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新常态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国有企业与民企之间的“垂直结构”增加了民营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民营企业不但创造了较大比例的就业机会,而且通过增加出口提升了经济活力。民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除了使用可贸易的中间品,还需依赖国内上游国有企业提供的能源、金融、通信、交通等不可贸易的中间产品或服务。由于上游的垄断性质,增加了民营企业中间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压低了民营企业的利润空间,也降低了这些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第二,国企与民企之间的“垂直结构”在我国外需疲弱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企业所处的上游产业出现产能过剩,抑制技术创新。2001—2007年,内外需持续走强及劳动力成本优势,使得下游民营企业在产量及数量上出现扩张,对上游国企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随之上升,从而使上游国有企业利润率上升。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服务的需求降低,加上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使得中国的外需相对下降。在内需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外需下滑限制了下游产业的产量扩张,同时劳动力与土地成本的上升,人民币的升值等等,也在不断挤压下游产业的利润空间,导致对上游企业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下降,而上游国企的供给由于生产周期长,未能及时调整生产计划而出现了产能过剩及利润率下降的现象。垄断利润的存在,也会让国企从事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降低,不利于整个经济的产业升级和效率提升。
第三,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增加“去产能”难度并导致金融风险上升。由于上游产业征收的是垄断加成价格,所以面对同样一单位的需求量的下降,所对应的营销收入的下降幅度会比下游的更大,所以利润率也下降得更快。另一方面,下游部门的民营企业一旦亏损就会较快地退出市场,而中上游的国企即使亏损却仍旧得到政府的很多保护与补贴,因此从僵尸企业的产业分布来看,明显看到中、上游产业中的僵尸企业所占比例要比下游高,国企中的僵尸企业的比例也要远远高于民企中的僵尸企业比重。连续亏损的企业要持续运营,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从而导致金融体系不良资产增加,风险上升。
第四,现有的“垂直结构”阻碍了经济结构转型,抑制了经济增长,降低了社会平均福利水平。即使没有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冲击,如果不对现有的“垂直结构”加以改革,那么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与土地成本的不断上升,人民币的升值,下游民营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会越来越高,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竞争的时候,我国民营企业所必须支付的上游关键中间品与中间服务的高昂成本也会让民营企业逐渐丧失竞争力。而如果下游民企的增长遇到瓶颈,上游国有企业的发展也将会遭遇困境。危机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这一阶段的繁荣背后其实反映出来的是市场化的渐进改革的不彻底性,这种上游国企的行政垄断间接地扭曲了要素相对价格,阻碍了整个宏观经济的结构转型,抑制了GDP的增长,降低了社会平均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