才能形象地了解前面的理论比较精确地论述过的某种东西。因为不曾在实际的社会学研究工作中经受验证的各种社会学理论是毫无用处的,它们几乎没有达到成为理论的地步。只有通过这种逆向反馈,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永远不会消失的危险,哪怕是最为大权在握的独裁统治的整个危险;理解独裁统治者及其核心集团试图——他们自己往往没有特别明显地意识到——借此对付这种危险的压力的种种机构方面的措施。

只有当人们觉察到这种客观情况时,才有可能厘清通过其(社会)形态给予的地位和一位国王在这种地位上施展个人特质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会有足够坚实的基础去检验成为惯例的独裁专制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的模式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理解相同或相似类型的其他社会现象,比如在一个前工业化的王朝国家框架内,一种国王独裁统治在这里发展起来的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可能有助于理解一个在工业化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实施的专制独裁统治。恰如众所周知的那样,时至今日,在人们描绘独裁统治的画面上,首先关注的是据此职位者的个人特质,这恰恰是因为在此情况下,一个人因此而拥有了具有异乎寻常的权力的社会地位。即使在科学研究里,人们也往往在据此职位者的这种个人特质里,在他的各种个人性格特征里,寻找首要的东西,哪怕它根本不是对制度的性质和实施过程的唯一解释,也仍会这么做。

在更加广阔的相互关联上,这可能有助于制定独裁统治的一种更加严谨和细致的模式,借助这种模式就能更好地理解人们所不断感受到的感受以及为什么会获得这种感受:在一种握有极大权力的社会职位的框架内,这种职位赋予其持有者的职务弹性和行为的回旋空间也有其局限性。如同其他社会地位一样,独裁统治者的地位也要求具有能对行为举止实施十分精细权衡的战略,倘若据此职位者想比较长期地保障自己的位置的话,如果是国王,则是想比较长期地保障自己及家族的王位大权。恰恰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职位的灵活性和因此产生的决策回旋空间特别大,所以随心所欲、脱离正轨、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特别容易出现。从长远看,这些偏离和失误就可能导致统治权力的削弱。为了在这样一种能向持有者提供种种诱惑的地位上不断引领自己的步伐,让职位持有者所支配的大权不至于缩小,就需要一种几乎是走钢丝式的保险和灵活机智。

只有在地位本身的发展和结构的相互关联上,人们才能比较清晰地认识到,在地位的发展上以及在利用其灵活的决策空间时,其持有者个人特质中独一无二的各种特性究竟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唯有此时才能找到途径,走出各种不自主的价值判断的错综复杂的谜团。在这个谜团里,只要对独裁统治者的个人特质进行颂扬和谴责,以此作为对独裁统治解释的替代物效力于讨论的参与者,讨论往往就是这样进行的。换句话说,在这种意义上,坚定不移地谋求价值判断的自主来对一种独裁制度的权力精英进行研究,以此作为对进一步研究地位动力和个性动力在相互关系上能够发展的模式也可能是有益的。在路易十四的个案里,很显然,他在何种程度上通过高度培养他的个人特质,让他所采取的步骤和各种喜好倾向在某种特定意义上,即在坚守地位的权力机会并使之最大化的意义上,与国王地位的各种条件相一致。不管人们称路易十四“伟大”具体所指为何,只要没有考虑在各种个人喜好倾向和目标与国王地位的各种要求之间的一致或相悖,权力的伟大和个人人格的伟大之间的相互关系就仍然是不明确的。

14.换言之,如若人们在这当中停滞不前,或者从根本上说,在某些特定人员的唯一和不可重复的个性里寻找路易十四时代光辉灿烂的起源,寻找国王的宫廷和法兰西国家政策的发祥地,那他了解到的历史的相互关联只能是不完整的,甚而是扭曲的。也许在强调个人的一次性和不可复制的各种行为举止以及性格特征作为历史的基本要素时,思想意识的因素就在于,那种充其量只是一种局部观察所能解释的东西的有限层面却被视为对历史的整体观察,即从根本上被当作历史。有关个别人的个性的传统观念成为针对各种个性的历史研究的基础,仅仅是这种观念就已经包含了能够而且需要检验的假设。这是一个完全自立的甚至是被视为完全自立的人的观念,一种被单一化的并非一种真正单一的人的观念,一种封闭而非开放的体系的观念。人们实际观察到的是一些在与其他人的关系里或者通过与其他人的关系发展起来的人。

