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玩IP!先尊重知识产权
IP在中国之所以会遭遇冰火两重天,罪魁祸首就是过度商业化。盲目的商业化运作,大规模的资本涌入,使很多IP开始脱离作品本身的价值,急功近利转而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其实,IP是否应该商业化运作、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已属老话题,且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早有先例。早在20世纪90年代,IP的概念就在美国动漫产业出现,并取得了很好的发展。如DC漫画《超人》、电影《蝙蝠侠》系列,还有日本动漫《海贼王》《名侦探柯南》《火影忍者》《哆啦A梦》,游戏《魔兽世界》等。综观这些经典IP可以发现,它们之所以会长年不衰是因为有一个相同的特征:内容和价值的高度一致。
如《海贼王》丰满的故事情节,鲜明的人物性格,使它能不断“圈粉”;再加上持续更新,注入新鲜血液,至今仍受欢迎。其实,很多超级IP自诞生起就一直在变化和创新。因为一部作品要想保持高价值及超强的粉丝黏性,就必须保证稳定的内容输出,并且要善于创新。
无论是国内IP还是国外IP,一个好的IP都必须做到:有价值。提到价值,我们可以从IP的起源上去追溯。关于IP,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其实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当前大家所说的IP,更多的就是指“知识产权”这层含义。当然,这是我国独创性的叫法,在美国等其他国家并非这样。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外国就没有IP,他们的IP业反而发展更早、更完善,通常称作独享权利(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这里的“独享权利”,就是我们现在说的IP。独享权利是国际上对IP的一种更通俗的叫法,泛指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拥有人心智的、被法律赋予独享权利的知识财产。从概念可知,IP一词最初来源于科技发明和专利领域(具体可见附录:爆款IP线路图1)。科技发明和专利领域的知识产权有明确的生命周期,即保护期限,就像某个技术专利申请后只在保期内受保护,过了这个期限保护权就消失,若想继续得到保护则必须重新申请。
目前在我国,IP所包括的范围通常已经超越了这一局限,更多指的是内容和文化产品方面,如文学、电影、漫画、游戏等。IP的生命周期也不是全由专利期限来决定,而是由用户喜好来定。
可见,IP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它可以分为:IP版权、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以及对商标、商业外观、商业包装、商业配方和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的法律权力。IP可以是一部电影、一部小说,还可以是小说作者、漫画家,也可以是电影导演等。网络作家收入排行榜多年位居第一的唐家三少就是一个爆款IP,他写过的每一部小说就是一个IP;同理《火影忍者》作者的新漫画不出意外也会成为日后的爆款IP,就如同李安导演的每一部新电影也有极大可能成为爆款IP一样。因此,通过不断创造更多的爆款IP,就可以让现有的爆款IP更有生命力。
IP这一概念是从2014年开始兴起,2015年开始走红的(具体可见附录:爆款IP线路图2)。IP是有产权的,产权就预示着有很多可挖掘的价值,并且经过科学、合理的运作可以产生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