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意义
1.2.1 “一带一路”战略将促进各个地区与国家的共同发展
我国经济目前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出现两个方面不均衡:一是各个产业发展不均衡,重化工、钢铁水泥等原材料产业产能过剩,高新科技和高端服务业等发展不足并存;二是各个区域发展不均衡,亟须整体统筹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尽快实现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早,参与全球分工充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参与全球市场的程度不高。区域产业结构同质化严重,人口、经济集聚度过高,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相匹配,要求我国政府必须全面统筹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通过促进中西部地区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放水平,使之融入全球分工和价值链体系,为我国中西部省份和福建、广东等西南省份提供广阔的经济发展空间。通过不断扩大海外市场、逐渐实现与各国产能合作,将已经成熟的中国制造优势带往世界的同时,为国内实现产业转型与升级提供机遇与新的动力。通过“一带一路”战略规划,逐渐实现京津冀的协同发展、长江珠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战略协同推进,从整体上优化并协调国内区域发展格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需要中西部地区和沿边地区的发展与配合,必将促进这些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并将进一步提升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进而有效提升中国企业打开海外市场和资源利用的能力,有效实现经济双向开放。因此“一带一路”战略在打造整体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进程中,逐渐实现区域内经济深度一体化,带动实现国内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加快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带一路”战略将促进各个地区与国家的共同发展,形成新的市场和经济增长中心。“一带一路”将是中国“十三五”建设的“超级规划”,更体现出一种内外统筹的国际发展观,最终将沿线国家的国内发展和中国的国内发展转型统筹起来,构筑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成为中国规划向全球扩散的一种新的国际发展合作模式。
1.2.2 “一带一路”战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从战略实施的效果来看,“一带一路”战略已经起到引领对外投资合作的作用。自从2013年国家领导人提出该战略以来,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增长明显加快。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流量为136.6亿美元,年末存量为924.6亿美元,其中对东盟十国投资流量为78.1亿美元,年末存量为476.3亿美元,在东盟直接投资设立了企业3300余家,聘用了东盟国家员工16万人;2014年中国直接对俄罗斯投资流量为6.3亿美元,年末投资存量达到87亿美元,在俄罗斯直接设立企业1000余家,聘用俄罗斯员工1.5万人。中国对中亚地区的投资流量为5.5亿美元,截至2014年末,对中亚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首次超过100亿美元。(5)
1.2.3 政府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提出简化海外并购的外汇管理程序,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优化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手续;落实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政策,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境外并购风险应对预案,防范债务风险;规范企业海外并购秩序,加强竞争合作,推动互利共赢。
2014年4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国发〔2014〕18号),提出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贸易便利化体制,主要包括: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缩小核准范围,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确立企业和个人的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整合和延伸产业链,健全金融、法律、中介、领事等服务,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要素的能力。
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在对外投资合作方面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通信干线网络建设等的互联互通合作。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拓展相互投资领域,推动新兴产业合作,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明确提出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实施的新体制,其中涉及对外投资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进一步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研究制定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简化政府境外投资管理,除少数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之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加强境外投资合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合格的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在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创新方面,允许企业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促进高铁、核电、航空、机械、电力、电信、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优势行业“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基础设施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支持重大技术标准“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支持国内投资主体自主建设和管理。在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方面,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合作,深化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扎实推动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全方位推进与沿线国家合作。在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方面,巩固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做国际经贸规则的参与者、引领者,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在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方面,提升金融业开放水平,推动资本市场双向有序开放,建立“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方式和规模,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管理制度,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将“自主发展,开放合作”作为四个基本原则之一,提出在关系国计民生和产业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领域,着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自主发展能力。继续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加强产业全球布局和国际交流合作,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提升制造业开放发展水平。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提出对外投资合作的重点行业,包括钢铁、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在对外合作方式方面,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与具有高端装备制造优势的发达国家合作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根据所在国实际和特点灵活采取投资、工程建设、技术合作、技术援助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在具体运作模式方面,积极参与境外合作园区建设,营造良好区域投资环境,引导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借助互联网企业境外市场、营销网络平台,开辟新的商业渠道;以大带小合作出海,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在支持方式上,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人民币国际化积极作用,扩大融资资金来源,增加股权投资来源,加强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明确提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在拓展海外合作方面,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和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面向全球提供工业云、供应链管理、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服务,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应用平台;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作用,形成支持“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合力。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提出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6)
由上面列出的近期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发布的政策内容几乎全部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可见该战略的重要程度。
1.2.4 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经营企业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经营企业。《201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公布了分别按照该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和年度境外企业销售收入排序的中国非金融类跨国经营企业100强,根据不同指标,入围企业名单和排序存在一定的差异,表1-1是2014年按不同指标排序的中国非金融类跨国经营企业前十强,限于篇幅,笔者将第三、第四列出现的企业名称简化列出。
表1-1 2014年按不同指标排序的中国非金融类跨国经营企业前十强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Z].
从中国100强跨国经营企业的主体看,按2014年末境外企业资产总额排序,国有企业仍占据明显的主导地位,入前十强的只有按年度境外企业销售收入排名的榜单中的“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央企。因此,未来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央企仍然是非常关键的主导力量,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侧重道路、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行业基本上是央企主业最为集中的领域,央企要进行跨国经营,首先要明确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是非常不同的,因此,央企重组并进行强强联合是近一个时期比较重要的活动,对它的研究,具有明确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来讲,从2003年成立国资委以来,央企重组就是国资委力推的重要工作,十几年间央企绝对数量已经成功减少,但离最初设定的缩减至40家的目标尚远,其间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需要梳理、总结、归纳;从现实上来讲,目前“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倒逼央企加大力度推进改革,这一轮去产能措施的实施,导致企业硬性倒闭、员工失业的社会压力极大,企业重组是政府所提倡的方式,现实的需求对央企重组提出研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