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大
(dà)
《说文·大部》:“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像人形。古文大也。凡大之属皆从大。”
“大”是个象形字。甲骨文、金文、小篆的形体都像一个正面站立、张开双手双脚的大人的形象。隶变后楷书写作“大”,把人的两臂伸平变成了一横,这样“大”字就不像“人”形了。
“大”的本义是人。人为“万物之灵”,上古以人为大。引申为“大小”之“大”。由于后来人们常用“大”的引申义,如“老大”、“真相大白”、“大吃一惊”等。其本义人反而逐渐没人知道了。
由大,又引申表示重要、重大。由重要,又进而引申表示尊敬。如“大王”,“大作”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大部。凡从大取义的字皆与大人、长大等义有关。如“夫”、“夭”、“夹”、“奔”、“奚”、“爽”等。
带
(dài)
《说文·巾部》:“带,绅也。男子鞶带,妇人带丝。像系佩之形。佩必有巾,从巾。”
“带”本为象形字。从它的金文的形体来看,上像系结,下像垂巾,很像一条两头下垂的长带子,中间呈弯曲形。在小篆的形体中,下部变为“巾”形。隶变楷书后写作“帶”,汉字简化后写作“带”。
“带”的本义为系在腰间的带子,用皮、布等制成的长条状饰物,束在腰间衣外。引申泛指各种窄长条的带子。如“领带”、“鞋带”。腰带是随身带着的,故又引申指随身携着、拿着。又引申指佩戴、披挂。
因为带是长条的,所以能引申为围绕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巾部。凡从带(帶)取义的字皆与衣带、联结等义有关。
丹
(dān)
《说文·丹部》:“丹,巴越之赤石也。像采丹井,一像丹形。凡丹之属皆从丹。”
“丹”是个指事字。从甲骨文的字形来看,总体像一口矿井的样子,井中一小横像矿井中的矿石丹砂。金文中,一小横变为一点。小篆线条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丹”。
“丹”的本义为丹砂、朱砂。是一种含汞的红色矿物。引申指颜色像丹砂的,即红色。“丹”字就当“红”讲。后世凡是由“丹”所组成的词,往往与红、朱的颜色有关。如“丹诚”就是红心,“丹干”就是朱砂,“丹唇”就是红唇,“丹色”就是红色。
丹还有赤诚之义。白居易诗有“但见丹诚赤如血”这样的名句。文天祥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或丿)部。凡从丹取义的字皆与红色等义有关。
单
(dān)
《说文·足部》:“单,大也。从吅,吅亦聲。阙。”
“单”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其主干为“Y”形,像带杈的木棍形,在丫杈两端和分叉处各捆上石头,以增加袭击的力量,用以攻取野兽,是原始狩猎和战斗的工具。金文大同。小篆的形体也与甲骨文、金文基本相同,只是其下部多了一横。隶变后楷书写作“單”,简化汉字后写作“单”。
“单”(dān)的本义指一种狩猎或战斗的工具。引申指单独、单一,如“单兵”、“单色”、“单干”、“孤单”等。从单独又可以引申为单薄,如“家贫衣单”。
“单”表示单层的意思。可以覆盖东西的又单又薄的单子和记载事物的纸片,也用单表示。前者如“床单”、“被单”、“褥单”、“布单”、“定单”、“清单”,等等。
“单”用作副词时指仅、只、唯独,如“单不让我去”、“办事不能单靠热情”,等等。
旦
(dàn)
《说文·旦部》:“旦,明也。从日见一上。一,地也。凡旦之属皆从旦。”
“旦”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上面是“日”,下像日影,是海上日出的景象,表示日出天亮之意。金文像太阳刚跃出海面,正与水相连。小篆的字形,“日”下部分变成了地平线。楷书形体直接从小篆演变过来。
“旦”的本义为日出天亮。由太阳初升的时间,引申指早晨。
“旦”又引申指一天,“旦旦”,是“天天”的意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日部。凡从旦取义的字皆与早晨日出等义有关。
弹
(dàn, tán)
《说文·弓部》:“弹,行丸也。从弓,单声。”
“弹”是个形声字。甲骨文的“弹”字,形态上就像是一把弓箭,中间还有一个圆圈,代表弓箭上系缚着的弹丸。小篆变成了笔画繁多的左形(弓)右声(单)的形声字“弹”。隶变后楷书写作“彈”。简化汉字后写作“弹”。
“弹”的本义是弹弓,如“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
