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城市—区域系统的形成机制
1.3.1 城市—区域系统的发生机制
城市是人与物等各种“流”在一定地域空间上不断积聚的过程中形成的。随着城市与周边地区联系的不断加强,城市与区域的互动程度不断增强,进而形成不同的动态渐进发展过程(丁志伟、王发曾,2012)。在第一次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产生之前,区域中的城市基本上处于无组织状态,其结构没有严密的层次,城市之间缺乏联系,没有明确的功能,城市与区域间的物质能量循环缺乏通畅的渠道。随着社会化大生产水平和地域分工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群体进入有组织的城市体系状态。从城市体系的规模结构演化看,城市体系的发育也是有阶段性的。在城市—区域系统发育初期,首位城市是区域发展的核心,中、小城市不发达,区域内部差异较大。在发育的中后期,首位城市的地位已不是特别突出,其他城市的规模与实力相当强大,区域内部发展较均衡。一般来说,序列型是城市体系成熟发育后的模式,城市以城市群的组织形式带动区域发展(丁志伟、王发曾,2012)。在城市—区域高度互动阶段,区域内点(市、镇)、线(作用通道)、网(通道交织)、腹地(城市综合影响区)有序组合,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其紧密相连的周围区域共同组成的,在政治、经济、社会、信息等方面密切联系、互相协作,在社会地域分工和空间相互作用中形成并协调发展的城市地域综合体,即城市—区域系统。
1.3.1.1 社会大分工与商品经济发展导致城乡分离
城市—区域系统最初形成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劳动分工引起人类的生存方式不断进步的结果。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人类最初以采集和渔猎为谋生手段,为了不断获得天然食物,人类只能逐水草而居,居住地点既不固定,也不集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在相对固定的土地上获取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农耕与饲养,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劳动分工向人们提出了定居的要求,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乡村聚落。这种聚落最早出现于新石器中期,我国仰韶文化中的村庄遗址,就是这一时期人类聚落考古最有价值的代表。随着生产工具、劳动技能的不断进步,劳动产品有了剩余,产生了私有制,推动了又一次大规模的劳动分工——手工业、商业和农牧业的分离。手工匠人和商人寻求适当的地点集中居住,以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商品交换,于是,距今大约5500年,以担负非农业经济活动为主的城市聚落应运而生。聚落的定点和自然环境条件、生产基础条件密切相关。人类总是倾向于在地势平坦、气候适宜、水源充足、有利于防灾的地点集聚生活,而那些地理位置优越、对外联系方便、周围资源丰富,且与其他居民点有一定距离的聚落,则是乡村演化为镇,镇演化为城市的良好区位(图1-3)。在古代良好的区域条件促使下,最初依托于一定资源的城市—区域系统雏形就伴随着居民点集中而逐渐产生。
图1-3 城市—区域系统发生机制
1.3.1.2 社会专业化生产导致城市分工
城市—区域系统职能分工经历了由单一职能趋向于复杂职能,孤立的职能点趋向于区域职能中心的演化过程。早期城市只具备居住、存储、防卫等简单职能。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出现和社会劳动分工是聚落职能趋向复杂化的重要契机。私有制推动了阶级社会发展,健全了国家机器,统治者很快就发现大型聚落在集中权力、控制地盘方面的潜势,于是城市成了政府部门与司法机构的集中地和对外军事抗争的根据地,国家机器在城镇的操纵下运转。社会劳动分工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生产的专门化程度越来越高,流通领域里的分工越来越细,城市承担的生产经营、流通交换等经济职能也越来越复杂(图1-3)。社会劳动分工推动了文化发展,聚居在城市的文化人专门致力于文学艺术、教育科技和法律宗教等事业,使城市担负起支撑上层建筑、传扬文化的职能。在高级城市职能趋于综合化的同时,其存在价值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它们不再仅仅是某一空间地域实体孤立的职能点,而成为国家和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这种形式下,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区域系统基本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伴随着城市的行政级别逐级下传而不断深化。
1.3.1.3 中心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导致区域发展核心的出现
