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研发投资与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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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税政策对研发投资的影响关系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补贴与研发投资

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关系,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大观点:激励效应观点、挤出效应观点与权变效应观点。

1.激励效应观

激励效应观点认为政府补贴能够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即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正向激励效应。由于市场失灵,企业研发投资的“准公共产品”属性(Arrow,1962),不仅容易被其他企业模仿(Mansfield et al,1981),而且严重的正外部性(或溢出效应)导致企业私人回报降低(Tassey,2004;Clarysse et al,2009),企业研发收益远远小于社会收益(Nelson,1959),甚至低于研发成本,导致企业研发“融资缺口”(刘振,2011),诱导企业“搭便车”行为,导致企业研发投资不足(Spence,1984;Tassey,2004)。Romer(1990)认为政府对企业研发进行直接补贴是解决“搭便车”行为造成的市场失灵的最好方法。一是政府补贴能够缓解企业创新资金不足。资源获取观和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政府研发补贴能够克服市场失灵,缓解企业创新资金不足,促进企业研发投资。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备,加之研发投资的高风险性、收益不确定性和高保密性等特征,资金供求双方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Hall,2002;林毅夫和李永军,2001),与普通投资项目相比,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企业研发投资项目受到的融资约束更严重(Himmelberg & Petesen,1994;Harhoff,2000;Bond et al,2002;Schroth & Szalay,2005;Czamitzki,2006;Brown,2009;Kipar,2011),外部资金缺乏阻碍了企业的创新活动(Harhoff & K?rting,1998):①研发成果的无形性,难以准确估价,难以充当抵押品(Holmstrom,1989),使企业面临负债融资约束(Hall,2002);②为防止竞争对手模仿,研发投资的高保密性使企业面临股权融资约束(Hellman,1994;Carpenter & Petersen,2002)。缺乏外部资金支持成为阻碍企业研发投资的主要障碍(Harhoff & Krting,1998),不仅降低了企业研发投资的意愿,而且制约了企业研发投资的规模和强度(Benedicte,2004;Czarnitzki,2006;Frederique Savignac,2008;扈文秀等,2009;卢馨等,2013)。资源获取观认为政府补贴能够直接补充企业稀缺的创新资源(Tether,2002),弥补“内源融资缺口”(刘振,2011),缓解融资约束(Czarnitzki & Binz,2013;Brown et al,2012),减轻研发资金压力(Cleeve,2008;Chang & Choi,2011;姜宁和黄万,2010)。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向外部资金供给者传递一种利好投资的信号,帮助企业获取创新资源(Lerner,1999;Feldman & Kelley,2006;Kleer,2010)。补贴政策具有信号传递效应,获取政府补贴的企业向外部传递企业质量和研发项目认证(Lerner,2000),证明企业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的积极信号(Feldman & Kelley,2006;Kleer,2010;傅利平和李小静,2014),给企业研发投资项目加上一个光环(Feldman & Kelley,2006),降低信息不对称(Brealey et al,1977)和减少信息摩擦(Meuleman & Maeseneire,2008),向企业潜在的资金提供者发出一个积极信号(Narayanan et al,2000),引导更多外部资源流入(胡明勇和周寄中,2001;郭晓丹和何文韬,2011;高艳慧,2012),不仅解决由逆向选择所带来的融资难问题(Takalo & Tanayama,2010),而且可以降低监督成本和避免道德风险(Da Rin et al,2006),有效解决外源融资难题(Meuleman & Maeseneire,2012),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解维敏等,2009)。二是政府补贴能够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风险分担理论认为由于研发投资具有高风险性,政府补贴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研发成本(Arrow,1962;Nelson,1959;Busom,2000;Hall,2002;Duguet,2003;解维敏等,2009),而且能够分散企业的创新风险(Almus & Czarnitzki,2003;González & Pazó,2008;Hussinger,2008;Lach,2002)。外部性内部化理论认为,政府补贴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研发投资正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Arrow,1962;Nelson,1971;Stiglitz,1989),提高企业研发动机(Bloom et al,2002),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Beugelsdijk & Cornet,2002;Carboni,2011;Kang & Park,2012;Romijn & Albaladejo,2002;Yager & Schmidt,1997;Kang & Park,2012;骆品亮和向盛斌,2001;刘振,2011;傅利平和李小静,2014),加速完成已有项目,积极开辟新的非资助项目(Gorg & Strobl,2007)。并且国内外大量的实证研究验证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的激励效应(Mansfield et al,1981;Griliches,1980;Segerstrom,1991;Busom,2000;Duguet,2003;Duguet,2004;Tadahisa,2005;Katrin,2008;Aerts & Schmidt,2008;Carboni,2011;陈林和朱卫平,2008;王俊,2010;邹彩芬等,2014;张望,2014;胡永平,2014;王闽和侯晓红,2015;储德银等,2016;张辉等,2016;于源和苑德宇,2016;陈玲和杨文辉,2016)。

