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招标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如图2-1所示。
图2-1 工程施工招标一般程序
招标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的一般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1)向政府招标投标提出招标申请
申请主要内容是:第一,园林建设单位的资质;第二,招标工程项目是否具备了条件;第三,招标拟采用的方式;第四,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第五,初步拟订的招标工作日程等。
(2)建立招标班子,开展招标工作
在招标申请被批准后,园林建设单位应组织临时性招标机构,统一安排和部署招标工作。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的组成,一般由分管园林建设或基建的领导同志负责,由工程技术、预算、物资供应、财务、质量等部门派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工作繁简而定。工作人员必须懂业务、懂管理和作风正派,在招标过程中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标底。
招标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负责向招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文件的审批手续;组织或委托标底的编制,按规定报有关单位审查,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发放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答疑;提出评标委员会名单,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发出中标通知;退还押金;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其他该办理的事项。
(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行动的指南,也是投标企业必须遵循的准则,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则应在标书文件中载明。
(4)标底的编制和审定
(5)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6)投标申请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国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7)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
在投标申请截止后对申请投标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企业拥有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是否符合承担本工程的要求。同时还应考察其承担过的同类工程质量、工期及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投标,不合格的通知其停止参加工程招标活动。
(8)分发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向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分发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等),同时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
(9)踏勘现场及答疑
招标文件发出之后,招标单位应按规定日程,按时组织投标企业踏勘施工现场,介绍现场准备情况。还应召开专门会议对工程进行交底,解答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提出的疑点和有关问题。交底或答疑的主要问题,应以纪要或补充文件形式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企业,以便投标企业在编制标书时掌握同一标准。纪要或补充文件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10)接受标书(投标)
投标企业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标书,标书编好密封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逐一验收,出具收条,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启封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