城市—区域空间形态的演化是聚落人口与用地规模不断扩大的必然伴生现象。乡村聚落由零散分布的农舍到以中心建筑物或主要街道为线索布置各类用地,就已基本上完成了地域形态的演化过程。城市的演化比较复杂,我国古代城市大多是以权力机构为中心的对称棋盘格形式,这与欧洲以教堂、宫殿或广场为中心展开布局的城镇同属原生城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不断成长扩大,东、西方城市殊途同归,都趋于树木年轮一样的单核同心圆状城市。资本主义早期,产业的迅猛发展使城市恶性膨胀,但城市仍固守原来的中心,地域的扩展从摊大饼式的漫溢发展为沿交通线扩展的蔓延,城市地域形态逐渐演化为单核多心放射环状(图1-3)。在近现代,为了克服城市病,人们设想以大城市附近的“飞地”为新的成长核来分散中心城市的压力,从而出现了多核城市和星座式城镇群。人们在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城市沿既定方向(交通通信设施)作极轴形扩展有很大优越性,于是产生了向定卫星城、带状城市和锁链状城市群等(图1-3)。在中心城市“体量”不断扩张的同时,新的城市又不断形成,逐渐形成了以原有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格局,产生了城市体系的等级层次,从而促使城市—区域系统中核心的出现。
城市—区域系统的地域演化有4条基本途径:从单核封闭式向多核开敞式演化,从点状中心向线状中心演化,从多向扩展向定向扩展演化,从团聚紧凑式向疏散流畅式演化。城市—区域系统地域演化既是一个自然过程,更是一个人为过程,人对美好生活空间的追求以更高的层次塑造着聚落地域。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居住价值观念会发生质的变更,“聚落要与大自然保持密切联系”将成为聚落规划的主导思想之一,地域形态的展开将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外部的山川自然大势和内部的园林绿地布局——聚落地域的演化将呈现非模式化的多姿多彩格局。
1.3.1.4 城市体系的合理组织,促进了城市—区域系统的演进
某特定区域内的所有城镇点(城市、县城、乡镇、乡村聚集点)构成了城市—区域系统的城市体系。任何城市体系最初都处于无组织状态,在功能上没有明确的目的,在结构上没有严密的层次,城镇点之间缺乏固定的必然联系。随着区域发展趋向的成熟,城镇点进入有组织的城市体系状态。体系的结构是有序的,乡村和城镇按地位的不同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的规模有不同的层次,所担负的职能有明确的分工,空间分布呈现出一定的构型。体系的功能是有序的,各种流的有序循环可以产生足够强的促协力,推动体系在相对稳定状态下有序发展(图1-3)。体系的有序性导致整体性,使点状分布的城镇点成为一整合面。体系内各结构等级与各功能要素是一个有机综合体,总体协调所产生的效应可能大于局部加和,局部改变所产生的效应可能影响全局。
进入有组织状态的城市体系能够发挥巨大作用,城市—区域系统演进往往以城市体系为依托,组织各种城市——县城——乡镇——乡村聚集点形成社会经济网络,推动城市—区域系统协调运行。城市体系的发育也是有阶段性的,这可以从它们的规模结构上看出来。在规模结构属首位型的城市体系里,首位城市是区域发展的核心,中小城镇不发达,区域内部差异较大。这种情况在区域开发早期比较常见,首位城市的集聚效应在区域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在规模结构属序列型的城市体系里,首位城市的地位不特别突出,其他城镇的规模与实力相当强大,区域内部发展较均衡。序列型是城市体系成熟发育后的模式,城镇以群的力量带动区域发展。在基础良好的区域内,城市—区域系统一般都有从群体向体系演化、从首位型向序列型演化的趋势。这种演化可以成为一个人工环境控制下的有序化过程,通过改变城市—区域系统的结构,强化某一部分功能,增加物质与能量的输入等,使群体向着既定的设计目标发展。
1.3.2 城市—区域系统的发展机制
1.3.2.1 社会维系机制的支撑作用
人际空间距离的缩短可以增加信息交流量,提高社会维系强度。城市—区域系统的人们在处理公共事务和个人交往中,互相传递情报,共同分享经验,从而产生了有助于加强社团内聚力的社会文明(王发曾,1991)。城市—区域系统早期阶段的信息交流主要是靠面对面的接触完成的,人们尽量靠近信息交汇中心城市居住,以尽量利用和外界交流的机会。随着书写、印刷、电话、广播、电视、网络通信技术的出现,面对面的接触已不再是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心城市的人口密度就会下降,城市周边区域就会成长。
人类经历了各个社会组织阶段都与一定的聚落形式相关联。在原生社会组织阶段,人们社会联系与交流的水平仅能维持乡村生活。在初级社会组织阶段,某些集团达到了能够支撑正规政治、军事、宗教系统的水平,从而能够控制人口的大量集聚,成长为在区域社会联系与交流中起枢纽作用的城市,并具备了向乡村施加行政控制的能力。在中级社会组织阶段,城市作为经济积累和文化扩散的基地而迅速崛起,社会组织以城市为中心形成固定模式,乡村、集镇和城市开始组成相互依存的体系。在高级社会组织阶段,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流通使人际社会联系与交流变得复杂和深刻,社会组织机构高度完善,人类的社会维系空前强化,大城市、特大城市、巨大城市带以及结构复杂、功能健全的城市——县城——乡镇——乡村聚集点有机网络,构成了高度繁荣的城市化社会的基本依托。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移动的向心模式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社会调查表明,城市居民,尤其是大城市居民普遍不愿外迁。良好的城市社会生活环境,已经定型的街坊邻里关系,浓重的传统家庭观念,子女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依赖性,以及趋定不趋动的心理状态等,使许多城市居民长期甚至终生固守在一个城市里。同样出于社会原因,城市对非城市居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大专院校学生分配、复退军人安置、干部调动、人才流动、农村妇女婚嫁、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都瞄准了城市……社会维系机制对当前我国城市的成长确实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1.3.2.2 产业乘数机制的加速作用