与此相反,历史研究的个人主义—历史学的传统基本上是以某些最终毫无相互关系的个人为前提的,如同今天的很多观念一样,那种首先置于“个人本身”之上的历史研究显然也担心由于始终从一些依附别人和被别人依附的人出发,从一些相互依靠的人出发,而其他相互依靠的特性是能够通过某种研究确定的,单一的人的价值的唯一性就可能会减少或者甚至瓦解、磨灭。但是,这种构想本身与这种诱人入歧途的观念息息相关:“个人”这个词表明人的某些存在于人的相互关系之外、存在于社会之外的方面;相应地,“社会”一词则表明某种存在于个人之外,即表明某种“角色体系”、某种“行动体系”的东西。

人们将在下面找到与对这种相互关系进行详细研究相关的语境,由此,对一位国王的个性和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这种一般性思想上的澄清,可能有助于用一些与那些可能观察到的事实关系比较密切的想法,取代当前在使用“个人”和“社会”这些词汇时仍占支配地位的这类二分法观念。

这里出现的论述,指明了这种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人们不能这样来确定问题,即仿佛路易十四的个性是某种已经存在过的、其发展独立于各种社会地位的东西,他首先作为王位继承人,然后作为国王接受这些社会地位;人们也不能这样来确定问题,即仿佛这些社会地位的发展完全独立于其持有者的发展。然而,在这种发展的社会层面上,涉及一种事件的发生与另一种不同的力量强度息息相关的情况,这个层面要求不同于个人层面的时间速度标准。与个人的国王角色的演变速度相关,国王的社会地位是某种演变得比较慢的东西。两者相比,后者是一种不同的遒劲有力的形象,因为它是一种经历数万年、由人组成的(社会)形态的一部分。其社会地位的固有特性为个人的权力,甚至最有权力的独裁者个人的权力,设置了一些界限。倘若人们远远地观察前者的发展,那么不难看出,它如同它所属的法兰西国家的发展,亦有其一次性和唯一性的方面。在具有较快演变速度的个人的一次性和这些人相互组成的、演变速度往往慢得多的各种(社会)形态的一次性之间,有着不同的和相互的关系,这些在各种历史研究里一般并没有充分强调,因此往往模糊不清,是渗入这种历史研究里的思想意识财富的一种象征。

15.有人认为,历史学家们力图通过观察各种一次性事件,特别是观察各色各等的一次性行为、决策和性格特征,找出事件发生的相互关联的最重要方面,而这种片面的假设表明,历史学家们几乎没有一直局限于表述这类事件和行动。它们作为历史学家选择个人各种事件的有关研究体系框架,远远不可能脱离那些与历史过程的比较缓慢流动的社会层面相关的概念。这类概念可能被视为比较符合客观事实的,一如在谈论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政府、官员阶层和国家其他机构;或者谈论各种社会联合体,如法国和德国;或者更多是推论性的和没有很明确表达的事情,诸如谈论“歌德时代”、“皇帝的周围”、(希特勒)“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背景”或者“宫廷的社会环境”,情况就是这样。在历史研究的框架内,各种社会现象的作用和结构一般并没有明确厘清,因为个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尚未明晰。反过来,给厘清后者造成困难的往往是一些先入为主的价值评判和理想,这些价值评判和理想被视为不言而喻,它们未受检验就到处指指点点,在选择和评价素材时引领着人们的视线。

