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道路:托拉中的埃及和以色列
阿哲瑞德(David Azerrad)撰
陈会亮 译
为了让你们知道上帝是将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别出来。
——《出埃及记》11:7
19世纪晚期,德法学者为埃及学领域的重要发现所鼓舞,他们重返圣经,重新考察圣经对埃及的描述。也许并不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的结论对圣经的描述大加诟病。数十年后,皮特里(Flinders Petrie)的《埃及和以色列》(Egypt and Israel,1911)以及彼特(T.Eric Peet)的《埃及和旧约》(Egypt and the Old Testament,1924)在英语世界出版,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圣经的叙述和史实不符。无论对错,这样的批评最终建立在对希伯来圣经——尤其摩西五经——的目的有缺陷的理解之上。圣经学者经常将摩西五经误解为一部讲述犹太人形成的历史,正如哥瑞芬哈根(F.V.Greifenhagen)所说,“我们在摩西五经中看到一个民族起源的故事:圣经中的以色列人作为一支有自我意识的民族或者族群出现”[1]。
当然,摩西五经绝不仅仅是一个民族起源故事。摩西的五卷书确实回顾了犹太民族形成的历史,但这五卷书的首要目的是指导犹太人应如何生活。摩西五经是一个托拉(Torah),一个教诲。“托拉”一词的词源可以追溯至动词“教”(le-horot;《利未记》10:11)。从圣经作者的视角来看,托拉实际是唯一的教诲。托拉阐述了一种无所不包的教诲,萨克斯(Robert Sacks)恰切地称之为“新道路”(New Way)。[2]如果以色列的子孙要遵循这条新道路——更重要的是理解这条新道路,圣经的作者就必须不仅清晰地呈现这条道路,而且要将之与另一条截然相对的道路进行生动的比较。在托拉中,埃及象征着与新道路相对的基本选择。如潘戈(Thomas Pangle)所称,埃及并非简单地是“最坏的政制”,[3]而是那唯一的政制:通过与这一政制的对比,服从上帝的不涉政治的新道路揭示了自身截然不同的品质。埃及是另一条道路。
如果像沃格林(Eric Voegelin)所说,“象征背后的真理不是知识性的(informative),而是启发性的(evocative)”,[4]埃及将最终不仅仅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因此,尽管埃及扎根于尼罗河畔的土地,可它必须始终是一个模糊的、不明确的地方。摩西五经从未提到法老的名字,也从未具体提到哪个埃及城市,除了比东(Phithom)和兰塞(Ramses)。至于以色列在埃及定居的歌珊地(Goshen),则“无从具体查明”,[5]可能是圣经作者的虚构。在托拉中,埃及是迦南之外的一个地方,甚或任何地方,它象征着人意欲根据自己的律法生活的努力。埃及最终代表了人内在的渴望:单纯通过人的努力重新创造一个逃脱必然性的伊甸园。因此,埃及的人类中心论不能接纳任何神,更不用说以色列的神耶和华。埃及不能侍奉任何神,只能崇拜似神的国王——法老。因此,一个人总是下到(la-redet)埃及,而后上出(la-‘alot)埃及。埃及抬高人,因此充盈着一种磁力,使得以色列人像其他人一样始终为之吸引。埃及和埃及的道路总是若隐若现。托拉的新道路不能根除更古老的埃及道路,所以,托拉必须尝试开创一个与埃及人的生活方式隔绝的王国,因为它清楚,埃及潜伏于每个人的内心。埃及和以色列必须在紧张对立中共存,因为,尽管摩西生于埃及而在外长成,但却有一位约瑟生于圣地却融入了埃及。
大体而言,托拉呈现了新道路对埃及的旧道路的胜利。最初,在新道路之前,埃及已经建立并达到繁荣。当饥荒困扰着新道路所在之地,亚伯兰前往埃及,获得不少财富。亚伯兰的埃及之行甚至没有给上帝证明其神意的机会,但它确实证明了埃及供养人的能力。面对另一次饥荒,“在亚伯拉罕的日子,已经有一次饥荒”(《创世记》26:1),上帝特别禁止以撒下埃及去。上帝使以撒兴旺,证明新道路也能为人提供生存所需。这一阶段是两条道路相对峙的时期。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并不能证明神的道路优于埃及的道路。为了牢固地建立新的道路,另一条道路必须首先在以色列人眼中失去魅力。为此,以色列人的后代将居住在埃及两个多世纪,并遭受埃及暴政的直接压迫。神将用他“大能的手”(《申命记》5:15)击垮埃及人,并用水吞没法老的大军。以色列人的后代将因此准备接受这新的道路。但是,埃及的道路比埃及本身顽强。以色列人刚摆脱埃及人的奴役,就已经开始渴望埃及曾带来的种种舒适。新道路仍不得不同人们对埃及道路的渴望进行抗争。因此,就此而言,托拉既关乎以色列人和新道路,也同样多地关乎上帝强烈拒斥的另一条埃及道路(见附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