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以分税制条件下中央实施大规模的转移支付为出发点,通过对影响财政分权的关键性因素实证分析,以全国特别是民族地区不同层级政府财政收支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实现程度,即转移支付是否缩小县际间的财力差距的均等化效应,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稳定性效应,提出在更为合理财政分权条件下,改善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效果。
研究框架紧紧围绕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在公平性、政治性和财政性等关键性因素影响下,转移支付需要更加重视和体现公平性和长期性因素;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对区域内部形成不同的财政分权形态,并对财力均等化和收支稳定性产生影响;提出需要重视发挥民族地区省级政府财力下移主导作用,合理划分民族地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努力实现财力均等化,进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建设。研究框架参见图1-6所示。
图1-6 研究框架图
根据上述研究框架,在了解全国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现状基础上,本研究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一)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配的关键性因素
以转移支付分配的关键性因素为研究对象,利用省际面板数据,分析公平性因素、政治性因素以及财政性因素对转移支付分配的影响。分析期内转移支付分配更多的关注了短期效应,如自然灾害、政治影响力、财政供养人口等,地方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公共服务支出需求是影响中央转移支付数量的关键因素,而忽视长期效应,对地区间差异、民族成分缺乏必要的关注。财政制度选择也是影响中央转移支付的关键因素。
公平性因素、政治性因素以及财政性因素都影响转移支付分配,从经济因素和民族因素对转移支付分配的影响来看,全国范围内人均GDP对转移支付的分配有正向作用,而少数民族占比则与转移支付绝对量呈负相关关系。无论是转移支付总体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政治力量确实在其中起到了作用,决定了转移支付的投向。民族地区接壤国家的多寡与省份获得转移支付多少存在正向关系。从绝对量来看,非民族地区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这种情况在民族地区内部转移支付总量以及专项转移支付决定中也存在。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抑制,进而缩小区域差距,是谋求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就民族地区而言,人均GDP与转移支付保持负向关系,即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获得了较多的转移支付。
(二)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财政分权的影响
通过以省内各级政府间财政分权为研究对象,以省、地市、县级财政数据为支撑,结合转移支付制度对影响省内财政分权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财政收入占比、地区GDP、以预算内教育卫生支出计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都促进了省内财政权力的下移,而专项转移支付由于其特定的目的性和配套资金要求,不利于省内财政权力的下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和财力均等化,不仅需要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并配合以相应的转移支付,而且在省级地方政府内部合理有效分权和匹配合理的转移支付同样重要。就民族地区而言,一般性转移支付可能由于省级政府未伸出“援助之手”进一步将转移支付向市县等基层政府下移,而可能施以“攫取之手”截留部分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这并不利于改善区域内部财政分权,其余指标和全国基本一致。
(三)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效应
中央对全国转移支付后的基尼系数小于转移支付前的基尼系数,中央转移支付增加了地方财力,使各地区财力差距不断缩小,而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没有起到应有的财力均等化作用,它拉大了民族地区间财力差距;税收返还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有正向的作用,而专项转移支付激励作用则不明显;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对民族地区内部的财力均等化水平的影响不同,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同性质地区间政策较为相似,一般性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不明显;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各地区的特殊地理环境、交通运输等因素不同,灵活性较大,均等化效果较为明显,这与其他包括全国范畴为对象的研究结论有所不同;原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均等化效果不明显。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使民族地区的财政支出倾向于行政性支出。在中央政府调节省区间的不平衡条件下,促进县级财力均等化和提升县级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责任在于省级政府,需要省级政府积极进行财政分权改革,改革转移支付结构和提高转移支付效率。
(四)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财政收支的稳定效应
以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对基层县级地方财政收支稳定性为研究对象。根据全国县级总体转移支付系列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四种不同转移支付方式对县级地方财政收支稳定效应的影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县级地方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税收返还对县级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原体制补助对县级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效应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对地方财政支出稳定效应影响不显著。为提升县级基层财政转移支付的稳定效应,需要完善以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适当提高两者比重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以均衡财力为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规范性,降低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中的比重。
