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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现代食盐经营管理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后,盐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明显降低,1950年只占到5.49%,2006年更是已经低至0.04%。虽然在1996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正式出台,明确地将食盐生产和运销归入专营,表面上看食盐专营体制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但实际上从新中国成立起,通过一系列的计划经济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对盐业生产经营活动一直采取国家计划管理,即整体上是采取专营的办法,只是专营的目的不再只是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主要为了:①因食盐是生活必需品,且具有不可替代性,专营可以保证供应(特别是边远地区的供应)和价格稳定;②确保食盐普遍加碘。大体上,我国现代食盐经营管理制度演变可分为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