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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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债务性筹资

债务性筹资与权益性筹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筹资方式。与权益性筹资相比,债务性筹资的特点表现为:筹集资金的使用具有时间性,需到期偿还并支付利息,从而形成公司固定的负担;但其资本成本一般比普通股筹资成本低,且不会分散投资者对公司的控制权。

一、长期借款筹资

(一)长期借款及其分类

长期借款是指公司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占用的需要。长期借款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作如下分类:

长期借款按用途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借款等。

长期借款按提供贷款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保险公司贷款等。此外,公司还可以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各种中长期贷款。

长期借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借款和抵押借款。信用借款指不需要公司提供抵押品,仅凭其信用或担保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抵押借款指要求公司以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长期贷款的抵押品常常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股票、债券等。

(二)长期借款的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司申请借款必须符合借款原则和贷款条件。其中,我国金融部门对贷款规定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公司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六个方面的条件:①借款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②借款公司的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③借款公司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④借款公司具有偿还贷款本金的能力;⑤借款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公司经济效益良好;⑥借款公司在银行开立有账户,办理结算。

公司提出的借款申请,应陈述借款的原因、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

2.银行审批

银行针对公司的借款申请,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借款公司进行审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准公司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内容包括:①公司的财务状况;②公司的信用情况;③公司的盈利稳定性;④公司的发展前景;⑤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

3.签订合同

银行经审查批准借款合同后,与借款公司可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限制性条款。

4.取得借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可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公司的存款结算户,以便公司支用借款。

5.偿还借款

公司应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还本付息。公司偿还贷款的方式通常有三种:①到期日一次偿还,在这种方式下,还款集中,借款公司需于贷款到期日前做好准备,以保证全部清偿到期贷款;②定期偿还相等份额的本金,即在到期日之前定期偿还相同的金额,至贷款到期日还清全部本金;③分批偿还,每批金额不等,便于公司灵活安排。

贷款到期经银行催收,如果借款公司不予偿付,银行可按合同规定,从借款公司的存款户中扣还贷款本息及加收的利息。

借款公司如因暂时财务困难,需延期偿还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延期还贷计划,经银行审查核实,续签合同,但通常要加收利息。

(三)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长、风险大,按照国际惯例,银行通常对借款公司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证贷款按时足额偿还的条件。这些条件写入贷款合同中,形成保护性条款。保护性条款大致有如下两类:

1.一般性保护条款

一般性保护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它规定借款公司流动资金的保持量、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对资本支出规模的限制、对公司借入其他长期资金的限制,同时还规定借款公司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不准以任何资产作为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等。

2.特殊性保护条款

特殊性保护条款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其主要包括:贷款专款专用;不准公司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限制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要求公司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等。

(四)对长期借款筹资的评价

1.长期借款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发行各种证券时,申请、批准、发行等都需要一定时间。而银行借款与发行证券相比,一般所需时间较短,可以迅速地筹集资本。

(2)借款成本较低。利用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比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低得多,另外,也无须支付大量的发行费用。

(3)借款的弹性好。公司与银行可以直接接触,可通过直接商谈确定借款的时间、数量和利息。在借款期间,如果公司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借款到期后,如有正当理由,还可延期归还。

(4)有利于利用财务杠杆效应。长期借款的利率一般是固定或相对固定的,这就为公司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创造了条件。

2.长期借款的缺点

(1)财务风险大。与债券一样,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公司经营不利时,可能会产生不能偿付的风险,甚至会引起破产。

(2)限制条款较多。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一般都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定期报送有关报表、不准改变借款用途等,这些条款可能会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

(3)筹资数额有限,取得巨额的长期借款的可能性较小。

二、发行债券筹资

发行债券是公司筹集债务资本的重要方式。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特点及其特征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

1.流动性

债券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转化为货币,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

2.偿还性

公司发行债券要规定期限、利率,债券到期必须还本付息。

3.安全性

公司债券可以在普通股和优先股之前偿付本金和固定利息,风险较小。

4.非参与性

公司发行债券一般不涉及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债券持有者不得参与公司经营,不享有公司利润增长的分配权。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有很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分类:

1.按债券上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是在券面上记载有持有者姓名的债券。这种债券的本息只付给被记名人,记名债券一般是在公司内部发行的带有优惠条件的债券。不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不载明持有人的姓名,还本付息以债券为依据。

2.按有无抵押或担保,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有指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物的债券,当公司不能还本付息时,可将这些抵押品变卖偿还;信用债券是指无特定的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声誉和资金收益情况而发行的债券。

3.按偿还方式,分为一次偿还债券和分次偿还债券

一次偿还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于债券到期日一次偿还全部本息的债券;分次偿还债券是指对所发行的债券设计分批到期偿还,或者对同一债券的本息分期偿还,于债券到期全部还清本息的债券。

4.按债券利率情况,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在发行债券时业已确定并载于债券票面;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水平在债券发行之初不固定,而是根据有关利率予以确定。

此外,公司债券按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按能否上市,分为上市债券和非上市债券;按是否参与公司盈余分配,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不参加公司债券;等等。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发行债券的方式

债券的发行方式通常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

(1)公募发行。这是指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募集对象而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它又包括不通过中介机构直接向公众公开募集的直接募集方式和经由中介机构的间接募集方式。

(2)私募发行。这是指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如向发行公司的产品消费者或职工,与发行者密切相关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单位发行。

我国公司债券的发行既可采取直接方式,自营发售,也可以采用间接方式,即委托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承销。在公开发行或发行规模较大时,必须采用金融机构承销的方式。从发展趋势看,间接发行将是企业债券发行的一种主要方式。

2.发行债券的程序

债券发行的程序一般包括;

(1)向证券主管机关报送债券发行计划。发行计划的提出须事先征得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编制发行公司债券的章程。其内容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发行公司经营管理的简况;公司自有资产净值;发行债券的主要目的、用途;经济效益预测;发行债券的总面额;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及还本付息的方式;发行对象及地区范围;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发行的起止日期;承销债券机构的名称、地址及方式;其他事项。

(3)向由证券主管机关指定的资信评估机构申请办理债券等级评定手续。一般只有在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债券等级证明在A级以上才允许公司正式提出发行申请。

(4)向证券主管机关及有关单位正式提出发行债券的申请。除填报申请表外,还要提交其他一些文件和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债券发行章程,公司债券发行决议;可行性报告;近三年及最近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债券等级确认文件;公司主管部门同意发行的证明文件;与证券承销机构签订的委托发行的意向性文件;营业执照;等等。

(5)获准发行后,与证券承销机构正式签订承销合同。其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与法定代表人;承销债券的名称、总面额及发行价格;承销方式,债券发行和承销的起止日期;承销付款的日期及其方式;承销方收取的费用额及其支付日期和方式;未售出债券的处理方法;违约责任;其他事项。

(6)发行公司于债券发行前,在由证券主管机关指定的宣传媒介上,公布其债券发行章程。

(7)承销债券机构依据合同规定,在发行期内向投资人销售债券。

(8)发行期截止后,进行善后工作。

3.债券发行价格

债券发行价是投资者购买新上市债券时必须支付的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主要有三种:一是等于券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即平价发行;二是低于券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即折价发行;三是高于券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即溢价发行。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要结合债券的期限、票面利率、债券的级别以及债券市场的一般收益率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而言,在债券有效期较长、票面利率较低、债券级别不高、发行时债券市场收益水平较低时,债券的发行价格应从低;反之,则可从高。

债券发行价格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债券利息的年金现值与到期本金的复利现值。

【例3】光华公司拟发行面额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8%、期限为10年的债券,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假设市场同期利率为7%。该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债券发行价格=1000×8%×P/A(7%,10)+1000×P/F(7%,10)

=80×7.0236+1000×0.5083

=1070.19(元)

资料链接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我国《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了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四)债券等级评定