从实证结果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对地方财政支出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税收返还对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具有较显著的负向作用,对地方财政支出稳定具有较显著的负向作用。原体制补助对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性具有较显著的正向作用,对地方财政支出稳定性不具有显著影响。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性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对地方财政支出的稳定性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一般性转移支付无论对民族地区还是全国的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均呈现正向显著。专项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和全国财政收入稳定效应方面表现一致。民族地区与全国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影响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税收返还对财政收支的稳定效应影响、原体制补助对财政收入的稳定效应影响,以及专项转移支付对财政支出稳定效应影响的差别。上述差别源于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的90%左右,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占比较小且数额较小,并未产生显著财政收支稳定效应。
(五)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财政分权,促进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
重视并落实转移支付中的公平性、政治性和财政性等关键性因素。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是发挥转移支付作用的前提。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要求上级政府正确处理短期效应和中长期效应之间的关系,既要关注短期效应,又要关注长期效应,逐步缩小区域间的差距。
转移支付影响各级政府间财政分权,有必要发挥转移支付在促进民族地区内部合理财政分权的作用。整合归并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按照因素法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部分地区财政权力并未向县级基层政府倾斜,而是向省级政府倾斜,这与省级政府未能对下伸出“援助之手”,而是伸出“攫取之手”有关。专项转移支付在分配时已经事先确定了用途,专项转移支付不利于财政权力向下转移。需要全面清理和合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压缩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
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对民族地区内部的财力均等化水平的影响不同,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在同性质地区间政策较为相似,一般性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不明显;专项转移支付根据各地区特殊地理环境、交通运输等因素不同,均等化效果较为明显;原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均等化效果不明显。民族地区需要优化转移支付在地区内部的纵向分配结构,把更多的转移支付留给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县级政府,而不是过多地截留在省市两级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在提高其占比的同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因素法分配方案,准确、客观反映民族地区财力收入水平、支出状况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一般性转移在民族地区内部县级政府之间的均等化效应。基于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差异较大的情况,中央政府应建立起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平衡地区间纵向与横向的财力差距。
以民族地区内部均等化为导向,发挥专项转移支付激励作用。中央政府需要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在民族地区内部的分配方式,采用均等化导向,根据民族地区间地理、交通等综合因素,制订科学完善和合理的转移支付分配方案,准确、客观的反映民族地区财力收入水平、支出状况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分税制为参考,切实完善省区内部的财政分权。中央对省级政府的财政分权实际效果好于民族地区内部省以下的财政分权,说明省区内部的财政分权还有较大的改革空间,需要及时完善省区内部合理财政分权,落实省级政府在县级政府间财力均等化的主体责任,完善民族地区内部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自改革分税制改革以来,通过税收返还维护地方既得利益,逐步减少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将缩小地区间财力差异作为转移支付的重要目标。在调整转移支付结构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以均衡财力为主要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适当的缩小对稳定效应具有负向作用的税收返还比重。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规范性,切实发挥其在调控经济、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转移支付在调控经济、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引导地方财政资金流向方面发挥其他转移支付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严格的专项准入机制,建立项目评审反馈和监督机制,对已经分配至地方的项目同样需要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项目绩效考评机制,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
实施重心下移的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政策,引入以均等化指标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额呈逐年增加趋势,并且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能够有效的促进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水平,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不管是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还是民族地区内部的转移支付均能够及时的弥补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短板,提高民族地区人均财力水平。省级政府内部向下转移支付过程,需要中央政府积极引导和监督。将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纳入省级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相应激励性制度积极引导,有效推进转移支付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
二、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
以分税制条件下,民族地区影响财政分权的关键性因素研究为起点,运用计量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描述中央与民族地区财政分权、转移支付状况和财力均等化效果、地方财政稳定性的分析,通过数据分析提出民族地区财政严重依赖转移支付的事实;分析中央转移支付对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影响,分析转移支付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等对地方财政稳定性作用,提出中央和民族地区合理财政分权、提高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和财政收支稳定性,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国共享发展。具体研究路径参见图1-7所示。
图1-7 课题基本思路与研究路径
根据已有研究文献和实践数据,全国以及民族地区县级基础政府之间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存在差异,最直接地体现在财力差异方面;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对全国县级财力均等化和财政稳定性也具有不同效果,需要关注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与转移支付类型的关系,据此提出整改建议。