城市—区域系统经济活动是由基本产业和非基本产业这两类相互依存的部门完成的。前者是为城市—区域系统外部市场输出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其发展是推动城市—区域系统成长的主导因素。后者是为城市—区域系统本身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其发展对前者有一定的依附性。基本产业的膨胀必然增加对城市—区域系统内向型产品与服务的需求量,从而引起非基本产业的膨胀,最终导致整个聚落人口、就业和经济收益按一定倍数的增长——这就是产业乘数效应。
在农业经济社会,由于需要劳动者最大限度地接近土地,人口只有散布在规模不大的乡村聚落里。乡村几乎没有什么外向型基本产业,自给自足的封闭式小农经济成了乡村成长的重要限制性因素。此时,城市的发展是以农业生产的剩余水平为前提的,其本身外向型基本产业(如手工业、集市贸易等)比较薄弱,成长的速度一般较缓慢。只有那些交通便利、能够从广阔腹地获得充足农产品或具有特殊职能的城市,才能超群发展。在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使乡村能够大量向城镇输出农产品,农业经济的外向成分大大增加了。但这种变化主要是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在乡村仍然没有必要组织庞大而复杂的生产分工与协作,乡村的成长仅仅体现在经济实力的增强。农产品供应对城市发展的限制作用减弱了,工业化水平以及为之配套的原料燃料供应、产品销售、技术辅助、生活服务等能力的提高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的成长取决于自身产业结构的组织机制。
基本产业的增长与城市成长之间的量化关系可用产业乘数指标来表示。从理论上说,城市的总体成长等于基本产业的成长乘以一个能预先求得的乘数因子。乘数的计算有各种方法,简单一点,可用非基本/基本比率计算:m=1+Qn/Qb式中m为产业乘数,Qn和Qb分别为非基本产业与基本产业的就业人数或经济收益数。例如,某市非基本产业产值与基本产业产值之比为3比1,则乘数为4,基本产业产值每增加1万元,该市总产值就增加4万元,联系国内外城市成长的实际,我们可以得出3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第一,城市规模越大,非基本产业的比重越大,产业乘数也越大,乘数效应比较强烈。第二,城市规模越大,逆向乘数效应也较强,在大城市里,当基本产业突然大幅度收缩时,经济秩序所受到的干扰就较强烈。第三,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城镇的成长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当产业结构趋于合理时,城市规模的成长就会趋于相对稳定,产业结构是调控城镇规模的一个“阀”。
1.3.2.3 积累循环机制的周期上升作用
在城市—区域系统内各产业部门和各发展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各部门、要素间的因果反馈关系不断培养着城市的成长基因。在以工业经济为主的社会,城市的某些实质性发展可能会触动两条蕴含着积累循环机制的成长链。第一条成长链表现为一连串的初始乘数效应:新生产性部门的介入或者部门的扩大、改造,刺激了那些与之有联系的部门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活动量增加了,产业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地方财政收入增加了,生产与收入的增长刺激了消费,城市市场得以繁荣,第三产业得以发展,科技进步获得了新的动力。初始乘数效应综合作用的结果,改善了城市的产业结构,扩大了就业容量,增强了经济实力,吸引了人口集中——各种要素的积累逐渐形成城市—区域系统产生了更高门槛。
一旦城市的基础结构完全按新门槛要求构筑起来,第二条成长链就开始启动了。非生产性部门的投资增加引发了一连串的第二乘数效应,各产业部门的效益进一步提高,开辟了新的外部市场,就业容量进一步扩大,吸引了更多的外部人口,从而将城市推向更高的成长门槛。门槛的提高和技术革新的深入,促使更新的生产性部门投入新的循环……当两条成长链同时发挥作用时,就会产生共振效应,城市在良好的环境中进入不断积累、反复循环的有序成长状态。
城市在循环成长中逐渐积累,积累越多,城市的成长活力就越强。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集聚经济效应开始发挥作用。由于大城市具有更为优越的集聚基础,它们对积累循环机制的感应比小城镇明显得多。因而,大城市经济实力的提升在全国举足轻重,其健康成长实乃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国民经济发展产生战略影响的大事。当然,当集聚达到某一临界值,而发展门槛没有相应提高时,进一步集聚就会造成“不经济”。我国正处发展中时期,从整体上看,“集聚不经济”的局面还没有出现。因此,在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同时,有必要积极促进大城市的内涵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