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文献综述
1.2.1 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效应
1.2.1.1 金融支持城镇化的间接效应
学者们通常认为一国城镇化发展与该国经济增长关系密切,金融通过影响经济增长进而影响城镇化的进程,因此对于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效应,早期的研究多侧重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方面。最早的古典经济学派认为,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众多经济学家开始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这两者的关系进行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例如:卢卡斯(Lucas,1988)认为,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会对金融服务产生需求,进而促进金融部门发展,因而它们之间是单向的因果关系,是经济增长带动了金融发展而非金融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莱文和泽尔沃斯(Levine & Zervos,1998)的研究得出银行发展、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与一国经济增长之间正相关性很强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金融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学者认为,金融发展会通过“金融加速器”效应放大冲击,加剧经济的波动(Bernanke et al.,1996)。也有学者认为,金融发展会通过抑制经济波动进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Acemoglu et al.,1997),而这种抑制效应主要是通过金融发展减少信贷市场摩擦,从而减弱“金融加速器”来实现的(Caballero et al.,2000)。还有学者认为,金融发展处于初期时,不会造成经济波动,而信贷市场的逐渐完善,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济的波动,随着金融业的逐渐成熟,造成的波动会逐渐减弱并消失(Kunieda et al.,2011)。国内也有学者得出相似的结论。林毅夫、姜烨(2006)认为,如果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相匹配,将有利于经济增长,否则会对经济增长起到阻碍作用。(1)王莹莹(2013)却认为,金融市场化对经济波动会产生显著的非线性平抑效应,推进金融市场化会先抑制经济波动,而当越过门槛值后,则会使地方经济波动加剧。(2)陈乐一等(2016)认为,我国金融结构的变动会对经济波动产生平抑效应,且这种效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1.2.1.2 金融支持城镇化的直接效应
Andrews(1955)选取了美、英两国主要城市的相关数据,通过建立回归模型来分析经济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和投资水平)对这两个国家城市化的作用,得出“对城市化来说,资本投入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的结论。蒙荫莉(2003)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城镇化与金融发展有因果关系。贾洪文、胡殿萍(2013)对我国城镇化率以及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了脉冲响应和格兰杰因果检验,也得出相似的结论,认为金融支持与城镇化之间存在互动机制。伍艳(2005)和郑长德(2007)认为,城镇化会对金融中介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济货币化程度是影响城镇化的重要因素,而城镇化发展水平也影响了金融中介的发展,我国金融抑制导致金融市场效率低下,从而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3)黄勇、谢朝华(2008)采用VAR模型研究了我国银行贷款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发现前者对后者有重要的支持效应,但也存在金融部门对城镇化所需的资金需求兴趣在降低的事实,提出了通过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强化金融支持效应的策略。(4)周恩静(2013)也认为,金融支持是城镇化最重要的推动力。李清政、刘绪祚(2015)通过VAR模型分析也发现两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金融能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但他们认为城镇化率的提高对金融的支持作用尚不明显。
由此可见,虽然学者们就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但都认为二者关系密切,而且多数观点也肯定了金融结构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金融发展与城镇化的直接效应中,学者们都肯定了金融发展对城镇化的重要支持作用。
1.2.2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具体行业的效应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研究领域主要涉及:①城市基础设施研究。Stopher(1993)对美国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铁路建设进行了相关研究,认为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美国的金融体系提供了数额巨大的资金支持。Kim(1997)也认为金融可以通过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房地产投资,从而促进城镇化发展。Teranishi(1997)认为,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会存在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融资行为,可通过满足这些项目的融资需求来支持城市规模的扩张。Grimsey D.、Lewis M.K.(2002)总结了许多国家的经验,认为在城市化建设中,基础设施领域可以采用政府与私营部门签订长期合同/协议的方式来融资,并对苏格兰废水处理设施的PPP模式进行了分析。张瑞怀(2012)也认为,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必须为其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来保障其资金需求。②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相关研究。Cho等(2003)通过对美国5个州数据的实证分析,得出“金融发展对城市化中土地的投资与开发有积极影响”的结论。Macomber(2013)、Kim(1997)认为,金融通过支持交通、公共服务、房地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可以对城市化起到促进作用。王定祥、李伶俐(2006)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利用效率进行了研究,发现土地利用效率相对低下,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产业的支撑,因此应构建“政府+市场+民主协商”的土地征用制度,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效率偏低的状况。③公共服务领域的相关研究。Steven Poelhekke(1993)认为,在大部分国家的发展中,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就业机会的创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因此金融支持也应该侧重于这两个方面。