本研究将首先实证分析以全国与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现状为基础,说明中央在加大对全国的转移支付条件下,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拉大,民族地区对转移支付依存度较高且民族地区内部财力差距仍然在不断扩大,因而有必要认真研究转移支付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前提下,具体哪些转移支付类型对于财力均等化产生的实际影响。通过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关键性因素的实证研究,提出公平性、政治性和财政性因素对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决定具有重要影响,而转移支付多寡在内的一系列因素,影响民族地区内部的财政分权状况,这对于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其次分析实证分析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效应,提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偿等对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具有不同的影响,共同作用形成了转移支付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效果。这些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在全国和民族地区效应呈现一定的共性,但同时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在此分析基础上,提出从健全长期和公平导向的转移支付分配,发挥省级政府财力下移的主导作用,合理划分民族地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实施重心下移的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政策和推进民族地区财政收支稳定效应等方面,共同促进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
根据上述研究路径,本研究利用财政分权、转移支付等相关理论与原理,综合运用规范与实证、定性与定量和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国和地方两个角度实证分析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效果,本研究重点探讨民族地区财政分权条件下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转移支付稳定性等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
在数据选取和使用上,本研究在描述分析全国转移支付和财力现状时,主要根据全国2000—2015年的财政收支数据,在深入分析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时,主要使用财政部预算司和国库司编撰的《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2000—2009年)数据,上述县一级的财政收支数据是迄今最新的统计资料,数据庞大,信息量丰富,是进行到县一级最基层政府中最为全面的数据。
1. 计量分析法。以实证分析法作为研究手段,采用面板数据(Panet Data)、运用固定效应(Fixed Effects Model)和随机效应(Randm Effects Model)等计量分析方法,分析中央转移对民族地区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对地方财政收支的稳定效果。同时,使用面板数据经济计量模型和固定效应、随机效应和最小二阶乘数法,分析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和激励效应。财力均等化效应、财政转移支付与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计量模型,包括横截面回归模型、时间序列数据模型。通过建立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回归模型,分别对民族地区、全国及非民族地区进行回归,比较其影响因素及其差异的程度。
统计方法包括标准差、基尼系数、泰尔指数、相对变异系数以及泰尔指数的地区分解、相对变异系数的结构分解等。通过上述相关统计,获得民族地区财政能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的总体情况、结构分布及动态变化,为计量等实证分析服务。
2. 比较分析法。采用纵向比较分析,揭示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与民族地区财力发展特点,在研究中央转移支付的现状时主要采用纵向比较方法,以揭示其在实施分税制改革后的变化趋势;横向比较分析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接受中央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和激励效应。
三、可能创新与研究展望
本研究以最需要接受转移支付的民族地区县级财力均等化和收支稳定性为研究对象,转移支付的关键性因素和对财政分权的影响,以及不同的转移支付类型对实现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化和收支稳定性与全国的情况比较,都具有自身特点,即如果将民族地区置身于全国范围而不再将民族地区单独作为研究对象,很可能掩盖民族地区接受转移支付以及财政管理体制在民族地区的特征,相应地,对于实现民族地区财力均等和收支稳定,以此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有区别于全国的更加针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从总体上来看,本研究主要希望在以下方面能够有所创新。
1. 围绕聚焦探讨全国或民族地区县级基层政府对转移支付结构的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在已有分析财政分权、转移支付财力均等化和稳定效应等研究文献中,主要针对中央和省一级的转移支付和财力均等化效应进行分析,主要聚焦于中央对省级政府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对财政分权条件下的转移支付对于县级等最为基层单位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性方面鲜有研究。本研究在分析财政分权决定条件、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转移支付稳定性问题时,关注民族地区县级政府对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性。中国县级基层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最基本单位,理应更多关注转移支付体系在缩小县际间财力差距上发挥的作用如何。除中央与省区之间的转移支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以外,省区以下的转移支付体系由相应层级政府参照中央与省区的转移支付方式确定,形成各省内部具有自身特点的转移支付方式。省级政府在中央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执行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成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执行效果的决定性力量。这个过程中的中间层级政府对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可能扮演着“援助之手”或“攫取之手”等不同角色,这对基层政府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性产生不同影响。
2. 突出省级政府财力下移导向,形成合理的财政分权,为省内县际间财力差异以及转移支付的省内财力均等化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中央出于政治稳定的目的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投入较大,民族地区获得的人均中央转移支付较多,但在民族地区内部区域间财力均等化效果有差异,除了看到民族地区获得转移支付数量以外,还应该分析这些转移支付在民族地区内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分配情况。本研究提出除了按照既定要求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外,对民族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果明显;需要省级政府合理地进行财政分权,发挥省级政府在促进财力下移中的主导作用。
