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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時期的占卜研究——敦煌藏文寫卷P.T.1047、1055號譯釋》序

古代阿爾泰族人考察炙羊肩胛骨時,由所見經火灼成之坼裂兆紋而舉行占卜,彼等稱兆曰「irq」,從語源學論之,作為動詞ir-/yin-之派生詞,原意正指裂痕(1),一如漢語之(2)。沙州古突蹶文占書名為irq bitig,意義即是兆書。晉楊方《五經鈎沈》云:「東夷之人,以牛骨占事呈示吉凶。」殷墟所出大量牛肩胛骨灼卜之刻辭,可驗其說。

漠北畜牧以羊為主,故用羊骨。所用動物雖異,而視兆之縱橫施之占卜,其義一也。徐霆《黑韃事略》稱:「其占筮,則灼羊之枚子骨……謂之燒琵琶。」遼與蒙古俗皆用之,謂為勃焦。(3)西番占法亦用羊骨,上承突厥、契丹之制,下至麼族至今猶行羊骨卜,(4)均是同一系統之遺俗。

吐蕃初行苯教,有《苯經》以視占驗。祀灶神、地母及龍神以作祈禳,又重視本命神,久已雜染於漢俗。若其鳥卜,實出於漢人古代之鳥情占,殷卜辭云:「非嗚,其用四卜。」(《綴合編》102)又記:「某日夕有鳴鳥。」知其淵源甚遠。《太平御覽》七百二十六方術部七有「鳥卜」一項,引《隋書·女國傳》文(5)。《隋書·經籍志》,《和菟鳥鳴書》。唐初李淳風著《乙巳占》,卷十有「六情風鳥所起加時占」,如云:「己酉為寬大之日……時加己酉,鳥來鳴其上,時加王相,當言為長吏,休廢囚死,當有酒食。」題唐易靜撰之《兵要望江南》第二十為「占飛禽」,共七十八首(6),試舉二首為例:

占飛鳥,何事入軍營;若在德鄉加喜氣,只從刑上是凶聲,百鳥一般聽。

城營內,異鳥入其中;宿處不知人不識,中須血染草頭紅,防備有妨通。

此則依德與刑以定吉凶。又敦煌寫卷P.3988,為《鳥鳴占吉凶書》,乃依其方向以論吉凶,茲附於後,以供比較研究:

勞費(B.Laufer)以為西藏鳥占出於漢人之薰染,是也。

至於骰卜,亦稱色字,則在和闐、尼雅、高昌及印度各地均嘗發現長方形骰子(7),其四面刻有圓圈,可擲三次以定預兆,其排列方式當有43,即64種不同之兆。于闐、高昌自公元670年前後至八世紀淪於吐蕃之手幾達半世紀,西域四鎮之爭奪,文化接觸至為頻數。故藏文文獻若《日、月藏經》及《牛角山授記》等書述于闐之歷史特為豐富;于闐久為印度化國家,此則似與天竺不無淵源。(8)

託瑪斯(F.W. Thomas)在其《東北吐蕃之民間文學》(An-cient Folk-literature from North-Eastern Tibet)書中述及占卜舉行之際,往往有六句或八句型之民謠,有類世俗籤詩,相當於古時所謂繇辭。藏人占書又有《諸葛出行圖》、《金龜圖》等等,則分明出於漢俗。藏語稱吉兆曰bzang,當是漢語之「臧」,故知吐蕃占術實與漢人息息相關,其因襲異同之跡,尚有待於抉發也。

1985年秋8月,第二屆敦煌吐魯番學術討論會在新疆烏魯木齊舉行,北京中央民族學院王堯、陳踐兩君提出論文為《吐蕃時期的占卜研究—敦煌藏文寫卷P.T.1047、1055號譯釋》,乃取法京伯希和取去之藏文卷子P.T.1047、1055號二例(本文P.T.或T.,為法藏敦煌伯希和藏文文獻簡稱),加以疏說。余得聆其高論,極感興趣,因請二君將藏語原文以國際通用之拉丁化符號譯出,以便讀者,欣承慨諾,因為紹介刊為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術專刊,頃排版竣事,主編囑綴數言,因記其顛末如此。

1987年1月饒宗頤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