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德與利益
從日常的經驗可以看到,一個有道德的人,往往要犧牲自己的時間和金錢,比如說幫助有需要的人,那就少不免會損害個人的利益;而一個沒有道德的人,也經常做出損人利己的行為。道德和利益,似乎有着潛在的衝突,孔子早就看到這個問題,有所謂「義利之辨」,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追求個人利益,連自己也不能照顧,那誰來照顧你呢?不過,君子會「見利思義」,面對利益,會先問該不該拿,不像小人,只求利益,不理會道德。
但如果涉及的利益太大,要把持道德就不容易了。有一部日本電影叫做《10億懸賞追殺令》,故事講述億萬富翁蜷川的孫女被虐殺,為了報仇,蜷川懸紅10億日元給殺死兇手清丸(滕原龍也飾演)的人,清丸被四方八面的人追殺,走投無路,迫得到警署自首,而警方則派出五名特警負責押送兇手返回東京受審,為了巨額的賞金,就連護士和警察也以身試法,由福岡到東京的途中,不斷有人前來追殺,連押送隊伍中也有內鬼。
或許大家認為以上電影中「道德和利益」的衝突有點誇張,現實生活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那麼,在另一部電影《犯罪與不端》(港譯「歡情太暫」),主角所面對的「道德和利益」衝突則比較生活化。主角是著名的眼科醫生,有美滿的家庭,但原來尚有一個情婦,有一天情婦說要永遠跟他在一起,並用公開他們的私情來威脅他,要他跟妻子離婚,主角不肯就範,但若公開私情,就勢必嚴重影響他的家庭、事業和名譽。主角的弟弟建議僱用殺手將情婦滅口,最初主角也有點猶豫,因為他成長於猶太教的家庭,有上帝監察的想法,後來情婦迫得他太緊,於是下令殺手執行任務。事發幾個月,警方始終沒有懷疑主角,一切都回復正常,主角也沒有絲毫的內疚。
我認為,電影要表達的是道德源於上帝,必須由上帝來保證;因為如果上帝不存在的話,一切都被允許,道德根本沒有意義。道德由上帝來保證的意思是,上帝會監察我們的行為,在最後審判作出公正的裁決。即使主角避開了法律的制裁,也逃不過上帝的審判;在這個意義下,道德其實是為了我們最長遠的最大的利益,因為殺了人很有可能要落地獄受永恆之苦。
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無法證明上帝存在(當然,也不能證明上帝不存在),更無法證明道德是審判的依據,是決定我們死後去向的指標。跟猶太教相若,中國先秦時的墨子也有鬼神監察的觀念,道德也是來自上天,此所謂「義出於天」,墨子正是用利益來界定道德,「義,利也」,當然,墨子所講的利是大眾的利益,即公利,並不是個人的私利,墨子反對侵略性的戰爭,因為這是最不義的,最損害眾人的利益。墨子還身體力行,率領弟子阻止不義的戰爭,在《墨攻》這部電影中,飾演墨者的劉德華,就是為了保護梁城而率領軍民對抗入侵的趙國。從這個角度看,道德就是為眾人帶來利益,令大家生活得更加好,這跟西方的功利主義十分相似。
功利主義
功利主義是近代西方社會的主流思想,興起於18世紀的英國,始創人是邊沁,彌爾則是最重要的繼承者。它不但影響西方人的道德思考,也影響西方的政治制度。功利主義是根據行為的後果來判斷對錯,屬於後果論。如果行為所帶來的快樂大於痛苦,就是對;如果行為所帶來的痛苦大於快樂,就是錯。但是誰的痛苦呢?是牵涉在內的所有人,所以功利主義又叫做利他的快樂主義。
功利原則(utilitarian principle)是功利主義的終極道德原則,簡單來說,凡是帶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快樂的行為就是對的,凡是帶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痛苦的行為就是錯的,所以此原則又叫做最大快樂的原則。對功利主義來說,不應殺人只是一般而言,如果殺人帶來的快樂大於痛苦的話,殺人反而是對的。就讓我們用功利主義來分析主角的決定是否道德。首先要做兩種計算,一個是殺掉情婦所帶來的快樂,另一個是殺掉情婦所帶來的痛苦;如果是快樂大於痛苦,就是對的,如果是痛苦大於快樂,就是錯的。若情婦死了,主角的家庭和事業就得以保存,為主角及其家人帶來快樂。至於痛苦,主要有三種,第一是情婦被殺害時感到的痛苦,第二是她未來的快樂被剝奪,第三是家人和朋友會為她的死傷心難過。第一種後果,當主角回到現場消滅不利於他的證據時,從屍體我們可以知道殺手是從後面槍擊致死,情婦的面容還略帶微笑,可能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就死了,那麼她的死就不會有甚麼痛苦。第二種後果,若公開她和主角的關係,主角也不會跟她一起,她的將來也不見得快樂。至於第三種後果,電影暗示情婦沒有甚麼親朋,似乎是孤獨一人,所以她的死也不會帶來其他人的痛苦。根據以上的分析,情婦之死所帶來的快樂是大於痛苦,所以是對的;但為了利益而殺害無辜的人,明顯違反我們的道德常識,也是對功利主義的主要批評─為了多數人的最大的快樂,應該損害少數人的基本權利。
一般來說,道德的行為的確帶來人的快樂,而不道德的行為則帶來人的痛苦。但從以上的討論可見,無論是個人的利益,或是多數人的利益,都沒法完全說明道德的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