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英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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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翻译的主体和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一对哲学范畴。西方哲学中主体与客体的概念起源很早,但作为二元对立的范畴始于十七世纪,那时是从人的角度界定主体和客体的。笛卡儿、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将人的理性和感性视为主体,与主体对立的就是客体,客体是主体实践的对象。翻译主体和客体研究是向哲学的借鉴。翻译理论界已经有很多学者对翻译主体和客体进行过探讨,但何为翻译主体?何为翻译客体?翻译界尚无定论。不少学者对这个问题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是观点不一,存在着很大的分歧。许钧教授归纳出以下4种答案:译者是翻译主体;原作者和译者是翻译主体;译者与读者是翻译主体;原作者、译者、读者都是翻译主体许钧.“创造性的叛逆”和译者主体性的确立 [J].中国翻译,2003,24(1):10.。确定翻译主体和客体是翻译本体研究的基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发挥主体的主导性,译者具备充分的“酌情善断”的权力;另一方面强调和提升客体的职能可以抑制主体的凌驾性,使主体的活动处在客体可容性的制约之下,主体不能无视和破坏客体的格局。笔者将在本文中就翻译主、客体进行界定,并对翻译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进行探讨。

一、翻译主体和翻译客体

哲学中的主体和客体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主体和客体指的是在普遍存在的事物相互作用中能动的、主动的一方与受动、被动的一方,因而广义的主、客体关系,也就是事物互相作用过程中能动与受动、主动与被动的关系。狭义的主体和客体不是以事物之间的作用,而是以人的活动的发出和指向为尺度来区分的。在这个意义上的主体是活动着的人,客体则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对象”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 [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12.。人们提到的主、客体关系常常指狭义的主、客体关系。

主体具有两大属性:一是自然属性,表现为人对自然的依附存在,即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以及人对自身生理机能的依附存在;二是人的社会属性,表现为人对他所在的社会的依附,人通过自己的社会实践实现自己的目的和价值。人的精神和意志通过社会实践才能体现。笛卡儿所说的“我思故我在”就是近代哲学史上人对主体性的最初宣言。主体的这两大属性又衍生出三大主体特征。一是主导性,它是人这个主体的内在规定性,即主体总是以自己的意识、意向、目的为前提或主导而行事。其二是主体的主观性,即主体在行事的过程中具有强烈的自我倾向,有意或无意地在行事过程中表现出自己的影响力。在行事过程中,主体能发挥自己的潜力,认识客体,把握客体,总是以自己的目的和意向对客体进行认识和改造。主体能动性是主体价值的体现。其三是主体的能动性,它是主体的价值之源。

客体是一个相对主体而言的实体概念。客体也具有两大特征:第一,客体具有客观自身规定性,它永远排斥主体对它的随意描写或认定,拒绝主体对它实施凌驾性;第二,客体具有一种外在实在性,存在于不依主体为转移的外在空间;第三,客体具有对象性,客体是主体行事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既可以被本体本质力量所及但又不能被主体本质力量所完全覆盖。它永远大于或超出主体本质力量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的 ‘活动域’。它本身常常是一个系统,一个网络或者是一个多维的复合体”刘宓庆.翻译与语言哲学 [M].北京:中国对外出版社,2001:53.

在翻译活动中,翻译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对象:译者、译文、作者、原文读者和译文读者。到底谁是翻译主体呢?有些学者认为,他们都是翻译主体。“翻译是两种语言文化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协商的过程。在这种对话、交流与协商的过程中,原文、原文作者、译者、(原)译文、读者,有时还有翻译发起人、出版商或赞助人等,都会参与到翻译活动中来……原文作者、(原)译者、复译者、读者、原文、(原)译文、复译文本都是文学作品复译中的主体”李明.从主体间性理论看文学作品的复译 [J].外国语.2006,166(4):68。是不是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因素包括原文作者、(原)译者、复译者、读者、原文、(原)译文、复译文本等都是翻译主体呢?对于李明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首先,根据哲学对主、客体的界定可知主体是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哲学中提到的主体和翻译主体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翻译主体也不例外,应该是人,不能是物,因此文本包括原文文本和译文文本等都不是翻译主体。其次,主体是人,但并不是说人就是主体,二者不等同。只有当人参与了某一活动,才能成为这一活动的主体。原文作者、读者他们虽然是人,但并没有参与翻译活动,他们只是译者翻译时考虑的对象,因此也不是翻译主体。

