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标志与标签
一、危险化学品的标志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较多,危险性各异,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及使用的安全,需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识。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志是通过图案、文字说明、颜色等信息鲜明、形象、简单地表征危险化学品特征和类别,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的警示性资料。
1.老版危险化学品标志
按《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分类,将危险货物分为9大类,共21项,其中前8类为危险化学品。
(1)标志规范
①标志的种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②标志的图形: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③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标志的使用
①标志的使用原则: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②标志的使用方法: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标志图案
①主标志(见表1-6)。
表1-6 危险化学品主标志
②副标志(见表1-7)。
表1-7 危险化学品副标志
2.新版危险化学品标志
按照新版GB 13690的定义,化学品的危险性包括三大类(Hazard Class),即物理、健康和环境危险,意思是说,健康、环境危害也都是“危险”,都涉及人类健康和人类生态环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分类。而且对这三大类危险统一规定了使用9种象形图(Pictogram,GHS中应当使用的标准符号)来标示化学品危险特性。所有的危险象形图都应是设定在某一点的方块形状内,使用黑色符号加白色背景,红框要足够宽,以便醒目,如表1-8所示。
表1-8 GHS中应当使用的标准符号
如危险化学品硫化氢(H2S),由于它同时具有燃爆、毒性、健康和环境四种危险,就可以使用以上象形图“统一”标示出其危险性(如图1-1所示)。
图1-1 危险化学品硫化氢(H2S)的标志
操作人员通过这样“统一”的管理标示,可一目了然地“全面”了解硫化氢的全部“危险”特性(即HSE特性),包括职业危害特性,甚至环境危害特性。而按照我国原来对化学品危害特性的标示标准,则是把燃爆危险、职业危害和环境危害分开在工作场所标示,如《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2007),重点标示的是化学品的健康危害,而淡化说明其燃爆危险性(说成是理化特性)。这么做的原因是,我国涉及化学品“危险性”的安全生产和涉及“有害特性”的职业病危害是分开管理的,前者的管理部门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后者的管理部门是卫生部,所以在制定标准时也当然不能跨界。
可见,GHS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使我国树立了对化学品危险性“整合认知”的理念,促进了我国化学品与全球分类及标示标准方面的合规性。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我国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颁布了《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规定》(GB/T 15258—1999),2009年修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规定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1.标签要素
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2.标签内容
(1)化学品标识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化学名称和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上方。名称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
对混合物应标注其危险性分类,有贡献的主要组分的化学名称和通用名、浓度和浓度范围。当需要标注的组分较多时,组分个数以不超过5个为宜。对于属于商业机密的成分可以不标明,但应列出其危险性。
(2)象形图
采用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规定的象形图。
(3)信号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两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信号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根据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信号词。
(4)危险性说明
简要概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居信号词下方。根据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
(5)防范说明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该部分应包括安全预防措施、意外情况(如泄漏人员接触或火灾等)的处理、安全储存措施及废弃处置等内容。
(6)供应商标识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等。
(7)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商和生产商委托的24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国外进口化学品安全标识上应至少有一家中国境内的24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8)资料参阅提示语
提示化学品用户应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9)危险信息先后排序
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安全标签的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的先后顺序规定如下:
①象形图先后排序 物理危险象形图的先后排序根据GB 12268中的主次危险性确定,未列入GB 12268的化学品,以下危险性类别的危险性总是主危险: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高压气体、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发火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其他组危险性的确定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物质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危险性先后顺序规定方法确定。
对于健康危害按照以下顺序先后顺序:如果使用了骷髅和交叉骨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图形符号;如果使用了腐蚀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和眼睛刺激;如果使用了呼吸致敏物的健康危害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致敏物或者皮肤/眼睛刺激。
②信号词先后顺序 存在多种危险性时,如果在安全标签上选用了信号词“危险”,则不应出现信号词“警告”。
③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 所有危险性说明都应当出现在安全标签上,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
3.简化标签
对于小于或等于100mL的化学品小包装,为方便标签使用,安全标签要素可以简化,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等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即可。
4.标签的使用
(1)使用方法
①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拴和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②当与运输标志组合和使用时,运输标记标识可以放在安全标签的另一面板,将之与其他信息分开,也可放在包装上靠近安全标签的位置。后一种情况下若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与运输标志重复,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应删掉。
③对组合容器,要求内包装加贴挂安全标签,外包装上加贴运输象形图。如果不需要运输标志,可以加贴安全标签。
(2)位置
安全标签的粘贴、喷印位置规定如下:
①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②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③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3)使用注意事项
①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拴和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②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和喷印,若要改装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和喷印标签;
③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安全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和简化标签见图1-2。
图1-2 危险化学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