这个“弹”本为名词,读作dàn。可是当它用作动词时,就应读为tán,表示用弹弓发射弹丸。
由发射,又可以引申指弹击。由弹击,又可以引申指用手指拨动而演奏。
现在,人们常用“对牛弹琴”来比喻说话不看对象,或对愚蠢的人讲深奥的道理。
刀
(dāo)
《说文·刀部》:“刀,兵也。象形。凡刀之属皆从刀。”
“刀”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中“刀”字的字形很像一把刀的样子。表现的都是刀柄在上、刀刃向左的一把刀。小篆的刀尖弯曲得夸张。隶变后楷书写作“刀”。
“刀”字本来是根据古代的武器青铜刀而创造的,刀背厚,刀尖上翘。“刀枪”、“刀兵”中的“刀”字,表示的都是“刀”的本义。后来引申泛指用于切割砍削的有锋刃的工具。“刀”是个部首字,作为部首用时,写作“刀”、“刂”。凡由“刀”组成的字大都与刀的作用有关,如“刃”、“刑”、“剁”、“利”、“割”、“剖”等字。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刀部。凡从刀(刂)取义的字皆与刀具等义有关。
导
(dǎo)
《说文·辵部》:“导,导引也。从寸,道声。”
“导”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导”字,上方是“首”字,表示人,下方是“止”字,表示脚,外部是“行”字,表示路口,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人走到十字路口时,需要得到引导。小篆的“导”,“行”变成了“辵(读音chuò)”。隶变后楷书写作“導”。如今简化作“导”。
“导”,本义是引导,也作为引路人的代称。“导”还引申为教导。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寸部。
岛
(dǎo)
《说文·山部》:“岛,海中往往有山可依止曰岛。从山,鸟声。”
“岛”是一个会意字。其字形上部分为一只鸟的形状,下部分是一座立在水中的山头。整个字形的意思是,水中有山,鸟站立在山头上栖息。同时,这里的“鸟”也表示字音。隶变后楷书写作島。如今皆简化作岛。
“岛”字本义为海岛,即海洋中四面环水的陆地,现在泛指海洋、湖泊里四面被水围着的陆地,如岛屿。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凡从岛取义的字皆与海岛等义有关。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山部。凡从岛取义的字皆与海岛等义有关。
道
(dào)
《说文·辵部》:“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
“道”是个会意字。金文的“道”,字形外部是“行”字,“行”的本义是十字路口,内部上方是“首”,下方是“止”,合在一起就像是一个人正在通过十字路口的情形。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道”。
“道”的本义为道路。引申指路程、行程。如《孙子·军争》:“日夜不处,倍道兼程。”
用作动词,指取道、经过。如《史记·项羽本纪》:“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
“道”又能引申为主张、学说等。如《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
“道”还指代道家,先秦时期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思想流派。
到
(dào)
《说文·至部》:“到,至也。从至,刀声。”
“到”是个形声字,其中,“刀”为声旁,“至”为意旁。金文的“到”,字形左半边是一个“至”,右半边是一个人形,意思是“人至为到”。从小篆开始,右边的“人”字,讹变为了“刀”,形成后来楷书中的写法。
到的本义为抵达于某一地点。在古文中,“到”常与“倒”相互通用。另外,“到”还引申为虚词使用,如现在人们经常用到的“说到做到”、“办得到”。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刀部。凡从到取义的字皆与达到等义有关。
得
(dé)
《说文·彳部》:“得,行有所得也。从彳聲。,古文省彳。”
“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写作贝下有一手,是得到、获得之意。金文加“行”(四通八达的道路)字的一半,表示在路上拾到“贝”。小篆发生了讹变。隶变后楷书写作“得”。
“得”的本义是得到、获得,如“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
