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PREFACE
新中国成立近六十年,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国家政策法规的制定已从对于数量的追求向对质量的追求转变。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适时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施机关应当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等;这些内容明确了我国要建立立法评估制度。此后,在全国各地方人大及政府部门逐渐陆续展开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评估工作,地方立法评估成为我国各地政府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修订、废止等程序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虽然目前我国法规政策立法评估在地方人大及政府部门或行业部门领域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对比国外政策法规评估历史的研究,我国的政策法规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仍然存在明显不足,对立法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的总结还缺乏整理和归纳,有关政策法规评估的体系性研究文献不多。
本书作者参与和承担过多项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行政管理规章的评估项目,2015~2017年在北京市教委科技创新提升计划支持下,开展了对我国商品流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评估工作。在多项评估实践中,较为深入地学习研究了有关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评估程序等;特别是在评估实践中,对于评估活动存在的难题有较为深切的体会。作者以前辈学者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基于自己的认识和实践总结编写了此书。
图书主要内容包括对政策法规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标准和程序的挖掘整理,同时在阐述国内外政策法规评估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对我国政策法规评估实践问题进行评述分析,最后对建立和完善我国政策法规评估制度的构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书中借鉴了许多前辈学者的理论观点,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由于作者眼界和知识领域的局限性,基于实践认识与总结的阐述中也可能存在误谬,敬请各位专家、学者及广大读者不吝赐教,给予批评指正。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