3. 为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国共享发展提供财政转移支付视角的微观基础,有针对性地提出民族地区财政主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为实现民族地区财政均等化和激励效应,实现民族地区共享发展需要从调整中央和民族地区的利益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改革制度和加强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合理性的同时,民族地区需要更加突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完善自身财政能力建设。本研究正是立足于中央与民族地区财政分权背景下,分析中央与民族地区财政分权的影响因素和差异以及民族省区内部的财政分权影响因素,以民族省区为单位测算转移支付对省区内县际之间的财力差异均等化效应,从微观上分析比较各个民族省区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和对财政收支稳定效应。以中央与民族地区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为宏观、以民族地区省级与地市级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为中观、以民族地区县级财政为微观,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相结合为广阔视角,更长的时间序列,以分析财政分权影响因素和差异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均等化效应和稳定性,并提出完善中央与民族地区及民族地区内部财政分权,提高转移支付财力均等化和稳定效应的政策建议。
当然,限于主观和客观,本研究未来在以下方面还可以加强。比如,作为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政策,中央对地方和对民族地区内部的转移支付,它的实施对地方财力均等化和财政收支稳定效应影响是一个纷繁复杂的问题,除了它对财政分权的影响,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应和财政收支稳定效应以外,对相关影响因素的考虑可能存在偏差,未来可以将预算外收入和支出数据考虑,也可以就相关民族地区进行个案研究。转移支付体系是包括人、财、物、权力结构、信息结构、时空因素等多元要素的复合系统,并不是单靠改变几个变量的取值可以反映全部产出和结果,理清系统内各个要素之间的作用机理,需要对具体个案进行研究,以更加接近研究对象。本研究重点集中在转移支付对省内县际间的财力均等化效应和财政稳定效应方面,将转移支付对公共服务、区域经济的均等化界定在研究之外。转移支付其实受到其他更多因素制约,各种影响因素考虑不同,其效果估算可能并不全面。
(1) 辛向阳.大国诸侯: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之结[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3.
(2) 辛向阳.大国诸侯: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之结[M].中国社会出版社,1997:4.
(3) 王绍光.分权的底线[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2.
(4) 王绍光指出,国家能力建设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汲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其中,财政汲取能力为根本。具体分析参见:王绍光.分权的底线[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2.
(5) 王绍光.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政治逻辑[J].战略与管理,2002(3):47-54.
(6) 即针对当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过低的现状,经过分税制改革,实现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提升的目标,即常说的“两个比重”。
(7) Harold Wolman, and Edward Pge, The impact of intergovernmental grants on subnational resource disparites: A cross-national comparison, Public Budgeting and Finance, Vol. 7, No. 3, 1987.
(8) 这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中等口径的比重。其他税负统计口径还包括小口径,即税收总收入占GDP比重。按照这一口径,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水平约为18.4%。由于税收收入不能反映政府全部收入,该统计口径较少被采用。宽口径计算,即把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总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等都包括在内与GDP的比重。上述四种收入有交叉重复,可能拉高政府收入占比。土地出让收入涉及资产交易,结果是政府土地资产减少和货币资金增加,未带来政府权益变化,国际上一般不计入政府收入。即使计入也应剔除成本补偿费用支出而只计出让净收益。还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口径,即当前世界通行的政府财政统计标准。这一统计口径扣除了上述四种收入交叉重复部分和剔除了土地出让收入,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9) 财政收入对GDP的弹性系数即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的比率,所暗含的政策含义是分析判断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两者之间的协调程度。
(10) 胡德仁,高桂玲,刘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及其评价[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6(1):42-47.
(11) 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6(6):100-115+205.
(12) 参见《2014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和《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
(13) 黄佩华,迪帕克,等.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中信出版社,2003:39.
(14) 王绍光.分权的底线[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1;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06,6:100-115+205.
(15) World Bank, China: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Subnatioal Finance, A Review of Provincial Expenditures, Washington: World Bank, 2002.
(16) 中国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相对规范,但在省级政府以下的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分权根据中央与省级政府分权进行,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参见:项怀诚.“分税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5-11.
(17) 例如,近年来的广东省大约九成左右的预算内的财政支出由地级市和县以下政府完成,而青海省的类似支出仅为五成左右,这些实证数据将在后面具体体现。
(18) 国家民委与中国财政学会联合课题组.民族地区财政体制与转移支付问题研究[R].2008年10月。
(19) 张光.财政分权省际差异、原因和影响初探[J].公共行政评论,2009(1):133-158.
