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电厂烟囱、空气预热器、脱硫装置以及烟草行业烤房等厚度不大于40mm的耐硫酸露点腐蚀钢板和厚度不大于25.4mm的耐硫酸露点腐蚀钢带。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2006的规定。
表4-27 钢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注:1.当ReL不明显,采用RP0.2。
2. a为试样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