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金砖+”合作模式的包容性
一、包容性是“金砖+”合作模式的本质特征
“金砖+”合作模式是“互尊互谅、平等相待、团结互助、开放包容、互惠互利”的金砖精神的内在要求。
金砖国家国情不同,多元是金砖合作的基色之一,这奠定了其开放包容的基本属性,并在实践中发展了多种形式的伙伴关系,积极拓展合作领域。金砖国家坚持求同存异,十几年的合作历程跨越了遥远的地理距离,超越了不同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金砖国家合作摈弃了建立封闭的大国俱乐部的陈旧模式,不断巩固和加强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联系。
金砖国家不追求推倒重来、以武力对抗的方式推翻现行国际体系,而是通过建设性参与来推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平衡的方向改革。“金砖+”合作模式更强调包容性,有意愿的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与金砖国家建立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二、增强包容性可以惠及更多发展中国家
通过“金砖+”合作模式可以摆脱以全球经济失衡严重、高度不平等为特征的核心—边缘经济全球化模式,走向去中心化的“无核心—无边缘”的新型经济全球化。通过“金砖+”合作模式达成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可以使金砖国家更具包容性,而不是像有的合作联盟组织那样仅仅以地理分布或“共同价值观”作为一体化的标准。
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国家间合作关系的解读,特别是现实主义视角下的国家结盟的模式。参加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国家都是全球或地区性大国,但是金砖国家从一开始就拒绝封闭的俱乐部模式,对其他国家和国际、区域性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持开放态度。金砖国家从2013年南非德班峰会开始,在峰会期间召开金砖国家与东道国所在地区国家领导人的会谈,当时召开了金砖国家领导人和非洲国家领导人的会议。2014年,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期间召开了金砖国家领导人和拉美及加勒比国家领导人对话会。因此,金砖国家的发展是开放并惠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
探索“金砖+”模式是践行开放合作理念的最好体现,能够让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惠及更多发展中国家。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副行长莱斯利·马斯多普认为,“金砖+”合作模式是回应新兴市场国家群体性崛起这一发展趋势的自然要求,这种合作理念在巩固金砖五国合作的基础上,吸纳更多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参与,打破了传统限制,金砖国家和相关国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议题,开展富有成效的对话。
三、增强包容性有利于完善金砖国家合作机制
中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苏拉布·古普塔认为,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中方提出并推动“金砖+”合作模式,展现出远见卓识,“金砖+”使金砖国家在推进南南合作方面更具针对性和可塑性。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金砖国家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徐秀军认为,在当前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的背景下,金砖国家倡导并践行“金砖+”合作模式意义重大,充分展现了互尊互谅、平等相待、团结互助、开放包容、互惠互利的金砖精神,超越了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旧思维以及你输我赢、赢者通吃等老观念;有利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发展与完善,促进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教授尤里·塔夫罗夫斯基表示,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会晤是在新的国际环境下举行的,二战结束以来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面临挑战,甚至可能在全球范围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幸运的是,人类可以选择完善秩序的方法,各类国际组织正在发挥作用。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倡导推动“金砖+”合作模式,扩大了金砖国家的“朋友圈”和影响力,使金砖合作产生新的全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