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品牌竞争力的要因构成及其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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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

2.2.1 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定义

对保险公司竞争力进行研究及定义的文献不多,在这些文献中得到认可和引用的是以下两种:

一是石新武(2004)对保险竞争力的广泛的定义:保险竞争力是一个保险行为主体与其他保险行为主体竞争保险资源的能力。他指出这里的保险竞争力既可指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也可指保险公司的竞争力,甚至可指保险行业的竞争力(国内或国际)。

二是姬便便(2004)给出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定义: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要素的共同作用下,比竞争对手更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是财产保险公司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但其忽略了财产保险的内在运作能力和外部影响因素。

本书的探讨立足于公司的高度,因此我们在此只关注公司竞争力概念。结合前文给出的企业竞争力的概念,补充完整姬便便给出的定义,我们将财产保险公司竞争力定义为:财产保险公司在社会、行业环境中整合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并加以积极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保险公司竞争而得到的综合的比较优势,是其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财产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也是其与其同类企业竞争力的一种比较优势。该定义中包含了企业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是企业动态经营和竞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