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研究(中东欧卷)(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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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捷克双边货物贸易关系研究

一、引言

捷克地处欧洲中部,东靠斯洛伐克,南邻奥地利,西接德国,北毗波兰。1989年11月,捷政权更迭,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1990年改国名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同年6月举行首次自由选举,捷克地区的“公民论坛”和斯洛伐克地区的“公众反暴力”组织分别在本地区获胜,占据联邦议会中的多数席位,并组成联邦政府。1992年12月,捷斯联邦解体,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别成为独立主权国家。2004年5月1日,捷克正式加入欧盟。捷克实行多党议会政治体制,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参众两院制。众议院共有议席200个,任期4年。参议院共有议席81个,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参议员。本届众议院于2017年10月选举产生,安德烈·巴比什出任政府总理,他主张增加就业,支持企业经营及降低增值税。2018年1月,因议会众议院未能通过对新政府的信任案,巴比什递交辞呈(1)。捷克约90%以上居民为捷克族,斯洛伐克族占2.9%,德意志族占1%,此外还有少量波兰族和罗姆族(吉普赛人)。主要宗教为罗马天主教,全国有39.2%的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4.6%的居民信奉新教,还有少数民族信奉东邪正教和犹太教。捷克被世界银行列入发达国家行列,工业基础雄厚(2)。2009年捷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下滑,2010年和2011年实现恢复性增长,2012年和2013年经济再次下滑。2014年以来实现缓慢复苏,近两年增长势头强劲。2016年GDP为19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人均GDP为18250美元。2017年GDP同比增长4.5%,成为欧盟成员国中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2017年12月底,通胀率为2.5%,失业率为4%(3)

捷克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最为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中国与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的经贸关系开始于1950年。冷战结束后,捷克共和国一度奉行“回归西方”的外交政策,坚持以西式的“民主和人权”作为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这使其在“一个中国”“西藏事务”和“人权问题”等方面态度暧昧,导致中捷关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实现突破。2010年以来,受欧债危机和国内转型发展的影响,捷克开始逐步确立实用主义的外交政策,将外交战略的重心转向“东方”,并积极谋求发展对华关系。2014年1月,由捷克社民党领衔的新一届联合政府上台执政,随即,中捷两国领导人在俄罗斯索契冬奥会期间实现会晤,中捷双边关系发展由此开始步入“快车道”。2016年,中国对捷克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已经达到110亿美元。其中,中国对捷克出口80.5亿美元,同比下降2%,捷克进口29.5亿美元,同比增长6%。同时,双边贸易的商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占中国对捷克出口总额的77.5%。2007—2016年中国对捷克的货物贸易增长迅速,贸易总额年均增速高达7.7%,既远高于这一期间捷克年均3.31%的对外贸易增速,也超过了中国同期年均6.0%的对外贸易增速(4),这主要得益于双方均快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宏观经济增长。从中捷两国贸易总额排名前十的产品可以发现,包括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车辆及其零附件,精密仪器及设备,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附件等在内的七大类产品是相同的。这说明,中捷两国之间的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在以上产品领域呈现出较弱的互补性。

本章将利用国际贸易关系研究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实证研究方法,从以下四个方面:①贸易增长与边际;②贸易商品结构与平衡;③贸易竞争与互补;④产业内贸易与分工,对2007—2016年的中捷货物关系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以期发现中捷双边货物贸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贸易极不平衡、贸易品种单一和贸易分工关系松散等问题。以上问题,会限制中捷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也会对中捷正在构建的以经贸合作为核心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