与此相适应的是,在很多(即便不是所有)的历史表述里,各种社会现象,各种由很多个人一起组成的(社会)形态,往往仅仅作为一种背景来看待,仿佛一些被单一化的个人作为历史事件真正的始作俑者在这种背景下活动。较之社会现象作为一种被视为比较没有结构的背景,这种对洞察历史的塑造,即突出强调各种一次性事件和特殊的历史人物,作为轮廓鲜明的前沿,在极大程度上阻碍着澄清历史研究和社会学的相互关系。

社会学的任务恰恰在于把迄今为止的历史研究中往往显得没有结构背景的东西推到前沿,并且让其作为各种个人及其行为举止的某种有明显结构的相互关联能够进入科学研究领域。尽管这样改变观察视角,单一个人并未像有时候所表现的那样会丧失其作为单一个人的特性和价值。他们似乎不再是被单一化的人,这类单一化的人当中的每一个首先是独立于任何一个其他人的,是完全自主的。他们不再被视为一些完全自我封闭和被封闭起来的体系,这些体系当中的任何一个作为绝对的发端,其本身都蕴藏着对这个或者那个历史—社会事件的最终解释。在对(社会)形态的分析里,恰如人们能够观察到的那样,单一个人在极大程度上表现为一些开放的相互看齐的固有体系,通过不同方式的相互依存结合起来,并且基于其相互依存共同组成一些特殊的(社会)形态。在特殊的社会价值评判态度的意义上,最伟大的人,包括最有权势的人,都有其作为这些依附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的地位。在他们的案例里,如果人们不让这种(社会)形态本身经受某种认真细致的科学分析,而是相反,仅仅将其作为一种没有结构的背景来看待,可能就不能理解这种地位以及他们实现这种地位的方式,就不能理解他们在自己的活动空间里是如何实现自己的事业和做出自己的贡献的。

人们一起组成的各种(社会)形态,其变化往往远比组成它们的人的变化慢得多,与此相适应的是,较年轻的人入主年纪较大的人离开的同一职位,简而言之,相同或者类似的(社会)形态可能往往贯穿很长的时间,是由不同的个人组成的,这种事实会显得仿佛这些(社会)形态在个人之外拥有某种方式的“存在”。错误地使用“社会”和“个人”的概念,与这种错误的观察视野息息相关,会令其显得仿佛在这里涉及两个分开的具有不同实体的东西。然而,如若人们把使用这些概念的构想模式更加准确地瞄准能够实际观察到的东西,那么,人们就会发现客观事实本身是足够清楚的,不会在概念上让人理解得模棱两可:一些单一个人在这里如今一起组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他们虽然会消失和走到别的位置上,但是不管他们如何变换,社会、(社会)形态本身总是由一些个人组成的。各种(社会)形态虽然相对独立于某些独特的单一的个人,但并不会从根本上独立于各种个人——它们是由各种个人组成的。

某些历史学家对自身的认识让人感觉他们在工作时似乎仅仅在研究一些个人,即一些不具有任何(社会)形态的个人,研究那些在某种意义上完全独立于其他人的人。某些社会学家对自身的认识,让人感觉他们在工作时似乎仅仅研究一些没有个人的(社会)形态,即研究一些社会或者“体系”“制度”,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完全独立于各种单一的人。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这两种自我认识的形式都会引人入歧途。如若更仔细地观察就会发现,这两种专业科学家仅仅关注同一种事发生的相互关联的一些不同层次和层面。

在这些层面上发生的事的相互关联的形式,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与此相应,人们在阐释它们的思维范畴和研究方法时也需要某种特定的方式。不过,因为这些层面本身一般都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这里恰如经常发生的那样,不进行专门的相互协调就意味着在误导研究工作,浪费人的精力。

当前,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工作在努力谋求更富成效的协调上失败了,其原因在于缺乏一种——不管是历史学研究也好,还是社会学研究也好,在工作中都能借鉴的——统一的理论架构。没有这样一种有关体系框架,就极易出现这样的感觉,仿佛要把一个层面上的研究工作归结到另一个层面的研究工作上去。在这里以引论方式谈及这两个专业科学相互关系就是起点,抛砖引玉,目标直指这样一种统一的理论架构。诚然,这种理论架构从长远的观察看,会让人期待一些没有相互关联的专业学科有明显的改变倾向,却不会希望它们学科的专门化终止。

