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什么是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①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取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②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变配电所值班人员不准对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分场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b.必须在所有通路上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③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对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④在工作中遇雷、雨、暴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⑤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⑥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电力线路工作票(见表2-5),每日收工时如果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接地线恢复工作,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对于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⑦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在线路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以及在电杆、导线及瓷瓶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通知并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由电杆上撤下后,命令拆除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当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任何工作。线路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报告工作许可人。
⑧对于线路检修,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且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变配电所线路侧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⑨对于变配电所设备检修,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没有设值班调度员时为主管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