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色诺芬文章的第一章看起来是为了称赞吕库古关于生育繁衍后代的法律。他指出,别的希腊人培养未来母亲的方式与吕库古的法律规定之间有两个重大差异。第二个差异他言之甚详,第一个却一笔带过。有关此论题,他的全部所言是这样的:
那些将来肯定要育养子女的女童,以及那些该受良好教育的女童,别的希腊人给她们食用分量最为适中、又切实可行的菜蔬,以及极少量又过得去的肉食;至于酒,他们要么根本不许她们饮酒,要么只许她们喝掺了水的酒。(《斯巴达政制》第一章,3节)
接着,色诺芬略过吕库古关于女童饮食的规定不提;或者说,他并未明确告知读者,而是在字里行间暗示读者所有那些必需的信息,譬如,用全文论述谋篇布局的方式来暗示。因为,上面引的那段话的上下文,就用于阐明其他希腊城邦的做法和吕库古的创制之间的差异以及对立;[4]所以,这不过是一个更重要的论点——色诺芬且按下未表——的引子罢了,即斯巴达女童的饮食习惯与其他希腊女子的不同乃至对立。如此这般,色诺芬让我们搞清楚了,吕库古允许斯巴达女童吃丰裕的食物,饮不掺水的酒。允许她们饮食饱足,似乎是有助于生育强壮后代的一个措施,这是吕库古立法的目的,色诺芬在当下语境里正在讨论。既如此,他为何不清楚地明说,吕库古对女童的饮食有哪些规定?谜题由下述事实解开,色诺芬的论述中“丰裕的食物”与“不掺水的酒”紧密相关。因为,给年轻女子充足的食品固然理由很充分,但给她们饮用不掺水的希腊葡萄酒可能不太安全。我们从一些渠道很容易了解到,斯巴达女童和妇女因其普遍的放纵(laxity of manners)而出名,尤其在性方面;[5]而且,我们了解维纳斯与巴克科斯(Bacchus=酒神信徒)之间的紧密联系。由于斯巴达女人众所周知的放荡,色诺芬对斯巴达女童饮食的数量和质量都只字未提,在一篇旨在称颂斯巴达的文章中,这是明智的省略。不过,要是他甚至提都不提其他希腊城邦的相反做法的话,难道不是更聪明些吗?如果我们不是假定,色诺芬是个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论述含意很明显的笨伯,或者,他是比最急匆匆跑马观花的报道者更糟糕的作家,那么,我们必定相信,他这么做是影射斯巴达妇女的举止失当。
这个结论由第一章全章的论证且实际上由全文所证实。隐晦地暗示了斯巴达女童的饮食情况后,紧接着,色诺芬提到她们的体育锻炼。在这部分色诺芬直截了当地谈论斯巴达“女性”。[6]我以为,他用这个措辞是指出,斯巴达女性残留的动物性比男性多得多,因她们受锻炼少得多。惟有教育(参《斯巴达政制》第三章,2节)可培养她们节制,因此教育是当作“丰裕饮食和不掺水的酒”的解药在起作用。但纵览全文,除了体育锻炼,关于斯巴达妇女的教育,色诺芬未着一字一词清楚说明,[7]与此同时,他强调斯巴达教育使男子节制,并且强调这样相关的事实,作为吕库古立法的结果,“明显的是,即使在审慎上,男性群落也比具有女人性的群落更强”。[8]色诺芬只字未提妇女的道德教育或她们的羞耻感,这跟他不谈她们的饮食,理由如出一辙。
吕库古法律培养的并非妇女的节制,而只是男人的节制。色诺芬在论述第一章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主题即斯巴达婚姻法时,一开头说明的就是这一点。此处,他解释了吕库古训练斯巴达人节制性事的规定。男人若被人目睹进出妻子的房间,按规定是丢脸的事。遵守这个规定其目的具有两层效果:既增强了羞耻感,又增强了性欲。性欲的增强夫妻二人都有,但羞怯感(bashfulness)的增加却只是丈夫的事(参《斯巴达政制》第一章5节)。其他的婚姻法规给丈夫提供了大得令人吃惊的通奸的自由,以及允许妻子通奸的自由。事实上,仿佛这种自由简直无限制似的;因色诺芬解释了两条这类法律——它们本身已经够宽大的了——之后,还补充说,吕库古“对那类法律做出了许多让步”。虽说我们从他的话只能猜一猜这些让步对妇女贞洁必然会起的作用(此外她们不受任何饮食方面的束缚),但色诺芬说得清清楚楚,妇女们对这些法律感到满意自有缘由:“因为,[斯巴达]妇女想掌控两个家庭”。[9]
我们对《斯巴达政制》的第一章作结,该章表面上是赞美斯巴达生育子女的法律,实则对斯巴达女人暗含讥讽。现在,色诺芬对斯巴达女人的实际行为,不管现在的还是过去的,跟吕库古法律规定的行为之间不加区分——除了字词上的区分。所以,我们必须说,对斯巴达女性的讥讽,也是对一般意义上的斯巴达和吕库古立法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