2.挤出效应观

挤出效应观点认为政府补贴不仅不能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反而降低企业研发投资,即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挤出效应,形成负向激励(Busom,2000;Wallsten,2000;Lach,2002;Kaiser,2006)。一是政府补贴对市场机制的扭曲,产生挤出效应。由于信息不对称,在补贴对象的选择和资金分配等方面,容易出现政策执行偏差——资金并不一定投向需求最大、效率最高的企业,出现资源配置错位(王旭和何玉,2017)。在研发补贴效益的巨大社会压力下,政府官员更倾向于将研发补贴投向于具有更大成功预期和高回报的企业研发项目,这些项目常常也受到企业内外部资金的青睐,企业自身资金就可以实施和完成的项目,政府补贴替代了企业自身的研发投资(解维敏等,2009),挤出企业自有的研发投资(Lach,2002)。政府补贴刺激企业对研发资源的需求,但是导致研发资源价格上涨,增加了研发投资成本,打击了企业研发投资的积极性(Goolsbee,1998;David & Hall,2000),不仅挤出了接受补贴企业的研发投资(Lichtenberg,1984;Wallsten,2000),而且政府补贴对竞争对手的研发投资具有挤出效应(Mamuneas & Nadri,1996),加之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补贴的挤出效应(Capron,1998),造成整个社会研发水平下降(Gorg & Strobl,2007)。二是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①逆向选择导致企业寻租行为,增加寻租成本,降低研发投资。以获得政治支持和经济利益,政治家有很强的动机向企业创租(Shleifer & Vishny,1994),为获得政府控制的稀缺资源,企业有很强的动机通过建立政治关联和行贿向政府寻租,俘获政府官员(余明桂等,2010),以谋求庇护(Chen at al,2011)。Shleifer & Vishny(1993)认为政府在给企业分配补贴过程中,容易滋生寻租行为,破坏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出现企业套取各种政府补贴并将资金挪作他用,最终会抑制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了获得“免费”的政府补贴,企业可能运用欺骗手段,传递投资研发项目的虚假信号(周绍东,2008);如果企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向政府寻租,不仅挤出企业的研发资金,而且向政府寻租获得的租金收入,不一定会被企业用于研发投资活动(夏力和李舒妤,2013),尤其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更容易获得政府研发补贴(陈冬华,2003),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研发强度(李传宪和干胜道,2013)。②道德风险,导致政府补贴资金被挪用。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在政府补贴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情况下,为牟取暴利,企业可能挪用政府补贴,开发期限短见效快的项目(张小红和逯宇铎,2014),或政府补贴过多时,企业会将多余的政府补贴用于其他项目的动机,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挤出效应(张辉等,2016),尤其没有融资约束的企业,研发补贴具有挤出效应,Carpenter & Petersen(2002)认为更少面临资金约束的企业,对于政府研发补贴的反馈是消极的。并且国内外大量实证研究也验证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挤出效应(Levy & Terleckyj,1983;Lichtenberg,1987;Wallsten,2000;Gorg & Strobl,2007;Hans & Almas,2005;Xulia,2008;Pajarinen,2014;许春和刘奕,2005;李传宪和干胜道,2013;郭炬等,2015)。