也许可以说,在与有局限的社会学研究相关的语境下,这样一种企图会太过将重点推到各种原则性理论问题上。激励着手进行这种工程的首先是这套丛书的出版人,他们肯定已经觉察到了以今天的思维和知识来看,一个过往的和相应地被打上“历史学”烙印的时代的社会学研究,需要厘清社会学研究和历史学研究的关系。除此之外,恰如人们也许将会看到的那样,把基于较有局限性的经验上的研究工作与原则性理论考量放在一起加以研究,是非常有益的。如果人们看到其理论意义,就能从更为丰富多彩的方方面面来掌握经验上探讨研究的种种细枝末节,如果手上握有理论思维过程与之相关的各种实践上的资料数据,就能更好地同化、吸收这些思维过程。

然而,一篇引论的任务给这些有关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构想设置了比较狭窄的界限。在其相互关系上,思及历史学和社会学的不同研究类型肯定是值得称颂的。在这里,必须选出几个历史研究的基本问题,它们对于其与社会学的各种问题的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它们的探讨将会表明,在迄今所采用的词义上,社会学的各种研究以什么方式和为什么会改变历史研究的方向。从这篇引论的构思过程中概括性地提出三点,它们对于这两个学科更好地合作特别重要,值得更加深入观察。

16.由于其价值不能自主判断,历史的各种研究往往深受其苦。研究者基于自己所处时代的价值尺度,尤其是基于他自己的理想而认为重要的东西,与被研究的时代本身相互关联当中——比如当时生活的人的价值尺度上具有较高价值或较低价值的东西——认为重要的东西,两者之间区别常常极不明显。历史学家受时代制约而形成的个人价值尺度,一般占上风,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提问的方式和证据的选择。社会学研究要求严格地抑制研究者个人的各种感情和理想,换言之,要求(被研究事物本身的)价值评判有较大的自主性。如果他们不假思索地把他们自己的社会的、政治的、宗教的和类似世界观的评价判断视为不言而喻的,从外面生搬硬套到必须研究的时代上,取代在选择和发掘、探索各种问题时所针对的必须研究的人的各种联合体的种种特殊约束,特别是针对它们特殊的价值尺度,那么在这两个领域里,研究者们就不能与他们的工作一起前进,而是会卡在毫无把握的泥潭里。

在拙著的这项研究里,有很多例子可以说明当前这种价值评判态度服从社会形成的价值评判态度,而宫廷社会的形成构成了拙著的研究课题。恰如已经提及的那样,题材的选择——即研究宫廷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例子。在我们时代占支配地位的、政治—社会的价值尺度的意义上,宫廷社会是一种社会的形式结构,其意义未被过分高估,其“市场价值”是很低的。相应地,在历史研究题材的金字塔结构里,有关各种宫廷社会的系统研究处于较低的等级上。在当前从社会学角度对各种不同的社会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一些尝试中,宫廷社会作为自己固有方式的社会类型,几乎尚未扮演任何角色。从研究课题上看,从事件发生的各种相互关联上看,各种王侯宫廷和宫廷社会作为人的特殊方式的(社会)形态,其意义肯定不亚于其他社会精英团队的构成。比如,在各种议会和各种政党的案例里,由于其现实意义,人们对这些社会精英团队的构成予以了高度重视。

这同样也适用于宫廷社会中具有典型特征的各种局部现象。礼仪礼节在资产阶级社会的价值顺序上位置比较低。相应地,也缺少对这类现象的系统研究。然而在宫廷社会,人们赋予它们极高的意义。如果在研究这种社会时,在这方面不能让(研究者)自己的价值尺度服从在那里(即宫廷社会)适用的价值尺度,那很难寄希望于能对这类社会的结构和组成它们的各种个人的结构有所了解。倘若人们这样做,就会立即发现自己面临这样的问题:这些具有不同社会形式结构的人,为什么赋予礼仪礼节的各种传统如此大的意义,在这样一种社会结构里,这些现象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如果人们提出这类问题,换言之,在提问题时已经严格和始终如一地关注被研究对象的自主性,那么就不难在这种不同社会类型的结构里确定礼仪礼节的功能。在其中也能证明它们是统治和权力分配的一些重要工具。对它们进行研究,就能找到通往宫廷社会和组成宫廷社会的各种个人的结构问题的途径,而在不自主的价值判断之下,这些个人仍然是被封闭和被遮蔽的。