债券等级对公司和投资者都非常重要。首先,债券等级是其风险的指标,因此,债券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债券的利率及公司负债的成本;其次,大部分债券的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而非个人投资者,这些机构为避免较大的投资风险,只购买较高等级的债券。因此,如果公司债券跌落到BBB以下,推销新债券将十分困难。

尽管债券等级的评定加入了许多主观的判断,但债券等级的评定仍然是基于被评公司的一些基本资料来分析的,从质和量两方面来判断,主要考察的因素有:负债比率、偿债能力指标、抵押条款、保证条款、偿债基金、到期期限和发行债券公司销售与盈余的稳定性等。债券评级机构在评定债券等级时,要考虑种种因素,包括收益稳定性、利息保证金、资产保护措施、财务灵活性、发行者所属的行业、竞争地位以及无形资产评定等。

国际上流行的债券等级是三等九级。

AAA质量最好,风险程度最小,本金和利息的偿付是有保证的。

AA与AAA级债券一样,都属于上等债券。保护程度不及AAA级强,而且其中的某些因素可能使其远期风险略大于AAA。

A债券具有有利的投资特性,属于中上等债券,但未来易受风险影响。

BBB属于中等级债券。支付利息以及担保偿还本金的保护措施在近期内看来还算适当,但远期的保护性因素就不太可靠。

BB这种债券担保偿付利息、本金的措施似乎还可以,但有其他不确定因素,前景难测。

B一般缺乏合乎需要的投资特点;支付保证可能小。

CCC属于低等级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会延迟,甚至还有危及支付本金的因素。

CC是一种投机性很大的债券,推迟偿付本金的情况时常发生,或者还有其他明显的问题。

C是最次的债券。从实际投资需求看,这种债券前途黯淡。

(五)对公司债券筹资的评价

1.公司债券筹资的优点

(1)筹资成本较低。债券筹资的成本往往低于股票筹资的成本,主要因为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而股票股利在税后支付。

(2)保障公司控制权。由于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管理决策,所以债券筹资不会导致公司所有者对控制权的部分丧失。

(3)获得财务杠杆效应。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属于债务资金,能够为公司带来财务杠杆效应。

2.公司债券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高。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需还本付息,倘若公司经营欠佳,还本付息无异于釜底抽薪,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

(2)限制条件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较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的限制条件多而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融资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的筹资能力。

(3)筹资规模有限。债券融资不仅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而且发行数量也受到限制。我国《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三、商业信用筹资

商业信用是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它是公司短期筹资的重要方式。

(一)商业信用及其产生

商业信用是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公司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商业信用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在发达的商品交换中,往往产生一方要出售商品而另一方也急于购买但没有现款的情况,这种货与钱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必然导致赊购赊销或预收货款等商业信用形式的出现。在市场经济下,商业信用已经成为公司筹集短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商业信用筹资形式

公司利用商业信用筹资的形式较多,主要有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商业汇票和票据贴现。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当某一公司要出售其商品而另一公司又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没有资金购买该商品时,赊购方式就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办法。对于购买者可以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对于出售者可以解决产品的销售问题。应付账款采取的是“欠账”方式,买方不提供正式借据,完全依靠公司之间的信用来维持,一旦买方资金紧张,就会造成长期拖欠,甚至形成债务连锁反应。因此,卖方要掌握买方的财务信誉情况。

2.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即先收货款后交商品,无异于向购买单位先借入一笔款项。对于某些紧缺商品,购买单位乐于采取这种方式,以便取得期货;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生产公司也乐于分期预收货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但这种方式易导致生产公司借商品供不应求之机,乱收预收货款,影响其他公司资金周转的问题。

3.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公司之间在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商业票据可由销货公司签发,也可由购货公司签发,到期日由销货公司要求付款;商业票据必须经过承兑,即由有关方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到期付款。根据承付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销货方对购货方签发的,经购货方在汇票上签章,承认到期支付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指付款单位承兑后,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由银行在其汇票上签名盖章,承认到期付款的票据。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一般为3 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不同期限的汇票。

