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江西要建一个直升机基地
1969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航空工业领导小组,空军司令员吴法宪任组长,由空军牵头抓航空工业。在“要准备打仗”的急迫形势下,三机部军管会推翻了1965年制订的“航空工业三五规划”,提出了一个战时的航空工业发展计划,片面强调直升机、运输机在未来战争中的作用,提出了“两个大搞”即,要大搞直升机,大搞运输机的指导方针。(《江西省军事工业志》269页)
为了贯彻“两个大搞”的方针,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动员各大军区发动地方办航空,研制直升机、运输机,叫所谓“有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对建直升机厂很积极,他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向中央建议说,希望利用景德镇下马、迁走的两个陶瓷厂厂房和地处附近的乐平县天然岩洞条件,迁建一个直升机厂。建议说,景德镇可以建直升机组装厂,乐平山洞可以建发动机厂。程世清派人进京,向中央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在江西上马这个项目。(《江西省军事工业志》269页)
江西并非是大三线,最初并不在三机部考虑范围之内。但是江西地处丘陵地带,一些山区隐蔽性也较强,特别是河流、湖泊很多,交通条件不好,不利于现代化的战争。江西又是老革命根据地,政治和群众基础较好,符合中央关于建设战略后方的精神。而且,在三线建设的第一阶段,上海等地迁到江西几十家工业企业,其中包括铸造、机械加工、化工、无线电等,这些企业与军工生产密切关联,可以为直升机工厂创造必要的条件。特别是江西省领导的积极性,在速战速决的要求下,是不能不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景德镇和乐平地处江西东北部。西部为鄱阳湖平原,北、东、南部群山延绵,境内山区大型溶洞多,符合靠山、分散、进洞的条件。景德镇距乐平50公里,沿途都是山区,有两条道路相连,作为产品的上下游联系起来也不困难。当时主政江西、任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省军区政委的程世清,以及当时任空军副司令员、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曹里怀,对这一带都很熟悉。作为军人,出于对常规战争的惯性思维,自然想到这些备战的有利因素,所以在景德镇建直升机组装厂,在乐平建发动机厂在他们看来是一个较为理想之地。(《江西省军事工业志》第123页)
江西省的积极性,让中央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很高兴,立即召开会议,简单商议之后就决定在江西景德镇和乐平新建一个直升机生产基地。档案记载,10月4日,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向中央报出了《关于在江西景德镇新建直升机厂的请示报告》,10月6日,中央军委办事组签署意见,10月10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批示同意。10月21日,国防工业军事管制小组和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周总理和军委办事组已经批准了《关于在江西景德镇新建直升机厂的请示报告》,希望三机部迅速制定建设方案和具体建设计划,多快好省地、高速度地完成这个厂的建设任务”。(《370厂志初稿》第3页)
一个直升机制造基地就这样上马了。让今天的人无法思议的是,一个现代化的航空制造基地,从设想到决定建厂,所有决策者和参与者竟没有一个人到过现场,没有进行过任何勘测、考察;交通、通讯、给排水和工人的生活条件等一概没有考虑在内,甚至连一张图纸都没有画出。决策者仅凭经验就决定了,这就为后来这三个工厂特别是地处乐平山区的发动机生产厂——乐河厂的悲剧性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为落实国防工业军管小组和国务院国防工办297号《通知》精神,加速抢建直升机厂,力争在1970年基本建成并投产,1969年11月22日,由空军副司令员曹里怀召集,中央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建设江西直升机厂专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国家建委军管会、国防工办、物资部、江西省军区、江西省国防工办、福州军区空军航空工业领导小组负责人及代表,以及援建厂哈尔滨东安机械厂、国营赣江机械厂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形成了《筹建江西直升机厂会议纪要》。会议决定:江西直升机厂的建设为一套三厂。发动机厂代号为370,即后来的乐河机械厂,主机厂代号为372,即后来的昌河机械厂,锻压件生产厂代号3347,即后来的景波机械厂。会议就三厂的定点、规模、产品方案、领导班子组建及职工队伍等问题做了原则性决定。其中关于乐河厂筹建,规定了如下内容:
工厂定点乐平。人员、设备由哈尔滨东安机械厂部分工人干部调入和南昌航空工业学校改建厂国营赣江机械厂全部人员合并,另有从抗美援越前线退伍的一批退伍军人加入。
工厂设计规划主要是涡轴5(即792)发动机和P-5减速器的研制和批量生产;计划为年产涡轴5发动机及备件200——300台份,P-5减速器1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