17.第二点涉及人的独立与否的基本观念。这种观念虽然并不总是明确表达出来,但是存在着某种倾向,在历史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从一次性的和被禁锢封闭起来的个性方面看到个人最后的独立与自由的一种证明;与此相反,主要针对各种社会方面的社会学看到个人最后的依附和受限制的一种证明。不过,对这两种科学及其相互关系的这种解释本身就脱离了科学研究。这当中涉及一些假设,它们源自某种世界观的、政治的、宗教的、哲学的和科学之外的观念范畴。因为倘若在这种意义上适应“自由”和“受限制”这两个词,人们此时就不会尝试提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个可以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系统研究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使用这两个词作为先入之见的信念的象征。

一位国王或者一个奴隶作决定的回旋空间实际有多大,人们是可以通过努力和各种精心的经验研究来证明的,这同样适用于一个人的依附性的网络。通常,当人们谈论人的“自由”和“受限制”时,就进入了一个讨论的层面,在这里各抒己见,而这些却无法通过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来证实或反驳,因此也无法通过系统地检验在经验方面的证明资料来证实或反驳。尽管这类信念具有非科学的性质,但在构思历史学的基础和探讨其与社会学的关系时却起着非同小可的作用。历史学家在其研究工作中关注被禁锢封闭起来的个人,将其作为历史进程首要的研究系统框架,这种历史学家往往也因此认为他在竭力为个人自由进行辩护;于是,他很容易感觉到社会学家努力谋求揭示社会的各种相互关联,是在否认自由,是在咄咄逼人,是在竭力抹杀单一的人的个性。

只要人们相信根据此前各种形而上学的或者政治上的决定,就能提出和解决科学的种种疑难,这类考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即便这样做了,这些问题实际上仍是无法解决的。如果人们的意愿不是根据一些先入为主的教条主义的决定,而是通过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双管齐下,最密切地进行研究,就会让这类难题更接近于解决,那么随后就会用其他方式提出像“自由”和“受限制”这类词语所针对的问题。

迄今为止,在拙著的引论里所谈的看法,恰如下面对经验的各种研究中一种具体的研究那样,表明了问题是如何提出的。甚至像路易十四这样一位大权在握的男性,从(自由)这个词的某种绝对意义上讲都不是自由的。同样,他也不是“绝对受限制的”。如果联系各种经验的实际情况,那么从概念上理解,通过应用这类词汇而加入到探讨历史学和社会学的关系当中的问题,采取绝对自由和绝对受限制的形式都是站不住脚的。人们需要更明显有别的理论模式才能这样提出问题,因而更好地把握那些通过证据来证实的相互关联。

恰如已经表明的那样,各种依附的交锋就处在人们发现自己所面对的问题的中心点上,其中会为单一个人做出种种决定辟出回旋空间,同时也会给单一个人作决定的种种机会设置界限。在概念上厘清这类客观事实,首先会造成种种困难,因为我们的很多思维形式和概念的形成仅仅旨在表达一些无生命的物理学现象之间的相互关联。如果把在传统形式里人类各种相互依存的问题,当作绝对受限和绝对不受限或者“自由”的问题提出,那么,人们基本上还游走在这样的讨论水平上:与观察各种简单的物理过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同构的(isomorphe)、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相对立。