根据上面提到的主体特征可以得知翻译主体是指从事翻译实践的人,只有译者才有资格胜任这个称呼。因为翻译是译者实现主体价值的实践活动,笔者认为译者的翻译主体地位不能模糊,不能忽略,不能让读者、原文作者占据中心,从而使译者成为一个边缘人。原文作者和读者虽然可以成为主体,但不是翻译主体。作者创作了原文,是原文的创作主体,但他没有参与翻译这一实践活动,因而不是翻译的主体;读者是阅读活动的主体,也不是翻译主体。“因此,我们可以说,翻译活动过程中的主体,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应该是译者,因为他是翻译活动过程中的行为者和实践者,其目的是为了使客体——译作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不同主体(包括个人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等)的需要”胡牧.主体性、主体间性抑或总体性——对现阶段翻译主体性研究的思考 [J].外国语, 2006,166(6):69.

翻译客体是指在翻译过程中,翻译主体指向、认识、改造的对象。在翻译的过程中,作者和读者成为译者研究和利用的对象,成为译者翻译实践活动的所指,已经由原来的主体衍化成客体。原文文本是译者直接改造的对象,因而是翻译客体。总的来说,对原文文本的改造,对读者反映的认识,对原作者的创作意图的了解等都是翻译实践活动的一部分,都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所指,都是翻译客体。因此,翻译的客体是一个多维的复合体,它包括了原文作者、读者和原文文本。

二、翻译主体和翻译客体的关系

翻译主、客体关系是改造与被改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翻译客体是译者(翻译主体)所指向的对象,是译者行事的依据。它具有客观的自身规定性,反对译者对其任意描写,凌驾其上。而翻译主体即译者具有强烈的自我倾向,具有主导性,具有主观能动性,有权对翻译客体进行改造,但如果译者一味地将自己的目的、意愿凌驾于翻译客体之上,试图臣服翻译客体,超越翻译客体所能接受的极限,那译者就越出了其权界,成为翻译客体所不能接受的不称职的翻译主体。“因此,我们在理解主体性内涵时要避免两种极端:一是无视客体的制约性,过分夸大主体能动性;二是过分强调客体的制约性,完全排除主体的能动性”陈大亮.谁是翻译的主体 [J].中国翻译,2004,25(2):4.。在翻译的过程中,翻译主体既受制于翻译客体即原文、原文作者、译文、读者等,也可以利用翻译客体所授予的权力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必须以翻译客体为依据,不能以征服者的姿态将原作者挤出文本。翻译毕竟不同于创造,译者不能毫无限制地发挥主观创造性。

翻译客体是多维的,译者对待这些不同的客体应该有所区别。原文文本是译者直接改造的对象,当然是译者把握的重中之重,离开了原文文本,译者的主体地位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对原文文本的认知是翻译的前提。傅雷在《给罗新璋的信》(1963年1月)中曾这样写道:“事先熟读原著,不厌其详,尤为要著。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决不动笔,是为译事基本法门。第一要求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方能谈到译。平时除钻研外文外,中文亦不可忽视,旧小说不可不多读,充实辞汇,熟读吾国固有句法及行文习惯。”周仪,罗平.翻译与批评 [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198-200.可见,大译家都注重对原文本的理解。黑格尔曾经说过:“原文文本犹如从树上摘下的果实,已经脱离了它已有的价值观,伦理道德等生存土壤,已经没有它们具体存在的真实生命,给予我们的只是对这种现实性的朦胧的回忆。”解构主义者也认为:“原文文本在不断重写,每一次阅读、翻译都是对原文文本的重构。”Edwin Gentzler. Contemporary Translation Theories [M]. 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149.不同的时代,由于价值取向不同,译者对文本有不同的理解,文本的意义在时空的流变中得到丰富。因此译者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必要通过原文作者对原文文本进行解读,熟读原文文本,从而达到更好的认识原文文本的目的,为良好的翻译迈好第一步。