(5)童光辉、赵海利(2014)从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均等化的视角,对财政支持公共服务的责任进行了研究,提出按照公共服务流动程度和边际成本分类的观点。徐盈之、赵永平(2015)采用省级面板数据,对新型城镇化、地方财政支配能力与公共服务供给之间的直接影响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新型城镇化显著地促进了地方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财政支配能力对医疗卫生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供给能力的影响呈现倒“U”形。(6)④产业方面的相关研究。熊广勤、罗方珍(2012)认为,金融支持产业的作用机制主要有资金支持机制、资源导向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杨胜刚、刘亚雄(2016)采用面板数据,从实证角度论证了湖南省金融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认为在长期内,金融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对人口城镇化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而金融发展在短期内对生态城镇化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7)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对城镇化发展的不同行业的金融支持进行相关研究后,都得出了金融支持对这些行业的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结论。但他们研究的城镇化和城市化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化,而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在发展模式和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他们选取的衡量指标一般是单一指标,忽略了新型城镇化是涉及经济、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的多层次体系。
1.2.3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方式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方式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2.3.1 财政、税收支持
汪小亚(2002)认为,财政和税收会对城镇化产生直接影响。(8)刘守英、蒋省三(2005)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研究了土地融资、财政以及金融风险,得出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和城市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为土地融资的结论。(9)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以及城市外延扩张;对发达地区来说,政府在财政预算内主要靠城市扩张所能够带来的产业税收效应,而预算外主要靠土地出让收入,因此这一时期成为真正的“土地财政”;政府储备土地的目的主要是追求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以及土地抵押融资;带动城市进行新一轮扩张的支撑资金主要是银行资金的投放,而银行贷款的获取又是通过土地来撬动的。孙红玲(2013)、孙健夫(2013)和张景华(2013)认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应该进行通盘考虑,需要探索新型税收发展模式,该模式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匹配。
1.2.3.2 金融支持
世界银行(1994)对城镇化融资做了专题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融资应从财政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Kim(1997)认为,金融在城镇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创新金融产品和规制金融市场,使金融系统与城镇化发展相匹配是未来城镇化和金融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陈雨露(2013)认为,我国城镇化建设对金融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竞争、开放而且有序的金融支持体系。熊湘辉、徐璋勇(2015)从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和空间城镇化三个维度选取了七个指标,构建新型城镇化的综合体系,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对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结论:金融支持是影响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因素,城镇化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区域差距也在加大。
1.2.3.3 财政与金融协调支持
胡海峰、陈世金(2014)发现了我国城镇化传统投融资模式的各种瓶颈,在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城市化投融资模式特点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新型城镇化融资应该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以政府为引导”的基本原则,从多方面、多角度创新城镇化融资方式,构建多元化的城镇化投融资体系来解决融资困境。方先明(2015)认为,中国农村半城镇化现象严重,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成本体现在公共成本、企业成本和个人成本三方面,应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模式,支持农村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杨慧和倪鹏飞(2015)使用协调度模型对1994—2012年金融支持与新型城镇化两系统的协调度发展状况进行了定量分析,发现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存在着规模不足、结构不合理、支持效率不高等问题。此外,牛润盛(2015)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资金供需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财政、金融对城镇化建设具有持续长效的显著正向作用,而且持续期较长,但我国金融创新不够,财政、金融协调欠佳,制约了正向作用的发挥;金融对城镇化的贡献较大,应加快改革财税体制,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使金融资源配置更优化,同时应构建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加强政府与金融市场的协作,从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1.2.3.4 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模式
周启清(2010)发现,城镇化过程中存在金融抑制的现象。(10)沈和(2011)通过对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五大矛盾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必须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互进的城镇化道路。(11)金花(2011)指出,中国城镇化具有以下主要矛盾:盲目推进与科学发展的矛盾、发展需求与资源承载力的矛盾、制度保障体系与城镇化进程的矛盾和城镇化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虚高”、内质性动力不足及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12)因此,她认为应该做好城镇化发展规划,实施产业带动策略,拓宽投融资渠道。蓝庆新和陈超凡(2013)通过建立空间滞后以及空间误差模型,对新型城镇化与产业结构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产业发展层次的提升非常有效,对产业结构的升级冲击效果也比较明显。倪鹏飞、董杨(2014)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并建立了以市场为主体的演进模型及循环流程。
