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出访哈萨克斯坦、10月出访印度尼西亚时分别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倡议,得到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并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战略部署。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更是将“一带一路”确定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三大战略之一。在此背景下,中国还发起设立了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提供投融资支持,中国对外投资将开启全新格局。2015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把“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结合起来,统筹多边、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三五规划”中,将“一带一路”列为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2017年、2018年、2019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都5次提及“一带一路”,布局并落实各项具体目标和任务。“一带一路”倡议逐步从构想迈向落实、深化,区域产业合作正当其时。
农业交流与农产品贸易是古丝绸之路经贸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21世纪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中国与东盟地缘接近,中国在育种技术、作物生产管理、市场规模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东盟农业资源丰富、生产成本较低、土地开发程度不高。中国农业发展亟须拓展生产和销售区域,利用全球资源化解内部困境,而东盟对中国农业技术有强烈的需求。中国与东盟在资源、技术、市场等领域的差异化和互补性,为农业投资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一带一路”产业合作的重点领域,东盟则是“一带一路”开放合作的重要目标区域。因此,本书拟通过分析中国与东盟农业投资合作的资源、经济和社会基础,总结中国对东盟农业投资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问题,对比分析东盟农业投资的国别、产业及重点领域,归纳影响中国对东盟农业投资的主要风险、障碍及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东盟农业投资合作决策提供指导与参考。
本研究具有十分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1)落实“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合作,推动区域农业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以及农产品市场的融合,提高区域整体农业发展水平。
(2)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调剂和补充区域各国农产品供给,在提高东盟地区粮食产量的同时,间接提高国内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促进国内农业过剩产能的对外转移,破解因气候和资源约束带来的农业发展困局,推动中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4)引导农业对外投资,加快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向前推进,培育和巩固中国在区域农业发展中的优势与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