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和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使用汇票的公司必须是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

(2)签发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

(3)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交付票款的责任。

商业汇票是一种直接、迅速的横向融资方式,为公司提供了一条便利的融资渠道。开展商业汇票业务,将挂账信用转化为票据信用,通过承兑与贴现,又将银行信用介入其中,易于将商业信用纳入管理的轨道;商业汇票有较强的到期支付的约束力,可借助它清理拖欠账务,建立正常的结算秩序。

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取得银行信贷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即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之间的利息付给现款,收进票据,使票据到期后由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票据贴现对持票人而言能够使其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上的资金。对银行来说,票据贴现是一种与商业信用相结合的银行信用,有利于银行加强对商业信用的引导以及参与对商业信用的组织和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票据贴现主要涉及三个要素:

(1)贴现对象。收款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2)贴现期限。贴现期限一律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

(3)贴现利率。银行在贴现商业票据时,所付金额要低于票面金额,因为银行通过贴现把款项贷给销货单位,票据到期才能向购货单位收款,所以要收取利息。贴现率由银行参照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确定。

贴现利息及应付贴现票款的计算公式是:

(三)对商业信用筹资的评价

1.商业信用筹资的优点

商业信用筹资直接、方便,且筹资成本较低,凡是能通过商业信用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都不会借助于银行贷款。

2.商业信用筹资的缺点

(1)商业信用筹资的规模要受到提供信用的公司本身所能支配的资金数量的限制;

(2)筹资的范围仅限于有买卖关系的公司之间,由买方提供给卖方且只能用于商品交易;

(3)商业信用筹资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因而财务风险较大,并容易引起债务连锁反应,所以对商业信用筹资必须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

四、租赁筹资

(一)租赁的种类与特点

租赁是指承租人为使用资产,连续支付租金给出租人的一种不可取消的契约承诺。租赁一般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营业租赁或使用租赁,其基本特点在于:

(1)租赁期限较短,租金较低,风险小。

(2)在合理的限制条件下,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间提前解除租约。

(3)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由出租人收回并继续出租。

(4)出租人负责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和管理。此时,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或金融租赁,其基本特点在于:

(1)交易涉及三方。融资租赁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承租方与出租方是租赁关系,出租方与供货方是买卖关系,承租方与供货方存在着标的物选择与技术服务的关系。

(2)租赁期限比较长。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租赁期只有超过资产经济寿命期的75%,才能称为融资租赁。

(3)租赁合同不能因一方提出要求而随意撤销。

(4)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承租人或者由承租人拥有优先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是降低租金续租还是退还出租人,抑或按远远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购进)。

(5)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和管理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负责对租赁资产及其供应商进行选择,并负责租赁资产的检验等相关事宜。出租人负责出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资产,并租赁给承租人。此时,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承租人。出租人几乎可以通过一次租赁就足以弥补租赁资产的成本并获取正常收益,而承租人则实际上是以租金的形式分期付款购买了所需的资产。

融资租赁实际上是公司将其融资行为与融物行为结合在一起,就融资租赁来说,其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直接租赁。它是指出租方应承租方的要求,出资购买设备,然后直接租给承租方使用的一种方式。出租人提供购买租赁资产的全部资金,它是融资租赁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2)售后回租。它是指公司将所拥有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然后再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公司既保留设备的使用权,又可以将设备占用的资金变为可利用的资金。

(3)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在概念上与非杠杆租赁相似,承租人以同样方式选择设备和谈判租赁条件。采用杠杆租赁时,出租方自筹相当于租赁设备价款20%~40%的资金,其余资金由出租方将待购设备作贷款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利作为附加担保,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主要有:出租方、承租方、长期贷款方和供货商。杠杆租赁主要用于价格较高的大型设备的长期融资租赁业务。