“得”又引申为具备,如“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
“得”还可以引申为对、正确,如“历古今之得失”。
“得”用作名词,表示收获、心得。
“得”用作助动词,表示能够、可以。
“得”又念děi,表示必须、需要的意思,如《红楼梦》:“这件事还得你去才弄得明白。”
德
(dé)
《说文·彳部》:“德,升也。从彳聲。”
“德”本是个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德字左边是“彳”,含义是道路或者方向,右边是一条向下垂落的直线,垂直线的下方是一只眼睛,合起来表示目光向前直视。在金文中,将“心”字增添在“目”的下方,意思是不光要目正、心正,还要行动正直才算有德。小篆承接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德”。
“德”的本义是登高、攀登。如《易·剥》:“君子德车。”意思是:君子登上马车。
“德”又引申指感激、报答。如《左传·成公三年》:“然则德我乎。”
德用作名词,是指道德、品行。如《荀子·非十二子》:“不知则问,不能则学,虽能必让,然后为德。”
登
(dēng)
《说文·癶部》:“登,上车也。从癶、豆,像登车形。”
“登”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形体最上端是两只脚,表示上升之意;中间是表示祭祀器皿的“豆”;最下面是一双手。金文的形体将两只脚形省掉了。小篆的形体保留了双脚,下部的双手被省掉了。隶变后楷书写作“登”。
“登”的本义不单指上车,由低处到高处均可以称为“登”。
由上车引申指上路、登上路程。由登上之义可以引申为记载。
古时科考中选也要登记,所以又引申指科举考试中选。又引申指加封、升任。进而引申指进用、选拔。
又引申指踩、踏。成语“登锋履刃”的意思是踩踏刀剑的锋刃,比喻冲锋陷阵在最前头。进而引申指蹲、呆。如“登东”(解手)、“登坑”(蹲茅坑)。
帝
(dì)
《说文·丄部》:“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从丄,朿声。”
“帝”是个象形字。它的甲骨文形体像横七竖八地架在一起的木柴,准备点燃。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形体基本上相同。小篆的形体复杂化,其下部变成了“巾”,所以将“帝”字放在“巾”部。隶变楷书后写作“帝”。
“帝”的甲骨文、金文形体像准备点燃的木柴之形。点燃木柴是为了祭天,木柴燃烧,火光熊熊,象征天神之威灵。所以“帝”字的本义就是天神、天帝。
由天帝,引申指帝王、君主。在古代典籍中常见“帝室”一词。有人认为是指皇帝的住处。其实,“帝室”是皇家的意思。
典
(diǎn)
《说文·丌部》:“典,五帝之书也。从冊在丌上,尊阁之也。庄都说,典,大冊也。”
“典”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上部是“册”,下部是左右两只手,上下两部分结合在一起就是用手小心地捧着书册。金文则发生了讹变,把手变为“丌”形之物,类似现在的书架。小篆承接金文而来,形体与金文基本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典”。
“典”的本义指重要的文献、书籍,如“经典”、“法典”、“引经据典”。进而引申为仪典,如“开工盛典”“开国大典”等。
“典故”一词初指典制和掌故,后来常见的意义是指关于历史人物、典章制度等的故事或传说。
“典”做动词时表示主持、掌管,如“典狱”、“典军校尉”。由放置典册,又引申指抵押物品,如“典当”。
电
(diàn)
《说文·雨部》:“电,阴阳激燿也。从雨,从申。”
“电”本是个象形字。它的甲骨文形体是闪电发光的形象,中间的三个小点表示雨点。金文上从雨,下从申,表示下雨时的闪电,成为会意兼形声的字了。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電。简化汉字后写作电。
“电”的本义为闪电。成语有“电闪雷鸣”、“雷电交加”。
闪电的速度是很快的,故引申比喻像闪电样迅速。如成语“风驰电掣”,形容非常迅速。
“电”如今又表示有电荷存在和电荷变化的现象,是物质的一种属性。电是重要的能源,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方面,如“发电”、“电流”、“电机”。又特指电报,利用电报设备传递的文字信息,如“致电”、“函电”。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田(或乛)部。
