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字体及其在CAD制图中的规定(GB/T 14691—1993、GB/T 14665—2012)
(1)字体的基本要求
1)图样中书写的字体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画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
2)字体高度h的公称尺寸系列为:1.8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
如需书写更大的字,其字体高度应按2的比率递增。
3)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并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推行的简化字。汉字高度h不应小于3.5mm,其字宽一般为。
4)字母和数字可写成斜体和直体。斜体字的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
斜体字的应用场合:
①图样中的字体如尺寸数字,视图名称,公差数值,基准符号,参数代号,各种结构要素代号,尺寸和角度符号,物理量的符号等。
②技术文件中的上述内容。
③用物理量符号作为下标时,下标用斜体,如定压比热容cp等。
直体字的应用场合:
①计量单位符号,如A(安培)、N(牛顿)、m(米)等。
②单位词头,如k(103,千)、m(10-3,毫)、M(106,兆)等。
③化学元素符号,如C(碳)、N(氮)、Fe(铁)、H2SO4(硫酸)等。
④产品型号,如JR5-1等。
⑤图幅分区代号。
⑥除物理量符号以外的下标,如相对摩擦因数μτ、标准重力加速度gn等。
⑦数学符号sin、cos、lim、ln等。
5)字母和数字分A型和B型。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d)为字高(h)的1/10。
6)用作指数、分数、极限偏差,注脚等的数字及字母,一般应采用小一号的字体。
7)汉字、拉丁字母、希腊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等组合书写时,其排列格式和规定的间距尺寸比例见图2-1-10及表2-1-3。
图2-1-10
表2-1-3 组合字体间距尺寸基本比例
①特殊的字符组合,如LA、TV、Tr等,字母间距可为a=(1/14)h(A型)和a=(1/10)h(B型)。
(2)字体示例
表2-1-4 字体示例
注:本表示例中字母和数字均为A型字。
(3)CAD制图中字体的要求
1)汉字一般用正体输出;字母除表示变量外,一般以正体输出;数字一般以正体输出。
2)小数点进行输出时,应占一个字位,并位于中间靠下处。
3)标点符号除省略号和破折号为两个字位外,其余均为一个符号一个字位。
4)字体高度h与图纸幅面之间的选用关系,见表2-1-5。
表2-1-5 CAD制图中字体与图幅关系
5)字体的最小字(词)距、行距以及间隔或基准线与字体之间最小距离,见表2-1-6。
表2-1-6 CAD制图中字距、行距等的最小距离
注:当汉字与字母、数字组合使用时,字体的最小字距、行距等应根据汉字的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