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臣第四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1]人臣太贵,必易主位;[2]主妾无等,必危嫡子;[3]兄弟不服,必危社稷。[4]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5]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国家,[6]此君人者所外也。[7]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8]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9]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10]此君人者之所识也。
[1]旧注:威权上逼,故“危其身”。
[2]卢文弨曰:一作“人臣太擅,必易主命”,与韵不叶,非也。
[3]旧注:主,谓室主。
[4]旧注:君之兄弟不相从服。
[5]王渭曰:“民”当作“威”。
[6]孙诒让曰:日本蒲阪圆本作“后主而隆家”,云:“物茂卿本‘后’作‘管’,‘隆’下有‘国’字。凌本同,非。《八经》篇:‘家隆劫杀之难。’”诒让案:“管主”、“后主”并无义,“管”当作“营”,形近而误。“营主”谓营惑其主也。《淮南子·原道训》高《注》:“营,惑也。”“隆国家”,当依蒲阪圆本删“国”字,“隆家”言构诸大家使争哄,详后《八经》篇。
[7]旧注:君当疏外斥远之。
[8]先慎曰:乾道本无“位之至尊也”下三句。顾广圻云:今本“也”下衍十四字。先慎案:下“四美”即指此“身”、“位”、“威”、“势”而言,少三句则下“四美”无著,今据补。
[9]先慎曰:“议”当作“义”。义者,事之宜也。人君合其宜则得之矣。
[10]旧注:既不能用富,臣则窃之。〇先慎曰:“富”之言备也。四美不备,则国非其有矣。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侯之博大也。[1]晋之分也,[2]齐之夺也,[3]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4]皆以类也。[5]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从此术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6]质之以备。[7]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8]社稷将危,国家偏威。[9]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10]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11]居军无私交,其府库不得私贷于家。[12]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从,[13]不载奇兵,[14]非传非遽,载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也。
[1]旧注:殷诸侯文王,周诸侯秦襄王。〇先慎曰:“从”当作“以”。“以”与古文“从”相似,因误为“从”,校者不审,又改为“从”。下文“皆以群臣之太富也”,与此文正一律,明此“从”为“以”之误。
[2]旧注:赵、魏、韩也。
[3]旧注:陈恒弑简公也。
[4]先慎曰:子罕劫宋,子之夺燕。
[5]孙诒让曰:“以类”当作“此类”。
[6]旧注:臣虽有贵贱,同以法也。
[7]旧注:谓薄其赏赐也,臣贫则易制。〇王先谦曰:《广雅·释诂》:“质,正也。”“备”者,未至而设之,所以逆杜其邪心也。旧注误。
[8]旧注:淫,散也。
[9]旧注:君威散,臣威成,故曰“偏威”。〇先慎曰:乾道本注无“成”字,今从赵本。
[10]旧注:市,众所聚,恐其乘众而生心也。〇俞樾曰:“威”字衍文,“藉”当读为“籍”。《诗·韩奕》篇“实亩实籍”,唐石经作“实亩实藉”,是其例矣。《汉·武帝纪》“籍吏民马”,师古《注》:“籍者,总入籍录而取之。”即此“籍”字之义。《管子·轻重甲》篇:“桓公欲藉于室屋,欲藉于万民,欲藉于六蓄,欲藉于树木。”与此正同。言大臣之禄虽大,而城市之地不得藉而取之也。下云“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臣士卒”与“藉城市”相对成文。今涉上文“是谓威淫”及“国家偏威”而误衍“威”字。旧注不解“威”字,是旧本犹未衍也。
[11]旧注:谓臣自私朝。
[12]旧注:不欲令其树福也。
[13]旧注:四邻之国为私交。〇孙诒让曰:注说非也。此“四从”,“四”与“驷”通,谓驷乘也;《左》文十一年《传注》:“驷乘,四人共车。”“从”谓从车。皆论贵臣随从车乘之事,下云“不载奇兵”,即蒙上“四从”而言。《史记·商君传》:“赵良曰:五羖大夫之相秦也,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又曰:“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参乘为骖乘,四乘为驷乘,二者略同。商君正以从车载兵甲,故为赵良所责,可证此文之义。先慎曰:“四从”,孙说是。旧注当在“居军无私交”下,传写误置于此耳。
[14]王先谦曰:《淮南·墬形训》高《注》:“奇,隻也。”“奇兵”,佩刀剑之属,与上“四从”对文。“不载”,谓不载以从。《战国策》“秦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即此义也。惟传遽以备非常,乃得载兵甲,故下又申言之。秦御臣民至严峻,此法制已然者,非之言此,特以中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