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摄影构图的目的
当我们在观看一幅优秀的摄影作品时,无论内容是什么,总会被画面的造型和形式美感所吸引而产生审美愉悦。画面中颜色的对比与和谐、线条的曲直变化、光线的明暗反差或是层次丰富的质感等特征,正是摄影者在摄影艺术表达中运用摄影构图的知识,使之符合人们的视觉经验和规律,实现了摄影主题的呈现。这就是摄影构图的目的——为了表达而造型,为了内容而形式。正如法国著名雕塑家奥古斯特·罗丹的名言:“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为了表达而造型”就是为了更好地表现主题,要去选择典型化的人或物在画面中加以强调、突出,舍弃那些次要的、一般的东西,并且恰当合理地安排画面,使作品比现实生活更有表现性,更强烈、更典型。摄影艺术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是因为摄影不是对客观世界的简单复制,而是应用摄影语言完成对客观世界的再现和表现,更能打动人的情感。作为摄影者,我们要学会并且善于用自己的眼睛去寻找和发现大自然的美,并且能够把这种视觉感受,移植于画面中,实现摄影者思想的表达。
图1-1、图1-2中,对于秋日树木的表现,我们可以用仰视的视角来表现它的挺拔,也可以用虚实和浓重的色彩来营造油画效果,通过不同的造型完成摄影的表现功能。
图1-1 孙寰 摄
图1-2 孙寰 摄
内容和形式是艺术表现中比较常用的词语,其实我们传统文化思想的重要代表——道家,在其理论中就曾提出了“天时地利”,可以说是对于内容与形式关系较早的论述。在摄影的拍摄过程中,内容与形式的恰当结合,可以使摄影作品的表现力事半功倍。正如别林斯基所说:“没有内容的形式或者没有形式的内容,都是不能存在的。”
摄影作品的内容决定摄影的表现形式,摄影者在创作实践中遇到社会中的某件事情“有感而发”,产生了创作的欲望,因而确定了拍摄的主题和内容,然后再根据内容选择恰当的形式。同时,摄影作品的形式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地、能动地反作用于内容,当摄影作品的表现形式适合内容时,就能深刻地、生动地反映出摄影作品的内容。可以说摄影作品将哲学概念中的内容和形式演绎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演化出了摄影的分类。
摄影中常常追求对于“线条”的提炼和表现,但因为主体的不同,表现的形式也有所不同(图1-3~图1-5)。
图1-3 李铭欣 摄
图1-4 韦媛婷 摄
图1-5 唐浩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