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向为官不为亮剑,凸显从严治吏新常态
在2015年的“两会”上,“为官不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总结回顾2014年工作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后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又多次严词批判官员的“不作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东北调研期间他再次强调:“对于忽视民生、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要‘动刀子’‘出重拳’,公开曝光,坚决追责!”
在如今的官场上,“好人主义”盛行,“不作为意识”很浓。有那么一批人,“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不出事就行”“平平安安就可以占位子,舒舒服服就可以领票子,庸庸碌碌就可以混日子”……但只要这些人没有违法违规之举,似乎也没事。这样的“懒政”“庸政”“怠政”,助长了“官员不作为”的风气。但很显然,这样的现实境况,与营造“能上能下”的现实要求是相悖的。
在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之后,2015年7月,国务院大督查对辽宁、吉林、安徽等7省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进行了问责,后又对24个省(区、市)249人进行问责,对地厅级41人、县处级13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国务院大督查对这些官员“亮剑”,并拿其“开刀”——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这样的行动值得点赞。毕竟,官员们“懒政”“庸政”“怠政”的危害性,并不比贪腐小。因而,处罚不作为官员具有示范价值,言外之意便是要让这样的处罚成为一种制度常态。此外,国家应积极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特别是要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考核综合评价体系,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有紧迫感。更重要的是,要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本位。
思考题:
1.怎样认识理解地方政府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和方法?
2.如何才能遏制“为官不为”现象,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