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盐城金融业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盐城金融业要想充分发挥好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与盐城地方产业相融合,就应当做到“融入地方经济全局、融通客户需求服务、融合支柱产业共赢”。“融入地方经济全局”是对金融业发展理念的要求,要求各家金融机构立足于盐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和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融通客户需求服务”是功能层面的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出击,服务目标客户,做到与其他产业融为一体,形成整体合力。“融合支柱产业共赢”是对效果的评价,金融业要与盐城地方的各大产业达到共同发展的境界,实现金融与整个经济的共同繁荣。
(一)树立融入地方经济全局的经营理念
盐城金融业要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和推进力度,一定要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发展方针,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和骨干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最大限度地放大经济发展战略的拉动作用,为盐城市经济发展继续保持高速度、高收益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树立起三种意识:
一是又好又快的发展意识。只有自身发展起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银行业应积极主动地开拓新市场、新业务、发掘新客户,通过不断争取新的市场份额,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保持银行自身良性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融通资金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功效。
二是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作为服务业,金融机构应当始终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从机构网点的设立、业务流程的设计到业务产品的开发以及营销,再到售后服务的保障等,都应该量身定做,量体裁衣,设计出适合地方经济需求和客户要求的业务和产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金融对经济的推进力,优化金融对经济的辐射和支撑作用。
三是贴近实际的创新意识。金融作为开放的行业,应该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动力。盐城金融机构应切实强化市场调研,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业务研发、产品设计。例如,针对地方汽车的龙头大企业,可以搞银团贷款;针对旅游产业,可以推出产业链服务计划。总之,盐城金融业要全面树立创新意识,切实把创新和有针对性的需求结合起来,实现具有产业特色以及地域特色的创新。
(二)贯彻好融通客户需求服务的经营策略
金融业要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功能,离不开自身能动性的发挥。要切实转变经营策略,主动出击、锐意进取,积极主动地利用金融业务打通整个经济有机体,激活各个产业的联结点。建议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着力健全以下三种机制:
一是健全产业政策传导机制。盐城地方产业政策是盐城市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因此,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要健全政策传导机制,确保政策的及时传导,增强执行效果,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加大对市产业政策中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汽车、医药化工、纺织等支柱产业,加大对重点骨干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的信贷投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地方产业政策的部署,制定金融支持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月度督查、季度分析、年度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前介入重点工业投资、重要招商引资等项目的谋划和运作,帮助研究融资方案,及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加大对有利于盐城市产业链完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的重点工业项目、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是健全资金供求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长效支持作用,处理好信贷支持和财政投入、官方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关系。要形成一种“财政投入注重引导、信贷资金适时跟进、民间融资有效参与”的资金联动机制。政府要不断健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官方资本和民间资本联动机制的培育,寻求合作的切入点,明确项目的风险界限以及协作范围,走上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相互递补、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聚结合力的良性发展轨道。各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各省行扩大对盐城市分行的信贷限额计划,加大对盐城的信贷投放,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出台政策,支持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做大做强,将其打造成覆盖全市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并积极向外拓展;通过增资扩股等市场化手段,提高农村银行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积极稳妥地开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机构的设立工作;通过“减税负、扩业务、宽限制、强实力”等措施鼓励小贷公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三是健全金融服务机制。经济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大力宣传推介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培育优质企业和后备上市企业,狠抓股票首发上市,提高一次性过会成功率;支持引导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再融资规模。精心筛选发债企业,推动更多符合重点产业政策规划的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政府投融资平台要充分利用市政债和资产证券化工具,借力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可以通过增加资本金、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规模,提升实力,形成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引领、民营担保机构为主体的融资担保体系。重点做强市本级融资性担保公司,并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组建财政出资的市级再担保公司,为盐城市各类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加强业务合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对优质项目给予贷款利率优惠。
(三)努力实现融合支柱产业共赢的发展目标
金融业与地方产业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关系。金融业的发展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金融业的繁荣又对产业发展起推波助澜的作用。要想实现盐城市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推进,应突出以下三点:
一是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切实提高对金融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和发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信贷调度,确保信贷总量与实体产业经济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节奏相衔接。改进对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加大金融创新奖励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评价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法制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监管,严防金融风险,打造盐城金融集聚区。多渠道、多方式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整合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建立“金融生态基金”。提升金融业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应用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创建融资服务平台。创建由政府主导、部门承办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整合政府及其部门、企业、银行、小贷、担保、中介机构等资源,发布政府部门扶持政策、金融机构信贷政策、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企业融资需求等信息,提供在线融资服务,实现各类信息的透明化、信息传递的高速化及信贷审批的便捷化。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加快培育与现代金融相适应的现代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进入资本市场。鼓励引进和设立具有一定资质的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第三方仓储、资产监管公司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
三是做好金融机构定位。金融机构应充分加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外部机构的合作与沟通。不断加强“银企合作”“银证合作”“银保合作”以及“银政合作”力度。辖内金融机构要差别定位、错位竞争,“农”字头机构一定要立足“三农”,服务县域;中小银行则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型银行要抱团支持地方大项目、大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以产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中心厂商,开发产业链、供应链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新型担保抵押方式,发展股权、知识产权、收费权等质押融资品种。转变“抵押为本”信贷理念,探索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担保类、承诺类等表外创新业务。创新还款续贷方式,减少信贷期限错配,实现“无缝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