于是,一方干脆把人当作台球一样的某种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体,并且断言其行为举止在相同意义上完全由因果关系决定,就像台球那样,如果它与另一个台球相撞,就会动起来。而另一方仅仅道出某种否定的东西,他们说,单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并不像台球那样以相同的方式来决定,就物理学上因果关系的经典观念的意义而言,它并不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于是,这种说法立即与这样的理念结合了起来:人在其一生当中的任何时刻都绝对自由地和完全独立自主地掌控他自己的各种决定。然而,这种理念是虚构的,并不亚于与其对立的另一种虚构的理念,即通常一个人没有任何作决定的活动空间,他是受限制的,恰如一个滚动的台球是受限制的一样。

如若人们深入社会学和历史学的研究里出现的各种问题,那么以前读到的那些与物理学有关的概念是不敷应用的,其传统上对立的那些概念即形而上学的思路也是如此。例如,倘若人们试图表示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个体的“自由”是一种“有限制性”的因素,即限制着另一个个体的行动自由,那么人们很快就会意识到这种类型的概念不足以阐明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各种疑难问题。科学之外的讨论,形而上学—哲学的讨论,一般都是以人为出发点的,仿佛世界上只有唯一的一个人,而科学上不单是针对一些纯粹论说的、有关“自由”和“受限制”的讨论,仅仅从能让人实际观察到的事情出发:这就是人的多样性,他们在其相互关系上或多或少地相互依存,同时又或多或少是自主的,即自己能驾驭自己。一个人只要活着,而且健康,哪怕他是俘虏、囚犯甚至奴隶,都有某种程度的自主,有某种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内他能够且必须做出种种决定。

然而,即使最强大的国王,他的自主、自治或他的活动空间也会有一些固定的界限,甚至他也被编入一种依附的网络里,网络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精确确定的。在与这种经验上的观察的相互关系里,人们找到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把个人的多样性视为在有关联的人做出种种考虑时的基本事实之一。由此就很容易表明,一个特定的个人或者由各种个人组成的一个特定群体的行为的回旋空间的扩大,本身会导致另一些个人的行为空间变小以及“自由”的范围缩小。比如在17世纪,法兰西国王的权力机会和决策回旋空间的扩大,就意味着法兰西贵族的自由和决策回旋空间的缩小。这种类型的论断是能够证明并经受检验的。有关联的人的绝对自由或者绝对受限的论断,是一些事后无法检验的推测,因此几乎不值得费心去做严肃认真的讨论。

在这里,必须扼要地揭示一下问题的延伸部分,借此把关于人的“自由”和“受限制”的科学之外的讨论,即一种在有关历史学和社会学讨论的区别里并非无足轻重的讨论,变成关于人们在其相互关系上的相对自主和相对依附的一种科学的讨论。把各种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各种相互依存的结构,在一个单一的人的情况下也好,在人的各种整个群体的情况下也好,都能进入某种经验上的进一步研究。这样一种研究能够达到采取某种相互依存模式、某种(社会)形态模式的研究所能达到的结果。只有借助这类模式,才能检验在其相互依存的链条内一个单一个人作决定的回旋空间,检验他的自主领域以及他驾驭自己行为举止的个人战略,而且易于进行解释。这同时也让下面的观念处于科学之外的性质、思想意识的性质更加明朗:针对各种个人现象的历史研究鼓励人的自由,与此相反,针对各种社会现象的社会学则在为设置限制摇旗呐喊。

下述研究尝试推动解决的任务之一,是制定一些(社会)形态的模式,借助它们,个人行为的活动空间和各种依附将会比较容易企及经验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部分旨在探索构成宫廷社会的那些个人的各种相互依存,并且在几个特殊的案例里,特别是路易十四的案例里,旨在揭示在某种特殊的(社会)形态内,一个单一的人是如何利用其地位赋予的作决定的回旋空间的,并且如何在其个人的行为举止操控的战略上利用这个回旋空间。

在这项研究和其他研究的过程中顺利发展起来的社会学理论,恰如人们看到的那样,明显有别于那些在当前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学理论类型,后者最著名的代表是T.帕森斯[6]。在这里,必须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双管齐下地谈论一些构想的实现。即使没有详细讨论,这些构想的实现也足以表明社会学问题的延展如何,以及为什么会与社会学经验上的任务更加密切地结合,倘若人们谈论像T.帕森斯所持的那种社会学行为理论和系统理论的话,这种理论会让个人和社会之间的虚拟鸿沟,一种既包含二者又无法相互逾越的鸿沟,过渡到一种社会学的(社会)形态理论,以此来克服这种鸿沟。