原文作者虽然不是译者所改造的对象,但对原文作者的了解可以使译者更好地把握原文文本的内容。译文读者作为译者成果的品评者,无时无刻不影响着译者在操作过程中的思维取向、价值取向等。一部译作如果不能被同代读者认可,那么译者就应该好好地反思其翻译活动。好的译作往往易于被读者广泛接受,译者一般倾向于用适合读者品味的方式进行翻译。当然,不能否认,时代在变,读者的品位也在改变。某一时代被认可的优秀的译作随着时间的改变可能得不到后来读者的认可,这另当别论,如我国著名翻译家林纾的翻译就如此。质量低劣的译作得不到读者的认可,对译者是一个督促。因此,译者不得不考虑读者因素。译者首先以读者的身份认识原文文本。对于译者来说,在翻译过程中及时了解其他读者的反映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只将读者反映作为译作的衡量标准是不可取的,这样做是翻译客体一元论的表现,其实质是忽略了不同的人对同一文本的反映具有差异性,不同民族对同一文本的反映具有个性。总之,在翻译过程中,过分地夸大译者的主体性,使译者凌驾于原文文本之上是应该避免的误区。同时,过分地夸大翻译客体的功能,使译者充当读者和文本的仆人,反客为主也是不对的。

三、对翻译主、客体关系认识的历时演变

学界对主、客体地位的认识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从客体入手,强调客体的重要性,而主体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其次是从主体入手,提升主体的地位。相比之下,客体地位被忽视。最后才从主、客体统一观入手,注重主、客体的协调发展。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人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被客体所主宰,对客观世界顶礼膜拜。在资本主义社会,人逐渐摆脱了客观世界的束缚,感觉已成为世界的主宰,开始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客观世界任意地加以改造,将其意志凌驾于客体之上,结果遭到了客观世界的报复。现代社会开始辩证地对待客体,开始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主客体的关系的变化总体上体现了这样的特征。在译学领域,翻译主体和翻译客体地位的变化也具有相似的特征:先重视翻译客体,后重视翻译主体,最后注重翻译主、客体的和谐发展。

在我国早期的佛经翻译过程当中,有文质之争。文派要求译者有更多的自由空间,文本不应该束缚译者,而质派则强调译者应该忠于文本,不得修饰译本,改变原文本的意思。在佛经翻译《法句经序》中,维祗难曰:“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阙义是则为善。”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 [M].上海:上海外语出版社,2000:6.维祗难的这番话体现了我国早期质派的译学观点,即要求翻译主体忠实于翻译客体,翻译客体的地位受到了极度的重视。即使是好文的支谦在《法句经序》中也提出“因循本旨,不加文饰”的译学观点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 [M].上海:上海外语出版社,2000:8.。在这场争辩中,质派最终取胜,这实际上暗示着翻译客体重要于翻译主体。唐代的玄奘提出了求真喻俗的翻译标准。在他的译文中,翻译主体和翻译客体的地位都受到同样的重视,既重视发挥译者的能动性,也重视尊重原文文本的客观实在性。翻译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达到了和谐的统一。到了近代,严复提出了信达雅的翻译标准,指出译文应该达雅,为译者主体的发挥留下了空间,但忠于原文文本还是第一要的。现代翻译家鲁迅先生提出了宁信勿顺的翻译标准,把对原文的忠实又一次当作翻译的首要条件,对客体的忠实又一次盖过了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但是,就在对忠实标准高唱赞歌的时候,傅雷提出了“重神似不重形似”的翻译观,而翻译大师钱钟书把化境作为翻译的至高标准,他说:“译作就像原作的 ‘投胎转世’,躯体换了一个,而精魂依然故我。”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 [M].上海:上海外语出版社,2000:418.我国当代翻译家许渊冲则提倡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同原作竞赛。王东风等学者则在《中国翻译》上撰文,指出忠实是一个神话,要解构忠实。译者的地位又一次得到重视。我国译界对翻译标准的探讨过程总体上反映了我国翻译研究开始重视翻译客体,继而重视翻译主体的过程,而我国当代翻译研究更注重翻译主、客体辩证统一,提出了翻译间性的观点,提出翻译过程中涉及的不同主体应该平等对话,强调既要坚持发挥翻译主体的主观创造性,又要尊重翻译客体的客观实在性。