甸
(kū,佃 diàn)
《说文·田部》:“甸,天子五百里地。从田,包省。”
“甸”是个会意兼形声字。金文从田,从人,表示人耕治之田,田也兼表声。小篆承接金文并分化出一个从勹(包)从田的甸字,表示围绕都城五百里内的天子之田。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佃”与“甸”。如今二字表义有了分工。
“甸”的本义为围绕王城五百里内的王田。引申泛指郊外的地方。古时都城的郭(外城)外曰郊,郊外曰甸。又引申泛指田野、放牧的草地。现在人们常说的“草甸子”,就取此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田部。凡从甸取义的字皆与郊野等义有关。
奠
(diàn)
《说文·丌部》:“奠,置祭也。从酋,酋,酒也。下其丌也。《礼》有奠祭者。”
“奠”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字“奠”字上部分为“酋”,表示精心酿制的美酒;下部分是放东西的平台,意思是“双手捧着美酒来祭祀”。金文与甲骨文大同。小篆繁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奠”。
“奠”的本义为置酒进行祭祀。如“祭奠”、“奠酒”、“奠仪”等。时至今日,我们给死者所献的花圈的中间,往往写上一个大大的“奠”字寄托哀思,也正是我们祖先风俗习惯的沿袭。
可引申为稳定、放置。如《礼记·内则》:“奠之而后取之。”《尚书·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又如“奠都”、“奠基”、“奠定”。
殿
(diàn)
《说文·殳部》:“殿,击声也。从殳,声。”
“殿”是个会意字。从小篆的形体来看,由“”和“殳”两部分组成,殳为形旁表示敲击,为声旁。隶变后楷书写作“殿”。
“殿”的本义为敲击的声音。引申指高大的房屋,后专指供奉神佛或帝王受朝理事的大厅。古代科举中最高级别的考试称为“殿试”,考试的第一名称为“殿元”也就是“状元”的别称。现代人们用“宫殿”泛指帝王之家居住的高大华丽的房屋。还用“殿下”表示对亲王或太子的敬称。
“殿”还引申指定、评定。如白居易《江州司马厅记》:“莅之者进不能课其能,退不能殿其不能,才不才一也。”
丁
(dīng)
《说文·丁部》:“丁,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丁承丙,像人心。凡丁之属皆从丁。”
“丁”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形体像俯视所见的钉头之形。篆文文字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丁。
“丁”字的本义就是今天所说的钉子,后来被假借为天干的第四位。而原作钉子讲的“丁”则另加了个“钅”,表明钉子是用金属做的,写作“钉”了,金为形旁,丁为声旁,就成了形声字。
“丁”只有两个笔画,是个简单的汉字。成语“目不识丁”,形容没有一点文化知识。
钉子由坚硬金属做成,故可引申指强健、健壮。又进而引申,把成年男子称为“丁”。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一部。凡从丁取义的字皆与钉子的特点和作用等义有关。
鼎
(dǐng)
《说文·鼎部》:“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魑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易》卦:巽木于下者为鼎,像析木以炊也。籀文以鼎为贞字。凡鼎之属皆从鼎。”
“鼎”是个象形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这个字上边有圆形两耳,下边有三足,十分形象地表达出这个字的本义。楷书由小篆演变而来。
“鼎”的本义是古代烹煮用的器物。鼎是青铜器的最重要器种之一,是用以烹煮肉和盛贮肉类的器具。后来逐渐演变为统治者制定的等级制度和权力的象征。夏商周三代及秦汉延续两千多年,鼎一直是最常见和最贵重的礼器。
因为王都所在即鼎之所在,故称定都为“定鼎”,国灭则称为“鼎迁”。
凡由“鼎”组成的字都与鼎器有关,如“鼐”等字。
定
(dìng)
《说文·宀部》:“定,安也。从宀,从正。”
“定”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定”,字形的上面是一个房屋的形状。字形内部的上方是“口”字,下方是“止”字,合在一起就是“正”字,意思是房屋内部端正,没有偏斜,人才能安居其中。金文的字形,将内部的“口”字变成了实心,字义没有改变。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定。