有关历史研究,还有一点值得简要论述。由于历史学家有时会从这样的观念出发,即认为在他们试图发现的各种事件发生的相互关联当中,涉及一些具体个人的诸多基本上没有相互关联的行为,于是就说各种社会学上比较重要的现象,对于历史学家而言往往是一些毫无结构的背景现象。对宫廷社会进行社会学研究,就是一个改变提问方式、选择证明资料的方向的例子,而且实际上也是改变整个必要的观察视角的方向,如果人们把传统的历史研究的这类背景现象作为有结构布局的现象推到前沿的话。无疑,凡尔赛宫和各种宫廷人员的社会生活在历史研究领域经常被提及。然而在各种历史表述里,通常还是停留在诸多细枝末节上。社会学家们如果谈及各种社会结构和过程,他们所指的目标,对于历史学家们来说往往像是社会学家想象力的一种人造物。

此处论及的一些经验社会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新考虑这种观念的机会。今天,在历史研究领域能够强烈感受到种种倾向,除了进入视野的人类星球的层面外,倘若人们把目光对准各种单一的、短命的个人行为,就会把由各种个人组成的(社会)形态流动得比较缓慢的层面推入观察视野。不过,对于这种扩大的历史—社会的观察视角来说,尚缺乏一种理论基础,其部分原因是历史学家往往认为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即使没有明确的理论基础也能游刃有余。从长远看,想让社会学的工作方式停止对历史学的工作方式的裨补是不可能的。而能否通过专业社会学家、专业历史学家的努力,或者通过二者的某种合作使得历史学的观察视角能够扩大,也是比较无关紧要的。

18.最后,人们可以概括性强调的第三点与其他两点关系最密切。它从一开始就提出问题:迄今所进行的历史研究的哪些特性应对历史一再被改写负责?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指出:一方面,在细节上,历史学文献的高标准和人们根据各种相关历史细节的标准可能达到的高度已确信无疑;另一方面,比对这些细节相互关联的解释低得多的标准和关于这些相互关联的相应的程度较低的确定性,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可靠的、有关历史细节知识的资源在增长,但是有关细节相互关联的可靠的知识并未同步增长。因为对于传统的历史学家而言,并没有表述历史的相互关联的可靠基础,因此这种表述在很大程度上仍被研究人员随心所欲地处置。有良好文献基础的各种细节的相互关联知识的缺漏,一再借助各种解释来填充,而解释又是由研究者们短命的价值评判和理想所决定的。这些价值评判和理想,随着争论不休的大的时代问题而变。历史总是一再被重写,因为在研究人员看待文献细节的相互关联的方式里,他们对待有争论的科学之外的时代问题宛若对待教父一样,所以对此产生重大的影响。

现在的任务是让历史—社会的科学研究工作在经历几代人的进步之后,能够具有比较均衡的持续性,这项任务的紧迫性几乎无需一提;在其他领域里,科学研究工作明显具有这种持续性,否则科学研究工作就会丧失其意义。这里所阐明的东西,对于研究工作而言,足以表明在研究历史的相互关联之时,如若没有遏制、摈弃那些短命的价值评判和理想,或者概括地说没有以(被研究对象的)各种自治的价值评判来取代那些(在研究者身上)还占支配地位的、他治的价值评判,努力争取研究工作的更大持续性几乎不可能卓有成效。

