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系统综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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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城市—区域系统的理论架构

3.2.1 城市—区域系统的单元模式

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其紧密相连的周围区域共同组成的,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信息、交通等方面密切联系、互相协作,在社会地域分工和空间相互作用中形成并协调发展的城市地域综合体。结合系统论、协同理论、景观生态学理论的观点,从城市影响力出发,中心城市是区域的互动核心,城市边缘区和乡村是其影响范围和腹地,各种廊道是其辐射的通道和载体,整个区域基质是其支撑平台,这样城市与其牵引区域构成了一个系统单元(unit)。两个单元之间存在一条界线,这个界线就是两个城市相互作用的影响边界(丁志伟,2011;丁志伟、王发曾,2012;丁志伟,2014)。一般而言,城市—区域系统的单元边界与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有关,较大的城市影响范围较广,将这条边界推得较远,较小的则相反。系统单元的有机组合就形成了城市—区域系统(图3-3)。

图3-3 城市—区域系统示意图

借助于城市—区域系统的框架结构,可将城市—区域系统进行一个全面认识。第一,城市—区域系统包括实体要素、地域组织要素、要素流三个组成部分,这三个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第二,城市—区域系统具有一定的结构,一定的结构具有一定的功能。随着结构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区域系统的结构也将日趋稳定、合理。第三,城市—区域系统还是一个时空动态变化的综合体,可以通过时空体系来描述其要素的分布与结构。

按照增长极理论,中心城市通过乘数效应、涓滴效应不断地向外围逐步扩散,区域中的各种产业将以中心城市为增长极建起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区。该区域是城市生产、生活和各项功能的组织区和协调区,也是对中心城市的补充和向外围进一步扩散的地带。为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必然要进一步向外扩展。城市边缘区也就成为城市各种要素流的交汇地带,其中既有城镇郊区化的溢出流,又存在郊区城镇化的增长流。由于各种流的相互碰撞和各种流的等级不一,所以这一带往往形成混杂区、过渡区和边缘区。城市边缘区之外是广大的乡村基质,它既是满足中心城市、城市边缘区经济发展所需物质的基础平台,又是城市中各种要素流的延展平台(图3-4)。从城市生态学视角看,城市—区域系统单元就是以人为核心,包括其他生物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社会活动等通道相互作用形成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复合生态系统。

图3-4 城市—区域系统的单元模式示意图

3.2.2 城市—区域系统的构成要素与角色定位

3.2.2.1 城市—区域系统的构成要素

根据城市—区域系统的系统模型和单元模型分析可知,中心城市、城市体系、影响区、空间梯度和相互作用通道是系统构成的重要组成要素。①中心城市。中心城市是单元城市—区域系统的核心组成和系统动力所在,是促进城市—区域系统不断发展壮大的核心。根据中心城市的等级和中心性强度不同,可将城市—区域系统划分为不同等级层次的组成单元。②城市体系。城市体系是城市—区域系统中所有不同级别城镇按照一定的功能要求形成的一个系统整体,具有较完善的机构和功能。城市体系是城市—区域系统的大依托和空间框架。③影响区(腹地)。不同级别城市的影响区、影响范围与不同等级的城市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密切相关,城市影响区的影响范围随着城市综合实力的提高或降低而发生扩展或者缩减。一个中心城市与其影响区组成一个低层次的城市—区域系统(子系统)。④空间梯度。不同等级中心城市之间的差异,中心城市与腹地之间的差异,发展热点、热线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此种差异是渐变的,从而形成“空间梯度”,并可做出“梯度等值线”。梯度等值线在系统内可为大致同心圆或平行线,或二者的组合。等值线之间的“梯度差”引起要素流,“流”一动产生空间相互作用。梯度差有双向性。例如产品与资源,从中心城市向外,产品梯度差从高到低,资源梯度差从低到高。⑤相互作用通道。城市与城市、城市与镇、城市与区域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一定的联系通道实现。在实体相互作用通道中,通过交通运输、通信、高压输电等传送实现;在无形的相互作用通道中,有行政干预、经济影响、文化扩散、科技交流、信息传递等方式等实现。具体相互作用的通道间图3-5。

图3-5 城市—区域系统的相互作用通道

3.2.2.2 城市—区域系统的角色定位

(1)中心城市是城市—区域系统的互动核心

城市与区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二者在彼此协同的机制运行下实现系统的平衡。中心城市作为人类经济、政治、文化、信息等活动的集聚核心,具有规模集聚、结构优化、组织协调等中心机能,其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交流、空间融合与产业组织区、城市边缘区、乡村进行多种联系,推动中心城市的物质和能量向近域、远域影响区扩展;与此同时,基质平台向中心城市提供土地、劳动力、商品市场等资源以支撑系统的持续进行和循环交替(丁志伟、王发曾,2012)。从城市的中心性作用出发,高层次的中心城市是城市—区域系统发展中最活跃的原动力和增长极,其承担着整个系统的创新和“引擎”功能,促使着城市与区域的高效运转。也就是说,区域的综合发展是以中心城市的各种要素组成的内聚力推进着城市—区域单元向外扩展的。因此,提升高层级中心城市的内聚力并加强系统内的要素整合,是促进系统协同运转的重中之重。

(2)城市体系是城市—区域系统的组织结构

城市—区域系统是由城市、城镇及其近域、远域影响区组成的,那么城市的有机组合方式——城市体系也就影响着系统功能的发挥。城市体系不仅是加深城市之间纵向联系的骨架体系,更是保证城市—区域系统获取最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重要组织形式。要促使城市—区域系统高效运转,就必须通过城市体系的合理组织以促进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和各项效益的最大化(图3-6)。城市体系三大结构中等级层次结构是以城市中心强度构建的,是对城市发展、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城市体系内城市的规模序列、职能类型结构,为城市—区域系统内部的合理化组织和功能组织的有序化提供了框架。所以,要促进城市—区域系统进入良性循环,就必须构建有序的等级结构,发挥不同层次城市—区域系统单元之间共生互控效应,找准不同位序城市的职能定位。

图3-6 城市—区域系统中城市体系机能

(3)城市群是承担特殊功能的城市—区域系统

城市群是以一两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借助于发达的联系通道,促使区域内城市、城镇、乡村等个体不断发生和发展着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整个城市群区域可看成是以中心城市为辐射源,通过各种通道不断扩散中心城市的各种效应,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牵引区为依托的一种地域综合体。从现实讲,城市群多数属于省域尺度的城市—区域系统,是肩负经济发展和特殊功能的增长板块,不仅注重城市与区域的有机互动,而且重视城乡之间的高度关联。当前,城市群的提出往往是出于人为因素,虽也注重城市与区域的互动,但尚未形成高城乡关联、高城市—区域互动的联动区。因此,需整合城市群诸多差异和不协调,以实现城市群的资源共享、城乡融合、产城互动、生态共建等整合目标,从而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