“定”,本义是当为止息,安居。引申为约定、确立之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宀部。凡从定取义的字皆与停止不动等义有关。
东
(dōng)
《说文·东部》:“東,动也。从木。官溥说。从日在木中。凡东之属皆从东。”
“东”象形字。甲骨文像两头扎起来装了货物的一个大口袋。金文多了许多线条,就更像口袋装满了东西。小篆规范化了。楷书直接从小篆演变过来。如今以“东”为规范化正体。
“东”作为东方讲,是假借的用法,即假借“东西”(物)的“东”代表“东方”的“东”。东方,与西方相对,都是指方向的。
“东”作为方位是很重要的,古时主人之位在东,宾客之位在西,所以主人称为“东家”。而“东道主”也是指主人。如果宴请别人,做宴会者就称为“做东”。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東归入木部,东归入一部。凡从东(東)取义的字皆与竹笼等义有关。
冬
(dōng)
《说文·仌部》:“冬,四时尽也。从仌,从夂。夂,古文终字。”
“冬”会意字,是“终”的本字。甲骨文的“冬”字是一段丝或者一根绳索,两头都打上结,表示两个顶端,也就是终结、结束的意思。冬季又是一年四季中最末的一个季节,后来就借用这个“冬”字来表示。而结束之义就另外在“冬”字之旁加上表义的“丝”表示。到了金文,形体有所变化,把一个“日”字包在绳索当中,表示太阳光不太温暖了,也就是冬天的意思。小篆的形体改变较大,把金文当中的“日”去掉了,又在其下增加了一个“仌”(冰)字,足见是滴水成冰的寒冬了。楷书的形体,为了书写方便,把小篆下部的冰块改为两个点了。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夂部。凡从冬取义的字皆与终结等义有关。
斗
(dǒu)
《说文·斗部》:“斗,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属皆从斗。”
“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就像带把的舀酒的勺子形。金文的形象与甲骨文大同。小篆线条化,变得看不出原形了。隶变后楷书写作“斗”。
“斗”(dǒu)字像一把大勺的形状,可见它并不是后世所说的量粮食的“升斗”之“斗”,而是古代的一种盛酒器。后引申指形如斗状的器物。如“烟斗”、“漏斗”。
“斗”字从能盛东西引申为量具: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dàn)。“斗”用作形容词引申指微小、狭小。比喻事物的微小,如“斗筲之器”、“斗禄”、“斗船”、“斗锣”。比喻事物之大,如“斗碗”、“斗大”、“斗目”。
斗,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斗部。凡从斗取义的字皆与酒斗、斗形、容器等义有关。如“料”、“斟”、“斛”等。
豆
(dòu)
《说文·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凡豆之属皆从豆。”
“豆”是个象形字。甲骨文中的“豆”字形非常形象地表现出器皿的形状。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相似,其上部多了一横,表示器中装有东西。小篆承接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豆”。
“豆”的本义是一种盛肉的容器。《国语·吴语》:“觞酒,豆肉,箪食。”
大约在战国以后,豆从盛肉的器具逐渐转变成为祭祀的器具。汉代以后,“豆”就用来表示农作物的大豆了。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豆部。凡从豆取义的字皆与食器、豆类植物或豆形之物等义有关。
渡
(dù)
《说文·水部》:“渡,济也。从水,度声。”
“渡”是个会意兼形声字。从小篆的形体来看,由“水”(氵)和“度”两部分组成,会意表示渡河,“度”也兼作声符表音。隶变后楷书写作“渡”。
“渡”的本义为通过水面,由此岸到彼岸。用作名词,表示摆渡处、渡口。
中国各地地名带“渡”字的比较多,较著名的有河南省的官渡、山西省的风陵渡等。河南省中牟县的官渡本来是一个小小的渡口,因历史上著名的“官渡之战”发生在这里而闻名古今。