(20) 参见2009年《地方财政统计资料》。
(21) 以以西藏和云南为例。西藏自治区直接从农奴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西藏发展的历史滞后性痕迹至今依然明显。云南边境民族地区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大约有138万人。由于这些地区远离中心城市,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条件很差,以传统农业为主,原始耕作方式并没有明显改观,仍然属于最贫困地区、最弱势群体。从历史上看,民族地区多是边境地区。在封闭保守的封建社会,王朝多只关心政治边防、军事边防,而鲜有关心发展边疆的经济和社会事业。
(22) 参见国家民委和国家统计局编写的《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8》(民族出版社,2009年)相关数据。
(23) 边疆和民族地区不仅事关国家和国防安全,而且对于实施国家内部统一具有重要意义。联国在《1994年人文发展报告》中指出,一国范围内的地区差距扩大和行政分割是导致国家分裂的重要原因。上述国际权威机构观点引起中国重视,由于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往往造成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可能形成离心力倾向,如果任其发展可能影响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此后西部大开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相关均衡发展战略可视为对它的积极回应。
(24) 中国从体制上看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但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属于典型的联邦管理体制,分权性质十分明显,也有专家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为分权的国家。相关观点参见:周业安,章泉.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和波动[J].管理世界,2008(3):6-16.
(25)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从中央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上看,世界平均水平为65:35,发展中国家为85:15,中国近年数据为15:85;从中央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比例上看,世界平均水平为中央公务员占三分之一左右,中国中央公务员目前大约占6%,这可能导致一些本应该由中央承担的事务需要交给地方政府完成,中央对地方进行拨款以及对地方政府的干预可能涵盖经济社会的各个主要领域。具体分析参见:李燕,许宏才: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图解[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90-191.
(26) 马骏.论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1.
(27) 目前使用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最初始于1995年时使用的过渡时期转移支付,目的是为1994年顺利推进分税制改革,随后2002年改过渡时期转移支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更名为均衡性转移支付。由于本研究在财力均等化和稳定效应部分使用了2009年前的全国县级财政收支数据,其他地方使用了最近数据,为统一起见,本研究使用一般性转移支付。
(28) 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除采用一般性因素外,还采用少数民族人口、可居住面积、工资类别系数、平均海拔高度、公路运输距离、道路状况等能够反映民族地区特点的因素。民族自治地方比一般地方所得到的转移支付额相应增加。
(29) 由于征税努力程度和支出成本比较复杂难以衡量,本研究不考虑标准的税收努力程度和各地区税收支出成本,而将焦点放在财政支出的账面差异上。另外,由于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难以直接衡量,有的研究以地区之间的财政均等化程度衡量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此时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接近财力均等化。参见张恒龙,陈宪.政府间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与财政均等的影响[J].经济科学,2007(1):15-23.
(30) 王绍光.分权的底线[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1.由于当时中央政府财政收支存在困难,从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中央财政出现过两次向广东等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情,通常称为有目的的“借而不还”行为。
(31) 张光.财政分权省际差异、原因和影响初探[J].公共行政评论,2009,(1):133-158+204-205.
(32) 中国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分配公平性问题,近年收入分配状况有所改善,表示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分别如下,2007年0.484、2008年0.491、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2013年0.473、2014年0.469、2015年0.462、2016年0.465。
(33) 黄佩华、迪帕克等.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14.黄佩华、迪帕克等指出,如果中央政府想得通过分配财力实现区域发展均等化,首先需要明白各个省份之间及各省份内部财力差距的程度和原因,以及它们之间收入不平等的程度和原因;这意味着解决省区之间和内部财力差距与收入分配不均应该是联系在一起的。
(34)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国公共支出面临的挑战:通往更有效和公平之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69.
(35) 李萍,许宏才.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图解[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37.
(36) 黄佩华、迪帕克等.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49.
(37) 黄佩华,迪帕克,等.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49.
(38) 黄佩华,迪帕克,等.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10.
(39) 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国公共支出面临的挑战:通往更有效和公平之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62.
(40) 参见罗宾·鲍德威,沙安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2-3.
(41) 该观点在国外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对那些与总统再次当选有关的州的转移支付更多,而这往往会使得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作用是冲突的,那些政治上重要的州往往收入较高,因而导致收入越高,转移支付也越多,具体分析参见:Wallis,J. J.,1996,“What Determines the Allocation of National Government Grants to the States?”NBER Working Papers Series on Historical Factors in Long Run Growth.
(42) 出现民族地区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研究较少还可以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关。根据中国财政理论研究总体现状看,研究民族地区财政力量相对薄弱,实际情况是研究财政理论比较深入的学者通常接触民族问题相对偏少,将财政分权等财政政策理论和民族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就更是不多;另一方面看,民族问题学者大多从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不同角度进行考察和研究,系统研究民族经济问题特别是财政问题的专家不多,研究广度深度也需要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