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侧重与内容
一、内涵与侧重
本书研究属于社会经济史范畴。社会经济史,就是要将社会与经济相结合,除关注经济增长以外,还应注重社会的发展、进步与稳定,重视历史上各种长期起作用的因素。(33)既要注意山川、河流、土壤、气候、植被、交通、谷物生产等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环境对历史进程的影响,也要注意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人文环境的作用。
日本学者森正夫是“地域社会”理论的提出者。他认为人类的基本生存圈,通常由经济、政治、思想三方面构成,即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生产、政治权力的生存基础、占支配地位的主义。但也不应忽视以下两个层面:其一,由习俗、伦理、价值观等为中介构成的秩序意识“场”;其二,“场”并非是独立存在的客体,而是在指导者的指令下所构成的统合场,由场内交往的人们自觉创造、维持。森正夫强调的“场”是由经济、道德等构成的综合体,即一个社会所有方面的总和,而其间维系各方面、作为阐释社会形态的关键因素是由统治者领导、大众自觉维系的社会秩序。(34)
在历史进程和实际生活中,政治环境是起支配作用的因素,它统率、协调着经济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其他条件。(35)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变迁,无不深深打上国家制度或政治环境的印记。而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楚雄来说,更是如此。如前所述,明代之前中央政权在云南主要实行羁縻和土司制度,国家意识形态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并不能充分表达出来。因此,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其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影响力不足以产生诸如领主制经济向地主制经济转变之类的制度性变革。
明清经济史学者陈春声认为,区域社会的历史脉络,蕴含于对国家制度和国家话语的深刻理解之中。如果忽视国家的存在而奢谈地域社会研究,难免存在隔靴搔痒或削足适履的偏颇。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地方社会的各具特色的表达,同样,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36)
鉴于此,本书以“治理与变迁:明清楚雄地区社会经济研究”为题,首先以国家意志和政治权力的运用作为立论的基础,从政治史、制度史的角度出发,来探讨制度变迁对楚雄地区社会、经济、文化诸方面产生的影响。笔者认为,明清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的诸如改土归流、推广儒学、移民屯田、赋役征银等举措对楚雄,乃至云南影响甚巨,不仅改变了当地各族人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而且加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交流与融合。因此,本书将对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做重点分析。
其次,由于区域是由一层层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形成的(37),也是社会各个方面的总和,所以本书的研究既要从整体上和宏观角度进行把握,又要注重它们之间逻辑关系的具体梳理,尤其是治理与变迁之间的内在机理。鉴于前人的研究成果不多,历史资料阙如,此方面的写作不仅是本书的难点,也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