由渡水,又引申指通过,由此地此时移到彼地彼时。如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茅飞渡江洒江郊,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
短
(duǎn)
《说文·矢部》:“短,有所长短,以矢为正。从矢,豆声。”
“短”是个会意字。小篆从矢,从豆;古人度量长短常以矢为尺度,高脚食器“豆”短于矢,以此会不长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短”。
“短”的本义为两点之间的距离小,如“短兵相接”、“短波”、“短途”、“短刀”、“短笛”,等等。
引申指时间不长。白居易《长恨歌》:“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又如“短期”、“短命”、“夜长梦短”。
又引申指不足、缺少、欠,如“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缺斤短两”,等等。进而引申指缺点、过失,如“取长补短”、“护短”等。又引申指不擅长。
队
(duì)
《说文·阜部》:“队,从高队(坠)也。从阜,声。”
“队”是个会意字。甲骨文从阜(左阝,墙上供上下的脚窝),从倒人,它的字形很像一个人从山崖上掉下来的样子。金文将人改为一头捆缚的猪,并且下边另加土,表示猪从高处坠落到地上。小篆承接金文,将捆缚的猪改为(猪坠落),或省去土,只从阜、从,含义相同。如今简化作“坠”与“队”。
“队”的本义是坠落,念zhuì。由坠落又引申为丧失。如“俾队其师。”
当队伍讲的“队”念duì。用作名词,借用以表示具有某种性质的集体编制单位或群体。如词语“连队”、“车队”、“乐队”、“舰队”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阜(左阝〉部。凡从队取义的字皆与坠落等义有关。
对
(duì)
《说文·丵部》:“,应无方也。从丵,从口,从寸。對,或从土。”
“对”字是个会意字。其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只手,而左边是一支正在燃烧的蜡烛,蜡烛的下边还带有烛座,很好地表现出了向着的含义。金文左下变为从土,右变为从寸(也是手)。篆文承接金文并整齐化,分为二体,其一另加义符口,专用以表示对答。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与“對”。如今皆简化作“对”。
有向着、朝着的含义。这个字引申为“应答”。现在,“对”意为正确,与“错”相对。但其相对、对面的含义仍然沿用。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寸(或又)部。凡从对取义的字皆与对应等义有关。
盾
(dùn)
《说文·盾部》:“盾,瞂也。所以扞身蔽目。象形。凡盾之属皆从盾。”
“盾”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方块形的“盾牌”,中间的竖线表示手执的把手,这是古代作战时挡御刀箭的武器。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大致相似。小篆字形中,“盾”字上面部分呈盾形,下面是“目”,意思是用盾牌遮挡身体。楷书的写作“盾”,是由小篆直接演变而来的。
“盾”的本义就是盾牌。因为盾牌有木头的成分,所以“盾”字到了后世又可以写为左形(木)右声(盾)的形声字“楯”。成语有“自相矛盾”,用来比喻一个人说话、行动前后抵触,不一致。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目(或丿)部。凡从盾取义的字皆与盾牌、遮蔽等义有关。
多
(duō)
《说文·夕部》:“多,重也。从重夕。夕者,相绎也,故为多。重夕为多,重日为叠。”
“多”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是叠放的两块肉。古代祭祀分赐胙肉,能分两块,自然比别人的多。金文讹为二夕。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多”。
在最初的写法上,“多”字并不是由上下两个“夕”构成,而是由像两块并排摆放的肉的形状构成。两三个同样的事物放在一起就有众多的含义,类似的汉字还有“林”、“森”、“众”等。这个字还有推崇、赞许之义,如多有气质、多漂亮。此外,它还有只、仅仅的意思,如至多。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夕部。凡从多取义的字皆与祭肉、众多等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