因此,研究较长历史时期的社会学模式,诸如研究文明开化过程的模式、国家形成的模式,[7]或者研究在这类过程中的各种特殊(社会)形态的模式,比如研究宫廷社会的模式,在这种意义上对它们加以检验,可能是有益的。它们都是源自努力跟踪搜索存在于客观事实内部的种种相互关联。它们是在尝试从各种相互关联上突显一些社会学模式,在这些模式里,研究对象的自治性不会由于研究者的种种先入为主的价值评判和受时代约束的理想而变得模糊。它们并不要求成为一些最终的模式,成为绝对的、最后的、关于被研究的各种过程和(社会)形态可以说清的东西。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和模式能够在某一领域里提出要求,认为自己是绝对的、最终适用的。在这个案例里,肯定无疑更多是涉及开始而非终结。

这是一些可以进一步研究的模式,不管研究者们各种转瞬即逝的、受时代约束的、科学之外的理想如何摇摆不定,那都是无足轻重的,只要人们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时,尽可能管住这些不适合科研工作的价值评判,并且想方设法地努力让这些相互关联能像它们切切实实的那样把这种努力放在优先位置上。诚然,倘若时代进程太过动荡不安,紧张关系太过强烈,冲突太过激烈,研究者就不可能对此有所克制。然而,如若在数代人中,人们对危机的恐惧和相互威胁不是太大,那就不可能看见人们为什么不采取这种方式,而是通过打开另一个范畴,即社会学范畴,也能在时代进程中保障让历史学有一个持续进步的过程,这个过程在今天尚付之阙如。

注释:

[1]L.冯·兰克(L.v.Ranke):《1831—1849年日记》。在同一篇日记里他还指出“把政治谈话和其他文章变为科学学说”。哈勒,1925年,第52页。

[2]与这种兴趣息息相关的是,几年前英国最著名的历史学家之一A.W.索塞恩(A.W

.Southern)教授在其就任教授后首次讲课时,对德国历史学家的博学多才称颂了一番(《历史科学的形式和本质》,牛津,1961年,第15页等):“1867年,斯塔普斯(Stubbs)在其就任教授首次授课时,充满自信地谈到某一历史学派,在历史学研究的‘未来美好时代’,这个学派能够依靠‘某种广泛的和整理较好的、逐渐公开发表的资料汇编’来从事研究工作。他预言在一个不太遥远的未来,历史对孩子们不再是一门生动活泼的学科,或者不再是男人们的一种工具,‘男人们想利用这种工具为一些无知的听众起草演说稿,或者为那些只读杂志的人撰写文章’;而是将成为‘为了其自身而热爱和经营的东西’,它将会‘由自身带来某种广泛的历史教育,这种教育将会让任何狂妄自大变得透明可见和……一钱不值’。”为什么这种愿景没有实现呢?简而言之,英国没有与德国保持同步发展,而且每年都在不断落后掉队。早在1867年,斯塔普斯就得知日耳曼历史文献出版人的伟大工作的信息,哪怕没有像他想象的那么遒劲有力;然而他当时也能指出英国自己的出版创下的新纪录和编辑档案系列丛书,在1857至1867年间,丛书出版超过70卷,倘若斯塔普斯1867年尚不真正了解英国的情况完全不同于德国的情况,看一下这些文献资料汇编就会更容易理解一些。但是1877年,他可能不会再错误估计这种情况,1884年更加不会。英国方面编辑出版的数目不断下降,而很多已经出版的文献资料汇编从科学角度看,被指错误百出。德国正好相反,不仅文献资料汇编出版工作还在不断进步,而且表现出在科学水平上德国明显高于英国,尤其是如果抛开斯塔普斯本人的优秀作品不谈的话。除了文献资料汇编外,德国还出版单行本,补充进来后,数目更是不断增长。今天,对于这些条顿人精心制作的纪念物的嘲弄已习以为常,但是任何严肃的学者都不会付诸一瞥,为之所动;对于任何亲身经历过的人而言,这也许是历史最宝贵的因素,是无与伦比的东西。

[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概论》(第三册),蒂宾根1922年版,第133页等,第628页等。

[4]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社会经济学概论》(第三册),蒂宾根1922年版,第740页。

[5]同上,第135页。

[6]塔尔科特·帕森斯(1902—1979),美国社会学家。——译者

[7]诺贝特·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第2卷),法兰克福1997年版,第132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