西方的翻译研究虽然有别于我国的翻译研究,但基本上也体现了这样的发展规律。古希腊时期,七十二子的圣经翻译本着绝对忠实的翻译标准逐字翻译。译者的主体性受到了苛刻的压缩,被喻为带着镣铐跳舞。古罗马时期,在罗马势力刚刚兴起之时,“希腊文化依然高出一筹,或者说罗马文化才开始进入模仿希腊文的阶段,希腊的作品被罗马译者奉为至宝,因而在翻译中译者亦步亦趋,紧随原文,唯一目的在于传递原文内容,照搬原文风格”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187.。此时翻译客体的地位显然高过翻译主体。后来罗马势力逐渐勃兴,古罗马人为了体现他们在文化上优于古希腊文化,把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也当成战利品,在翻译古希腊文学作品的时候,任意删改原作,充分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同原作一较高下。其中的突出代表是西塞罗,他在《论最优秀的演说家》第五卷第十四章中说:“我不是作为解释员,而是作为演说家来翻译的……在这一过程中,我认为没有必要字当句对,而是保留语言总的风格和力量。因为我认为不应当像数钱币一样把原文词语一个个数给读者,而是应该把原文重量称给读者。”Robison, Douglas. The Translation's Turn [M]. 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1:7.他的这一观点突出了译者的主体性地位,影响了后来许多翻译家,如贺拉斯、昆体良、哲罗姆、泰特勒等。昆体良甚至认为:“我所说的翻译,并不仅仅指意译,而且还指表达同一意思上与原作者搏斗竞赛。”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2.现付、当代西方翻译理论体现了多样性的特征,其中既不乏尊重翻译客体、坚持对等翻译的声音,也不缺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活译、创译的声音。释意派、解构派认为意义是游离不定的,在不同的时间域延异,因此忠实的翻译是不存在的。多元系统派等文艺学派更强调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强调翻译文学在不同时期的语言文学的建构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语篇语言学派、翻译科学派等语言学派等以原文文本分析为基础,更强调译者应忠实翻译客体。当然其中也不乏翻译主、客体应该协调统一的声音,如德国近代翻译理论家施莱马赫指出译者通过翻译客体来再现自身,翻译客体在制约译者的同时,正好为译者提供了一个发挥能动性的契机。

纵观整个东西方译论史不难发现:在整个翻译过程中,每个阶段都体现了一定的特征:早期的翻译研究更重视对翻译客体的重视,中后期则更强调发挥翻译主体的能动性,而现当代翻译理论者对翻译主、客体关系的认识趋向多样化。随着翻译主体间性论的提出,当代翻译更重视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包括译者与读者、译者与作者等。总之,发挥翻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翻译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这两种观点通过互相对立而推动翻译理论的发展。笔者相信翻译客体中心论和翻译主体中心论中的两个中心将会消解,取而代之的是翻译主客体之间的平等对话。

本书利用哲学的观点,借鉴地探讨了翻译主客体的本质特征及其关系。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需要从翻译主客体关系入手,精确地界定翻译主体的权限,准确地了解原文文本所表达的内容。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必须明确文本所赋予他的权力,应该以文本为基础,利用自身的可变性,努力适应翻译客体所允许的变化范围,而不应该脱离文本,滥用其权力,借翻译之名,陈述自己的观点。那样的翻译,严格来讲,不能称之为翻译,应该是创作。译者必须注重翻译客体的客观自身规定性,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在翻译客体之上,但也不必过分强调翻译客体的地位,为翻译客体所制约,做客体的奴隶,从而影响译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翻译客体的多维性使翻译主客体关系复杂化。原文文本是译者实践的对象,是译者关注的焦点,译者进行翻译活动时应该以文本为中心。当然,因为任何语言中的语言现象及其内涵和外延都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且原文作者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其所思和其所说之间存在的矛盾,所以正确地解读文本离不开对文本作者的解读。对文本作者清晰的认识可帮助译者更清楚地解读原文文本。此外,对原文文本的理解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译者对原文文本的理解也受制于读者。译者在翻译的时候也必须了解读者的反映,在其可变性范围内发挥能动性的同时,对原文文本保持一种与读者一致的审美反映,积极地利用读者反馈的信息及时地对译文做出修改,既发挥译者主观能动性,又尊重翻译客体的客观实在性。因此,译者应该准确地把握翻译客体的多维特征,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使翻译主、客体达到完美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