3.权变效应观

权变效应观认为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效果,不是固定不变的和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随着企业内外公司治理环境变化、公司规模大小和政府补贴多寡等的不同而变化,即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权变效应。Takalo et al(2013)认为政府采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一定程度上能消除市场缺陷,但同时也会带来福利损失,存在着激励和挤出的双重效应。陈玲和杨文辉(2016)认为政府研发资金是产生“激励效应”还是“挤出效应”,可能取决于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的行业、技术创新的类型和阶段等微观特征。一是政府补贴强度不同,效果不同。部分学者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强度较少时对企业研发支出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当超过最优补贴值后,随着政府补贴强度的增加反而减少,具有挤出效应,导致政府补贴与研发支出呈现“倒U”形关系(Guellec & Pottelsberghe,2003;刘虹等,2012;傅利平和李小静,2014)。但是,Hussinger(2008)对德国3744家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发现政府补贴与企业研发强度呈现“U”形关系;戴小勇和成力为(2014)以2005—2007年中国约30万家工业企业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财政补贴与企业研发投资呈现复杂的非线性关系:在国有制造企业,财政补贴占企业研发投资的最佳比例(挤入效应)是13.45%~27.75%,超过27.75%时对企业研发投资显著负向影响(挤出效应);在私营企业(特别是私营高科技企业)财政补贴只有挤入效应,没有挤出效应。王军和张一飞(2016)认为当补贴指定用于研发时,如果定额补贴过高,会产生“挤出效应”;当研发补贴由企业自由支配时,其促进作用更为有效,且随着补贴力度的加强,该现象愈加明显。二是企业规模大小不同,政府补贴效果不同。一般认为,政府补贴对小企业具有激励效应,对大企业具有挤出效应。大型企业由于规模经济,更容易降低研发强度(Kohn & Scott,1982)。政府补贴往往只会对缺乏资金支持、技术低端的小企业的研发支出起促进作用,并不能改变资金充裕的大企业的研发策略(Lach,2002;Xulia & Consuelo,2008),尤其是新兴产业是处于产业生命周期中初创期的产业(Forbes & Kirsch,2011)。Gorg & Strobl(2007)对爱尔兰制造业企业的分析表明,政府资助增加国内小企业自有的研发支出,对特大型企业自有研发支出有挤出效应。González & Pazó(2008)以西班牙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政府补贴刺激企业研发投资,当缺乏政府支持时,部分企业甚至停止研发投资,并且政府补贴效应在小企业和低技术部门更为显著;王维等(2014)以2007—2013年中国中小企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政府补贴对规模较小企业的R&D投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李艳华(2015)通过不同规模企业的比较也认为研发补贴对中小企业创新提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三是政府补贴对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的影响效果不同。Clausen(2009)将政府补贴划分为对于企业“研究”的补贴和对于企业“发展”的补贴,利用挪威2002年社区创新调查数据建立实证模型,结果显示研究的补贴刺激了私人部门的研发投资,而开发补贴则挤出了研发投资。顾群等(2016)以2008—2013年深交所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财政补贴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投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财政补贴对探索式创新有激励作用,而对开发式创新没有作用;控制权私有收益对财政补贴与创新投入之间有负向调节作用;控制权私有收益对财政补贴与探索式创新产生正向调节作用,而控制权私有收益对财政补贴与开发式创新之间的关系不起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备择假设:

