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产品电商平台的构建
农产品供应链具有自身的行业特性:①不同种类的供应链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如生鲜农产品、饮料等,有效期短,容易失去水分,保险要求高,而其他如大豆、谷物等农产品有效期较长,易实行标准化包装;②供应链各环节的技术应用于标准存在很大差异;③供应商的软硬件极不发达且差别极大;④供应链结构性差异,对农产品生产者来说,物流条码不完善甚或根本没有,运输过程中较少使用标准托盘,没有标准货车,信息系统不一致,缺乏统一标准接口,生鲜产品在冷链运输过程中质量标准不一,分销商的仓储基本没有货位管理,无自动分拣系统,零售商则大量使用店内码,手工拣票收货,库存不准确,没有库存码。
综合性交易平台在其他行业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B2B网络平台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①担任项目或规格管理者的角色,协助买方与卖方在设计及其他高价值的决策上相互合作;②作为供应统合者,提供标准化的搜索功能及价格数据,协助顾客在成本与品质之间进行取舍;③作为流通创造者,扩大流通范围,延长流通时间;④作为集结者,通过网络平台提供产品需求信息,将交易双方汇集到一个集中的平台或网络市场上;⑤作为交易促进者,为交易双方提供谈判、竞价、拍卖、物流、支付乃至于缴税、交易仲裁等交易及其保障功能。
从供应链角度来说,协同交易平台是一种“价值集成商”。“价值集成商”是在供应链前后向一体发展的趋势下出现的。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价值集成商”成为供应链的核心领导者和组织者,通过协同效应的发挥,提高整体议价能力,有效降低成本,迅速提升供应链能力。这个过程主要通过集成和协同来实现:通过集成战略,主导者进行纵向价值集成,把供应链上更多的环节纳入其业务范围,从而实现其价值的转移和提高;通过协作战略,主导者引发供应链流程的调整合优化,打破企业固有的边界,通过协作来提高整体供应链的效率,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
根据其他行业网络平台发展的经验,可以构建一个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对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起一个提供农产品信息、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网络交易的协同交易平台或网上虚拟市场。协同交易平台的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价值链的全面整合,它跨越了早期的网上提供信息与服务、在线购买产品,甚至是由一个独立的企业将许多买家和卖家集中在一起的网上市场阶段,而进入协同交易阶段,即由较早时期的仅能提供单一的或数量有限的某几种功能,发展到功能综合与完善,集信息发布、网上交易、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网络交易平台或E-Hub。农业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就是横跨农业生产、销售、配送领域的这样一种协同交易平台。
图2-1 农产品网络交易平台基本模式
本节所构建的农产品网络平台的基本模式是:由一家在流通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上均有一定优势的企业,通过建立一个农产品流通代理的管理体系,对农产品流通中供求双方的交易活动进行全权代理。这个管理体系建立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市场,主要产品是农产品交易服务。代理商作为系统中极其重要的中间环节,通过企业内联网、外联网和各种功能模块,对经由生产者组织设置的农产品处理平台和大型零售商设置的农产品处理配销平台进行统筹管理,而单个的生产者只与生产者组织设置的农产品处理平台交易,大型零售商设置的农产品处理配销平台则直接面向广大的消费者。
图2-2 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示意图
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集市场交易、信息咨询、多功能服务、加工组装、仓储运输、展示、电子商务、期货、拍卖等于一体,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实施交易,使各大农副产品市场保持最通畅的信息往来,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模拟有形交易市场的交易程序,缩短交易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实现跨越时间空间、“随时随地”和“平民化”交易,使其更容易参与市场竞争、国际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还可以通过引入国际通用的交易规则,实行会员制组织体系,实行功能升级,很容易地从区域性的平台升级为全国乃至国际农副产品交易平台,并最终融入现代化的国际农产品流通体系。
从结构来看,网上农产品流通平台应具备以下几个部分:
(1)买方电子销售目录及相关信息数据库
数据库系统主要用于进行卖方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发布。其中,一级数据平台是农产品生产者电子销售目录及相关信息数据库系统,二级数据平台是代理商、经销商电子销售目录及相关信息数据库系统。建立数据平台的目的,是实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建立卖方电子销售目录进行数据准备。
(2)买方电子采购目录及相关数据库
该数据库系统主要用于进行买方采购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发布。编制买方电子采购目录的主要依据是采购方式。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非限制性采购方式的,采购目录以通用名为单位编制;采用邀请竞价等限制采购方式的,采购目录以商品名为单位编制。
(3)基于电子目录的成交撮合系统
网上农产品流通平台提供招标、竞价、询价、浏览等成交撮合方式,可以采用集中、联合、分散等组织形式进行。成交撮合利用平台提供的局域网系统进行价格撮合、评审和比较。方式由买方决定,进行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的局域网系统和网络环境,由网上农产品流通平台提供。
(4)电子协议
网上农产品流通平台对进入交易场的买方和卖方实行会员制管理,用电子协议替代书面购销合同,并由指定CA认证机构提供相关认证服务。
(5)订单处理系统
网上农产品流通平台主要采用以现场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客户端系统进行订单处理,现场服务将根据买方的需要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的服务项目根据买方的需要,包括技术支持、数据准备、订单处理等提供服务。买方进行订单处理需要应用的客户端系统、其他信息网络设施和接入服务,可以由流通平台提供。
(6)电子结算服务系统
流通平台可以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电子结算服务。卖方完成电子订单响应和药品配送服务后,买方可进行药品货款的电子支付。要实施电子支付,首先要制定电子交易实施方案,提出买方、卖方、中介方和商业银行能够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能够批准的解决方案,改变传统的货款结算方式。在电子支付开始实施之前,买方和卖方仍将采用传统方式结算货款。
(7)电子交易监管系统
流通平台为买方、卖方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交易监管服务。交易监管系统可以为买方、卖方和监管方提供基本的统计报表服务,使买方、卖方和监管方及时、准确地了解电子交易信息。
此外,政府主管部门对买方、卖方进行绩效评估,履行市场准入、质量、价格、合同、税收、交易行为等监管职能,可以要求流通平台提供统计分析和其他相关信息服务。
相对而言,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是一个比较初级的市场,从交易方式、交易机制等方面来看,都处于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其他行业的电子市场发展经历告诉我们,在农产品流通市场推广网络交易平台,最好的方式是引导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网络平台,通过信息和网络技术提供信息,汇集交易者,撮合交易,从而加快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流通方式的现代化。
随着农产品流通业态的不断升级和现代化,现有零散的、功能单一的和小规模的电子商务网站已经成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作为流通业的基础设施、支撑系统和实现方式的网上交易平台将为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障。由于农产品综合交易平台整合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资源,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农产品流通价值链的融合,以信息指挥生产,调度经营,以农产品物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拍卖等现代化农产品流通方式改善交易手段,规范交易行为,提高流通效率,最终达到规范交易模式、建立农产品价格新的生成机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