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用技术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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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用墙板材料

随着建筑工业化和建筑结构体系的发展,各种轻质墙用板材、复合墙用板材也迅速兴起。以墙用板材为围护墙体的建筑体系具有质轻、节能、环保、开间布置灵活、使用面积大、施工方便快捷等特点,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墙用板材又分为内墙用板材和外墙用板材。内墙用板材品种十分繁多,如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混凝土轻质条板、石膏空心条板、石膏刨花板、GRC轻质多孔条板、GRC平板、水泥刨花板等,这些板材具有质量轻、保温、隔热、吸声、防火、装饰效果好等优点。

一、矿物棉装饰吸声板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矿物棉装饰吸声板》(GB/T 25998—2010)中的规定,矿物棉装饰吸声板指以矿物棉、岩棉和玻璃棉等为主要原料,经湿法或干法工艺加工而成的装饰吸声板材,常用于墙体或顶棚,改善建筑物的声学性能。

1.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分类方法

(1)矿物棉装饰吸声板根据其生产的工艺不同可以分为湿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和干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

(2)根据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安装方式不同可分为复合粘贴板、暗架板、明架板等。

2.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规格尺寸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规格尺寸一般应符合表5-56中的规定。若需要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5-56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规格尺寸

3.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质量要求

(1)外观质量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正面不应当有影响装饰效果的污迹、划痕、色彩不匀、图案不完整等缺陷,吸声板产品不得有裂纹、破损、扭曲,不得有影响使用及装饰效果的缺棱掉角。

(2)尺寸偏差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7中的规定。

表5-57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注:表中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系指实际尺寸。

(3)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应当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湿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应符合表5-58中的规定。

表5-58 湿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

②干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应符合表5-59中的规定。

表5-59 干法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弯曲破坏载荷和热阻

(4)降噪系数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降噪系数应符合表5-60中的规定,并不得低于公称值。

表5-60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降噪系数

(5)燃烧性能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应达到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06)中B1级的要求,其燃烧性能要求达到A级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受潮挠度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受潮挠度,湿法吸声板应不大于3.5mm,干法吸声板应不大于1.0mm。

(7)放射性核素限量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中所规定的A类装修材料的要求。

(8)甲醛释放量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的甲醛释放量应达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中所规定的E1级的要求,即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1.5mg/L。

(9)其他要求。 棉物相:吸声板中不得含有石棉纤维;吸声板的体积密度应不大于500kg/m3;质量含水率应不大于3.0%。

二、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

根据现行的行业标准《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JC/T 1055—2007)中的规定,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系指以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硅酸盐水泥(或硅酸钙)胶凝材料制成的薄板为面层,以水泥(硅酸钙、石膏)聚苯颗粒或膨胀珍珠岩等轻集料混凝土、发泡混凝土、加气混凝土为芯材,2种或2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而成的实心墙板。

1.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分类与代号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由面层和芯材2部分组成,面层和芯材的分类与代号应符合表5-61中的规定。

表5-61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面层和芯材的分类与代号

2.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规格尺寸要求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长度标志尺寸L为层高减去楼板顶部结构件(如梁、楼板)厚度及技术处理空间尺寸。长度标志尺寸应为M/10的整数倍(M为基本建筑模数,1M=100mm),且符合设计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宽度标志尺寸B=3M·nn=1,2,3,…),优化参数为600mm,辅助尺寸采用M/2递增。

(3)厚度标志尺寸T最小为60mm,采用M/10递增,优化参数为90mm、120mm。分别用于分室隔墙、分户隔墙和内墙保温。

(4)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相关技术指标可以参考相近规格产品的要求。

3.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原材料要求

(1)应使用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生产墙板 墙板生产企业应逐批验收进厂原材料的合格证,并对主要原材料的性能进行复检。用于生产墙板的所有胶凝材料、集料、增强材料、水、外掺料(包括外加剂、发泡剂、粉煤灰等)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水泥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XG1—2009)中的规定。

(3)砂子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砂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中的规定。砂子采用中砂,细度模数不应低于2.3。

(4)粉煤灰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中规定的Ⅱ级以上的要求。

(5)耐碱网格布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耐碱网格布应符合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2007)中ARN10×10-60L的要求。

(6)水泥膨胀珍珠岩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水泥膨胀珍珠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GB 10303—2001)中的要求。

(7)中碱纤维网格布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中碱纤维网格布应符合行业标准《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JC 561—2006)中的要求。采用钠钙硅酸盐玻璃成分,其碱金属氧化物的含量为12%±0.4%。

(8)“胶钙”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胶钙”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应符合行业标准《粉刷石膏》(JC/T 517—2004)中保温层粉刷石膏的技术要求,体积密度不应大于500kg/m3

(9)聚苯颗粒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聚苯颗粒应符合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中的有关要求。

(10)维纶纤维增强水泥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JC/T 671—2008)中的有关要求。

(11)玻镁水泥 生产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玻镁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玻镁平板》(JC/T 688—2006)中的有关要求。

(12)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所用的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应符合行业标准《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JC/T 626—2008)中的有关要求。

4.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技术性能要求

(1)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外观质量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62中的规定。

表5-62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外观质量要求

(2)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允许尺寸偏差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允许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3中的规定。

表5-63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允许尺寸偏差要求

(3)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不同含水率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不同含水率限值规定对应的使用地区应符合表5-64中的规定。

表5-64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不同含水率限值规定对应的使用地区

注:气候区划分按《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中一级区划的Ⅰ~Ⅶ区执行。

(4)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放射性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中的规定。