假设1A: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正向影响关系,即具有促进效应。

假设1B: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负向影响关系,即具有挤出效应。

假设1C: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非线性影响关系,即具有权变效应。

(二)税收优惠与研发投资

税收优惠对研发投资的影响关系,目前学术界主要有激励效应观、挤出效应观和权变效应观。

1.激励效应观

激励效应观认为税收优惠能够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主要因为税收优惠能够有效缓解研发投资的正外部性难题和融资约束难题。一是税收优惠能够有效缓解研发投资的正外部性难题。由于市场失灵,研发投资具有溢出效应(Griliches,1979;Mohnen,1996),投资者难以占有自身创造的知识溢出和消费剩余,导致企业研发投资不足(Romer,1990;Grossman & Helpman,1993;Guellec & Dela,2003)。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弥补正外部性损失(Nelson,1959;王旭和何玉,2017),降低企业税负,降低研发外源融资成本,增强企业研发投资的抗风险性能力(Klette et al,2000;Wallsten,2000;Tokila et al,2008;Adam,2008),刺激企业研发投资(Bronwyn et al,2000),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投入(Koga,2003;Czarnitzki et al,2011;娄贺统和徐恬静,2008)。二是税收优惠能够有效缓解研发投资融资约束难题。融资约束对研发投资产生很大的影响(Hall,1992),企业研发投资面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了外部投资者对研发项目的投资热情,阻碍研发投资获得外部融资(Arrow,1962;Stiglitz & Weiss,1981),研发投资严重依赖内源融资(Bond & Smeghir,1994;Griffith et al,1995;刘振,2011),导致企业研发投资水平低于金融市场无摩擦情况下的私人最优水平(Brown et al,2012),研发投资不足,创新活动中出现次优结果(Gonzalez & Pazo,2008)。研发活动要求企业必须保留足够的现金储备来缓冲外部冲击带来的影响(Brown et al,2012),税收优惠措施能够增加公司现金流(Griffith et al,1995),可以缓解企业面对研发投资机会时获取资金的困难(刘放等,2016),获得税收优惠的企业大部分是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作为政府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的重要扶持形式,向金融机构或风险投资者传递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来成长机会等积极信号,缓解企业研发投资的信息不对称性,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对企业研发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吸引风险资本进入企业,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研发投资面临的资金瓶颈,而且税收优惠可以提高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激励企业更多地从事基础性研发投资(Lach,2002),融资约束缓解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研发投资,而且能够提高企业研发创新产出(Acharya & Xu,2013)。并且国内外学者Eckstein(1973)、Eisner et al(1984)、Bernstein(1986)、Berger(1993)、Hall(1995)、Dagenais et al(1997)、Hall & Van Reenen(2000)、Bloom et al(2002)、Griffith & Reenen(2002)、Dominique et al(2003)、Tadahisa(2003)、Guellec & Pottelsberghe(2003)、Russo(2004)、Shah(2004)、Chang & Choi(2007)、Haegeland & Moen(2007)、Brown & Krull(2008)、Cleeve(2008)、Yang & Huang(2009)、Eui(2010)、Liu et al(2011)、Yang et al(2012)、Duguet(2012)、Shaun(2013)、Sidirley & Roberto(2014)、Kobayashi(2014)、Kasahara et al(2014)、Fulvio & Lie(2015)、蒋建军和齐建国(2007)、戴晨和刘怡(2008)、王俊(2011)、李林木和郭存芝(2014)、水会莉等(2015)、郭炬等(2015)、储德银等(2016)等实证研究显示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正向激励作用。