由上述分析可知,国内外专家学者都肯定了财政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作用以及重要性,但对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提出质疑,认为应该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或者财政金融协调支持的途径。在金融支持城镇化的过程中,确实也存在很多问题,财政金融支持的协调效应不佳。因此,应加强对财政金融体系的改革。
1.2.4 新型城镇化与金融支持评价体系
1.2.4.1 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
最早对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进行研究的是福建省城调队课题组(13)。他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用来评价城镇化质量的评价体系,包含经济发展质量指数、社会发展质量指数、基础设施质量指数、生活质量指数、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城乡统筹质量指数,并赋予其不同的权重,分别为0.24、0.15、0.16、0.17、0.16、0.12。按此权重,他们认为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是用来衡量城镇化最重要的指标。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众多学者开始将生态文明和资源保护以及城乡统筹加入城镇化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陈明星等(2009)分别从经济城市化、人口城市化、土地城市化、社会城市化四个领域选取了16个指标,参照福建省城调队课题组的做法,基于熵值法,分别对各指标赋予权重。(14)在所有指标权重中,他认为人均工业总产值和人均GDP是最重要的两个指标。方创琳等(2011)从经济城市化、社会城市化和空间城市化三个领域选取12项具体指标对城市化发展质量进行了综合测评,得出的结论是:经济城市化是最重要的。(15)2012年以后,对新型城镇化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开始趋于完善。曾志伟等(2012)所构建的指标体系,首次将衡量社会发展的指标放在首位,优先于衡量经济发展的指标。之后,学者们从不同领域构建了衡量新型城镇化的相关指标。戚晓旭、叶萌、杨琼(2014)基于可持续发展,将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大气污染等引入新型城镇化的指标衡量体系,同时将教育、文化、医疗等引入评价体系,用来测量社会进步指数。戚晓旭(2014)除参考上述指标外,还将制度建设引入评价体系,从行政效率和管理指数方面选取了四个指标来衡量制度建设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支持程度。吕丹等(2014)将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入评价体系,弥补了上述评价体系的缺陷。至此,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评价体系才算完整。
1.2.4.2 金融支持评价体系
对金融支持指标的度量,最常用的指标是Goldsmith(1969)所创建的金融相关比率(FIR)。金融相关比率是指在某一时点上一国的金融工具市场总值与该国国民财富市场价值的比值,用于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发展水平。由于统计数据的问题,多数学者用替代指标来衡量金融相关比率,用得较多的是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或贷款总额与GDP的比值(郭金龙等,2003;韩大海等,2007),但这类指标反映金融发展水平的能力较差,更多的代表了金融的交易功能。也有学者以人均指标来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田霖,2006)。1973年,Mckinnon提出了用M2/GD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深化程度的指标,用来反映一国金融体系支付中介和储蓄动员的能力。张军(2005)认为,全部信贷中的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干预贷给了那些效率不高的国有企业,因此全部信贷并不能反映金融发展的程度,他用非国有部门贷款与GDP的比值来测度一国金融中介的深度。(16)随着金融发展理论的逐渐成熟,到20世纪90年代,单纯采用单一指标已经不能反映金融体系的发展程度,世界银行提出了一系列金融发展的指标,并将用来反映金融中介和市场规模、活跃程度以及效率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该体系包括金融规模、金融效率的部分内容。之后,不同学者开始将不同领域的指标(如银行、股票、债券等领域)引入金融评价体系,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用综合指标代替单一指标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
1.2.5 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述评
总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新型城镇化和金融的关系都进行了相关研究,多数得出的结论是需要创新型的城镇化金融支持体系,研究者或者从财政税收、土地制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金融创新的角度,或者基于资金来源与流向视角,或者从银行、保险等领域,多层面、多角度地对城镇化的融资体系进行了描述,对金融支持城镇化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肯定,但目前的研究还存在一些缺憾:①鲜少从产业和就业方面展开全面研究。新型城镇化要想解决传统城镇化所出现的弊端,必须以产业为依托,否则就会出现传统城镇化发展中的“空城”“睡城”“鬼城”等问题。新型城镇化还必须以就业为保障,就业是转移人口能够在城镇定居并形成消费的前提和基础。这两者是金融支持的主要着力点。②现有文献大多是对城镇化的研究,而且多数采用了单一指标,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研究的很多学者虽然也采用了综合指标,但笔者认为新型城镇化质量不仅体现在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转移上,还体现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城镇化上,这些是衡量一个地区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标准,因此对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评估应从这些领域采用综合指标。③现有文献很少对新型城镇化金融支持效应通过定量进行科学评判。近年来,对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体系构建、支持模式和路径研究的较多,但对金融支持效应进行研究的较少。在选取金融支持相关指标时,大多将金融规模作为衡量金融发展的单一指标,而金融发展不仅体现在金融规模的扩张上,还包含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应采用综合指标来衡量。本书以产业和就业为落脚点对问题进行探讨,对上述缺憾进行了弥补,通过定量分析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持效应,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最优策略,以期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