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文前提:柏拉图作品的诠释学范式及其规范性的动态作用
本文不以基于二手文献的《疏证》(Testimonia)作为释读依据,[1]而是转以柏拉图抄件本身为基础,试图从兼具规范性与灵活性的“不成文学说”入手,重读这位哲人的作品。诚然,柏拉图不立文字之说疑云尚存,因此,我认为,入手论述之前,为说服那些谨慎的读者起见,在方法论上作一番批判性的说明实属必要。
实际上,我也可以用“诠释学循环”一词替代“范式”这个充满隐喻意味的字眼,正如许多学者试图表明的那样,二者在方法论层面终究是异曲同工。[2]关于“范式”这个概念,它在柏拉图学说注疏史研究中产生的作用及其诠释学上的成果,我另有专文讨论,[3]此处不拟赘述,总之,我对“范式”这个说法尚还满意。
简单说来,能为相应领域不同时期的学术研究提供基础,这是范式的基本特征;换言之,范式乃是研究者用以观审研究对象的视角,它左右着研究者对参数与方法的选择。
正如库恩(Thomas Kuhn)所言,范式提供了一系列基本信念,这些信念构成了一门科学某个历史时期中的立足点。凭借范式给出的“模型”,我们才能表述问题,并寻求解决的方法。进一步说,范式甚至成了选择科研问题及其研究方法的标准,发挥着规范性的动态作用。[4]
库恩的著作还表明,不同的科学革命都伴随着相似的范式变化过程,这种变化过程带来一系列深刻后果。新范式之所以能取代那曾占据统治地位、现已陷入危机的旧范式,正是因为,前者能够解决后者框架内无法解释的问题与反常现象(同上,第六章)。
考察科学发展的历史,范式的实例随处可见。自然科学的历史也就是这些范式之间更迭演化的历史——无论是天文学中的“地心说”向“日心说”的更替、还是物理学中“牛顿理论”向“爱因斯坦理论”的转变,都是如此。
然而,要在哲学史中找出范式的实例,则困难得多、复杂得多。
我们能想到的第一个例子,便是那些不同的“哲学体系”,对于服膺某个哲学体系的人而言,这个体系乃是其研究与思考的旨向,它不但左右了论题的选择,决定着解决问题的研究方法,而且往往使稳固而自洽的学术圈子成为可能。[5]
不过,我是在历史诠释学的意义上使用“范式”这一概念,而且我特别将其运用到关于柏拉图思想的解释研究中。换言之,通过“范式”这个概念,我试图把握在不同历史时期中,人们以怎样的方式对柏拉图思想作出相对恒定的理解——同时,尽量避免在不同哲学观点间采取任何立场。[6]
于是,范式向我们展现出一个元理论与元体系的广泛视域,而那形形色色的体系立场,则被作为“微范式”(Mikroparadigmen)而包含于这一视域。
施莱尔马赫奠立的近代柏拉图研究的范式,[7]迄今仍为大多数注家采纳。该范式基于这个信念,即柏拉图诸篇对话乃是“自明的”(autark),也就是说,这个范式坚持认为,柏拉图对话的意义,可以借其自身的文字得以阐明。为了达成对柏拉图作品的完全(in toto)理解,读者只需具备深刻的洞见并作出恰切的领会,这便足够了。
与此相对,图宾根学派提出了另一种研究范式,[8]我曾对该新范式的认识论基础重新做过表述。[9]这个范式认为,柏拉图的书面作品具有不自明性 (Nichtautarkie)。我们不但能从某些间接流传的文献那里找到此种不自明性的证据,而且,在柏拉图的《斐德若》[10]与《书简七》[11]中,更是无可争辩地表现出来。在这些作品中,柏拉图主张:由于哲人并不书写那些“更有价值”的事物(这些东西是本质性的,然而数量极少),因此,他既不曾也不愿留下关于这些事物的论稿。
当然,上述这些显著证据仍有自身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我对此不拟赘述;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阅拙著。[12]不过,有一些问题值得在此提出,而本文的写作就基于对这些问题前因后果的考察。
首先是以下这个问题:我们能否真正给出具有范畴意义的主张,断定柏拉图从不书写更有价值的事物,而是将它藏于内心?我们能否认为,柏拉图只愿在灵魂之中抑或唇舌之上进行严肃的“书写”活动?或者是否相反,这位哲人经由书写或其他有价值的方式,的确为我们留下了某些信息?
对此,我的回答是:柏拉图写作诸篇对话用了两种语言,第一种语言是直白的,借这种语言,哲人以某种方式向同时代的大多数读者有所言说;第二种语言则充满了各种暗示,柏拉图往往用这种语言表达戏剧性的反讽,只有诉诸暗语才能理解它们。通过后面这种语言,柏拉图得以针对某些读者传达明确的信息,由于这些读者已通过其他途径对“未成文学说”有所了解,因此,他们可以领会暗示中的信息而无需另加说明。[13]
盖瑟尔(Konrad Gaiser)曾这样写道:“赫拉克利特描述德尔菲神谕的话,我们可以用来形容柏拉图的诸篇对话:‘他既不明言,也不掩藏,只是暗示。’”[14]
盖瑟尔的观点,我完全赞同,不过,本人觉得,以埃斯库罗斯《阿伽门农》剧中的台词来形容柏拉图的对话,似乎更妙:“我只向懂得的人诉说,对那些不懂的人,我保持缄默。”[15]
从这个视角出发,重读柏拉图的作品,我们将取得比以往更加丰富的成果。当然,接受某个范式也意味着排除了某些其他的理解方式,毕竟,当我们把光投向某处时,总会在另一处留出黑暗。
传统的研究范式由于坚持文本的自明性,从而拒斥了对其中暗语的理解;与此相反,我们主张的新范式可以包容后者。这种范式足以清晰地表明,柏拉图如何一再通过暗语,明确表述出其哲学体系的基础概念——善,并将其作为宇宙、城邦乃至万事万物的依据。而且,正是经由隐喻与暗示,哲人在对话中成功地表述了他在学园里靠概念语言所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