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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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前言

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正式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4项准则,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项准则。2017—2018年,财政部又分阶段修订和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准则,并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5月28日,财政部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修订根据以上政策变化对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阐释和修改,使本书更加准确和完善。

中级财务会计是在初级财务会计基础上的深化。它是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是对初级财务会计中所涉及的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相关理论、方法、程序的细化和深入,是对初级财务会计所建立的会计框架的充实。它所涉及的知识是财务会计中最主要的部分。

本书的作者大多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多年,与学术界和理论界联系密切,掌握了比较翔实、充分的资料,对我国会计理论、学术动态、会计规范体系、会计实务现状有较准确的把握。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坚持理论与实务并举,既着眼于提高理论,又致力于规范实务,不仅把最新会计法律规范渗透到整个教材体系中,突出一个“新”字,而且凭着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实务能力,敏锐地捕捉学术领域的新动向,深化了对会计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探讨。由于理论与实务的不断发展,这套会计教材拟两年修订一次,以保持其与会计发展的同步性。

在结构安排上,本书从财务报表的会计要素主要项目依次展开,层层递进,最后论述财务报告。全书脉络清晰,给人以水到渠成之感;把整本书的各项内容融入主要财务报表中,有助于读者清楚地了解财务会计各个要素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提高学习效率;注意篇幅控制,力求精练、简洁,使读者能更快地抓住本书要领。

本书由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罗绍德教授任主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蒋训练副教授任副主编。第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章由罗绍德编写,第二、三、四、十、十九章由蒋训练编写,第五、六、七、八章由杨德怀编写,第九、十一章由甘彧编写,最后由罗绍德教授审核、总纂并定稿。

这套教材主要是面向财经院校的本科学生,也可以作为从事财经工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的学习参考教材。由于社会的进步,财会理论与实务也在不断发展,而作者学识有限,并且时间仓促,书中难免存在不足,恳请读者批评指正,以便重印或再版时修订。

编者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