2.挤出效应观

挤出效应观认为税收优惠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投资,即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挤出效应。部分学者认为税收优惠缓解企业研发投资正外部性有限,并且政府失灵导致研发资源配置扭曲。一是税收优惠缓解企业研发投资正外部性有限。在激励研发投资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十分有限(Guellec et al,2003),税收优惠政策的成本相对较高,在解决研发投资正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上是无效的(Fazzari & Herzon,1995),研发价格弹性活动对税收变动可能不敏感(Mansfield,1986),如果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可能享受不到优惠政策(Tassey,1996),税收优惠对于企业研发投资的激励有限,阻碍了私人部门的研发投资(Eisner,1984)。二是政府失灵导致研发资源配置扭曲。税收优惠政策刺激研发投资并不是治愈“市场失灵”的灵丹妙药(Hall & Van,2000),在缓解某些市场失灵的同时,会加重另外一些市场失灵(Griffith et al,1995),“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①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向性,扭曲创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所得税优惠和税费返还)可能诱导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或更加倾向于投资期限短、风险低和见效快的创新项目,而期限长、风险高和见效慢,但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关键创新项目被忽略。具有潜在高回报率的研发项目和研究设施可能很少受到税收抵扣的激励(Hall & Reenen,2000;David et al,2000)。②政策寻租扭曲研发资源配置。在转型时期的国家,由于制度不健全,政治和经济改革不彻底,政治透明度低,权力行使缺乏监管,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与企业勾结的腐败和寻租行为,难以受到制度的约束,导致寻租活动盛行(Shleifer & Vishny,1994;Hellman et al,2003),部分学者研究发现政治关联能够使企业获得税收优惠(Adhikari et al,2006;Faccio,2007;吴文峰等,2009),为获取所得税优惠,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更有可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的认定(夏力,2012),并且在所得税税率优惠方面,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均显著低于没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吴文锋等,2009),而且寻租行为增加了企业“俘获”官员的成本,对企业研发投资产生“挤出效应”,抑制企业研发投资(王宇峰和张娜,2014)。并且国内外学者Mansfield & Switzer(1985)、Bloom & Wallsten(2000)、Kaplan(2001)、Czarnitzki et al(2011)、Bronzini & Piselli(2014)、邓晓兰和唐海燕(2008)、孔淑红(2010)、方重(2010)、张同斌和高铁梅(2012)、李爱鸽和钟飞(2013)等研究发现:税收优惠对研发投资的激励效果不显著,甚至存在“挤出效应”。

3.权变效应观

权变效应观认为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效果,不是固定不变的和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随着企业制度环境、行业特征、公司规模和税收优惠力度等的不同而变化,即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权变效应。主要因为:一是制度环境不同,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不同。夏力(2012)以2010年中国179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所得税税率的降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强度和专利数量的增加;只有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和高管没有政治联系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才能对技术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刘放等(2016)以2007—2012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税收优惠整体上有助于激励企业进行创新投入;融资约束程度越强,产品市场竞争越强,地区市场化进程程度越高,税收激励效果越显著;相对国有企业,税收激励对民营企业研发创新投入更具有杠杆促进作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越低,税收激励效果越显著。二是行业不同,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不同。Yohei(2014)以日本中小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税收优惠的确能够促进研发投资,但这种效果会因企业所属的行业、规模的不同而不同,同时这种效果对资金流动性较弱的企业要强于资金流动性较强的企业;Castellacci & Christine(2015)以中小企业为研究样本,实证研究显示,税收优惠的激励效应在服务业最强,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企业最弱。三是公司规模大小不同,其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不同;Hanel(2003)以加拿大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在使用研发税收抵扣上,大型企业比中小企业更为频繁,并且大企业相对更容易申请到政府税收抵扣;Koga(2003)以1989—1998年日本大中型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大中型制造企业的研发税收弹性分别为-1.036和-0.118,说明税收优惠主要激励了大企业的研发,而不是中型企业;而Baghana & Mohnen(2009)以1997—2003年加拿大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大企业的税收弹性比小企业大;王旭和何玉(2017)以2007—2014年中国制造业上市企业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政府补贴仅对流动性约束大的小企业有影响,能促进研发投资;而税收优惠政策则能显著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对研发投资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规模较大的企业激励效果更大。四是不同税收优惠区间不同,其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不同。Dodgson & Rothwell(1994)认为只有当税收优惠力度达到一定门限,才能抵消风险与不确定性,以及技术溢出等市场失灵的影响,才能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资的意愿;冯海红等(2015)以2000—2012年中国28个大中型工业制造企业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显示:在最优的政策力度门限区间内,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资有着显著的正向激励作用;而政策力度小于第一门限值时激励作用较为微弱,大于第二门限值则产生反效果。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备择假设:

假设2A: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正向影响关系,即具有促进效应。

假设2B: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负向影响关系,即具有挤出效应。

假设2C:在其他变量控制的条件下,税收优惠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非线性影响关系,即具有权变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