(4)转租赁。它是指租赁公司同时具备承租人与出租人双重身份的一种租赁形式。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方使用,或者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向供货商订购设备,并将订购合同提交其他租赁公司付款购买,然后由出租方将设备转租给承租方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一般用于从国外引进设备。

3.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1)目的不同。融资租赁是承租人筹集长期性债务资本的重要形式,而经营租赁则是承租人为了获取资产的短期使用权以及出租人提供的专门技术服务。

(2)租赁期限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不能被撤销,是长期性的,而经营租赁是短期性的,合同可提前解除。

(3)出租方与承租方承担的责任不同。融资租赁的承租人必须负责资产的维修、保养、保险,并承担过时风险,经营租赁的承租人则不承担这些责任。

(4)租赁期满后对资产的处置不同。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满后可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资产,承租人可退回资产,也可按较低租金续租或者作价买下。

(二)租金的构成与计算

1.租金的构成

公司租赁时,需按租赁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经营租赁由于租赁期限较短,其租金的计算也比较简单,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即可。而融资租赁每期支付租金的大小则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

(1)租赁设备的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等。

(2)租赁设备预计残值,即设备租赁期满时的预计可变现净值。

(3)利率。在租赁设备成本既定的条件下,利率是影响租金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利率水平越高,支付的租金总额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4)租赁手续费,即出租人承办设备租赁的营业费用及一定的盈利,通常按照设备成本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越长,租金总额越大,同时,租赁期限还会对每期支付的租金有一定的影响。

(6)租金的支付方式,如支付租金的间隔期(年付、半年付、季付、月付)越长,租金总额越大;期末(后付)付租方式与期初(先付)付租方式相比,租金总额相对增加,其原因都在于承租人占有出租人资金的时间更长。此外,等额支付与不等额支付,对租金总额及各期租金的计算也有着明显的影响。

2.租金的计算

在租赁期内租赁费用率固定的情况下,计算租金的常用方法有:

(1)附加率法。它是指在租赁资产的概算成本上再附加一项特定的比率来计算租金的方法。在租金后付的情况下,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期租金为:

式中:R为平均每期租金,P为概算成本,i为每期利率,n为付租期数,r为附加利率。

(2)年金法。它是将一项租赁资产在未来各租赁期间内的租金总额按一定比率折现,使其现值总和等于租赁资产的概算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简便、科学,适用面广,为我国大部分租赁公司所采用。年金法又分为等额年金法和变额年金法。等额年金法用以计算每年支付的等额年金,其公式如下:

【例4】ABC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于2014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台设备,设备价款为20000元,租期为4年,到期后设备归承租公司所有,租赁期间的贴现率为15%,采用后付等额年金方式支付租金。要求确定各年应支付的租金,并编制租金摊销计划表。

年利率15%、期限为4年的年金现值系数为2.855,可计算出每年应支付租金=20000÷2.855=7005元,据此可编制各年租金摊销计划表,如表3-6所示:

表3-6 ABC公司租金摊销计划表

(三)对租赁筹资的评价

1.租赁筹资的优点

(1)增加了公司筹资的灵活性。租赁融资可以避免长期借款筹资所附加的多种限制,从而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大的弹性空间。此外,租赁是筹资与购买设备并行,比举债购置设备速度更快,也更加灵活;并且,租赁尤其是经营性租赁可以既不构成负债也不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从而维持了公司未来的借款能力。

(2)避免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而多数租赁协议规定此种风险主要由出租人承担,承租公司可因此而部分避免这种风险。

(3)全部租金通常在整个租期内分散支付,可适当减低公司不能偿付的危险。

(4)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承租公司可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2.租赁筹资的缺点

(1)租金高。尽管租赁没有明显的利息成本,但出租人所获报酬必定隐含于其租金中。一般而言,许多租赁的租金(包括其隐含报酬)要高于债券利息,其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左右。

(2)丧失资产残值。租赁期满,除非承租人购买该资产,否则其残值一般归出租人享有,这也是承租公司的一种机会损失。

(3)难以改良资产。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租赁资产加以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