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馀论
综括本文所考,在今知有名录记载的约140位唐女诗人中,可以确认唐代实有其人的女性作者为76人,在传闻疑似之间者凡18人,可以确认虚构、误认或后出者为43人。这样的结论,是笔者在准备写本文以前都没有估计到的,仅在写作过程中,逐一分析每位作者的生平记录和文本来源,尽量公正客观地分析史料而作出判断,因此而形成以上的看法。
妇女文学是当代学术的热门,但就基本文献来说,似仍有澄清的必要。《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唐人别集505家537种[1],女性仅有武后和上官昭容的三种。宋以后有别集留存的,大约只有薛涛、李冶、鱼玄机和花蕊夫人四家。在全部存世唐诗中,女性写作的诗歌所占比例,大约仅百分之一稍强。如果不是蔡省风编《瑶池新咏》保存了一批不著名的女性诗歌,能传世的作品更少。另一方面,男女情爱毕竟是社会生活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在唐诗中占了很大比重。许多著名诗人都有代内述怀的作品,如李白、李商隐都有。言情或艳遇小说中男女诗酒唱和的作品也很多,但唐人的虚构小说多有写实成分,征实笔记中又颇有离奇情节,真伪常很难区分。至少从《才调集》卷一〇收录眄眄、崔莺莺诗来看,当时即视她们为作者。宋人能看到的唐人作品当然比今人要多得多,我们不能轻易地认为仅见于宋人书者就是宋人编造,但就前举红叶题诗到张实《流红记》的例子,以及韩愈贬潮州赠韩湘诗到韩湘仙事的形成,从《云溪友议》卷上《苎萝遇》叙王轩遇西施故事到刘斧《翰府名谈》(《诗话总龟》卷四八引)的进一步渲染,可以认为宋人在唐代传奇故事上颇有再创作的热情,他们的作品为后人提供了许多新的话题。但就女性作者来说,宋人还不是有意作假。
明代中后期市民社会发达,文学的情欲描写成为风尚,出现一些专门编录历代风情故事的小说丛钞类著作,如王世贞《艳异编》、冯梦龙《情史类略》、梅鼎祚《青泥莲花记》等,也出现了一批历代女性诗歌总集,今知者有田艺蘅《诗女史》、郑文昂《名媛汇诗》、郦琥《彤管新编》、钟惺《名媛诗归》等书,其中互相因袭和故意作伪的现象甚为严重,将前代典籍中的与女性有交涉的诗歌,经过任意的改写,形成从上古到元明的阵容浩大的女性作者队伍。就唐以前作品来说,《琴操》一般认为是蔡邕或汉代人所作,其中包含大量拟古人口气所作歌辞;《拾遗记》是王嘉编写的小说,所述魏晋前事颇荒诞不经。但在上述总集中,据以标列作者有皇娥、陶婴、杞梁妻等。在唐诗方面,也搜括出大批女作者。明末胡震亨编《唐音统签》时,参据了这些著作,删除了一些显然的伪作,但也保存了基本的结构。《全唐诗》依据胡书和季振宜《唐诗》编成,有关妇女作品,则基本沿袭胡书。今以《名媛诗归》和《唐音统签·庚签》对读,可以发现胡震亨将夷陵女子、苎萝川女、故台城妓、嵩山女、王氏、韦璜等改入鬼怪类,没有将杜秋娘、周德华、段东美、玉箫列为作者,将戚逍遥、杨鉴真、眉娘、卓英英等改归女仙,删去了宋人曹文姬《送春》和薛氏,不取若耶溪女子名李弄玉之说,也不取慎氏称慎三史之误读,在作品鉴别和作者考订方面尽了努力。毕竟在当时条件下,要完全解决作者的时代或作品之是非,几乎是不可能达成的任务,因此而仍沿袭了许多前代的错误。《全唐诗》全盘沿袭胡书,形成今日学者研究的基本资料。
本文所考,虽尽量区分问题的层级,说明文本形成和流传过程的复杂性,但为篇幅所限,仅能列举最重要的史料,作较简捷的判断,不能尽意,也不免主观武断,幸祈方家鉴宥和指正。我希望稍晚能有完整的表述奉献给各位。
2009年8月2日于复旦大学光华楼
2010年10月11日修订
附记:本文为参加台湾大学2009年9月中国唐代学会年会论文,略作改订首发于《文献》2010年第2期,再改订后刊《淡江中文学报》二十三期。2014年2月大幅增写后,由海豚出版社出版。本书所收为第三稿,即《淡江中文学报》所刊者。谨此说明。
[1] 详陈尚君《〈新唐书·艺文志〉补——集部别集类》,刊《唐研究》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12月 。