(5)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65中的规定。

表5-65 纤维水泥夹芯复合墙板的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注:1.含水率不同限值对应的使用地区见表5-69;2.应用于采暖地区的保温分立了条板应检测“热导率”一项;3.板厚若小于90mm,面密度为75kg/m2,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为35dB,其他性能指标不变。

三、混凝土轻质条板

根据现行的行业标准《混凝土轻质条板》(JG/T 350—2011)中的规定,混凝土轻质条板系指采用水泥为胶结材料,以钢筋、钢丝网或其他材料为增强材料,以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再生骨料等工业废渣以及天然轻集料、人造轻集料制成,按建筑模数采用机械化方式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条板,条板的长宽比不小于2.5。

1.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分类

(1)结构型式不同分类 混凝土轻质条板按照其结构型式不同可分为空心混凝土轻质条板(代号为K)和实心混凝土轻质条板(代号为S)。空心混凝土轻质条板是沿板材长度方向留有若干贯通孔洞的轻质板材;实心混凝土轻质条板是没有孔洞的实心轻质板材。

(2)构件类型不同分类 混凝土轻质条板按照其构件类型不同可分为普通板(代号为P)、门框板(代号为M)、异型板(代号为Y)。

(3)使用部位不同分类 混凝土轻质条板按照其使用部位不同可分为隔墙板(代号为GQB)和外墙板(代号为WQB)。

2.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原材料要求

(1)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原材料性能稳定,对人体无害及对环境无污染。所有胶凝材料、骨料、增强材料、外加剂等,均应当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水泥 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XG1—2009)中的规定。

(3)放射性核素限量 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中的规定。

(4)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建筑构件应符合《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9978.1—2008)中的规定。

(5)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硫铝酸盐水泥》(GB 20472—2006)中的规定。

(6)砂子 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砂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中的规定。

(7)粗骨料 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粗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11)中的规定。

(8)轻集料 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轻集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 17431.1—2010)中的规定。

(9)外加剂 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和《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2008)中的规定。

(10)拌合水 生产混凝土轻质条板所用的拌合水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中的规定。

3.混凝土轻质条板的质量要求

(1)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外观质量 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66中的规定。

表5-66 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外观质量要求

注:1.表中序号3、4、5项中低于下限值的缺陷忽略不计,高于上限值的缺陷为不合格;2.外墙空心墙的厚度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2)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67中的规定。

表5-67 混凝土轻质条板的尺寸偏差要求

注:L为轻质条板的跨度。

(3)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68中的规定。

表5-68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注:1.用于清水墙时,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应检测抗渗透性能;2.抗冻标号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可见表5-70;3.用于分户墙、外墙时,隔声性能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

(4)抗弯荷载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抗弯荷载分级见表5-69。

表5-69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抗弯荷载分级

(5)抗冻性能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抗冻性能应符合表5-70中规定。

表5-70 外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抗冻性能要求

(6)物理力学性能 隔墙用混凝土轻质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71的规定。

表5-71 隔墙用混凝土轻质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注:1.设计方有要求时,隔墙混凝土轻质条板应检测传热系数;2.用于分户墙时,隔声性能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

(7)隔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 隔墙混凝土轻质条板的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中的规定。

四、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是以珍珠岩为主要原材料,以粉煤灰为填充材料,以水泥为胶凝材料,通过机器浇筑成型的墙用板材。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 23451—2009)中的规定,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系指面密度不大于《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中规定数值,长宽比不小于2.5,采用轻质材料或轻型构造制作,用于非承重隔墙的预制条板。

1.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分类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按照断面构造不同可分为空心条板(代号为K)、实心条板(代号为S)和复合条板(代号为F);按构件类型不同可分为普通板(代号为PB)、门窗框板(代号为MCB)和异型板(代号为YB)。

空心条板系指沿板材长度方向留有若干贯通孔洞的预制条板。实心条板系指用同类材料制作的无孔洞预制条板。复合夹芯条板系指由2种及2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或由面板(浇注面层)与夹芯层材料复合制成的预制条板。

2.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原材料要求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应使用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生产条板。条板生产企业应逐批验收进厂原材料的合格证,并对主要原材料的性能定期复检。用于生产轻质条板的所有胶凝材料、骨料、增强材料、水、外掺料(包括外加剂、发泡剂、粉煤灰等)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性能要求

(1)外观质量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72中的规定。

表5-72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外观质量

①复合夹芯条板检测此项;②空心条板应测壁厚。
注:序号3、4、5项中低于下限值的缺陷忽略不计,高于上限值的缺陷为不合格。

(2)尺寸允许偏差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3中的规定。

表5-73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尺寸允许偏差

(3)物理力学性能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74中的有关规定。

表5-74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物理力学性能

注:石膏条板的软化系数为>0.60。

(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表5-75中的有关规定。

表5-75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的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五、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

根据《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GB/T 23450—2009)中的规定,以水泥(或石膏)为胶凝材料,2种或2种以上不同功能材料复合而成的条板称为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

1.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原材料要求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应使用性能稳定的原材料生产条板。用于生产轻质条板的所有胶凝材料、骨料、增强材料、水、外掺料(包括外加剂、发泡剂、粉煤灰等)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2.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的性能要求

(1)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外观质量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76中的规定。

表5-76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外观质量

注:序号4、5项中低于下限值的缺陷忽略不计,高于上限值的缺陷为不合格。

(2)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尺寸允许偏差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7中的规定。

表5-77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尺寸允许偏差

(3)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物理力学性能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条板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78中的有关规定。

表5-78 建筑隔墙用保温的物理力学性能

注:夏热冬暖的地区可不检测抗冻性;石膏的软化系数≥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