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系统综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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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系统的科学概念

在古希腊语中,“系统”是由部分构成整体的意思。许多古代的杰出人物已经很好地把握了系统思维。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尽管“整体”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但“整体”并非“部分”的简单堆集,“整体”不同于“部分”。把系统从一个一般术语变为科学概念,把系统思维从一种自发的经验性思维变成自觉的科学思维,则是20世纪以来的事。其中以加拿大籍奥地利理论生物学家冯·贝塔朗菲(Von Bertalanffy,1901—1972)的贡献尤为卓著。20世纪20年代,贝塔朗菲在研究理论生物学时,用有机体论生物学批判并取代了当时的机械论和活力论生物学,建立了有机体系统的概念,提出了系统理论的思想。

从20世纪30年代末起,贝塔朗菲开始从有机体论生物学转向建立具有普遍意义和世界观意义的一般系统理论,并于1968年出版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专著《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General System Theory:Foundations,Development,Applications》),为系统论发展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贝塔朗菲认为,“系统是处于相互作用中的要素的集合体”。显然,在这一具有普适性意义的定义下,在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中,从基本粒子到庞大天体,从普通家庭到人类社会,从动物植物到群落组织,无一不是系统的存在方式。此后,人们从各种角度研究系统,对系统的认识更为深入和丰满,对“系统”的界定也不限于贝塔朗菲所给出的定义,如“系统是诸元素及其顺常行为的给定集合”,“系统是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系统是有联系的物质和过程的集合”,“系统是许多要素保持有机的秩序,向同一目的行动的东西”等等。

在地学研究中,关于“系统”的概念采用的是1981年钱学森教授的定义——“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这个定义包含了整体、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不仅清晰地表明了对“系统”的基本认识,而且展现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等不同层面上的系统关系,对“系统”一词做了很好的诠释。城市—区域系统的定义: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其紧密相连的周围区域共同组成的,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信息等方面密切联系、互相协作,在社会地域分工和空间相互作用中形成并协调发展的城市地域综合体。该地域系统同样包含了整体、要素、结构、功能4个概念,其空间性特别突出:整体的空间边界,要素的空间关系,结构的空间组成,功能的空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